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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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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长这么大之后,我依然不知道小奶奶发生这么大转变的原因,但是那件事情,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至少,我若是不能坚持下去的话,最初就不会选择信仰。
  我没有信仰,却喜欢看各个宗教的书籍,它们的存在,都是几千年智慧的结晶。我很喜欢“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这句话,虽然我不能准确地说出它的真实意思,但我有我自己的理解。而在这篇日记中的怀疑,只有用佛教的知识,才能让我得到安详。
  我毫无根据地怀疑一切存在,我的内心充满了痛苦,我得不到解脱。在我没有任何信任可言时,我看到振兴师兄在空间发一些状态相近的说说,于是,我写了一封邮件向他求救。我跟振兴师兄写邮件的时间是5月14日,在这篇日记前三天。振兴师兄高我两届——跟我二师父同一届的一个师兄,曾是我们新闻部的正部长。
  我向振兴师兄说明我失恋一个多月了,我三观尽毁,我思维错乱。振兴师兄当时已经找好工作了,平时不住在学校里,便约了个时间,回来时见了我一面。我去东区饭堂二楼找振兴师兄一起吃饭,见到振兴师兄的第一眼,我就震惊了,原本端庄斯文颇有气场的一个人,在不到半年的时间未见,他脸上写满了沧桑,眼光忧伤,嘴角荡漾着微笑。
  我跟振兴师兄面对面坐着吃饭,当我再次详细地说明了我的困惑之后,振兴师兄说了一句话,“你没有事,你一点事都没有,你很正常。”听完振兴师兄的这句话,我很开心,不是因为他说我正常而开心,而是我觉得他很了解我。在当时,评论我空间里心情的所有人都说,我是一个神经病,疯子。而振兴师兄,他知道我很正常,我很开心。
  我很正常,也许我一直以来都很正常,包括我写与这篇日记相关联的小诗时,也是很正常的,它的题目是《我、活着》:
  我没有根
  不能在水里东西南北地游着
  踢打起没有眼睛的浪花——
  你是我分娩出来的
  我就是你的妈妈
  我没有枝
  不能把身影倒映在泥洼里
  手叉腰和路过的大雁吵架——
  在我头上拉屎
  我要给你开罚单
  我没有叶
  不能把头伸到云层的枷锁里面
  像犯人一样被紧紧地卡住脖子——
  这一切都是我自愿的
  再笑我把门牙给你拔掉
  我甚至、没有灵魂
  可
  在上帝给我开出死亡证明之前
  大家都说
  我是活着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最后一篇日记

  ☆、Chapter 37 很胆小

  
  整理完与何冉分手之后一个月里的日记,我突然又陷入了一种非常神经质的状态。我只觉得自己脑袋昏昏沉沉,里面飘荡着的所有记忆碎片,都很难拼凑起来,然后再升华成合适的语言,夹在我的扉页之间。
  我,又生病了。
  关于我说我自己“头疼、生病”时,舍友瑶总是会极度看不下去地接一句,“一年三百多天,你有二百天都在生病,不是这儿疼,就是那儿疼,就没见你怎么好过。”
  我煮好开水,给自己泡上一杯极苦极浓的雀巢黑咖啡,因为我每次都是靠这个来提神的。我坐在电脑前,觉得自己两眼发黑、心思涣散,我一遍一遍地去厕所,解除我莫名其妙的紧张。我听着冲厕所时哗哗的水声,我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一种东西是真实的。
  我拿出买了很久的指甲剪,它看起来还是崭新的,我把我中间三根手指头的指甲剪秃,以免它们磕在我的键盘上。我打字很慢,我还是忍不住再去上一次厕所,我的心里充满了焦虑,我真的很头疼。
  我不必把我的思绪特意转换成去年的,因为它们全部都杂乱地游移在我的脑海之中。那种感觉,就像是在茫茫无际深蓝色的海面上,漂浮着一个个的冰块,它们迎着太阳耀眼的光芒,每一个上面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影像。在同一时间,不同的人物,纷纷上演。
  我的记忆是杂乱无章的,它们不会按照我的意愿,自动地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完好,像是放在图书馆里的书架上一样,有着规整的秩序。我只好闭上眼睛,努力地寻找着一个女孩儿的身影,想要看清楚她的影像,正漂浮在哪一块浮冰之上。
  那个女孩儿,穿着很清纯的白色上衣,和一个浅橙色短裤,拉的很直的长发,简单地扎着一个马尾。她,就是我的莹子姐。
  在那个冰块上,莹子姐正从天桥上向我走来,旁边,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女生。那个女生的穿着打扮和莹子姐相仿,事后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做芳芳。而芳芳穿的那套衣服,也确实是在莹子姐的指点下买的。莹子姐和芳芳向我走来,我正站在路边,等着她们来接我。
  我忘记了去年的我,是怎么顶住每天夜晚看小说哭到两点而考完期末的,幸好并没有挂科,有些老师,真的是很仁慈地给了我六十分。谢天谢地,对我而言,那点可怜的分数已经足够了。
  在子夜妹子的建议之下,我暂时放下金庸的原著,开始看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那时,我们已经放暑假了,我没有回家,因为子夜妹子和莹子姐都不在家,我回家之后除了睡觉似乎再也没有别的事情了。而村子里的其他同龄人,似乎都抱着孩子,我跟她们之间已经没有共同的话题了,除非我变得很喜欢小孩子,而且愿意主动抱一下小孩子。而这对于我而言,根本就是不现实的事情。而且我妈妈的态度,也是不让我回去,她的理论依据是,“你不回来,我自己想吃就随便做一点儿饭,不想吃就干脆不做了;你若回来,我还得顿顿给你做饭吃,真麻烦。”
