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有话要说:
勤奋的好菇凉(好奇脸):宋哥宋哥,兔纸容易追吗?
宋哥(淡定脸):兔纸除了耳朵长,其余的都是短的,能不好追吗?
勤奋的好菇凉(乐呵呵):你听过短小精悍了没!别小瞧短小的东西,浓缩的都是精华,譬如这一章就是啦~
宋哥(东张西望):咦,你家的小伙伴好像提着小篮子来看你了,篮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勤奋的好菇凉(小得意):不用看了,当然是鲜花。
宋哥( ⊙ o ⊙ ):嗯,好像是鸡蛋……喂,亲妈你干嘛跑了!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或许是预期太高,姜雨娴对这家餐厅的出品不是十分满意,以致她没有什么兴趣再去一次。
莎莎倒是兴致勃勃,她和姜雨娴都饱受饮食差异的折磨,有望能吃上一顿美食的中餐确实是让人振奋的事情。
说来也巧,今天来接到她们的人正是上次那位男侍应。他还认得姜雨娴,看到她时便笑意盈盈地对她说:“今天我们的老板不在。”
姜雨娴朝他扯了扯唇角,而莎莎则问她:“啊,你已经来过了呀?”
她们来得早,这个时段还不是用餐高峰期,因而餐厅内还是安安静静的。男侍应将她们带到临窗的位置,姜雨娴坐下以后才说:“那天我嘴馋,所以来尝尝鲜。”
莎莎翻着菜牌,连头也没抬就问:“好吃吗?”
姜雨娴不知道那位带着一口浓重伦敦腔的男侍应能不能听懂中文,于是便压低声音说:“说实话,不怎么样。”
“啊……”莎莎脸露失望的表情,随后又自己安慰自己,“那也没关系,只要比另一家好吃就行。”
她们点的几道菜很快就被端上来。莎莎大快朵颐,边吃边感慨:“雨伞,你要是再多吃两个月的土豆和鸡,肯定会觉得这些菜全部是美味佳肴。”
桌面上的菜式确实是色香俱全,但姜雨娴吃得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味道,以致无法满足自己味蕾的需求。她困惑地咀嚼着食物,口齿不清地说:“我真不敢想象,再吃两个月的土豆和鸡会是怎么样的状况。”
莎莎笑她:“你很快就可以有所体验了。我劝你还是把多点精力放在学习上,听说你那位导师很可怕,对硕士论文审核特别严格,以前有个师姐被他卡了三年,最后要生要死,他才勉强让她拿到学位。”
闻言,姜雨娴不自觉地打了个冷颤。别说三年,就算陆捷随便卡她小半年,她都无法接受了。她一脸苦恼:“我现在换导师还来得及吗?”
莎莎横了她一眼:“你觉得有哪个导师敢收留你吗?与其打这种不契合实际的主意,还不如努力跟他搞好关系。”
姜雨娴觉得有道理,她很认真地向莎莎请教:“我要怎么做?”
“你喜欢吧,你可以请他吃饭,送他礼物,多点参与他的课题研究之类的。”莎莎转着眼睛,想了想又说,“不过,这些普通的方法用在你那位铁面导师身上应该没什么效果。”
跟了陆捷这么久,姜雨娴也摸不透他的喜好。她只知道他闲余时会到篮球场跟学生打篮球,因为她曾经碰到他几次;他很讨厌学生迟到和早退,有谁感应付式地对待他交代的任务,他会立即让人重做。至于更深入的东西,她几乎是一无所知。有一回,她不小心把一张写着回国倒计时的便利贴留在了一沓资料的背面,他发现以后,只是目光锐利地瞧了自己一眼。就这么一眼,她不免心惊胆战,回宿舍便下载了一款倒计时的手机APP,此后再也没写过那些贴在书桌或床头的倒计时便利贴。
想到这里,姜雨娴幽幽地叹了口气。她开始想念顾莞,如果她此时坐在自己对面,她可能会不怀好意地看着自己,然后让她色…诱导师。
来了英国已经有大半个月,姜雨娴还是想家想得厉害。她很久没有听见他们叫自己雨妞,很久没有吃到家里厨师做的菜,还很久没有走过那座熟悉的城市。近来负能量泛滥,当宋知瑾约她到附近逛逛风时,她毫无犹豫就答应了。
每周的周四是姜雨娴最空闲的一天。宋知瑾本来约的是周六,但为了迁就她,他便把时间改了。英国的秋季凉意袭人,她多穿了一件米白色的风衣出门,看见她那么保重自己,他不由自主地赞了她两句。
姜雨娴还记得,她到加拿大的第二天就得了重感冒。那时候她孤零零的,难受至极地缩在被窝里打喷嚏,觉得这个世界都灰了。她不想重蹈覆辙,于是特别小心地照顾自己。
汽车飞驰在无人的马路上,宋知瑾驾驶得很轻松。他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撑在车窗的窗框上:“你想去哪里?”
