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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润之下了班就赶往石头家。
一见面疯狂的石头就对她说:“我要是女人,听了这段话,立写就会去追你前男友。”
“他到底说了些什么?”袁润之目光灼灼,满心期待。
“你自己听吧,我点开始了。”
袁润之紧紧地盯着电脑屏幕,连眼皮都不敢轻易眨一下,生怕错过什么。伴随着屏幕上有波状曲线在动,她听到了让她疯狂思念的声音:
“传说中有一种飞越森林的鸟,因为没有脚,它必须不停地飞,累了,也只能在风中休息。无脚鸟一辈子职能落地一次,那就是死的时候。
“我自负地以为,我这辈子爱上的女人一定不会像你这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可惜这世界上的毒品不一定都是鸦片,大凡嗜好上的东西都是毒品,比如茶,比如酒,比如你
“曾经努力想要戒掉你,只可惜我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都没有办法做到,因为你的毒已经根深蒂固,流淌在我身体内的每一滴血液里。
“我想我说像无脚鸟一样,这辈子除非死了,才能停止对你的爱,才能戒了你的毒。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之之,我爱你”
听完八音盒里隐藏的秘密,泪水布满了袁润之的整个面颊。她捂着口鼻,泣不成声,任凭咸涩的泪水冲刷着自己的脸颊。
她是这世上最蠢笨的女人。
他爱她!
纪言则爱她!
从在大学里的时候就爱上她了。
她从来不敢相信他是爱她的,到了后来,她知道了他的身份,她更加惶恐,那半年来,她爱得越深,害怕越深,害怕分手的那一天,她承受不起。所以她胆小懦弱,自私地将自己保护起来,即便是真的走到了那一步,也会千方百计地将自己的伤痛减到最小。
她从来没有想到,他对她过多的关注,对她与众不同的态度,原来这些都是爱她的表现。
王子,她差点儿都要忘了,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王子,就连爱情都是这样高傲。
可是,他不说,她怎么会知道他爱她呢?不然怎么会误会他根本不喜欢她,只是把她当成一个结婚的利用品而已?
她跟他,两个人,从头到尾,就像是两只刺猬一样,就算想要彼此拥抱在一起,满身的刺也会将彼此刺得遍体鳞伤。
她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女人,根本不配得到他的爱。
“我爱你。”她喃喃地念着,“原来这就是你要对我说的‘我爱你’”
她将戒指套入左手的无名指中,思念的泪水就像是开了闸的水龙头流出的水,滚烫的泪珠顺着她的眼角不断地向外涌,滑落到她的手背上,灼烧着她手背的皮肤。
她的右手轻握着左手,将戒指送至唇边,细细地轻吻着。
“对不起,我爱你,我也爱你。真的好爱好爱你”
“戒指的声音我没做恢复,你可以将戒指的波纹和这最后三个字对照一下,一模一样,也就是说戒指代表‘我爱你’三个字。”疯狂的石头见她哭成这样,拿过一盒面巾纸递给她,“别哭了,既然你也还爱着他,那就去找他呗。”
她接过纸擦了擦眼泪,拿着那个铂金声波,对着疯狂的石头深深地鞠了一躬,“谢谢你,石头。”
“别谢了,快去找你的男朋友吧。”
“嗯。”
袁润之抱着铂金声波,冲了出去。
尾声
今天是桑渝与沈先非结婚的大喜日子。两人在分别了五年之后又走到了一起,总算是修成了正果。
袁润之有幸成了伴娘,她穿着一袭白色小礼服,从一大早就站在师姐的身边,保持着微笑。
温馨浪漫的草坪,青草碧碧,将一袭白纱的桑渝衬得特别美,她少了平日里女王的高傲气息,像个小女人一样温柔娇羞。沈师兄更不用说,帅气得就像阳光一样,招呼宾客的同时,却不忘照顾师姐,温柔软语,叫她这个伴娘看得好不羡慕。
一阵微风吹过,袁润之感到全身沁凉,不禁将裸在小礼服外面的双臂微微拢了拢。
头顶上飘然落下一片黄澄澄的树叶,她盯着那片树叶,之间它被秋风吹起,打着旋舞动着,她抬眸望了望周围,枝头的翠绿渐渐被秋季特有的萧瑟取代。
不知不觉,原来已到秋天了。
以往的秋日里,她只知道这是收获的季节,她不喜欢秋天的厚重,不喜欢秋天的凋零,不喜欢秋天的萧瑟。
她脑海里飘过一句话,“有些人是会一直刻在生命里的,哪怕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可是每次想起他,那种感觉,永远不会变。”
她想起她和纪言则那场秋天的美丽邂逅,也许,如果她不那么执着,那她和他现
在还是像以前一样,开开心心地生活着。其实,爱与不爱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爱他就好。
