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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我的鹿晗,请允许我这样叫你。
再见了。
说过再见的人,常常在下一秒钟就能重新遇见。
不曾说过再见的人,也许走出彼此生命就是永远。
而我们,只是忘了说再见。
2007年,我十七岁,我与鹿晗初识,在Moonlight酒吧。
他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尽管那是一个玩笑话。
2008年,我十八岁,我与鹿晗分别。
他说:“余深,我喜欢你。”这次是真的,可惜我没有答应他。
后来,我被青岛的一所大学录取。
而鹿晗,不知。
忘了说,从此以后的每一天,都不再有你了。
◇【10…10】
【10】
2012年的北京,冬未至。深秋的风席卷过一地的落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整座城市都陷入了这灰蒙蒙的雾霭之中,只有熹微的光亮在城市的一角若隐若现,一切仿佛是世界末日来临的征兆。
我再一次翻开备忘录,上面写着:
2012年10月26日早上十点,高中同学聚会。
我已经忘了这是他们第几次组织这种同学聚会,反正前几次都被我以各种理由推脱了。自从零七年离开了北京,我就换掉了手机号码,甚至卸载了所有一切能够与过往联络的通讯工具。
余深,你可真是个狠心的家伙。
我记得就在我离开北京的前一天,一个微博名为“WolfKing…Lucifer”的姑娘还给我发来了一条私信,内容很简单,只有短短一句话:
十七岁的时候你在做什么?
这好像是网络上最新流行的问题,我的心猛地一震。十七岁那年我在做什么?那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在键盘上迅速地敲下几个字后,按下了回复键:
十七岁那年我在暗恋一个男生,我,很喜欢他。
忘了是哪位知名人士说过: “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我没有实现前者,也没有实现后者。
我记得十七岁那年,鹿晗问我有没有什么梦想,我说我想去玻利维亚,因为那里是离天空最近的地方。而鹿晗却说: “我想当一名歌手,我想唱歌。”五年后,他如了他的愿。而我,却仍是一事无成。
日历一页页的翻过去,时钟又走了无数圈,季节又换了。
但我还是没办法接受,他曾经拥吻我的那天,再也不能重来了。
不会再遇见你了,鹿晗。
静默时光里那样的你亦不会再想念了。
车缓缓驶过柏油马路,这是北京少有的清净时刻。此时的这座城市就像是刚刚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的婴儿,所有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显得那么的陌生和未知。我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停在了中心广场的LED显示屏前,那张被无限放大的面孔,是久违的脸庞。
鹿晗比以前瘦了很多,五官自然而然的显得更加立体,但他那双藏了星星的眸子却是无人可以代替的。他穿着一身黑色笔挺的西装革履,站在镜头前,显得特别的精神。
主持人问他:“十七岁的时候你在做什么?”
鹿晗礼貌地接过话筒,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十七岁那年我喜欢一个女孩,是她让我坚定了信念执着着梦想,我想要成为和她一样优秀的人,我想只有那样我才能配得上她。只可惜到了最后,我还是失去了她。”
“噢。”主持人故意把音拉长,“看来鹿晗对那位姑娘还是念念不忘啊?”
“有些事我不怕说,如果我还有机会再见她一面,这一次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放开她的手。”
鹿晗的话刚说完,我就听到了那些和我一样围在LED大屏前的女生落寞地感叹。我真是羡慕她们,拥有着尚好的青春,敢爱敢恨。从不像我,畏缩怯懦,连一句喜欢都无法说出口。
节目接近了尾声,最后是鹿晗送给大家的一句话:
“我们每个人存活于这个世界上都要拥有自己的梦想,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和拼搏。我们还年轻,我们还拥有着尚好的青春,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我希望你们也能像我一样为了自己信仰去成为一个优秀的人,这样才不枉于青春。”
年少时,我们把彼此当做各自的信仰。
却在追逐时,迷失了方向。
当车冲出防护带直直地开下山崖,第一次,死亡离我只有一步之遥。
我听到与我拼车的那两个女孩声嘶力竭的尖叫,她们使劲地拍打着窗户想要逃出去,那是一种对生的渴望,可这些无非是多此一举。
车子碰撞到了石头,开始无止尽的翻滚,车里的人上下颠簸,都被狠狠地甩出了车外。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我感觉猩红色的液体从我麻木的身体里流出,四肢像是被拆解了一样,动弹不得,我好像看到了上帝,它正咧着嘴对着我笑。
一时间,昔日的浮光掠影一一呈现。
我仿佛看到了鹿晗,看到了十七岁的我们。
我看到他背着我行走在乌漆墨黑的小巷中,我看到他紧紧握着我的脚帮我擦药时那一副小心翼翼的面孔,我看到他把那一撮仙女棒塞到我的手中自己一个劲地喊着烫烫烫,我看到他捧着我的脸吻上我的唇时略带青涩的面容,我还看到他靠在我的大腿上喃喃道:余深,我喜欢你……那是我爱过的那张爱笑的脸,那是我爱过的那双含泪的眼。
鹿晗,真的好想再听你叫一次余深。
鹿晗,真的好想再听你对我说一句喜欢。
鹿晗,真的好想好像再看你一眼。
……
“十七岁那年我喜欢一个女孩,是她让我坚定了信念执着着梦想,我想要成为和她一样优秀的人,我想只有那样我才能配得上她。只可惜到了最后,我还是失去了她。”
“有些事我不怕说,如果我还有机会再见她一面,这一次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放开她的手。”
