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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尚颔首。
“那我带苏苏去这附近有趣的地方小游下可好?师傅门下女弟子稀少,难得遇上妹妹,我带她轻松一下,省的在师兄身边闷坏了。”
见她这般热情相邀,少女仰起头,有些手足无措的看向他。
姜尚温声道,“去吧,随师妹游玩一会,我采完草药后就在这等你们。”
苏苏便柔顺的点了点头,被小师妹牵着,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第十三、四章
第十三章
玉虚峰顶风景独好,她们迤俪着裙摆从弥漫着青雾的花丛走过,两旁沙棠树开着明黄色的花,间或夹杂着几棵鲜红的果实。
“你吃过沙棠果吗?”马诗诗摘下一颗果实托在掌中,鲜红的果实对比她细白的皓臂很是迷人。
苏苏摇头,总算明白为何古人会称女子的手为玉臂,确实如玉。
“你要不要试试?”
苏苏接过她递来的沙棠果,轻轻咬了一口,无核,丰润而酸甜的味道,像极了李子。
“味道不错吧。”马诗诗抚着明黄的沙棠花偏头看她,“这些树可以用来防御水灾,若是人吃了它的果实就不会淹死,能在水中呼吸自如。”
苏苏便配合无比的崇拜地回望她,“姐姐你懂得真多。”
她摇头,“这些是我刚来昆仑时,姜师兄教我的。”
苏苏“哦”了一声,那又如何。
“你是何时与姜师兄相识的?”
“半年前。”仗着自己的法力比对方更高一筹,某大娘狐狸无耻的将自己伪装成人类少女,面露哀戚之色,道,“那时我被妖怪抓入巢穴,是尚哥哥将我救下的,只可惜父兄皆”她偏头以袖掩面,悲不自胜。不过当‘尚哥哥’这三个字出口时苏苏不由偷偷打了个寒战,“是尚哥哥心慈,让我能有一个栖身之所。”
“你的名字是本名?”她道,“说来有趣,从前姜师兄养了一只白狐,名字也叫‘苏苏’呢。”
“咦,好巧!‘苏苏’正是我的本名。”
马诗诗仔细端详她良久
原来她与姜师兄十数年的情谊竟敌不过这女子的半年。她究竟是什么地方输给了她?
“你为何这样看着我?”
她一惊,而后收回视线,沉默片刻,道,“你师兄对你好吗。”
她很是幸福的点头,“他待我很好,第一次见他时觉得他冷冰冰的,不敢接近。不过相处久了,便发现虽然他平日经常不说话,其实也只是不善言辞罢了,他总是怜宠我的。”
马诗诗绞紧手指,道,“这便好了。师兄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值得你托付终身。”
少女瞬间通红了脸,结结巴巴道,“你,你误会了。我与他不是那样的关系”
只是这般否认越发似极被识破了小女儿心事的娇羞,欲盖弥彰。
马诗诗从小也是天之骄女,待进了昆仑更是凭着聪颖大方姣好姿容备受师兄弟们的爱慕礼遇,自然也有着争美好胜之心。
冲动的将苏苏叫出来,她只是不甘心的想看看,师兄喜欢的女子究竟是怎样?她有何特质,为何最后会赢得他的心?为何她努力了这么久,最后却让一个陌生女子轻易的得到他?
但此刻对着这般幸福微笑的少女,她却不知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
像那些市井妒妇般质问她究竟是何处胜过她了?为何师兄会选择她?
