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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当初设计的时候并不知道两人的实际情况,只认为既然是婚房,就设计前卫了些,将主卧的主题打造为独享私密,而将卫生间设计成了半开放式。
当时程月看到设计效果图的时候有点囧,当时她想主卧肯定是要给东盛睡的,但是设计成这样,真的好么,她以为东盛会不同意设计,但是没想到东盛只是看了看,说让她按照她的想法来。
于是程月便接受了一脸暧昧色彩的设计师的设计,最初一个人用主卧的程月也只是觉得这半开放式的卫生间有些过于豪放,但是后来的后来当程小月同学终于能够体会到设计师的用意的时候,并且每次都是站着进浴室,却被某人横抱着出来时,她终于痛下决心重新装修主卧的卫生间,当然这是后话。
程月毕业后回到B市,在B市一家大报社的财经专刊做记者,工作朝九晚五,不是很辛苦。
单位离紫苑花园很近,这也是当初程月答应住到东盛的房子来的原因,一来可以给长辈做做样子,二来离单位每天走路也就是半小时的路程,确实很方便。
两人结婚前并没有计划婚后旅行,东盛因为最近忙着接管整个集团业务,也因为没有对外大肆宣称结婚的消息,因此也没打算休假。
所以第二天早晨程月下楼的时候已经看到在吃早饭的东盛,看到她,东盛招呼她过去,“怕你昨天累着,没叫你,来吃早饭吧!”
程月看到桌子上,煎蛋,小米粥,豆沙包,还有咸菜,东盛居然会做饭,她倒是不知道。
看到她怀疑的表情,东盛倒是笑了,“你那是什么表情,我妈小时候就逼着我学做饭,因为她嫌弃我爸爸不会做饭,她从小就对我说,不会做饭以后娶不到媳妇儿!”
程月再次在心中默了一默,貌似自己的婆婆非常……嗯……强大,还很英明!
程月坐下来,东盛已经吃完,他回到卧室,很快换了一身正装出来,依旧是黑色西装,包裹住他高大俊挺的身躯,精短的头发,极简的黑白色却衬得他一股天生的贵气。
这个男人真的是老天爷的宠儿,程月愤愤的想。
东盛一边戴了袖扣,一边拿了一张银行卡,放到程月面前,“密码是你电话号码后六位,你看家里还缺什么就买!”
程月搅了搅碗里的粥,没有动,“东盛哥,我不要,我们只是给长辈做做样子而已,而且我又不缺钱,买什么我自己有钱!”
东盛皱了皱眉,只把银行卡往程月面前一放,“叫你拿着就拿着,就你刚上班挣那点工资,还不够买件像样点的衣服!”
见她脸色微囧,东盛觉得好笑,这丫头脾气倒是倔,程锦铭曾经跟他抱怨过,说程月从上了大学就一直给一些杂志写稿子,还是一家有名的杂志社的专栏作家,稿费颇丰。
上了大学之后,家里人给她的钱,她开始拒绝不了,后来索性就把钱以程氏的名义捐给了西部的一所希望小学,资助了不少孩子。
程家本就不缺钱,只随她高兴就好。
东盛看了一眼咬着筷子头的她,伸手拿掉她手里的筷子,“好好吃饭,别咬筷子!我上班去了!”
说完换了鞋出了家门,程月拿起桌上的卡,某银行的钻石卡,程月撇了撇嘴。
她与东盛的相处模式倒是像极了一对兄妹,不过也是,从认识到现在,恐怕东盛一直都当她是妹妹,苏梦涵是他心底的伤,却也是他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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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开车来到公司,专用电梯直达办公室外,看到他,助理已经迎了上来,“东总,程锦锋程先生在办公室等您半天了!”
东盛俊眉微挑,低头看了看表,程锦锋,这么早,应该不会是来找自己喝茶的。
他笑了笑,恐怕还是冲着他的宝贝妹妹来的。
低头看报纸的程锦锋听到东盛推门进来,头也没抬,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东总真是敬业,新婚第二天就来上班,看来东旭集团又要在东总的带领下再创事业高峰了!”
