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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乱七年-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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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不上坏事,至少对扬扬和我的家人来说算不上坏事,可是对我来说,我真的无法释怀,扬扬在做的事是我一个大男人都做不了的事。
  我在工地见到她的第一眼,她正抬着十米长的钢管,十米长的钢管加上钢管上面残留的混泥土,至少一百多斤,一天到晚,九个小时抬着这东西,顺着杂乱不堪,凹凸不平,危险无处不在的工地来回奔波,有多么累,我无法形容。
  至少我受不了,看到的第二件事,拆钢模,站在几十米高的钢架上,拆近四十多斤重的钢模,一只手拿着抛竿,一只手扶着钢模,避免钢模拆掉后,坠落地面。
  站在几十米的高空,手只有两只,一只要用抛竿撬钢模,一只手要扶着钢模,只要一个不小心,就有送命的可能。
  四十斤的钢模在脱离混泥土的瞬间重量至少瞬间增加三十斤,我觉得如果是我,很有可能被这瞬间加大的力量拉落高空,粉身碎骨。
  第三件事在屋中拆木模,木模是压缩版,一厘米厚,一米二宽,两米长,七十斤。用木杆托住,浇灌楼顶时,全靠木模托住混泥土,等混泥土干后,再拆掉。拆落的压缩版上面满满的刺目的钢钉。
  拆木模危险比在几十米高空拆钢模危险还要大。
  首先得打到支撑压缩版的木杆,这一过程中,头顶的压缩版随时会坠落砸到头上。打到木杆后,再拉落压缩版,有时整个屋顶的压缩版一起落下,让人无处藏身。
  只能立起抛竿,让抛竿一头伫立地面,一头顶住坠落的压缩版,人蹲在地面,抱住头部,以赌压缩版被抛竿顶住的机会。
  我看了一会就头皮发麻。最危险的还是地面无处不在的钉子。脚掌基本每天都会被扎伤。
  我见到扬扬的那天,她右脚鞋子成灰黑色。那是扎伤脚掌流出血后残留的颜色。离开我两个月,脚掌下留下了二十多个钉子扎伤的印记。
  扬扬是我的老婆,是一个女人,二十四岁的女人,有的女人这个年龄还没有结婚,还憧憬着梦想,还浪漫着白马王子,而我的爱人现在在干吗?
  穿着叫花子一样的衣服,牛仔裤裤腿有几个被钉子挂穿的小孔,头戴黄色安全帽,满脸灰尘,一身泥土。面黄肌瘦。
  此情此景作为老公的我怎么能够控制得了自己的泪水,脸颊早以挂满泪珠。
  谁道男儿有泪不轻弹。我道只是为到情浓时。
  一场恋爱,一个家庭,几多付出,几许收货。
  一个少女,一个家庭,多少汗水,多少血泪。
  为了谁。为了爱人,为了孩子,为了一个家庭。
  一个月三千块钱,一天一百块钱,需要付出多少,付出了多少才能让建筑小工,一个女人一天一百,普通男小工一天八十。
  我的老婆我心疼,我的老婆我伤心,我的老婆我自豪。
  “ 已经两个月零六天了,还有不多两个月 ,很快就过去了,到时候我就可以回去陪你,就可以看到宝宝了,老公,你先回去吧,两个月很快的”这是扬扬在这一天下班后对我说得其中一句话。
  她的心酸我能看出,我怎么可能还让她继续留在工地上。
  我到信用社借了一万块贷款,打破了投资不欠账的懦弱原则,还上了还欠工地老板的五千多块钱。含着泪珠将扬扬光荣的带回了家里。
  是的,你没听错,光荣的带回,比男人强的女汉子,我的爱人。在我贫困无助时,无私的付出奉献,不离不弃的人。
  什么娟姐,什么菊花,什么表姐,我不记得了。珍惜眼前人才是最幸福的事。
  一直以来我虽然爱扬扬,不过心里对表姐的离开始终存在着那么一丝遗憾。
  从这一天之后,我相信自己可以真正的和曾经的女人说拜拜。我的心将只属于一个女人,我的老婆扬扬。
  回到家里,看到她抱起宝宝的一刻,她眼角流出的思念至极,喜极而泣的泪水。母性的光辉,母亲对子女的思念,展露无遗。
  看到这十月怀胎后久别重逢的一对母女,我的心弦再次被狠狠撩拨。
  扬扬在两个月中,因思念孩子流过多少泪,可有人帮她擦干。为思念爱人流过多少泪,可有人为其抚平。一个人异地他乡,汗流浃背,谁人能懂。
  我那被撩拨的心弦,怎能不再次泪湿衣襟。老婆,我此生有你无憾。

