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欢未央-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我和她老妈特别谈得来,炖了红烧肉她就给我打电话,我们在一起吃得很爽。那时女友正一小口一小口吃着法国生鱼片。
  我们很少一起逛街,因为我爱去夜市这些据她说农民爱去的地方,她只去专卖店,我们俩个的不同在于,她只看不买,因为她买不起,而我每次都小有收获,她着我说,我怎么会和你这种人成了朋友?太不小资了。
  女友言必称小资,谈男友也要从国外回来的,男友的衣服至少穿阿玛尼,去旅游总张口就是欧洲、丽江,丽江被她说烂了以后又改成了凤凰小城,至于新马泰人家根本不提,哪象我,有个新马泰就屁颠屁颠地去了,一点档次也没有。
  但我有一次逮着女友半夜起来偷吃排骨,那天我睡意不好,一直梦想着如何嫁给百万富翁直接进入有钱人阶段,那时我也小资小资,省得总被别人说成农民,但见有人悄悄起来,我看着女友以为她半夜去听柴可夫斯基或者去看村上春树的小说,没想到她直奔厨房而去,然后,我听到极香的咀嚼之声。
  第二天,我发现红烧排骨少了三块。
  我没说什么,因为怕她会不好意思,小资们脸皮薄,我是农民,不怕什么,下次再买了红烧排骨,我总是很委婉地让她,吃吧吃吧,小资们现在流行吃这个了。
  果然她大快朵颐没完没了,我只吃了一块,倒成小资了,因为再吃没了。
  我心里恨恨地想,哼,什么小资,纯粹是盗版!

忘情
更新时间2009…7…3 15:08:37  字数:1776

 早年刘德华唱过《忘情水》——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生不流泪,真性情,真单纯,真适合在卡拉ok里抒情。
  忘情真难。初恋的人最难,还年少,还无知,所以死去活来,所以说,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谁知道忘记有多远?说总是这样说,在798的旧红砖墙上,也写着,千万不要忘记阶段斗争,那天我在冬天里走,一边走一边念,我身边的八零后问得我不知如何做答:什么是阶段斗争?
  千万不要忘记,千万不要忘记——当年他也曾这样提醒过自己,记得他黑缎一样的发,记得她的细腰,记得她眼边的痣,还记得他这样刻骨铭心,为她失眠自杀,在他年轻的心里,清晨的微风中,如何的心动,那迷茫和心跳,只有自己知道。
  是真的呀。
  真的想她念她,她的样子,眉毛如何俏,眼睛如何凄,嘴唇如何薄……反正她是这样的好。
  到底忘了。
  只记得这眼前人,自己贤慧的妻,低眉顺眼,过着喜洋洋的日子——却原来爱情只是一场浓墨重彩的戏,自己浓烈地上演,不停地说,不停地要,不停地索,过分透支了爱情,到后来,山河飘渺,只剩下一把瘦瘦的记忆,这样瘦,记不得几个刹那了。
  忘情水是时间搀了风尘,一步步把所有全模糊掉了。
  只有她没有忘记,她是街上的花痴疯子,为一个男人疯,但凡不疯,忘情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她天天还念着他的名字,风祥,风祥。我们全知道那个男子叫做风祥,只因她天天涂了胭脂街上跑,把头发别上一朵大丽花,美得妖艳而壮观,四五十岁了,也不显老,见了年轻男子便说,风祥,你喜欢我吗?
  那些男子轻薄她:我喜欢你。
  更有轻薄的,摸她的脸,她居然脸红,然后小声说:风祥,你穿着我给你做的小肚兜吗?
  真是痴。
  好多人笑她,笑这如此花痴一样的女子,只有她没有忘情。所以,疯,也几乎是最好的结果。
  后来也见到过她的风祥,很一般的男子,中等个,有些许的胖,小肚腩,在酒场上谈笑风生,亦有人提起疯了她,他不在意,再提,他有些怒:那是她愿意自己疯。
  这是忘情的恶果,别人并不领情。
  更有暗恋的人,收集一个人的垃圾,他扔掉的鞋垫照片胶水,他印在杂志上的照片,他的声音被偷偷录下来……这是一个人的战争,这样的忘情,只能自己知道,忘情到忘我,但是菜叶子变了色,老掉了魂,也只有自己知道,这样的忘情,只有苦了自己。半夜惊醒,喊着他的名字,傻事,是痴情女子才做得出来的,那枕上的旧蓝布印花也知道,因为接过她的泪水,后来又风干了,一点一滴,渗到缝子里。
  也记得秋夜如水,月色阑珊,天气渐渐转凉,锦绣院子里有电影在放,太老的电影,没有几个人看,秋千架上,晃来荡去,忽然记得他说过电影,说过《两个人的车站》,那灯光,明了暗暗了明,如今也是这样,中秋的夜,明晃晃的大月亮,真是亮,亮到人的眼睛都有了泪光——原来十多年已经过去,刹那间的光阴,不过是那银幕上一瞬,多忘情的时光,也会过去。
  想当年,她看他的眼神,是秋日阳光,日头短了,但阳光正艳,是一生中最好的眼神了,还没看,脸先红了,如今眼神里有了凉意,是赵荣琛那句唱——原来是秋风起扫叶这声,可真美,沦落到红尘里,就是忘记。
  忘情的人太少,情亦最伤人,忘记的人太多,把一锅水煮沸,再落下去,就不是原来的温暖,水最开时,也只是那一刻呀。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忘情到和长江水一样滔滔,也真算是情到深处水寂寞了。
  也只有沈殿霞那么傻,在情没了还一句句问曾经的男人:到底,你有没有爱过我?
  看似多乐观的女人也是情痴,秋官游戏似的答:爱过呀。
  她刹那间满眼泪水。
  而她并不知道,他是游戏于她,根本不曾用真心,所以,忘情的人亦心死,从此后她一个人,漫长终生,到死。
  死了还不心甘,还不曾忘情,她依旧说:我要见他。
  这才是:终日两相思,为君憔悴尽,但民间亦有说法,如果你得不到一个人,就是爱得还不足够……
  那么,爱一个人什么时候算足够?没有尽头。爱这个事情,最没有限度,迢迢无期,爱上一个人,如果忘情,那么,就是无期,这一个人的徒刑,慢慢去受,如果得不到回应,亦不要抱怨,因为你爱过一场,就算是没有辜负自己,也算值得。