明知道这小子来者不善,东盛还是有些头疼,他揉了揉眉心,“锦锋,咱能不这么阴阳怪气的说话不!”
程锦锋闻言怒摔了报纸,跳起来,暴躁的仿佛一只小狮子,“东盛哥,我从小在同龄人里就佩服你和我哥,但是我们家傻气包儿,你不喜欢她,哪有新郎结婚第二天一大早来上班的?”
东盛面对暴走状态下的程家二少多少有些无奈,“锦锋,我最近刚刚接手集团事务,事情太多太杂,我需要太多时间理清楚,我知道对于我和小月结婚,你和锦铭意见很大,我确实不爱小月,但是我会遵守约定,好好照顾小月!”
刚刚还在张牙舞爪的程二少冷静下来,东盛婚前接手东旭集团他是知道的,他也知道这么大的一个集团,事务繁杂,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才能打理好,但是他真的是为自己家的笨蛋妹妹着急。
想起那个平时就会傻笑的妹妹,那个从小被人欺负了,为了不让他们担心的小笨蛋,他又忍不住心疼,虽然她明确的表示是她自己愿意跟东盛结婚,但是他不敢保证她是不是又在为了不让他们担心而说谎。
“东盛哥,我既然还叫你一声哥,那我就相信你可以照顾好小月,我们家傻气包儿人虽笨了点,但是是个好姑娘,如果有一天,东盛哥,你忘了苏梦涵,我希望你可以喜欢上我们家傻气包儿,而不是为了跟我们家的承诺而去单纯的照顾她!”
程二少难得正经的说出了一番话,就离开了东盛的办公室。
东盛听完了程锦锋的话愣了愣,很久没有听人提起过苏梦涵的名字,他以为再听到她的名字,她的消息,他依旧会有那种刚刚分开之时窒息灭顶的心痛,但是痛真的是有,只是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撕心裂肺。
手机铃声打断他的思绪,是程锦铭,东盛无奈的笑了,这程家兄弟还真是,走了一个又来一个!
“阿盛,锦锋刚刚是不是去了你那里!”程锦铭清冽的声音透过手机传来。
东盛淡淡嗯了一声。
“阿盛,抱歉,你知道锦锋的性子,我没有拦住他!”
“没事,锦铭,毕竟,锦锋说的也对,没有几个倒霉的新郎在新婚第二天就扔下新娘子来上班的!”东盛无所谓的笑笑。
“阿盛,你和小月的事情,我们今后不再过问,我就还是当初那句话,好好照顾她!”
东盛挂了电话,手支在下巴上,另外一只修长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击着桌子。
本来早就应该接下集团的业务,但是他特意选择了婚前一个月,他确实有私心,对于程月,他有一种淡淡的愧疚感,当初为了报复苏梦涵,为了找挡箭牌,残忍的拖了她下水。
他印象里的小月,一直就是那个被人欺负了也只是咬紧嘴唇的小姑娘,那个会在每次遇到他时轻轻柔柔的笑着叫他一句“东盛哥”的小丫头,程锦铭曾经说这是我们的妹妹,而他当初却自私的连问都没问她的意见,就把她拖进了这场没有爱的婚姻中。
好在他们之间有了约定,只要她有了爱的人,他们的婚姻就可以随时终止,就像他与程锦铭之间的约定,在她遇到爱的人之前,他就以哥哥的身份照顾她。
作者有话要说: 《最熟悉的陌生人》BY萧亚轩
为了寂寞
是否找个人填心中空白
我们变成了世上
最熟悉的陌生人
今后各自曲折
各自悲哀
☆、十年
程月请了两天假,加上周末一共有四天的假期,前两天因为赶稿子,就彻底在家宅了两天,而东盛每天早出晚归,晚上程月睡着的时候,能迷迷糊糊听到他开门的声音。
到底还是自己对他造成困扰了吧,任谁平时一个人住的习惯了,家里突然住进来一个只是自己认识的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的熟悉的陌生人的时候,都会不愿意回家吧。程月倒是有了一种鸠占鹊巢的罪恶感。
程月周五晚上终于在小编夺命连环催下赶在deadline前交了稿子,一夜安睡无梦,周末起床天气很好,栗小沫约了程月逛街。
程月以为东盛早就不在家,但是等她洗完澡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候,却看到穿戴整齐的东盛正坐在沙发上看一份文件。
听到她下楼的声音,只抬头看了她一眼,“要出去么?”
