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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古老的吴地上生活着一名少年,同许多其他同龄人一样,生得清秀敦厚,怀抱一颗谦逊而多情的心。
这少年还不曾经历过人生中任何惨烈的事件。
他的生活平淡如水,干净得如同从未被尘世沾染的白布,尽管暗地里他丝毫不缺少对华丽梦境的疯狂幻想,但总被乡野平凡的风吹散。
爱情的出现总是缺乏先兆。
少年在一次游历归来的路上,获得了实践梦境的机会。
那把刺破他平凡人生的剑是名素不相识的少女,意外发生在句容县北十里的华山畿。
天色已晚,急急赶路的少年疲乏了,预备在山中的客栈留宿。
也是最普通的客栈,没有神秘旅客,没有刀光剑影,也没有暗藏杀机。酒幡在檐边低垂,是那最无生机时代最妥帖的象征。
没有风,没有任何预示花开的迹象。
少年背着包袱,一步一步踏进了客舍,踏进了通往灭亡的甜蜜征途。
他走进去,什么都没看见,除了那名少女。
天崩地裂,少年心中深深埋藏的梦境真相大白——原来是她。
一只尚在沉睡的柔荑无意中拨开少年蒙昧的心。他没有准备,但已肯献出一生。
少女毫无知情,此时,她看到少年身后的窗外有只欢畅的小鸟,于是开心地笑了起来。
这笑容令少年如坠云端、魂飞魄散。
少年呆若木鸡,直到怅然离去,事件的中心人物心无芥蒂。
也就是十八、九岁的少女,未必有绝世之姿,甚至,根本没有朝他望上一眼。“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回家之后,少年便害了心疾,很快病入膏肓。
垂死的少年不后悔,他总想:那时花开,是多么美丽的开始……
爱子心切的母亲一旦知道了儿子害病的原因,迅即启程,望华山畿寻访那有着暴雨梨花针般笑容的少女。
当忧心如焚的母亲将少女的蔽膝悄悄藏在儿子的病榻下,奇迹出现了:少年无药自愈。
救活了命,却救不活陷入魔障的心。
不知何故,少年最终发现了少女的随身物,睹物思人,爱到极处,恨不能食肉寝皮。痴情的少年竟抱着那蔽膝生吞而死。
得不到人,也要得到她的气息。
弥留,少年乞求母亲:请扶我灵柩自华山经过,让我孤独的灵魂在她目光中得以安息。
载着少年青春而冰凉躯体的灵车缓缓经过少女门前便再也不肯前行。
少女淡然一笑,曰:“且待须臾。”
她沐浴、更衣,亭亭玉立,如山中第一番盛开玫瑰中最美的那枝。
棺木跟前,少女且舞且歌:“华山畿,君既为侬死,独活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
黑漆漆的棺木应声而开。
众目睽睽之下,少女踏着曼妙舞步,飞入棺中。
棺盖立刻合上了。
任外面的人如何叩打,里面却声息全无,仿佛亘古以来就从未开启。
最后人们不得不将少年和少女合葬在一起,并将他们的墓称为“神女冢”。
一个死了,一个便不能活。
这样的感情,并不全是传说。
无你不欢(2)
只是,有些是有形的覆灭;另一些,是心的死亡。
没了你,我当然能活。但生活,必然已不同。
《家》里面,觉新是高家的长房长孙,少年的他,对社会有如诗的幻想,对自身的将来和命运也富有强烈的憧憬和期待,更对自由恋爱发展起来的爱情有美好的向往。
但中学毕业后,他的命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长兄如父,父亲的早逝使他不得不担负起“家长”的责任。
与生俱来的惰性和软弱,以及从小受封建礼教的耳濡目染,使觉新用自己一生的幸福换取整个家族的安宁。
这牺牲之中包括从小青梅竹马的爱人——梅。
觉新一直过着痛苦隐忍的生活,直到瑞珏的出现。
瑞珏非常善良,她的善良赢得了高家上上下下的喜爱。
因为瑞珏,觉新渐渐地“忘记”了未能迎娶的“梅”。
他一心一意陪伴自己的妻子,并很快有了儿子海臣,这个孤独可怜的人终于过上了平静温暖的生活。
后来瑞珏再次怀孕,生产的日子近了。
为了避免所谓的“血光之灾”,家里的封建卫道者决定把瑞珏迁到城外生产。
瑞珏难产,临死之前她叫着觉新,对他说:
“我死之后,你就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瑞珏死了,觉新再也没有得到快乐。
唐元稹《离思五首?其四》写尽了痴爱者的心情:“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此诗是元稹为悼念亡妻韦丛而作。
韦丛是太子少保韦夏卿最小最疼爱的女儿,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美丽贤慧,因嫁给贫穷的元稹而过上了清贫的生活。
韦丛二十岁和元稹结婚,二十七岁时不幸死去。
她去世后,诗人曾表示誓不再娶。
要多少深情才能令人生出“取次花丛懒回顾”、永不再娶的意志?
东西方文化中都有关于爱的誓言。
西方的神父在婚礼上问新郎新娘:“你是否愿意与他缔结婚约?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东方人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长相守的爱全世界都崇拜。
因此,难免感觉现代爱情真的太冷静,以致无味。
刻意要做最独立的个体,生怕被爱黏到失去自我,怕那种没有他便不能活的彷徨,怕被弃,怕他离开后寂寞的承担。
于是,总在付出感情的刹那,大脑数据库翻飞,立马计算彼此的容量和体积,不能比他多,不能比他浓烈。
算得太干净,结局太清楚了,爱便失去意义。
缺乏想象的爱情乏善可陈。
怨不得今人少至情至性,只因,都不肯吃亏,世上再没人那么妖魔,值得人家为他舍命。
如果爱不能与生命血肉相连,是爱得不够。
这世上没有一人你愿以性命交换,是幸福得不够。
英国威尔特郡首府特罗布里奇市一名男子从1973年以来,每年向女友求婚一次,但每次都遭拒绝。
直到今年,当他第33次求婚时,女友终于同意明年6月与他结婚。
保罗?休斯与女友希瑟?基斯特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交往,1973年,在两人相识6年后,保罗开口向希瑟求婚,被拒绝。
希瑟的理由是她还没有准备好嫁人。
此后,保罗每年向她求婚一次,希瑟每次都以保罗不适合做丈夫为由拒绝。
但保罗痴心不改,表示除非希瑟嫁人,否则永不放弃。
“非你不可,无你不欢。”
也许不易做到,但还是喜欢这样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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