她和他就像是小时候读的希腊神话里的丘比特与他的妻子赛姬,丘比特警告他的妻子,不要偷看他是谁,否则将会永远失去他,赛姬忍不住好奇心违背了誓言,丘比特只能抱歉地从此离开了赛姬。
当然,神话故事永远都是 appyending。赛姬找到了她的丘比特,两个人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是她没有赛姬幸运,大半年过去了,她都没能找到她的纪言则。
爱极岛在印度洋的什么地方,她不知道,也没人知道。唯一知道纪言则去向的,只有纪有梅一人。别说纪有梅不想见她,纪家所有人看到她就像看到毒蛇猛兽,甚至连纪家的大门都不让她进,就差没在门外挂着“狗与袁润之不得入内了。”
在纪家门外徘徊了几天后,碰巧遇到周游世界回来的纪宇昂。原来是纪年祥在失去他之后才发现他的好,急召了几个月之后,最后以死威胁才将他召回。能见到纪宇昂,她也算守得云开见月明。
纪宇昂领着她进纪家,可是当她看到纪家上上下下如寒冰般的脸之后,她便涩笑了一下,打了声招呼,便离开了。
纪宇昂对她说:“要不我娶你吧,说不准能把那小子刺激回来。”
她无言地看着
他,这种时候,开这种国际玩笑,简直是要她的老命。
后来,她改变了方式,天天守在“一线千”,纪有梅天天让她”乞闭门羹。时间久了,Sara开始同情她,悄悄地将她发展成了“一线千”的义务劳动者。每逢周末,她都会去“一线千”帮忙,只希望有一天,能听到一丁点儿关于纪言则的消息。
从春季等到夏季,从夏孝等到秋季,得到的始终是失望。如今只留下她一个人,怀揣着心头的相思,看着黄叶在枝头绽放、凋落。
“冷吗?冷的话就去休息室那件外套披上吧。再过一会儿,我可是要抛新娘捧花了,你可别赶不上。”桑渝刚刚接到一通意外的电话,挂了电话,她缦勾着唇角,侧目看向身边一直帮她提着婚纱裙摆的袁润之。
袁润之笑道:“能看到你跟沈师兄结婚,我的内心可是激昂澎湃,热情似火,怎么会冷呢?”
桑渝忍住笑意,挑着眉,鄙夷她,“看你造孽这么久,我也就大发一次慈悲吧。我就告诉你待会儿我抛新娘捧花的力度,喏,看到那棵银杏树没?待会儿你就静静地坐在那棵银杏树下,我会把新娘捧花抛到你头顶上,当作对你辛苦了这么久以来的慰劳。”
“守株侍免吗?”师姐不需要这么看不起她。以前每逢新娘抛捧花的时候,她都能抢到最多的玫瑰花。
桑渝无力地对她翻了个白眼。
她撇了撇嘴,“这里离那棵树少说也有十几米远吧。师姐,待会儿你站在这里,你
确定你背对着大家反着抛,有那么大力度吗?”
“也许别人做不到,但我就不一定了。快点过去,等着‘意外惊喜’从天而降吧。”桑渝冲着袁润之挥了挥手,若不是顾着形象,就差没一脚踹在她屁股上了。
袁润之耸了耸肩,慢慢地向那棵银杏树走去。
如果抢到新娘捧花的话,下一个结婚的就是自己,那她一定是中国史上重婚罪的榜首。
抢新娘捧花,只不过是每个想嫁女心中的一个信念罢了。
她在树下的休息长椅上缓缓坐下,远远地看着桑渝笑望着众女,激情四射地说了好多话,然后反转过身,在那高喊的“一、二、三”声中,那一捧艳丽的玫瑰花,遵循着优美的抛物线飞向空中。
刹那间,整个草坪上乱成一团。
所有的想嫁女,就像是疯了一样,追抢那一捧玫瑰花。
袁润之笑着,长舒一口气。
离得那么远,那捧玫瑰花怎么可能抛到这边来?
师姐,果然还是喜欢逗她。
不过,她也没有觉得太失落,因为本身就没想过去抢着捧新娘捧厄。师姐是了解她的,否则也不会将她支开。
坐在这边,让站了许久的两条腿放松一下,她反而更加欣慰。
她弯下腰,揉了揉酸胀的小腿肚。
蓦地,视线范围内闯进了一抹粉红。
一米开外,那里静静地躺着一朵玫瑰花。
是老天在同情她,刻意留给了她一朵?
她静静地盯着那一朵玫瑰花看了许久,迟疑着,要还是不要?
要吧,就算只是一种信念,那也代表着心里还有着期望。
她猫着腰,正想拉起那朵玫瑰花,这时,一只擦得闪闪发光的男式黑色皮鞋不偏不倚地压在那朵玫瑰花茎上。
她不悦地皱起眉头,什么男人这么可恶?走路都不长眼,阳光大道他不走,偏偏要踩在这么一朵娇艳的玫瑰上。
她咬着牙,恨恨地抱住那人的小腿,试图搬开他的脚,可是那人的腿脚就好像生了根似的,纹丝不动。
她就不信这邪了,使劲儿再次进攻那条腿。
“为什么你总是喜欢抱着我的大腿?”头顶上方飘来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带着七八分慵懒,以及说不出的磁性。
这一瞬间,她僵着身体,不敢抬头看,就怕这声音是她的幻觉。
纪言则蹲下身体,骨节分明的长指折断了脚下的玫瑰,将它插在一直低垂着头的袁润之的耳际,微笑着凝视她。
袁润之咬着嘴唇,眸底闪着薄薄的水光,她鼓起勇气,缓缓抬起头看向那个烙在她心间永远无法挥去的男人。
她的丘比特终于回来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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