这样的自己实在太可悲了。
看着强颜欢笑,依然带着她游览玉虚峰的小师妹,苏苏却是悚然一惊,察觉自己从头至尾,一直对她不由自主的抱持着强烈的敌意。
仿佛是对觊觎自己领地的外族狺狺示威的兽一般,暗藏着攻击性。
她按捺下来,两人此刻皆没有游玩的心思,草草逛完玉虚峰后便踩着暮色原路返回。
姜尚果然如他所言,采完草药后便在一棵高大的绛树下等候。
绛树既是结满绛红美玉之树,斜阳若金,他在那一树红玉下负手遥遥望着她,被山风吹开的藏青色纱衣被夕阳踱上淡淡的金边
或许是那树折射着暮光的美玉太过刺眼。
苏苏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同一时刻被刺入她的心中,难以抗拒的,揭开了她下意识忽略的情愫。
在这一刻,她望着在树下久久等候的青衣少年,突然有了一种他会等待她一生一世的错觉
一生一世。
数年后,她捏着玄丹,回忆起这一幕时,紧闭上双眼
曾经以为是一生一世的等候,当她回到了原地,才发现,原来所谓的等待终归是大梦一场。
此刻的她,却是在察觉自己心意的瞬间惊吓万分。
完蛋了,完蛋了!
她心中忧郁的捧着双颊,竟喜欢上自己的死敌,她的脑袋被外星人占领了吗!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日久生情?
姜尚见她神色不对劲,道,“怎么了?”
苏苏摇头,恰逢几日后大长老紧急呼叫她回青丘,她叼着兔子包袱款款的暂时回青丘避避,冷静下心思。
“看你面有春色,眼泛桃花,”兔子竖起耳朵,“苏苏,你春心动了?”
“动你个兔子头啦。”苏苏斜眼一飞,“你白日常常不见影子,跑哪里风骚了?”
“冤枉啊,我不是早已告诉你,我在潜心修道吗。”兔子凄迷的回眸,“苏苏,你总是不相信我。”
“那我问你,你道术修炼得如何?”
“三年之内你便会知晓。”
苏苏360度摇晃着兔子,“你向来瞒得紧,对我还这般生分!”
兔子摇头晃脑道,“我会说,我到时一定都会说!”
苏苏倏地停止摇晃,确认一次,“不再瞒我。”
“确定确定”兔子双眼成@ @状,“倒是你,你这样冷不伶仃跑出来,姜尚那边怎么交代。”
苏苏心虚地道,“我有给他留了字条。说族中有事,往后白日要回族里帮忙。”
“意思是说往后你主要还是住在昆仑,只是隔个几天才回青丘?”
苏苏炸毛,“你信不信我会让你变成红烧兔子?”
“不要歧视兔子”
到了青丘方知道原来长老心急火燎的将她招回来是为了教龙神第七子学习刀术。
没法子,九尾一族是优雅的种族,耍大刀这么不优雅的事情,没有狐狸愿意接下,苏苏不在,他们便一路踢皮球,踢到她身上。
苏苏额上爆出青筋,万里迢迢的急招原来就是要她做一个奶娃儿的保姆?
“他父王呢?”抖抖抖的食指比着一身红衣,粉雕玉砌的五岁小童。
“龙神和其余六子不日就要飞升,”大长老尴尬的捏着并不存在的胡子,“苏苏你且照顾睚毗几日”
“放肆!”小童凶蛮道,“竟敢直呼我的名讳!”
苏苏低头和小童面面相觑几秒。他蛮横道,“看什么看!我要叫父王挖下你的眼珠子!”
“你真是一点也不可爱。”
“放肆”话才到一半便被捂住嘴,苏苏挟着小童不顾他的踢踢打打,朝大长老问道,“龙神有说,我可以任意管教他吗?”
