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傩送给了翠翠这样一个无望的结果,而安箫给予她的也正是如此。
彼时年少,宁朝安爱极了翠翠的纯真和质朴,心里也为她不值、为她遗憾。明明错的不是她,而她却得独自承受阴差阳错的后果。
她悒悒地掩上了书卷,哀怨地瞅着拳击场上正挥汗如雨的安箫。安箫注意到了她的目光,灿烂一笑,冲着她挥舞了一下拳头。
她懒懒的,也不回应,埋下头又去看《边城》那个令人怅惘的结尾。
好不容易等到安箫的训练告一段落了,宁朝安揪着满头大汗的他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你说,究竟是大老还是傩送更爱翠翠一点呢?”
“还有啊,你说傩送会回来吗?”
“万一傩送没回来,那翠翠该怎么办呢?一辈子等他吗?”
“翠翠心里该多苦呢?等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的人。”
……
宁朝安问个不停,安箫也不会不耐烦,一边认真地听着,一边拿着湿毛巾擦着亮晶晶的汗水。
“你说,翠翠心里该多苦呢?”宁朝安撅着嘴,飞扬的眉眼都被压低了。
安箫很喜欢看她这副小女儿情态,随随便便地反问道,“她苦吗?”
宁朝安柳眉倒竖,“她不苦吗?”
安箫耸耸肩,“苦就别等啦。”
宁朝安顿时*气,和这个一门心思扑在拳击上的木头聊天有时真能活活把人给气死。
“难道不是?既然苦,又为什么要等呢?”安箫说得十分理所当然。
宁朝安别过头去,气鼓鼓的。
这人真是不解风情,压根儿不懂得小女儿的心思,更不懂得悲剧的美。难怪他一天到晚只会打拳击。
安箫却不理会宁朝安的反应,自顾自地说道,“她既然等着那个人,就说明她愿意等。”
“做自己愿意的事,会觉得苦吗?”
宁朝安听及此处,茫然地转过头看着安箫的脸庞。这句话听着好像的确是那么回事,但又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她被安箫给弄糊涂了。
安箫挪近了些。宁朝安早已习惯了他一身的汗臭味,也不避让,无言地倚在他的肩头。
那时的安箫在职业拳坛虽然才崭露头角,但是因为年轻,所以他的身上还有着无限的可能。也正因为如此,安箫的眼角眉梢都是掩藏不住的意气风发。
他孔武有力的臂膀勾住了宁朝安的肩膀,“那谁和那谁更喜欢翠翠我是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很喜欢你,宁朝安。”
宁朝安阴翳了一天的脸庞突然放了晴,甚至带上了一抹霞红。
安箫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臂弯里羞红了脸的人儿,内心满满的都是斗志。
他要称霸拳坛,他要成为世界拳王,他也要把自己年少时的梦想用八抬大轿娶回家去。
安箫存心想捉弄她,便把自己刚擦过汗水的毛巾唰地一下盖在了宁朝安的脸上。
宁朝安这下不干了,却也不忙着揭下毛巾,而是对着安箫胡乱来了一通拳打脚踢。
安箫的双臂三下五除二便把宁朝安给箍住了。宁朝安只得老老实实地缩在他的臂弯里,时不时地动弹一下。
安箫心思一动,隔着汗味浓重的毛巾吻/上了宁朝安的嘴唇。
被毛巾遮住了脸庞的人顿时僵住了,整个人一动不动的。
安箫的脸也飞红了一片,他没好意思给宁朝安揭下毛巾,便匆匆地回到了训练场上。
宁朝安待身侧那一具炽热的身体游魂一般地飘走了,才若有所失地揭开了毛巾。她愣愣地看着远处的安箫,下意识地、轻轻地吮吸着自己的下嘴唇。
一股熟悉的汗味顿时软化了她的味蕾。
那是安箫的味道。
那是她的初吻的味道。
此去经年,宁朝安从来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翠翠那样的人,等着一个不知何时才会归来的人。
但是现在的她却明白了安箫当日的话。
“做自己愿意的事,会觉得苦吗?”
