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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虽然是我主动约何冉要见他最后一面,提出看电影,并且是看《分手大师》的人,是他。难道,他也想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一个现实版的分手大师吗。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07 手指甲
跟何冉一起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夜晚十点多了,濒临放假的时间,路上的行人很少,来看电影的学生,倒是还有一些。电影院就在我们学校附近,步行也才只有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我说过,这么短而且很好找的地方,我一直都记不住路。
大家都说我是一个路痴,我也承认自己是一个路痴。若不然,我也不会在领着阿琛和她舍友去北京路逛街的时候,来回两次走错路,结果被困在大雨中看着她发炎的脚后跟心疼。
若不然,也不会在走到何冉的身边之后,再也走不出来。没错,我就是一个路痴,天底下最大最傻的路痴。
走在何冉的身边,靠着他的气息时,我根本不愿意走出来。就如看完《分手大师》电影这个晚上,我默默地走在何冉的斜后方。我不喜欢跟何冉并排走着,因为我觉得我扭头看他时很不方便,也不想让他看到我。我喜欢走在何冉的斜后方,可以一直看着他,而他,却未必会发现。而且在距离上,也可以跟何冉非常近。
这个习惯,大约是出于我自己内心的自卑,我觉得我配不上何冉,所以不敢与他并肩而行。也许正是因为这种自卑的心理,我在一开始就输了。不过走在何冉后面,也并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比如就在我跟何冉分手的那个夜晚,我依旧走在他的斜后方,在我抬头含泪凝视这个再也不属于我的男生之时,我看到了他的几根白头发。
何冉的头发很茂密、微卷,每根发丝看起来都很粗,黑的发亮。所以几根白头发夹杂其间,有些显眼。就是这头茂密的黑色头发,我曾经把双手插入其间,来回揉搓抚摸着。
“你有几根白头发。照顾好自己,不要太辛苦了。”我依旧凄迷着眼泪,看着何冉的背影,他就走在我前面不远,很近很近。我的声音很小,几乎哽咽到听不见。
何冉微微转头,并没有看我,动了动喉结,没有说话。是他提出的分手,是他选择的离开,而他心里,明明知道我很爱他。既然选择了离开,当然也只能无视我的爱。也许除却我的自作多情,我对何冉的关心,或者说是爱,在他看来,根本就什么都不是。
那是何冉离开学校的前一天晚上,约他见面的时候,心里是把这当做最后一次见面的。而我竟然很贪心,在这一面见过之后,竟然还奢望着在何冉走的当天,能够陪他一起度过。只可惜,前面的所有主动我都主动了,这最后一次,我是万万不能的了。
而当这些纠结着不敢主动的时光终于全部过去之后,我才明白,那最后一次见面,确实就是最后一次了。也幸好,在何冉离开的当天,有阿琛一直陪伴着我。
前一天,我坐在办公室里闲得无聊,频繁地刷着网页,却什么都无法放在心里。办公室是我们学校的一个部门,我在里面做学生助理,已经两年了。而我第一次与何冉认识,还是因为这个学生助理的工作。所以我坐在那个办公室里,就会想起何冉,媒人一样的存在。就连办公室里的另外三个老师,也会在闲暇有心情时,问我是不是有了男朋友。
我在心里一直默念着何冉离开的日期,不想错过最后一次见面,在前几天的考虑之下,终于手抖着发出了短信,表示想与他见最后一面。我知道,何冉是不会拒绝我的,虽然我并不知道他不拒绝我的原因。但是何冉的答应,却没有我印象中的另外一次爽快。
那一次还是大二上学期的期末时,我跟何冉刚在一起没太久。我大二,何冉大三,我打算毕业直接找工作,他是准备考研,我学习没什么压力,他却得一直准备复习。在经过期末考试两周的时间没见面之后,我发短信问他,要不要在放假回家前见最后一面。何冉回答说,“要,必须要啊。”
而这一次,我已经与何冉分手一年零三个月还多了。所以我发短信问何冉要不要在他离开广州前见我最后一面时,他的回答是,“可以”。何冉虽然没有拒绝我,我总觉得“可以”这两个字,有些勉强了。
我是射手座的,一个非常热爱自由的人,从来不会勉强别人,所以四年前我的初恋跟我说“强扭的瓜不甜”时,我的心里充满了震惊。在我看来,我根本不会挽留任何人,你要离开,便离开罢,我是什么都不会说的。四年前对我的初恋如此,一年前对我至爱的何冉,也是如此。所以,我从来都不想勉强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何冉答应了,约的是第二天晚上七点,连跟我一起吃饭的时间都没有留。我坐在办公室里,感受着空调难得的清凉,心里几乎发冷。我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何冉同意与我见最后一面,还是该悲哀他只给了我两个小时的时间。他说,“去看电影,《分手大师》。”是的,在何冉面前,我很少表现自己,我隐藏起自己所有的观点,听从他的安排。
分手后多天的思考证明,这种一味的服从,是我失去何冉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何冉喜欢的是有个性的我,而我喜欢上他之后,变得只会服从。那个服从的我,早已失去了原本的个性,和可爱之处。我记得,在与何冉在一起之后,他曾说过他爱我,但不是爱我的全部。
发完短信得到何冉的答复之后,我的心并没有消停下来,从一种纠结换成了另外一种纠结。同样的,在那种等待的煎熬中,我一直都没有心思停下来做任何事情。
我期待,我害怕,我深爱的一个男生,他就要离开了,而我却只能与他见最后一面。我想追随着他的脚步,去往他的城市,哪怕他并不愿意接纳我,不愿意与我共筑一个未来的家。我爱他,我可不可以为他抛弃我的一切,哪怕一无所有,我也要尝试一下?