“我们每个人存活于这个世界上都要拥有自己的梦想,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和拼搏。我们还年轻,我们还拥有着尚好的青春,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我希望你们也能像我一样为了自己信仰去成为一个优秀的人,这样才不枉于青春。”
我似乎看到鹿晗的脸似一个幻境般隐约地呈现在天空中,我似乎看到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好像在轻声呼唤着我的名字。我缓缓地抬起手想要去触摸,可是只有浓稠的血液顺着手臂流下,温热的触感,就好像是十七岁那年鹿晗吻我的唇。
我知道我快要死了,因为人只有在死的时候脑海里才会回放那么多过去的回忆。果然,头开始剧烈的疼痛,可是我再也没有力气看下去了,眼前的一切越来越模糊,黑暗一点一点的将我吞噬。而头顶的那一方灰色的天空也渐渐消失在瞳孔中。
鹿晗,鹿晗……
那是我这辈子呼唤过的最后一个名字。
原来这些年,他一直在自己心里,不曾远去。
【正文完】
◆【鹿晗番外篇:我深爱的姑娘去了远方】
2012年10月26日
距离世界末日还有56天
手机屏幕准时显示了一条提示音,我有些不耐烦地摁掉,把头倚靠在车窗上,目光无力地瞟向外面。
北京又迎来了繁琐的雨季,没过多久天空中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雨势并不大,细细的绵绵的,来来往往的路人并没有我想象中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似乎已经习惯了此情此景,仍就不当回事儿的在大街上慢悠悠地行走。
不由得,我又想起了余深,想起了五年前的我们。
余深在我的眼里,一直是个不怎么聪明的姑娘。
最起码,在感情这方面。
我始终记得我第一次见她时,她像只温顺的小羊一样静静地待在角落处,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与周遭的环境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女生,一个与陌生人说句话脸都会绯红的女生,她真的很特别。
可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我曾固执的以为只要我放开手,我和她哪怕不能在一起,也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可在这茫茫十三亿的人海中,我们最终还是弄丢了彼此。
从回忆中抽身出来,车已经驶到了Moonlight的门口。
忘了说了,今天是例行的同学聚会。苏青告诉我,余深也会来。
当我推开包厢门的时候,里面早已乱成了一锅粥。我隐约听到有人在呼唤我的名字,循着声源找去,一个小身影踩着高跟鞋疾步地朝我走过来,我愣愣地看了好久,才想起来这是余深的好友苏青。
苏青举着一部手机,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我跟前:“鹿晗,不好了!余深……余深她出事了!”
一时间,所有不知名的情愫通通涌上了心头。整个世界瞬间失去了声音,我只感觉我的耳朵里只有那一阵又一阵的嗡嗡声在不停地回旋。
我冲下楼随手拦了一辆车,苏青紧跟在我身后。
事发地点在偏郊外的一条公路上,待我们赶到时,警察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车祸现场一片废墟,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却久久没有散去。雨势越来越大,豆大的雨点无情地打在这座城市,像是在悼念那死去的亡灵。几道亮光穿透过云层,随之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雷声。
从小,母亲就告诉我,男子汉是不能哭的。
可是那一刻,我的眼泪却再也抑制不住,喷薄而出。
“余深!”我听到苏青刺耳的尖叫声在整条公路上回响。
我的眼前又溢起了余深的笑容,她那一双杏仁大的眼睛眯成了月牙状儿,微微泛红的脸庞像春日里柔和的阳光在荡漾。
“鹿晗,听说2012年有世界末日,到时候整个世界都会变成一片废墟,你,怕吗?”
那是我听过的最愚蠢的问题。
可是我的傻姑娘,因为有你,我无所畏惧。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我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尽,救护人员把余深往担架上抬。我像一只疯了的野兽扑上前去,似乎是在捍卫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一次,我不能再让任何人抢走余深了,我不能再失去她了。
要是在以前,我从来都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上帝的存在。
但这一次,上帝,请你一定一定要替我好好照顾这个女孩。
并替我告诉她:鹿晗这辈子唯一不会骗她的事就是,他一直都很爱她。
我将余深轻轻抱起,恍惚中我又回到了五年前的北京。
那晚的北京,雪花以铺天盖地的姿态席卷了这座城市。我背着她,踩着那松松软软的雪花走了好长的一段路。半路上她隐隐约约地恢复了一点意识,趴在我的背上半梦半醒道:
“鹿晗,你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只有一点点,一点点也好……”
我一愣,咬了咬嘴唇后答道:“鹿晗是个很坏的男孩,他不值得你去喜欢。”
“胡说,鹿晗明明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鹿晗,我好喜欢你,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你……”
余深,我的傻姑娘,我也好喜欢你。
从现在开始,世界上对你最好的人不会再让你独自流浪了。
这一次,我带你回家。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