“恩,约了小沫去逛街!”程月如实回答,“东盛哥,你今天不去公司么?”
东盛听她这话到乐了,听这丫头的语气倒是希望自己无时无刻不在公司上班加班,“机器连轴转了也要报废的!”
东盛本就长得一张极盛的脸,此时嘴角轻勾,几缕细碎的发尾搭在微挑的眉梢,平时淡淡的桃花眼中微带笑意,眸光粼粼,程月只觉得窗边的太阳都更亮了几分。
程月低下头去,害怕自己鼓噪的心和眼睛出卖了自己的感情,她闷闷的说了一句,“那东盛哥,你休息吧,我先走了!”
东盛却略微沉思了一下,“你跟栗小沫约在了哪里?”
“中环广场!”
“我去工地,正好顺路,一起吧!”说罢,已经起身穿了外套,换了鞋发现程月还愣在原地,他皱了眉,“发什么愣,司机已经在楼下等了!”程月缓过神来,颠颠的跟在了东盛后面出门。
低调而奢华的迈巴赫,跟他现在的身份倒是相符,早些时候,东盛与程锦锋都喜欢玩车,两人性格相较于程锦铭都属于外放而张扬的,连带喜欢的车子也都是骚包惹眼的跑车。
只是这几年,随着东盛接管了公司的事务,性格慢慢沉稳下来,那些跑车倒是很少开了,现在不管是自己开的车还是司机开的车,都是成熟稳重的高端轿车。
上了车,东盛吩咐了司机先去中环广场后,就低头看了早晨拿在手里的文件,中途接了三个电话,俱是公事。
程月一直没说话,她看的出东盛确实是很忙,尽管父亲曾经说东盛是个商业奇才,但是不过二十五岁的年纪,却要接管如此庞大的公司,又要堵住悠悠众口和虎视眈眈的人,他的辛苦或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吧。
到了中环广场,东盛的一个电话还没结束,他对电话里的人说了一声,“你先等等!”放下了电话,对程月说,“晚上早点回来,今天要回家吃饭,或者你们逛完了,我让司机来接你!”
程月忽然想起来,今天按婚礼的传统习俗是三天回门的日子,她自己这两天忙着赶稿子都忘了这件事,她倒是没想到忙到如此地步的东盛倒是记挂着这事,不过想想也是,就算是演戏,也要演的逼真不是么。
程月扯了扯嘴角,“好,我会早点回来的!”
看着绝尘而去的黑色轿车,程月想,如果东盛没有爱过苏梦涵,如果两人的婚姻不是建立在乌龙和协议的基础上,她会在东盛刚刚开口的时候以为,他是因为喜欢她,才会忙到没时间睡觉也会想着两人的事情,但是有的事情想想就好,如果真的信以为真了,心底的无底洞就会越来越深,再填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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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栗小沫,程月心底的难受倒是好了许多,栗小沫是个活泼的女生,不同于她的平庸样貌,栗小沫是高挑艳丽的,脸上总是带着明媚的笑容,偶尔犯个迷糊,性感与可爱在她身上奇迹般共存。
眼看要换季,各大专柜也都换上了当季最新的秋装冬装,程月和栗小沫两人将女人逛街的精神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