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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 [美]杰夫里·迪弗-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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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的伯伯还健在,他肯定会随意地走进莱姆的屋子,对他瘫痪的身体看都不看一眼,就指着气相色谱仪脱口而出:“你怎么还在整这种没用的东西?”然后在写着证据图标的白板对面坐下来,对莱姆正在处理的522案子开始发问。
  对,但是这个人做出这样的行为符合逻辑吗?把你的假设再给我陈述一遍。
  他又回想起了他此前忆起的那个夜晚:高三那年,在埃文斯通他伯伯家中度过的平安夜。在场的有亨利、波拉和他们的孩子——罗伯特、亚瑟和玛丽;特迪、安妮和林肯;几个叔叔婶婶和堂兄弟姊妹,还有几位邻居。
  整个晚上的大部分时间,林肯和亚瑟都在楼下打撞球,谈论明年秋天和上大学的计划。林肯一心想读麻省理工学院,亚瑟也有此打算。两人都自信能考上。当晚就在争论到时候是同住一个宿舍呢,还是在校外租一套公寓;是共续兄弟情谊呢,还是与女友共筑爱巢。
  然后,一大家子就在伯伯家的大餐桌前围坐成一圈。附近的密歇根湖波涛澎湃,寒风呼啸着刮过后院光秃秃的干树枝。亨利招待客人的方式就像在主持大学的课堂教学。他全权负责,思路清晰,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他目光机敏,注意着身边所有人的谈话。他会说笑话,讲趣闻轶事,询问来宾的生活情况。他总是饶有兴趣,满腹好奇,有时候操控欲很强。“好的,玛丽,现在我们一家人都在,说说乔治敦的研究员薪金吧。我想大家都觉得这对你再好不过。而且杰里还可以在周末开着他的豪华新车去看你。顺便问问,申请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我记得快到了吧?”
  他的头发稀疏的女儿会避开他的眼睛,说因为圣诞节已至,期末考试临近,她的申请报告和要填的表格还没准备好。但是她会申请的,肯定会。
  当然,亨利的使命就是要他的女儿当着众人的面许下承诺,也不管这样的话她又要和未婚夫分居半年之久。
  莱姆一直觉得他的伯伯能成为一流的出庭辩护律师或卓越的政治家。
  吃剩的火鸡和甜饼被收拾干净,柑曼怡、咖啡和茶水端上桌后,亨利引领众人走进客厅。客厅里巍然耸立着一棵高大的圣诞树,壁炉里的火苗烧得正旺,墙上挂着一张林肯祖父阴郁的画像。他是哈佛大学的教授,拥有三个博士头衔。
  比赛时间开始了。    
  亨利会提出一个科学难题,第一个答上来的人得一分。前三名将会获得由亨利亲自挑选,由波拉精心包装的奖品。
  紧张情绪显而易见,只要有亨利主持,一贯如此。所有人都认真严肃地对待比赛。林肯的父亲总能答对好几个化学方面的问题。如果问题中有数字计算,他的母亲,一位兼职的数学教师,有时候还没等亨利把题目说完,就给出了答案。然而整场比赛结束时,排在前几名的往往是这几个堂兄弟姊妹——罗伯特、玛丽、林肯和亚瑟,还有玛丽的未婚夫。
  快到晚上8点,比赛即将结束时,参赛选手们差不多都挪到了椅子边上。每提出一个新问题,排名就会发生变动。手心都沁出了汗。波拉是计时员,当她的计时器上还剩下最后几分钟时,林肯一连抢答了三个问题,险胜第一。玛丽第二。亚瑟第三。