当然不会。
所以,她愿意等着安箫回来,愿意等着那个坚强有力的臂弯重新拥她入怀,也愿意等待那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初吻的味道。
所以,无论是朋友还是家人问及自己心中是否痛苦,她都淡然一笑,坚决地摇摇头。她的否定落在所有人的眼里,又是一阵唏嘘,以为她因为顾及朋友和家人的想法,而不敢流露内心的痛苦。
但其实,真的不是这样。
她每一天都是满怀希望地等着安箫的归来。甚至连安笙都对不知音讯的安箫渐渐地冷了心的时候,她还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相信着安箫总有一天会重新回到这片土地上。
可是,她却从来没想过,当有一天等待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重逢居然会让她心生胆怯。
她还是没鼓起勇气推开那扇门。
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姑娘却抱着一个保温桶走到了她的身边,施施然推开了病房门。
门打开的一瞬间,宁朝安便看到了那个日思夜念的人。
姑娘礼貌地为她留着门,“进来吗?”
安笙注意到了病房门前的这一切,欣喜地叫道,“朝安姐,你来了。”
那个她日思夜念的人慢慢地转过了身。
他还是那副清瘦的模样,只是一晃四年过去了,他的脸颊的轮廓似乎更加分明、更加有力了。
安箫的目光从抱着保温桶的姑娘身上游弋到了宁朝安的身上,稍停了会儿,居然又折了回去。
他的目光这会儿并没有焦点。
宁朝安盯着自己的脚尖,硬着头皮走到了安叔叔的病床前。
安箫这才从另一个姑娘的身上抽回了自己的目光。
宁朝安缓缓地抬起了头,“回来了?”
短短的三个字已经用完了她所用的力气和勇气。
安箫点点头,“嗯。”
又一个低头,宁朝安的眼眶已经潮了。
☆、第三十五章 只是纯洁的男女关系
以容初为圆心,以五米为半径的圆内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低气压天气。容初那张俊秀的脸上写着斗大的四个字“生人勿近”。
师兄很火大,情况很糟糕。
一向没脸没皮的林恩都开始小心翼翼了起来。
她把香喷喷的千张结红烧肉双手奉到了容初的眼前,一脸讨好的笑容溢于言表。
容初瞅了一眼,冷哼一声,接过了饭盒开始狼吞虎咽。
他恶狠狠地夹起一块红烧肉丢进了嘴里,嚼了一俩口,安笙的身影却突然在眼前清晰了起来。
他不小心呛着了,猛烈地咳嗽了起来。
林恩心疼地、体贴地给他拍着后背,帮着他顺了顺气。
容初捏着筷子的手一瞬间青筋毕露。
安笙那个死丫头,我不给她打电话算账,她难道就不能主动点儿给我打个电话吗?
天地良心。
这世上,谁见了债主不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吗?哪还有自己送上门去的道理呢?那可不是比羊入虎口还要惨上几分吗?更何况,这个债主的脾气烂得可以。他不赖着自己就要烧高香了,哪儿敢自己送上门去呢?
容初越想越生气,只把眼前的千张结红烧肉当作了安笙,一个一个地都吞进了肚子里。
从那天,他在校报上看见了安箫和安笙的比赛照片后,他就一直这样阴晴不定,肚子里满满地憋着一肚子火,没地儿发泄。
自己这么惦记着她和她的哥哥,变着法子地四处打听那个曾经的世界拳王。在校报上一见着安箫的消息,自己第一时间便通知了她。可那个死丫头居然只有一句不咸不淡的“我知道”。我呸,你知道了怎么不知会我一声呢?我巴巴儿赶着告诉你一声难道是犯贱么?
