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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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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谨詹于民国八十七年国历三月二日农历二月初四(星期一)
为三男冠爵,三女凝语,举行结婚典礼,敬备喜筵恭请阂第光临冷、柳两家家长鞠躬恕邀席设:东方饭店位于台北市旭光路二段一号时间:晚间六点半人席P。S。1。娃娃你是伴娘,要帮我准备婚礼事宜,不是那些丢了红包、吃完宴席就拍拍屁股走人的宾客,记得当天早上八点到我家来。
P。S。2。娃娃,这是我的婚礼,千万要准时到。
P。S。3。娃娃,算我求你,不要迟到了——柳凝语
第一章
短短的一天能够发生什么事情?杜沁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照她与世无争的生活模式,宁静的一整天里,她可以坐在电脑前努力的打稿,按照脑中的情节,让笔下的男女主角或悲或喜。要是遇上刚交稿的清闲时刻,她会窝在自己的小套房内,优闲的阅读一本新书,或是泡壶好茶,伏在案桌上写些短文,让自己轻松一些;再不然就是跑上街去找些资料,改变自己的心情。
身为爱情小说作者,她替自己安排的生活是很优闲的,自由业的工作性质让她有更多的时间可以挥霍,无意之间人也变得对时间没有敏锐性。
她的生命在旁人眼中看来,就是挥霍生命的同义复词。在事事讲究立竿见影的现代,如此优闲的生命如同罪恶。
一天,可以很长,漫长得是蜉蝣生物的几生见世;一天,也可以很短,转瞬得不过是千年巨树的一眨眼。
然而对于人类,短暂的一天又能对一生发生多少影响?尤其是像她这么一个已经不把时间看在眼中。漫不经心在挥霍时光的女子,短暂的一日应该是平凡无奇的。只是她无法预料到,有多少奇妙的事情,往往就源自于某些看来平常的事情。
就像是她的迟到,其实也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三月二日的上午八点四十五分,耀眼的阳光穿破云层,冬天的寒意褪去了,与凋零的杜鹃一同消逝,春季暖洋洋的气氛弥漫四周。
杜沁妍站在柳家的前院,努力路起脚尖,隔着那座木楼花墙,有些心虚的往里面探看。
柳家门上挂着精工绣制的八仙彩,红雅瀚的绸布暗示出这家人今日有喜事临门。庭院里的草皮修剪得很整齐,从门外也可以见到屋内张灯结彩的,不过就是空无一人,春日的暖阳正调弦捶鼓的在这独栋楼房里唱空城计。
“凝语,柳凝语。”她跟着脚尖,直到穿着布鞋的脚尖开始感到疼痛。“哈罗,我已经到了,来个人帮我开门。”她无辜的喊着,没有为自己的迟到感到任何罪恶感。
杜沁妍双手抓住花墙,无意间揉碎了许多花叶,她漫不经心的甩甩手,企图把破碎的花叶甩落。
绿叶与白色的木楼花是被甩落了,但是花汁仍旧沾了她满手。她耸耸肩,把肩上的背包卸了下来,拍拍门院外的石阶,确定没有灰尘后,好整以暇的坐了下来。
“人都跑哪里去了?我不过迟到个几十分钟的,怎么现在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她自言自语着,拉开黑色背包的拉链,想找个什么东西擦拭手上的花汁。
情况不太顺利,看样子她是错过今早的集合,那些人大概是放弃等待她,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不但新娘子不见踪影,就连亲友也见不着一个,该不会已经全体开拔去饭店了吧?