  在一阵鼓掌声中,林肯夸张地鞠了一躬,从他的伯伯手中接过第一名的奖品。他还记得打开深绿色的包装纸时,他惊诧不已。那是一只透明的塑料盒,里面装着一个1立方英寸大小的水泥方块。当然,这可不是恶作剧。林肯手上拿的是芝加哥大学斯塔格运动场的一块水泥。首次原子链式反应就是在和他堂兄同名的人亚瑟·康普顿和恩里科·费米的指挥下,在此地进行的。显然,在20世纪50年代,该体育场被拆毁时,亨利留下了其中的一块碎石。林肯被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奖品深深地感动了,突然为自己严肃认真地参加比赛感到欣喜。至今,那个石块还藏在地下室的一只纸板箱里。
  但是林肯没时间欣赏他的奖品。
  因为当晚他和阿德里安娜在深夜有个约会。
  就像关于家人的回忆突然闯入脑海一样,那个漂亮的红发女体操运动员也在他的记忆中浮现。
  阿德里安娜·瓦莱斯卡——姓氏发轻柔的V音,是第二代格但斯克人的乡音——在林肯高中的大学顾问办公室工作。高三伊始,他向她递交若干申请表时,发现她的办公桌上有一本海因莱因的《异乡异客》,这本书他经常翻看。他们讨论了这本书。大多数观点相同,偶有异议。一个小时过去了,林肯这才意识到错过了化学课。不要紧。事有轻重缓急。
  她修长苗条,戴着隐形牙套,绒线衫和大喇叭牛仔裤包裹着她那迷人的身材。她的笑容时而热情洋溢,时而性感诱人。很快他们就开始约会了。两人都是初涉爱河。他们参加彼此的运动会,去参观芝加哥艺术学院的索恩画室,去古城的爵士乐俱乐部,有时会到她的雪佛兰蒙扎的后座上缠绵,其实已经算不上后座了,却也正合二人心意。以田径赛的标准,从他家小跑一段就能到阿德里安娜的家,但是跑步是绝对不行的,不能大汗淋漓地出现在她面前。所以他只要能借到家里的车,就开过去见她。
  他们一聊就是几个小时。就像和亨利伯伯相处时一样,他和阿德里安娜针锋相对。
  障碍还是有的。他第二年就要去波士顿上大学,她则要去圣地亚哥学习生物学,到动物园工作。这些不过是节外生枝而已,但是莱姆从不把节外生枝作为借口,那时如此,现在依旧。
  后来,在那次事故之后,在他和布莱恩离婚之后,莱姆常常会想,假如他和阿德里安娜在一起,将爱情进行到底的话,会有怎样的故事。其实那个平安夜,林肯差一点就求婚了。他考虑着送给她“一个与众不同的石块”(这句话他清晰地背诵过)而不是一枚戒指。那是在他伯伯举办的科学小竞赛上得来的奖品。
  但是由于天气原因,他还是放弃了。他们在一条长椅上相拥而坐时,雪花开始从中西部寂静的夜空争先恐后地飘落下来。几分钟后,他们的头发和大衣上就落了一层湿漉漉的白雪。趁冰雪还没有把路封上,他们就各自回家了。是夜,他躺在床上,装着水泥块的塑料盒放在身边,他还在演练求婚台词。
  但是从未说出口。意外事件扰乱了他们的生活,让他们各奔东西。看似微不足道的偶然事件,微小得一如在寒冷的体育馆被诱发裂变的、看不见的原子,但却永远地改变了世界。
  一切将会不同……
  这时,莱姆无意中看到萨克斯在梳理她红色的长发。他注视了她片刻,很高兴今晚她留下来过夜,比平时还要高兴。莱姆和萨克斯并非难舍难分。他们都是极其独立的人,往往更愿意独处。但是今晚他想让她留下。喜欢她的身体紧贴着他的,正因为很少肌肤相亲,这种感觉才更加强烈——他的身体有几个地方尚有知觉。
  他每天坚持在计算机控制的踏车和电疗脚踏车上锻炼。他对她的爱是激励他锻炼养生的动力之一。如果医学能创造奇迹,能让他走路,他的肌肉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时机成熟,他还在考虑接受一种新的手术来改善他的身体状况,即改变末梢神经的路线。该手术是实验性的,而且引起了争议。曾经有人谈起过,偶尔也尝试过,但是几年过去了,术后有积极效果的例子不多。但是近来国外的医生一直在做这种手术,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尽管美国的医学界对此持保留态度。其操作过程是把受伤位置上方的神经和下方的神经通过外科手术连接起来,相当于避开被洪水冲蚀的桥梁,绕道而行。