“嗯”大长老斟酌道,“老友曾说七子性情顽劣,必要之时或可代为管教。”
苏苏低头和小童恶狠狠的视线对上,看来他老爸对这儿子的个性很有自知之明啊
不甘情愿的接下这奶娃儿,这一时的善念(善念?)未来却是换回她一身修为。这笔买卖倒也是稳赚不赔。
比起莫名其妙的被塞了一个连名义都不算的徒儿,一个消息反而更让她在意。
在青丘那几日,风闻近来人间有两只妖正大肆收拢附近的妖怪,不过每只大妖怪成了气候,总脱不了占地盘收小弟的手段,但之所以他们会引起各方的注意,是因为他们的地盘,轩辕坟。
轩辕坟,顾名思意,是轩辕黄帝在人间的坟冢。
远古时代,黄帝灭蚩尤之后,乘龙上天,百姓遂将他的旧物作遗体掩埋,这便是轩辕坟。
沧海桑田,斗转星移,数千年后竟被这两只大胆的妖怪占为巢穴,开辟地宫。
这二妖一个是千年琵琶精,一个是大荒时代九凤神在人间的后裔,九头雉鸡精,乃是最接近凤凰的种族。传说当它得道之后,便会浴火重生,涅槃为凤。
苏苏听到这琵琶精和九头雉鸡精不由头皮发麻,看来她的两个未来拍档也出场了。
曾与兔子一道远远在轩辕坟外面观望了下,琵琶精没有看到,倒是意外发现,那九头雉鸡精竟是个艳丽少年。
难得历史的真相是——
纣王果真不负他的小受之名,华丽丽的断袖去?
而那个倒霉的苏妲己不过是他们的烟雾弹,其实主打戏压根就是雉鸡精而不是狐狸精?
那少年倒是警觉性极高,苏苏这厢还在震撼中,他便已发起攻击——
“来者何人!”
一头火鸟呼啸着朝她的藏身之处袭来!
噢噢,看来她未来的拍档脾气不好。
苏苏捞起兔子,未直接与他正面交锋,旋身摸回青丘。
无奈的,原本只是昆仑和帝都的两点一线,变成了昆仑,帝都,青丘,三点成圈。
青春期的少年长得极快,苏苏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几乎每次见他,她都觉得小受又高了一点点。
时帝乙都沫已十有七载,帝乙崩,帝辛继位。
苏苏琢磨着这两个名字,取舍了下,依然选择叫他——小受。
即位之后,帝辛重视农桑,同时也慢慢显露出好战的天性,数次御驾亲征,对周遭各国频频发动战争,扩张领地。
而选择王妻,也在同时提上案桌。
东伯侯姜桓楚一系推出的姜氏倒是以雍容贤淑之名扬于四野,是能匹配于他的身份的王后。
帝辛手指在龟甲上停留了片刻,圈住她的名字。
心中却模模糊糊的,仿佛在不自觉中放弃了什么一般,寥落。
第十四章
与上一代帝乙相较,帝辛在战争方面无疑极有天赋。
夷人善弓,帝辛便令王师以青铜打造箭镞,其射程与杀伤力皆非寻常弓箭所能比拟,同时他耗费了大量心力,打造出一个庞大的“象队”。
苏苏第一次看到“象队”的演练时也不由被震撼,当象群愤怒的奔跑呼啸之时,大地皆在战栗着。
这样一支军队自然所向披靡,帝辛兴致勃勃的挥师东征,他臂力过人,武器乃是一把巨戟,正红色战袍外套金锁甲,头缠玉束带。
苏苏头两日曾隔着战场远远观望,只见他意气飞扬,少年天纵,正是鲜衣怒马。
数十万东征大军抵达夷人境内,帝辛以象队打头阵,弓箭队押后,先撕裂夷人的队阵,只见在王师驱赶之下怒吼的象群冲入夷人之间,浑厚的象皮挡住大部分攻击,象牙轻而易举的刺穿了前排士兵的胸膛将尸体抛向空中,后排的夷人惊慌失措,或躲避不及,被数吨重的大象踩碎胸骨。
待象群肆虐之后,掩在象群后的王师如风般席卷全场,弓箭手将箭尖对准落网之鱼,屠杀殆尽
战争结束之后,帝辛带着成千上万的俘虏回朝,其中强壮的俘虏得以活着被带往帝都,弱的,便被就地坑杀,或是作为战争得胜的祭品,人祭,献给上苍。
大胜归来,帝辛改沫都为朝歌。取意“高歌黎明,国运兴盛。”
为了永绝后患,这个年轻而好战的少年君王甚至建立起一条通往东夷的大道,以便迅速调兵镇压夷人的反抗。
短短数年时间便打退了帝乙时期向中原扩张的东夷,将商的势力扩展到江淮一带。年少气盛的帝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