长发被吹得乱七八糟的,风声从耳际擦过,姜雨娴提高了音量:“不知道。”
宋知瑾漫无目的地绕着公路驶了两个圈,最后将车子停在了附近唯一一个小村落。这个村落的居民什么淳朴,看到他们还很热情地给他们指路,告诉他们哪里有餐馆、哪里有旅店。他礼貌地向居民道谢,而姜雨娴就问他:“我们要去吃饭吗?”
“你饿了?”宋知瑾问。
“还没有。”今早起床,宿舍里的一个英国妹子康妮给了她一条长长的面包。她不好意思拒绝康妮的好意,于是就将面包全部吃完,直至现在胃还撑着。
这个村落十分宁静,走在简朴的乡间小路,耳边全是他们稍稍错乱的脚步声。前方是一条“人”字形的小道,宋知瑾问她:“往哪儿走?往左边走可以到牧牛区,而往右就是一个小公园。”
姜雨娴思索了一下子,说:“去牧牛区吧。”
难得今天天气晴朗,明媚的阳光温柔地洒落,把湖面照得闪闪光亮。牛在湖边吃草,时不时摆动着身后的尾巴,看上去十分惬意。草地延绵,他们走在上面,宋知瑾突然指着在另一端草地奔跑的小男孩,问她:“你要不要像他那样跑一跑?我保证不笑话你。”
姜雨娴一脸奇怪地看着他,而他却说:“你不是想家了吗?一边跑一边喊是一个不错的发泄方法,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愉悦身心。”
虽然被他说中心事,但姜雨娴还嘴硬不承认:“才不是。你要跑你自己跑。”
宋知瑾停了下来,他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番,最后把视线落到她胸前:“多做点运动才能发育健全,你难道真想一辈子都穿A罩杯的内衣吗?”
“谁说我穿的是A罩杯!”姜雨娴恼羞成怒,伸手就去抓他的脸。
在她伸手的同时,宋知瑾已经跑了出去。姜雨娴心有不甘,奋力地在他身后追赶:“宋知瑾,你给我站住!”
她的声音夹着风声传来,宋知瑾不慌不忙地回头对她说:“你有本事就追上来呀。”
姜雨娴因他的挑衅而气得牙痒痒的。幸好她今天穿了一双舒适的平底鞋,跑起来还不算费劲。宋知瑾似乎有意逗弄她,好几次眼看要碰到他的衣角,他又倏地加速,害得她每一回都扑了个空。
宋知瑾干脆跑远了十来米,然后一边倒着走一边对她说:“体力还不错,就是反应慢了点。”
跑了这么久,姜雨娴已经没有多少力气再朝他喊话。她想朝他瞪眼,奈何阳光太灿烂,照得她不得不眯起眼睛。看着他那副气定神闲又笑意满脸的模样,她觉得自己的火气正嗖嗖地冒着:“欺负女孩子,你还是不是男人!”