为了确定,杜沁妍在黑色背包里翻找着那张皱得像是陈年梅干菜的喜帖。经过几分钟的努力,她不大顺利的拿出喜帖,把擦手的事情给忘在一旁。
她用手撑着脸,一脸疑惑的坐在石阶上研究喜帖,原先沾在手上的花汁弄脏了她素净而脂粉未施的脸蛋。
“晚上才宴请宾客,他们总要先迎娶什么的,不是吗?”她不停的发出问题,音量刚好能让旁人听见,却不像是在询问。
阳光很温暖,透过她穿着的棉质长衫,让她感觉暖烘烘的。她眯起眼睛看看太阳,之后再往四周看了看,很不淑女的打了一个呵欠。情况真的不太妙,她似乎错过了邀约,而天气这么适合睡觉,她昨晚又才赶完一份稿子,如今瞌睡虫正毫不留情的侵袭她。
她转头做最后一次顾盼,还是见不到任何人,早晨的小巷空荡荡的,连个行人都没有,只有高大的玉兰树,上面无数的花朵缓缓飘落。她抱起身旁的背包,并拢双腿,把脸儿靠上背包,再度打了一个呵欠。
“我还没有吃早餐呢!”她抱怨着,不太高兴的捶捶背包泄愤,这时眼睛已经慢慢的闭了起来。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像是上好的瓷器,略显凌乱的发被洒在瘦削的肩上,也在平静的面容上投射出阴影。
一部黑色轿车缓慢的驶进巷子,平稳的开到她身边,之后无声无息的停住。电动车窗降了下来,一张五官深刻的男性面容出现在车窗内,墨镜阻绝了阳光,也阻绝了旁人的好奇,令人无法猜测墨镜的后方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双眼睛。
车子虽然开得缓慢,但还是卷起了一阵风。突如其来的风吹起落叶,一古脑儿的扑在杜沁妍身上。她连眼睛也没有睁开,喃喃的嘟吹了几句,皱皱鼻子,不太愉快的把脸儿换了个方向,继续睡她的觉。
司徒钩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景象。
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子,穿着鹅黄色的棉质长衫,米色的长裤下是实用的布鞋。她正抱着那个黑色大背包,倚靠着门廊,旁若无人的酣眠着。她缩起双脚的模样,让他想起了小时候曾经养过的猫儿。
他打开车门,修长的腿迈出车子,动作流畅的关上车门,悄悄的走到她的面前,有了更好的角度能够将她看个仔细。
杜沁妍已经进入半睡眠状态了,宝贝背包是最舒适的枕头,而春日的暖阳是最好的安眠药。她在背包上哪了挪脸,满足的把脸晾在阳光下。
只是,一个阴影突然笼罩了她,暖洋洋的阳光被断绝了。她耐心的等了几分钟,本以为那个障碍物会识相的让开,不料对方像是存心剥夺她的“曝晒权”,硬是钎在原地不肯离去。
没了阳光的照拂,她心里老大不痛快,有如被抢去心爱玩具的孩子,眉头愈皱愈紧。终于,她忍不住的睁开眼睛,抬起头准备看清楚到底是谁打扰了她的睡眠。
宽阔的肩膀几乎挡住了所有的阳光,有那么一瞬间,她简直看不清楚挡在她面前的庞然大物是什么东西。她操操眼睛,之后,仔细的看着。几秒钟之后,原本散漫而昏昏欲睡的神情陡然一振,神色紧张的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高大男子。
对方穿着正式的三件式西装,由她的角度,刚好平视他的膝盖,低下头可以看到那擦得光可鉴人的皮鞋。西装的剪裁很简单,却勾勒出他高大的身形。她的眼睛往上瞄,有些恐惧的看着那宽阔的肩,还有那墨镜之下紧抿着的男性薄唇。
她的手指无意识的紧抓背包,背包里发出“呱”的一声怪异声响,她连忙放手。“你想要多少?”她开口问道,在石阶上挪动臀部往后靠去,素净的脸儿逐渐变得苍白。
司徒钧皱起浓眉,不解的看着这个犹如惊弓之鸟的女子。“什么?”他问道,更走近了一步。
杜沁妍吓得几乎跳起来,眼睛瞪得像是小碟子般大。她拚命摇着头,火速的拉开背包,拿出一个破旧的皮包,倒出几张钞票与十多个零钱。零钱叮叮咚咚的落在石阶上,有的滚进了路旁的排水沟里。