  ☆、第40章 晕倒在自家门口的神秘小女孩

  幸福其实真的很简单,一家三口在一起,虽是粗茶淡饭,不过只要时不时能传出笑声,也就是幸福。
  不知不觉间,扬扬从工地回家已经三个月了,幸福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在这一个月中我需要做的就是将翠青蛇推入市场,不多,只是有五六百条蛇可以推入市场,其它的只有等到来年才可以正式出售。
  又是一个月,蛇全部出售了,几家中型餐厅还透露出愿意和我长期合作,价格也很理想,总共卖了近四万钱。
  人生的事业再次定向,一切像着美好的生活迈步,可是人生不论何时,真的可以风平浪静吗?我认为不会的。就如现在,临近年关之时,一场风波再次悄悄的向我靠近了过来。
  某日,天气良好,顺着晨起闹钟的叮铃铃声,习惯的起床,洗漱,准备前往蛇园,可是打开大门后见到的一个小孩让我停下了脚步。
  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躺着大门口。衣着算不上华丽,不过很整洁。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和她瘦小的脸颊显得有些不协调。面色有些惨白,一看就是长久性和病魔打交道的人。
  我走过去,弯下腰,推了推她,唤了两身,小孩没反应。应该是玩耍时突然晕倒了。
  我想打电话报警让人民警察来处理这事情,不论这小时是晕倒在自家门口,还是已经死了,对我都不是那么吉利。搞不好,还会有一系列麻烦缠身。
  可是我自己都说不清的神秘力量阻止了我报警。看着她惨白的脸颊总是有一丝说不清楚的亲切感。
  握住她瘦小的手。探了探她手腕间的脉搏,还有跳动,不过很无力,一些生活常识告诉我,如果不及时救治她很有可能会永远躺下去。
  可是自己和这陌生的小女孩,非亲非故,连她叫什么,父母是谁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救她呢。
  我把扬扬叫出来,没想到扬扬看到情况后二话不说,就要我马上找医生。救了人再说。
  我阻止了扬扬立刻找医生的做法,还是给当地派出所打了个电话,让其对这小孩的身份进行确认后再说其他。
  也许你们会认为救人如救火,我不该如此拖拖拉拉。可是想着简单,不过如果我破坏现场,私自将其送到医院,如果出了什么事,我很难说清,自然不想找着无谓的麻烦。
  若非对着晕倒在自己门口的小女孩有着一丝亲切和扬扬的爱心泛滥。我也许直接交给警方而不会理会。
  可是警察查看了小孩的随身物品后,没有一件能证明小孩身份的东西。这样一来,就无法联系上小孩的父母,小孩又是命悬一线。不可再拖。
  扬扬在旁边一再催促说先送医院。我再认真的看来小孩一会,同意了扬扬的爱心泛滥,让人民警察做了登记后,亲自把小孩送往了楚雄市人民医院。
  抱起小孩的刹那间,我精神有瞬间的恍惚。恍惚过后更加对这小孩觉得亲切。想要将她救活的感觉更加强烈。

