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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文先生公寓的出租车司机,公寓的搬运工,他们都认出你了。这之后,你知道,我们只要按响门铃,走进去就可以了。”
“天哪!”高恩惊叹道,“我从没想到过那些旧照片。”
“那些人开始都有些犹豫,”帕克说,“直到我们想出一个聪明的主意,用颜料涂去你的眉毛。这让外貌看起来如此——抱歉——特别,他们都满意地小声惊呼起来,然后就认出你了。”
高恩满脸通红。
“好吧,”他说,“我要说的就是这些。我可以回家了吗?”
帕克看了看麦克弗森,征求他的意见。
“我们会将这份陈述转成书面文件,”他说,“或许需要你的签名。这之后,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让你回梅杰·艾尔文先生那里。但是我们要求你随时与我们保持联系,不能在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变更住址。”
高恩点点头,在打印出来的文件上签名之后就离开了,没有眉毛的脸上依然是令人震惊的表情。
注 释
〔1〕一种消毒剂。
第二十四章
法伦:弗格森:斯特罗恩
检察官传话说要开一次战时讨论会议。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把温西勋爵也请了过来。麦克弗森巡官出于职责需要参加,达尔齐尔警官也是。卡梅伦医生也出席了,他需要看一下是否有什么发现与他所做的医学鉴定相违背。另外,治安官罗斯和邓肯也应邀参加。尽管邓肯给他们带来了很多麻烦,但是他的长官还是宽宏大量地让他参与进来,因为他们感觉到,在这个混乱而令人焦虑的案件中,听一听下属的意见也是很必要的。
检察官请警察局局长抛砖引玉地首先陈述,但是后者反对,认为警察们在没有受到他的观点左右的时候,或许会更自由地提出自己的意见。他的理由引起了两地警察麦克弗森和达尔齐尔之间的礼让,最终麦克弗森推让成功,因为实际上尸体是在牛顿…斯图尔特地区发现的,也就是说,达尔齐尔拥有优先发言权。
达尔齐尔十分紧张地清了清嗓子。
“好吧,勋爵、检察官先生、马克斯韦尔先生还有在座的各位先生们,”他开始发言——这致辞多少受了些足球俱乐部晚餐仪式的影响,“从目前的调查来看,这位可怜的先生无疑是在周一晚上遭钝器袭击而亡,而且尸体被搬运到我们发现的地方。此外,我想我们都同意凶手应该是个画家;彼得·温西勋爵指出,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幅漂亮的作品肯定是凶手所作。经过麦克弗森巡官的仔细调查,这个地区所有的画家都能说明在案发前后这一段时间,自己的所作所为——只除了五位,或者说六位画家,即科尔库布里郡的法伦先生、高恩先生、沃特斯先生,还有门城的斯特罗恩先生、格雷厄姆先生或许还有弗格森先生。这六位画家都有杀人动机,而且据大家所知,他们都曾经威胁过死者。更加巧合的是,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拥有合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他们六个人都声称自己无罪,如果我们认定凶手就在他们当中,那么其中的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肯定是在撒谎。
“现在,我们把一切都纳入考虑范围。我倾向于认为调查应该集中到法伦先生身上,为什么呢?因为与其他人相比,他的犯罪动机更强烈。他似乎认为死者对法伦夫人过分殷勤——我这里不是要诋毁法伦夫人,这只是法伦脑袋里的想法。我不能相信一位先生会因为绘画问题的一两句吵嘴,或是高尔夫教学过程中的不同意见,或是两个民族之间的争论就谋杀另外一位先生。但是,当这个问题涉及家庭幸福,在我看来,就有了很好的谋杀动机。
“我们知道那天晚上法伦离开科尔库布里郡,下决心要找到坎贝尔并教训他。他来到小木屋,在那里被弗格森先生看到了,然后又去了斯特罗恩先生的屋子,并且根据他自己的陈述,留了字条说要找到坎贝尔,与他同归于尽。这之后他就消失了,直到周二下午三点我们在新加洛韦路上找到他。
巡官和我最初认为,法伦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路上杀了坎贝尔。但是,我们很困惑他是怎么到那里的,为什么用那么奇怪的方式开走坎贝尔的车——我们不得不将斯特罗恩考虑进来。我们现在知道这个想法是错误的。高恩先生在路上遇到了坎贝尔,并且被他攻击,很有可能是坎贝尔自己把车开回了家。从弗格森和斯特罗恩先生的证词中,我们同样知道,在午夜之后,要么坎贝尔还活着,要么有另外一个人进了坎贝尔的小屋。我认为这个人就是法伦,因为他一直躲在小屋附近等着坎贝尔。”
“等一会儿。”马克斯韦尔先生插话进来,“考虑到那张字条和他后来到过小屋的事实,我认为你接受了斯特罗恩的陈述。”
“是的,先生,确实是的。作为法伦先生的朋友,他不得不编造这样一个故事,并且与法伦的陈述相吻合。我会告诉你们我是如何思考的。我已经把它写在纸上了。”
警官从短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从里边拿出一张被折叠成小块、肮脏不堪的纸。他将它展开放在桌子上,用宽厚的手掌把它抚平之后,递给检察官。检察官将鼻子上的眼镜扶了扶,开始大声朗读起来:法伦案件
晚上六点:法伦在科尔库布里郡,发现坎贝尔在自己家中。与法伦夫人发生争吵。
晚上七点:法伦骑车去门城。
晚上八点:法伦到达静石小屋寻找坎贝尔,被弗格森看到。
晚上八点至九点十五分:法伦出入各个公众场合,放话威胁坎贝尔。