  大部分手术成功者身体上所受的伤害都比莱姆的要轻些,但是效果是显著的。膀胱能自控了,四肢能活动了,甚至会走路了。虽然以莱姆的病情,术后他也不能走路。但是他和一位日本的医生谈论过,这名医生是该手术的先驱者,也和一位在常春藤大学教授医疗的同事谈起过,他们说可能会得到改善。手臂、双手和膀胱可能会有感觉,也会活动。
  也能唤起性欲。
  瘫痪的人,哪怕是四肢麻痹的人,也完全能够做爱。如果刺激因素是心理上的,比如被一个男人或女人所吸引,这时,不,该信息不会穿过被损坏的脊髓。但是人体是一个卓越非凡的系统,在创伤之下,有一个神奇的神经体系在独立运行。只要有一点局部的刺激,哪怕是伤残得再重的人,也能经常做爱。
  浴室的灯啪嗒一声灭了,他看着她爬上床,身体的轮廓和他的融为一体。她很久以前说过这是全世界最舒适的一张床。
  “我——”他刚一开口,立刻就被她热烈的吻堵上了,声音变得含糊不清。
  “你说什么?”她低语着,嘴唇移到他的下巴上,又滑到他的脖颈上。
  他已经忘了,就说:“我忘了。”
  她又开始吻他,他也热烈地回应她。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
  “啊啊。”她小声说,“我没听见。”手机铃响了四遍后,可敬的语音邮件接管了任务。但是过了一会儿,手机又响起来。
  “可能是你母亲。”莱姆提醒道。
  罗斯·萨克斯的心脏有问题,正在接受治疗。预后良好,但是最近又有了反复。
  她嘟囔着开了灯,两个人的身体都沐浴在蓝色的光晕里。她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说:“是帕米。我最好接电话。”
  “当然。”
  “嘿,是我。怎么啦?”
  从她们一对一的谈话中,莱姆推断出了事。
  “好的,当然可以。但是我在林肯这儿。你想过来吗?”她扫了一眼莱姆,莱姆点头同意。“好,亲爱的。我们不会睡着的,没问题。”她啪地关上手机。
  “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她不愿意讲,只是说丹和伊妮德今天晚上要紧急加班,所以大点的孩子都要睡一个屋。她想出去,又不想独自住我那儿。”
  “我不介意,这你知道。”
  萨克斯躺下来,嘴里念念有词。然后她悄悄地说:“我刚才计算了一下。她要打个包,把车从车库里开出来……赶到这里足足要花45分钟。我们还有一点时间。”
  她凑上前去,又开始吻他。    
  就在这时,刺耳的门铃声响了,内部对讲机里传来嘈杂的声音:“莱姆先生?艾米莉亚?嘿,我是帕米。能打个电话让我进来吗?”
  莱姆笑了,“或许她就是在门前的台阶上打的。”

  帕米和萨克斯坐在楼上的一间卧室里,只有她们俩。
  这间卧室随时欢迎这个女孩入住。隔板上放着一两个制成标本的小动物,无人理睬(假如你的父母是从联邦调查局跑出来的,那么玩具在你的童年时就不那么重要)。但是她有几百本书和CD。多亏了托马斯,衣柜里总是有干净的运动衫、T恤和袜子,足够换洗。有一台天狼星卫星收音机,一台唱片机,还有她的跑鞋。帕米喜欢沿着环绕中央公园水库的1。6英里人行道快跑。她跑步是出于对跑步的热爱和内心的渴望。
  现在这个女孩坐在床上,小心翼翼地用棉花球蘸着指甲油,把她的脚指甲涂成金色,她母亲不准她涂指甲,也不准她化妆(“出于对上帝的尊重”,也不管这话到底有没有用)。她一从右翼地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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