还有还有,自己明明是一副弱女子的样子,虽然有时候是蛮暴力的,但是跑去参加那什么格斗比赛,也不怕弄花了自己的脸,以后嫁不出去。
哼!气死我了。
容初心里的火山已经快要爆发了,一双筷子把一份色香味俱全的千张结红烧肉给捣得面目全非。
林恩坐在对面看得胆战心惊,出大事了,出大事了。
师兄居然对自己钟爱的千张结红烧肉都能下此毒手了,这说明……这说明一定是出大事了。但是赶在师兄的气头上,林恩却不敢多问,只得默默地同情着那一份千张结红烧肉。
容初的气急败坏一直维持到了下午的上课时间。
整个课堂里静悄悄的,无论是那些胆大包天的男学生,还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学生,都不约而同地闭紧了嘴巴。
在青大,谁都知道,容教授一般不发火,一发火了绝对不一般。
今天这节课讲的是近代诗,一讲起近代诗,新月派自然绕不过去,新月派绕不过去了,徐志摩就一定得拿出来好好讲讲。既然徐志摩得拿出来好好讲讲了,他的《再别康桥》又岂可错过?《再别康桥》没法子错过了,那其中的经典名句“悄悄是离别的笙箫”又哪能不说道说道呢?
容初站在讲台上,头一次舌头打结。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笙箫……”
容初的手里卷着书,脑子里却一片空白。自己还是学生时代的时候,就很爱徐志摩的诗歌,这一首《再别康桥》更是背得滚瓜烂熟,但是这会儿,到这儿之后,就卡壳了。任他绞尽脑汁,也没办法再接下去了。
台下的学生们开始窃窃私语了。
坐在后排的林恩却丝毫不紧张,竟托着腮对着讲台上的容初犯花痴。
师兄就连口吃都这么帅。
他手里的那卷书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讲台,白衬衣衬得他书卷气很浓,外穿了一件卡其色的短款风衣,再配上一条直筒牛仔裤和一双豆豆鞋,真是帅得无与伦比。他微微低着头,目光有意无意地在大理石地面上打着转。安笙的脸庞却不知怎的突然清清楚楚地印在了明晃晃的大理石地面上。
容初气坏了,追着大理石地面上安笙的脸庞一路踩了过去。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容初终于找回了感觉,心中却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
想我自己这么些年看尽了百花,从来只有百花为我烦忧的份儿,哪有我在这儿长吁短叹的道理呢?
再说了,我和她说穿了就是债主和欠债人的纯洁男女关系,我何苦因为她而自己和自己生气呢?
容初暂时恢复如常,丢开了手中的书卷,和台下的学生们侃侃而谈了一节课的徐志摩。
林恩和一众女学生们又开始眼冒红心。
林恩那晚没敢黏着容初,乖乖儿地坐上姐姐派来的车,回家去了。
容初捏着车钥匙站在夜幕浅浅的青大里头,不知是否该去跆拳道社看一看。今天是跆拳道社训练的日子,那个暴力女又该来了。
容初一直想得口干舌燥了也没想出什么名堂。夜幕浓重的时候,整个青大都是安安静静的,唯有秋虫的叫声断断续续地传入了耳中。
容初叹口气,独自一人坐上车离开了。
自己对那个暴力女虽然的确有过些不纯洁的想法,但那都是自己大发慈悲地想给她个机会,让她接近接近自己这样人神共愤的帅哥,好让她个土包子开开眼罢了。
以后和她,还是有账算账,没帐就甭见了的好。
容初一出校门,便驱车拐去了灯红酒绿的去处。
小九熟稔地和容初打招呼,“容哥,好久没来照顾我们的生意了。”
容初微笑着点点头,“今晚这不来了吗?”
小九照着老规矩给容初上了一杯精心调制的Martini。容初端着杯子,浅浅地呷了一口,启动了美女雷达,开始在舞池里搜索今晚的猎物。
说起来自己自从被安笙照着左脸颊挥过了两拳之后,已经许久不曾沾过荤腥了。今晚再不尝个鲜,自己的那一手活计都快生疏了。
容初很快便锁定了猎物。那个正旁若无人地跳着艳舞的姑娘周围已经围了一圈虎视眈眈的男人了。那样的好身材与其便宜了那群豺狼,还不如便宜了自己这个衣冠禽兽。
容初打定主意便下了舞池。
女人对于容初而言,还不都是手到擒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