晚上九点十五分:法伦来到斯特罗恩的屋子,并给他留了字条(骑车)。
九点二十五分之后直到天黑:法伦暗中躲藏,或许就在劳里斯顿或者卡斯特拉蒙路上的某个地方。
晚上九点四十五分:坎贝尔在返回科尔库布里郡的途中遇到高恩。
晚上十点二十分:坎贝尔开车返回静石小屋。被弗格森听到。
晚上十点二十分直到午夜十二点:在此期间的某个时刻法伦骑车返回坎贝尔的小屋,闯进门杀了坎贝尔,并掩藏尸体(注明:弗格森有可能已经睡着了)。法伦出来,锁上门。继续隐藏,或许是在车库里。
午夜十二点:斯特罗恩开车过来(弗格森听到了)。取得钥匙开了门。留下字条,离开。
周一午夜十二点到周二早上七点三十分:法伦再一次进入小屋。销毁斯特罗恩的字条,将尸体放入车中,拟订逃跑计划,将自行车和绘画用具放入车里,准备并吃掉了坎贝尔的早餐。
上午七点三十分:法伦假扮成坎贝尔,开着坎贝尔的车从门城出发。被弗格森发现。
上午九点三十五分:法伦开着坎贝尔的车拐进克里镇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的新加洛韦大路上,被路过的工人看到。
上午十点:法伦带着尸体来到米诺奇。
上午十点到十一点三十分:法伦在那里作画。
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法伦把尸体扔在米诺奇,骑车离开。取道从巴格勒南到明尼盖夫的辅路(注明:凭推测,目前没有证据)。大约有八九公里的路程。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法伦到达菲尔贝。将自行车遗弃在废旧矿山附近。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到下午三点:法伦沿着新加洛韦路走到迪伊桥,十一英里,但是他可以很轻易地从骑摩托车的过路人那里搭乘顺风车。法伦接下来的行为与他所作的陈述吻合。
“这个,”检察官透过他的眼镜环视大家,“在我看来是非常有道理的、精湛的推测。”
“真是好极了!”温西说。
“确实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说,“它几乎涵盖了一切事情,而且几乎要动摇我自己的想法了。如此简单漂亮!”
“不会太简单些了吗?”麦克弗森说,“它没有解释那辆从艾尔运送到尤斯顿的自行车。”
达尔齐尔警官因为在场三位著名人士的表扬而显得有些扬扬得意,所以鼓起勇气反对他上级的观点。
“我看不出,”他说,“为什么要将那辆自行车考虑进来。我认为没有必要把它和坎贝尔案件联系在一起。有人从安沃斯偷了一辆自行车,因为失误被运往伦敦,就这么回事。如果已经有了一个简单明了的解释,为什么还要假设凶手做出了这样滑稽的事情?”
“是的。”检察官说,“如果一个人可以仅仅乘坐火车就能完成全部旅程,为什么要找麻烦从门城偷一辆自行车运到艾尔?我不否认这个自行车的故事确实非常神秘。”
“是的,”麦克弗森说,“那你怎么解释从门城到新加洛韦路的旅途花了那么长时间?走大路只有十七英里。”
达尔齐尔听到这个有些沮丧,但是温西出声解了围。
“法伦告诉过我,”他说,“他一生中只开过一两次车。驾驶对他来说有些困难。我们假设那辆车没有汽油了,或者熄火了,诸如之类。在说服自己请人帮忙之前,他应该首先会尝试一个人操作——坐下来按压自动点火装置,满怀希望地盯着发动机罩内部。或许仅仅是没了汽油,但他不得不先将车子推到路边某个地方,然后走路去最近的修车场。或者是他走错了路,走到了门城火车站的那条老路,迷失了方向。一个生手驾驶员总是会浪费很多时间。”
“有可能。”麦克弗森带着不满意的神情说,“有可能。我不能有更好的解释了。”
“另外,”局长说,“根据你的理论,达尔齐尔,你如何解释斯特罗恩的帽子和他讲述的在菲尔贝遇到法伦的故事?因为,如果你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这一切都是捏造的。”
“我是这样认为的,”达尔齐尔说,“我想斯特罗恩确实像他说的那样在菲尔贝寻找法伦,但是没有发现他的踪迹。而且他也很可能确实像自己说的那样掉进了井筒里。但是我想,没有找到法伦时,斯特罗恩就担心他出事了,后来他又听说发现了坎贝尔的尸体,于是就在自己的故事里添油加醋了一番,试图给法伦提供一个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而且斯特罗恩确实明显怀疑法伦,这恰好证明了我的理论。您很了解,马克斯韦尔先生,他很不情愿告诉您他的故事,而且如果您不跟他说您已经知道了那张字条的内容,他都不会告诉您字条上写了什么。”
“是的,”局长说,“但是关于这一点我有自己的想法。”
“好吧,让我们听听你的意见,马克斯韦尔先生。”检察官提议。
“我本来希望,”马克斯韦尔先生说,“警察们能先说出自己的想法,但在这时候说出我的想法或许更好。当然,首先我感觉到法伦和斯特罗恩明显串通好要隐瞒一些事情,但是对于这一点我有不同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斯特罗恩犯下了罪行,他的困难是既要保护自己又不会牵连法伦。而法伦的行为,他放出的狠话,他消失的事实都为斯特罗恩提供了很好的掩护。我想,斯特罗恩应该是很不愿意利用法伦的。
“那么,你理论中的弱点,达尔齐尔,恕我直言,就是谋杀本身。如果按照你所说,午夜到清晨时分在木屋里发生了一场谋杀,那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一切活动竟没有吵醒弗格森。坎贝尔是个孔武有力的人,除非他是在睡梦中被猛击致死,否则应该有吵闹声和打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