“我做什么欺负你了?”宋知瑾装作好奇地问她,随后还别有深意地说,“况且,判断我是不是男人,是不能够用这个作为标准的。”
听出他话中的揶揄之意,姜雨娴怄得将风衣脱下来扔到他脸上。她反正都赶不上他,能用衣服砸中他也算是一种小小的胜利吧。
宋知瑾身手敏捷地将风衣接住,他的眼睛锁在她身上,不怀好意地说:“你就这么急着要我证明吗?”
姜雨娴这才想起自己里面只穿了一件黑色的小背心,于是扬声喊:“把衣服还给我!”
她的气息还没有完全平复,胸前那片柔软正不紧不慢地起伏。宋知瑾担心她会着凉,于是便走过去将风衣还给她。
姜雨娴一手将风衣夺过来,并想趁机报复。不料他早有防备,不费吹灰之力就稳稳地握住了自己的手腕。她用力过猛,身体顺着他的力度前倾,唇还偏偏落在了他的脸上。
原本,宋知瑾还想笑话她不自量力,但当她柔软的唇擦过自己的脸,他也不自觉地恍惚了半秒。低头瞧见她正睁大眼睛看着自己,那副表情多彩得像印象派的油画,他觉得好笑:“不就是亲了一下吗,又不是第一次,值得这样紧张吗?”
“谁说不是!”姜雨娴怒视着他,她从来没有亲过任何一个异性,包括自己的父亲。
宋知瑾笑而不语,看向她的目光多了几分玩味。
姜雨娴与他对视了好几秒,脑海中突然滑过一个让她震惊不已的念头。她用手指颤巍巍地指着他,声音抖得连话也说不完整:“你你你……”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周末愉快吗?赶紧冒泡看热闹吧~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宋知瑾这才发现,姜雨娴的神经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大条。她这么快就领会到这么深层次的意思,实在是让他刮目相看。姜雨娴连着说了几个人称代词,就是说不出下文,于是他问她:“你你你,你什么你?”
风衣被抓得起了皱褶,姜雨娴大声吼他:“混蛋,那晚你究竟还对我做了些什么?”
幸好疾风将她的声音吹散几分,不然宋知瑾的耳膜肯定得遭殃。他坐到草地上,仰起头告诉她:“那晚大家都那么高兴,我也喝了不少。孤…男…寡…女的,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情?”
姜雨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他神色如常,她看不出任何端倪。深呼吸了好几下,她才强作镇定地说:“我知道你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人。”
“你对我的评价还是挺高的。”宋知瑾唇边的笑意敛不住,他看着她,“我虽然不喜欢趁人之危,但有些事情真是……情难自控的。”
看他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姜雨娴倒没那么紧张。她坐到他身旁,没好气地说:“你别闹了成么?”
宋知瑾提醒她:“风有点大,你先把衣服穿上吧。”
运动过后,姜雨娴出了一身薄汗。凉风迎面吹来,拂过裸…露在外的皮肤,她还真觉得微冷。将风衣穿上以后,她稳住情绪,认认真真地问他:“那晚,你真的亲我了吗?”
“没错。”宋知瑾伸展长腿,手撑在身后,享受着郊外的清新空气与和熙的阳光。
姜雨娴忍不住抽了口气,紧接着问:“像我亲你那样?”
宋知瑾扫了她一眼:“你觉得可能吗?”
姜雨娴的脸有点红,她连舌头也在打结:“那……那……”
回想起那个晚上,宋知瑾又觉得一身燥热。她那娇嫩的红唇近在咫尺,他的心一痒,于是便伸手扣住她的后颈,重重地吻了上去。他不得不承认,男女间的肢体接触是最好的感情催化剂,甜美的少女气息萦绕鼻端,那一脸桃绯之色展露眼前,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他的动作快如闪电,姜雨娴还没知晓他的意图,他的唇已经覆上来了。脑袋一片空白,陌生的触感让她失神,宋知瑾那灼热的体温和疯狂的攻势更是让她无从思考,只能默默地承受着他的掠夺。
宋知瑾松开她的时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