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重大的问题,假如我真的一无所有,何冉更不可能回过头来看我一眼。所以,唯一有可能与何冉越来越近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我自己变的很优秀,优秀到他愿意跟我走在一起。都说男生并不喜欢太过强势的女生,我也真的不知道这个理论成立不成立,何冉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自始至终都不得而知。
从短信发出去的下午,到坐在电脑前刷微博的晚上,我的心潮一直澎湃着。我跟何冉发短信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多,他约我的时间是第二天下午七点,当我看他半夜十二点多发的微博时,才明白其中的原因。别鄙视我,真的,只要是与何冉有关的事情,哪怕再小,也总会引起我的各种猜测与不安。
何冉的微博,传了几张图片,是几个男生光着上身喝酒的样子,配句是,“喝高了”。他们大四的,毕业照已经拍完了,马上就要领毕业证书然后天各一方了,哪怕是同班了四年的同学,哪怕是朝夕相处的舍友,只怕往后,见面的机会也不会很多了。所以看着何冉的那条微博,我的心里才稍微释然,他们走前的大醉一场,是应该的。更何况我并不是何冉的什么人,他能给我两个小时的见面时间,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第二天早上,漫长的一夜,我睡的迷迷糊糊,总觉得不能安心,我想在何冉最后一次见我时,对我有那么一些的留恋,我想给他留有一个美好的形象。当然这种不一样,不能是负面的影响。我心烦意乱,早早地起床,坐在桌子边,宿舍里没有开灯,还有舍友在睡觉。我开着自己的小台灯,伸出双手,打量着自己的手指甲。
实际上,我对美甲并没有什么爱好,只是此时,我的左手指甲染的是亮蓝色,右手指甲染的是银灰色。两手对比之下,还真的有些让那些保守的人难以接受。
最开始,我只有一瓶浅粉红色的指甲油,染到指甲上几乎是透明到看不见,那是好早以前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买的。再后来,看到希赛染的黑色的指甲非常好看,就到她的留学生公寓试着染了一下。我觉得很好玩,从希赛的宿舍出来之后,就去买了一瓶黑色的指甲油。
希赛是我们班的留学生,与我关系比较好,上课也会坐在一起。我记不住希赛是哪个国家的,名字比较长而且稀奇古怪,只知道她是黑色的皮肤,大约由于在中国住了三年,有些向我们黄色皮肤转变的趋势。希赛是留学生,她除了穿着比较大胆暴露、身上有浓郁的香水味之外,手指甲的颜色,也是很经常换的。我印象深刻的颜色,有大红色,有黑色,有深蓝色。
我左手指甲染的亮蓝色,是最近刚买的,与买那一瓶黑色的,也几乎隔了一年的时间。而右手指甲染的银灰色,是釆苹拿给我的,据她所说,那是别人送给她,她觉得自己的手指太短染指甲不好看,又不想闲置着浪费,看我喜欢就拿给我了。
我买那瓶亮蓝色的指甲油,釆苹并不知道,到晚上跟她一起去自习室里拿出来时,她才看见,并说把自己的也拿给我。所以我染右手的银灰色指甲,要比左手的亮蓝色指甲晚了几天。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08 去见他
当我两手指甲都染好,中午跟釆苹一起去吃饭时,她对比着我的左手和右手一看,幽幽地说了句,“原来不是因为我的手指头太短啊,是银灰色衬的手指头短了!”
听完釆苹的言论,我双手仔细一对照,确实如此。又听釆苹絮叨着,“尼玛,我不该第一个就试银灰色的!”我默默无语,只管坐在旁边偷着乐,不过,釆苹的手,确实很小。我以前发的某一条心情,就是我和釆苹手掌的对比照,配句是,“都说越掌大越孤单,看看我比釆苹孤单了多少。”
若说一手亮蓝色指甲、一手银灰色指甲的效果,那就是我把双手的照片发到空间里,能进入我空间的那几个跟我关系亲密朋友看了,也难以接受,批我说,“跟鬼一样!”“跟妖精一样!”我当然不以为意,全当他们是在夸我这么与众不同了。
而在这之前,我双手都染着黑色的指甲,开始也觉得有点另类不适应。几天之后我觉得很一般时,去饭堂里打饭,食指往前一伸,“我要这个”。卖饭的师傅看到我黑色的指甲,立刻给我来了一顿说教,就好像我是一个极其叛逆而又不懂事、还偏偏喜欢装什么杀马特的非主流的初中生一样,犯有严重的中二病。而那个卖饭的师傅,年龄并不大,最多也就三十多一些,不算老一辈。
而现在两手不一样颜色的指甲,显然比统一的纯黑色更具有雷点和骂点。所以,我不敢让何冉看见,我不想让他发出评论,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一个不好的女生。我拿起釆苹给我的洗甲油,仔细地洗了三遍之后,在边角处残余的地方,又仔细用刀刮了刮。直到全部都看不见时,才就此罢手。
只可惜即便是这样,我跟何冉一起坐在电影城里等候时,他还是看着我的左手说了句,“你还染指甲了啊。”我笑笑,“好玩而已。”以前跟何冉在一起时,我确实没有染过指甲。
何冉没再说什么,我又伸出右手,接着解释说,“我的右手指甲本来染的是银灰色,今天上午才把它洗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