赏心只有三两枝
更新时间2009…7…3 15:09:08  字数:1674

 我是个各色的女子。
  女友用中药里的一味药形容过我——独活。对这个形容我十分认同,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轰而上的东西,在现实中,也喜欢一个人发呆,静静坐着,听听戏写写字,尽可能离热闹远一些。
  后来看亦舒的博客,她说,人缘太好的人不适合做知已,因为她对谁都这样热情,你根本分不清她的热情是真的还是有作秀的成分。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把亦舒认成了知音。
  前些天我生日,接到一条短信,知道我生日的人甚少,少到只有三两个:我妈,我初恋的男友,现在的丈夫。
  我妈打电话说,今天我蒸馒头,先发发,然后再吃面条。我妈在另一个城市,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发了酸。到底是妈。
  我曾经的初恋男友,已经隔了千重山万重海,早就不知去向,人面桃花两相忘,当年嘉陵江边的痴心人,已然一江春水向东流。
  老公是个粗心人,不曾为我过过生日。
  所以,每年的生日我只当没有。一个人来,一个人去,倒也自得。没有凡俗的生日蛋糕和鲜花,我仍然上班下班,仍然做“春风来似未曾来”状,买一份连载我小说的报纸,洗衣服做饭,与往日并无不同。
  中午十二点,接到她的短信。
  她,是我少年时的朋友,我们曾一起爬上家乡古老的城墙,谈海子,谈三毛,谈那万水千山走遍的旅行,曾经,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白洋淀,曾经,一起坐火车去南京,当年曾怀少年梦。
  如今,我们天各一方,久不曾联络。她有家有业,我也忙乱得这样无心闲看儿童戏,只觉得没了一颗闲情逸致的心。
  她的手机号,我亦不知了。
  可是,我知道是她。
  她说,莲,是我,生日快乐。
  她又说,外面下雨了,在你生日这天,我在平房里整理你写给我的信,很大的一口袋,我读青春岁月里那些你给我的信,心似乎飞到了少年时,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论我再活多少年,不论我再认识多少朋友,但我深信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你了……
  此时,我一个人吃着一盒方便面,看着盗版的《夜宴》,当读完这条短信时,我的眼泪哗就下来了,我知道是她,虽然我们有几年不再联系了,她一直在我心里,这样懂我。
  这样的懂我。她知道我的寂寞,我的孤单,知道我的薄凉。
  我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善交往,不会和人打交道,沉默的性格让我得罪很多人,清高凛洌的个性又让我难以和很多人打交道,我朋友极少,少到只有三两个。可我知道,我是这样一个女子,爱我的爱到为我两肋插刀都可以,甚至可以放弃生命,不爱的,只当我不存在,我不合群,不会随大流,我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大多数时候,我不领情。
  即使我欣赏的人,也只有三两枝。
  比如我喜欢的鲁迅,我喜欢他的清凉冷峻,他说,“我一个都不原谅。”
  比如我喜欢的陈丹青,他敢于和中国传统教育模式叫板,辞职,敢于说实话,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他不认同的人,就是不认同,有种绝决的美。
  女人我欣赏的更少,张爱玲是唯一了吧,她不热闹,一个人躲在美国的公寓里,四壁皆空,热闹是你们的,与我无关,我死了,骨灰撒向旷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样的清凉,不是每个人可以做到。
  所以,我的朋友仍旧少,少到只有三两个。
  朋友不在多,在哭的时候,能找到一个肩膀就行了,朋友再多,如果当你绝望时,一个也没有,也等于没有。
  那天,我回了短信,只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当年张爱玲回胡兰成的话,我这才明白这句话,不是爱情的关系,而是因为懂得,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认同,这才重要。
  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能做到三两枝,已经很好,真正的妙处在于,三两个素心人,小桌围坐,大雪天,烹茶煮酒赏梅花,这样的人生,算得真味,而独活,未尝不是一种更妙的意境,少了苟同的人生,那是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情趣,和孤独,实在是不挨边的。
  所以,这个冬天来临时,我买了新的普洱,准备自吹炉火夜煎茶了,如果有三两知已围炉来,我没准人来疯了,唱段程派戏助兴也未可知,呵呵。

那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
更新时间2009…7…3 15:09:22  字数:1246

 我的女友说,在欧洲,所有的女人几乎全在冬天穿丝袜。
  这个说法十分小资,我并不太认同,并且认为她很夸张,因为她张口闭口全是小资,以一种十分欧洲的姿态自居,当我看到她也大快朵颐吃水煮鱼时,我认为她的小资是有些盗版成分的。
  虽然她嚷着冬天要穿丝袜,然后穿上厚的毛裙子和皮子,但我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发现她把自己得特别严实,她笑着解释,我觉得还是毛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