  我没有回去,而宿舍里的其他三个人,却都一个一个地走完了。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我害怕黑暗,我每天夜晚熬到两三点才睡,为的就是第二天能够起来晚一些。我讨厌我的生物钟,它总是在每天早晨七点半准时有反应,这是我平时上课起床的时间。
  我把宿舍里的两盏灯都开着,光线几乎充满了每个角落,可是在我看电影突然回神之时,我还是会觉得有人站在我背后,阴恻恻的。我打开柜子时,也会担心里面突然就有什么恐怖血腥的东西滚落出来,比如,血液还未干涸凝固的人头。
  我听着歌,看着盗墓,还没有想好整个暑假该怎么度过,一个多月,真心不短,不能什么都不做地白白浪费了。清明节小长假时,靖靖姐过来广州看大伯和大娘,还说暑假要我找她去玩,刚放假几天时,靖靖姐又跟我说过去找她,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去。
  白天,外面的光线很强,我自己一个人呆在宿舍里,没有开灯,总觉得自己处在一个墓穴里。我很讨厌这种压抑的感觉,更讨厌一直呆在宿舍里不出去,所以无论如何,我每天至少背着包包出去一次,哪怕没有事情,也得出去走走才觉得舒适。
  我讨厌没有流动的空气,那就如同一潭死水一样,随时都有可能把我闷到窒息。我不是不怕晒黑,而是更怕内心里的黑暗,更怕没有内外的交流,更怕从里而外的腐烂。
  到了夜晚,宿舍里的两盏灯同时开着,也未能有效地解除我内心对黑暗的恐惧,睡觉时,依然开着灯。有时,我甚至会想,我夜晚开着灯,到底是更安全,还是更不安全了。假如刚好有人从外面经过,我看不见黑暗中的他,他却能看到光亮中的我,这,真是一种潜在的致命危机。
  我甚至害怕站在窗台处,即便隔着很紧密安全的一层铁纱窗,我仍然担心外面突然出现一双偷窥的眼睛。当他发现我看到了他时,就得意地发出恐怖的大笑,我会很害怕地往后退,更怕这时有人从后面撬开了我的门进来,给我来一个前后夹击无可遁逃。小时候,我只怕鬼,没想到长大了,我居然连人也害怕,我活的很没有安全感。
  在放假之前,我们几个同县城来到广州读书的老乡,一起见面吃饭时,有一个男生问我在看什么书,我说在看三叔的《盗墓笔记》。这个男生名叫子昊,平时也喜欢看一些书,比如叔本华的哲学,弗洛伊德的心理学,还有尼采的论述。所以,与其说子昊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我更喜欢说他是一个疯狂的人,心理很强大的疯子。
  子昊曾经多次给我推荐看尼采著作的《疯狂的意义》,奈何我觉得太过晦涩,每次都是约略翻开几页就放下了,没能够看完。我觉得,也许我还未达到看这本书的境界吧。比如在大二时,我看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总觉得很无聊,看不下去,而时隔一年之后上了大三,再次翻开,居然能够一口气看完,真的很喜欢。而子昊的疯狂,当然不只是在于他看的书的种类上,也包括他的行事作风。
  比如在大一暑假快开学时,我偶然在公交车站那里遇见子昊,那时他已经上完大二了,高我一届。子昊正背着一个很大的黑色旅行包,里面塞得满满的,站在站牌处有些兴高采烈。
  我笑着跟子昊打招呼,问他去做什么。子昊说,“我暑假里实习挣了五千多,准备去云南玩一趟。”我有些咋舌,但也明白,对于子昊或者我的性格,随性地出去玩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不过比起子昊,我作为一个女生,除了没有足够的胆量之外,行动也确实会很不便。
  子昊也只是刚上完大二,就在暑期找了份实习,他的专业跟房地产有些关联,就去了很不错的一家房产企业。我一直哑然于子昊的能力,觉得他做事真的非常厉害。甚至是在这个暑假过后,子昊在QQ上找我,让我帮他在我们学校的一个招聘会上投简历。我把子昊的电子版简历打印出来,看着他两年多的大学生活和实习经历,只能用“疯狂”二字来形容他。
  在前不久,何冉离开之后,我的暑假也来临了。大师父终于给我打电话了!这绝对是一件很不经常的事情。关于对大师父大学生活的了解,几乎仅限于知道他曾经谈过一个女朋友,后来又分了,最初说好的考研,给我打电话时,他人已经在北京工作几天了。
  我跟大师父说了一些话之后,谈到了子昊,子昊跟大师父是邻村的,跟我的好朋友丹丹是同村的。高中时,我们都是校友,所以即便子昊学的是文科,而我们学的是理科,我还是在见到子昊本人之前,就多次听说他的名讳了。子昊跟大师父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关系非常好,我在大师父面前,毫无犹豫地赞扬子昊,“我真觉得他是一个特别厉害的人,自己实习挣了钱,然后背着包就去云南玩了,好潇洒!”
  “你别理他,他就是特别能吹,会说大话。”大师父笑笑,似乎很不以为然,毕竟子昊在他们面前,跟在我面前不是一个样的,“他家境不错,没有什么负担,自己又爱到处跑。”
  “哈哈,”我大笑着,开始揶揄大师父,“那你还不向他学着点儿,他那么会说话,你学会他的十分之一就足够啦。”
  大师父就是那一种说话笨笨的男生,看起来给人一种非常实诚的感觉,很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
  我觉得这种特质,真的就是天生的,外人后天学不来。比如釆苹说我很有亲和力,我把这话说给阿琛时,她也赞同我很有亲和力。某次我跟阿琛聊天,我说,“我很喜欢跟陌生人打交道。”阿琛立刻回了一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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