“我只有这些,你全拿去吧!”她飞快的说着,没有注意到对方脸上诧异的表情。“已经到月底了,我昨天才写完这个月的稿子,还没有拿到钱,之前的存款拿去包了礼金跟买结婚礼物,所以现在剩下的钱不多。要钱你拿去就是,不要动我的背包,我的家当都在这里面。”她叨叨絮絮的说着,紧抱着那个背包不放。
司徒钧啼笑皆非,明白这个睡迷糊了的女子是把他当成拦路抢劫的罪犯了。他拿下墨镜,薄唇弯成一个微笑,软化了原本看来难以亲近的面容。
“娃娃,有人会穿着西装抢劫的吗?”他问着,仍旧笑着打量她,猜测她就是他此行要找的人。
“穿得愈是人模人样,抢劫起来愈是心狠手辣。”她想起报纸上那些日日上演的刑事案件,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几秒之后,对方的话语渗入她的脑海,她狐疑的歪着头,挑高眉毛。
“你不是抢劫的,抢劫的人不会知道我的呢称。”她自顾自的说着,一双手开始收拾石阶上的零钱与钞票。“你是谁?”这一句就不是自言自答,而是询问了。
司徒钧没有回答,只是伸出一只手,帮助她从石阶上站起身子。那双眼睛里探询的光芒没有停止过,锐利却不至于让人惧怕,从眼睛里,旁人可以感受到他坚毅的性格。
“杜沁妍,柳凝语的大学同学,爱情小说作者,朋友都称呼你‘娃娃’?”他不回答她的问题,反而连珠炮的念出一串资料。
他每说出一项特征,她就乖乖的点头,但是弯弯的秀盾还是紧蹙着。这个男人知悉她的身份,而她却对他一无所知,这种情形让她有些不安。
“你究竟是谁?”她小心翼翼的问。
他只是一笑,却让人摸不透他究竟在笑些什么。是喜欢于他见到的,或是失望于他所见到的?
杜沁妍有些惴惴难安,站在原地猛眨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像是小扇儿般努力的煽着,不停的发出问号。
司徒钧转过身去,绕到驾驶座的那头,打开车门滑了进去。
“上车吧!迟到的伴娘。我是伴郎之一,你今天的伙伴,要一整天在一起替婚礼跑龙套的人。”他打开另一边的车门,示意她上车。
杜沁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先把沉重的背包丢进后座,随即爬上车子坐好。她端庄的在皮椅上坐好,挤出一个尴尬的微笑,企图挽回一些形象。
才刚见面,就把对方当成抢劫的。她开始怪自己小说写多了,想像力太过丰富。虽然只是要相处一天,此后可能就各走阳关道与独木桥,但是总不希望他对自己留下不好的印象。
在她僵硬的微笑,以及他的沉默中,车子缓慢的驶离巷道,徒留下身后的玉兰花随风飞舞。
温暖的春暖花开日,转瞬间,四周平静得像是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早晨时分,路上充斥着上班、上学的人潮,车子才驶进市区,很快的就在车阵中动弹不得。
司徒钧轻拍方向盘,似笑非笑的耸耸肩。墨镜又被重新带回脸上,遮住了外界的眼光,他专注于路况,五官有些紧绷,只以嘴角噙着的那抹笑软化了那种难以亲近的严肃。
“这个时间出来,刚好遇上台北每日例行的早晨大塞车。”他半开玩笑的说着,偏头看一眼旁边的杜沁妍。
阳光透过车窗,洒落在身旁这位女子的脸庞上,司徒钧有一瞬间的诧然,只是那种情绪隐藏在墨镜之后,没有表现出来。
难怪杜沁妍会被人呢称为娃娃,她的眼眸清澈而黑白分明,小巧的唇是健康的粉红色,而肌肤则如同婴儿般粉嫩洁白,双颊丰润,下巴略尖。猛然一看,像极了精品店里令人爱不释手的瓷器娃娃。
只是橱窗里的娃娃是没有生命的,而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则是生气蓬勃,一双黑眸滴溜溜的转着,让人十分好奇她究竟在想些什么。
她原本垂着眼,专注的看着自己的手,像是不明白为什么上面会沾满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