  ☆、第41章 收留小女孩

  一时间我也没想太多,这一份莫名的亲切感觉也许来源于,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只是事业刚起步,所以一拖再拖。
  如今见到一个长得很可爱的女孩,自然会有那么一些亲切 。
  一个小时后我和扬扬已经在市医院里了。陌生的小女孩也交到了医生的病房中进行抢球。
  到了现在我才有时间坐下了想一些问题,可是越想越发觉情况有些蹊跷。
  我家并不是在闹市中,周围的人都认识,怎么会出现一莫名其妙的小女孩,迷路了,所以到了我家吗?这解释也太牵强了吧?
  可是要自己见死不救我还真就做不到。小女孩的父母不知去了哪里,应该很担心小孩吧,从小孩的穿着来看,也不像有钱人家的小孩。
  总之出现在我家门口的事很是奇怪,这也是我先一步要求警察做了记录后才送医院的原因。
  胡思乱想了一会,和扬扬分析了一下想法,扬扬并没怎么在意。在善良的扬扬眼中,把小孩子救醒才是最重要的。
  仔细谢谢,小孩大概三四岁,等醒来应该可以知道一些简单的情况吧,现在想太多也没有用。
  随着时间的流逝,小女孩总算醒了过来。不过另一个问题摆在了我的面前,医生说,小孩得的是一种先天性的隐患病,想要彻底根治需要找到小孩的生父,进行血液替换及透析。
  更重要的是,医生说小孩的病症已经到了晚期,如果再复发将无法治疗,如今的情况来看,小孩随时会有再次发病的可能。
  这可把我难倒了,只能希望警察尽快联系到小孩的家人,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小孩家人的消息却没有一丝线索。
  在这几天里,小女孩留在了医院,扬扬每天都在她身边照顾着她,简单得知了小女孩叫诺诺。她不知道自己妈妈叫什么名字,
  对一个三四岁的小孩来说,也不可能指望她形容出自己妈妈的长相。
  当问她家住哪里时,得到的消息更是让人吃惊,小女孩说自己没有爸爸,她还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离婚了,她也没有家,天天就她妈妈带着她到处奔波。
  我没法完全相信诺诺说的话,但也不能不做最坏的打算。如果真如小女孩所说,要找到她的爸爸基本不可能,初步分析认为是小女孩的妈妈已经没办法继续养活这可爱的小女孩,所以才把她放在自己门口。
  如果情况真是这样,想要找到她的妈妈也不大容易。
  诺诺是个很乖很懂事的小孩,虽然四岁都不到,可是知道的不少,首先她知道妈妈舍弃了她,是因为没钱再给她看病了。再次她也清楚自己已经快死了。
  这一些让我很吃惊,扬扬看着小女孩更是会泪流满面。很搞笑的是小女孩尽然会安慰扬扬别伤心。
  三天后,诺诺离开了医院,因为呆在医院里没什么作用,她的先天性疾病如果不发做,和常人没什么两样,危险的是随时有可能发作。
  诺诺有两处去的地方,一处是我家里,一处是警察那里,可是扬扬一口拒接了后者,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这个不久人事的小孩留在派出所。
  诺诺对自己的何去何从没有任何意见。所以最后我和扬扬只好暂时收留了这个小女孩。

  ☆、第42章 害怕得知的结果

  诺诺在家的一个星期里,所做所为直接让人难以相信,四岁的小孩会洗衣做饭,这若非亲眼所见,我是打死都不会相信的。当然,诺诺所做的饭实在是不好吃,洗的衣服也不算干净,可是这一份懂事才是最难得的。
  另一方面是扬扬和诺诺以及我家两岁四个月的胖小子,她们三个在外人看来就是亲母女,就连我也怀疑扬扬把诺诺当做了自己的女儿。
  胖小子也很喜欢和诺诺一起玩耍,懂事的诺诺完全像个姐姐一样,带胖小子很是有办法。
  也许是小孩都喜欢和小孩在一起吧,第一天晚上胖小子就和诺诺在一张床上进入了梦乡。
  看到他们睡得香甜,扬扬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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