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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夕阳
夕阳留给人们的最后的光亮是非常美妙的。
夕阳有时像一位任意挥洒的画家,把傍晚描绘的如此美丽。你看它那多姿多彩的余晖,把它身边的云都染红了。一片片晚霞映在清澈的小河里,像开了一朵朵的大红花。一座座房屋在夕阳中披着色彩柔和而绚丽的薄纱。再加上袅袅炊烟,阵阵欢歌,真令人心旷神怡。
有人爱那火红的朝阳,有人爱那炽热的烈日,但我更爱那柔和的夕阳。它不吝啬用最后的光线去打扮周围的世界。把美丽、温暖留给人间。他对人类如此慷慨无私,多像那辛勤的老园丁,时时刻刻的浇灌着满园的生命之花。又像那竭心尽力地老师,用他们的余力继续耕耘在知识的土地上。它不仅美丽,而且每一天都给人们舒服的感觉。把人们都变成金色的,把动物、家畜也变成了金色,把世界万物都变成金色的了,好似黄金星球一般,如果你看见过夕阳,那我所说的都不足为奇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是对夕阳的惋惜,但是它意味着成熟,饱满,更孕育着美好的明天和希望的未来,难道,我们不应该爱它吗?
第八节 我知道
面对将要到来的初三,我知道,我会努力,我会让这次初三的学习之旅成为以后回味的地点;
想到初三以后离别的同学,我知道,我会很想念他们,我会想到和他们一起奋斗初三的日子,这将是我人生的一次美丽回忆;
如果顺利考到更好的学校的话,我知道,我会记住这曾经在我印象中仅次于天堂的校园,它的操场,曾是我起跑的天堂。
我知道,如果地球一直转,就会一直有死去的人,不可避免,我也会死去。当然,我并不惧怕,我只是会怀念,怀念世间的一切,包括美好的与不美好的。也许,正是因为我把死亡看的太明了,所以我对待一切似乎都过人的平静,但我知道我不冷血。
我知道,如果可以让我选择来生,我还会选择我的父母,虽然我看的到别的父母的体贴,但我还是喜欢我父母啊。
我知道,我太知道了,我知道的一清二楚。
OK;我懂了,我长大了,所以我知道了,呵呵。
第九节 请珍惜最后一页的爱
记忆仿似生命长河中悄然逝去的流金,我们不可能每一颗都采撷;然而,岁月因此而璀璨,生命也因此而珍贵。偶然拂去流金上的尘埃,往日的点滴犹在,只不过事物全非,斯人已逝,留下记忆的粉末,吹得像无家可归的的孩子四散飘离。
——题记
秋风翩起,阵阵凉意袭人而来,伴着点点的愁绪。记忆深处长埋的往事随着叶子凄美的起舞再度清晰。外婆,天国的你还好吗?孩提时候,我总眷念在你怀中倾听牛郎与织女的故事;我总拿着两个布娃娃,一个代表你,一个代表母亲,在梦中也构筑着幸福的未来。那时懵懂的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竟然时常惹你生气。可一杯黄土却把你我相隔在两个世界。那一刻,心中的剧痛却换不了你的回来,我知道以后再也不能听你讲故事,再也尝不到你为我做的蛋糕,不能跟你讲故事,不能跟你一起等待远方的母亲。失去你以后的寄人篱下的日子,在被别人欺负时,在成为阿姨们的出气筒时,在失眠的夜里想你时,忍着泪水,假装坚强,却在夜深抱着代表你的布娃娃呜咽痛哭,我知道外婆你一定会在天堂看着我,保佑我。因为我是你最疼爱的孙女!是吗?
在与外婆相处的七年中我错过了珍惜这份世上最宝贵的爱,7年后的每一天,我在追忆着这份爱的同时,差点无声地失去了另一份爱……
我的母亲终于回来了,当梦寐以求的幸福来临时,当心中那份日积月累的爱得以寄托时,那份被爱的感觉却渐渐变成了任性、骄纵。多次的争执、顶撞,我与母亲之间形成了一层不可逾越的隔膜。直到,那次我离家出走让我觉醒了。我恨母亲把我放在阿姨家,我恨母亲为什么不像外婆一样爱我,保护我,而是长年在外,有时迟来的爱竟会成为叛逆的理由。公园的婆裟树影中走出了瘦弱的身影,粗糙的手轻轻按着我倔强的头:“女儿,妈妈只是想你将来可以生活得更好!”母亲的眼泪真叫我心碎,我用右手挡在眼睛上,毒毒的阳光却从指缝中刺得我眼睛生痛,泪水纵情地流,但愿能把从前的噩梦冲澈得不知去向,我牵着母亲的手,走在回家的路上。所谓血浓于水,我希望能带着母亲,寻找个好地方。
大雁南飞,携带着我的思念,我的爱,我知道母亲一定可以收到。我会用我一生的时间去证明。
尘世间的芸芸众生,别再等失去时才学会要珍惜。生命稍纵即逝,请珍惜最后一页的,爱!因为错过的失去,是你永远的遗憾!
第十节 童年——转念
那一年默默无言只能选择离开
无邪的笑容已经不再精彩
你害怕結局所以拼命伤害
说是我挡住你的美好未来
你堅決不希望我等待我便默默的让你走开
如今你受了伤回来叫我如何接受这安排
我难过的是放弃你放弃爱放弃的梦被打碎忍住悲哀
我以为是成全你却说你更不愉快
我难过的是忘了你忘了爱尽全力忘记我们真心相爱
却忘了告诉你失去的不能重来
(5566《我难过》)
——题记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突然有写感伤,甚至有了种生平从未有过的想法,想到了过去小学的那些对我很好,而我却视而不见的友谊,一股后悔劲儿在心中蓦然翻腾……
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忆秋,是要回忆秋天这个凄凉的节日吗?我也不知道,以前我们也有一段很快乐的日子,那时侯……
我们一起回家,记得有一次我们特地在了易初莲花超市的门口下车,就为了到里面的花鸟市场去转悠转悠,有时领“奖金”(就是父母给零用钱了)了,也会去买个小兔子啊!迷你鼠什么的,回到家倘若是父母问起来就昧着良心说是学校门口买的,不过父母也不是每次都相信的,尽管我们学校门口小摊贩挺多,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多,有人挑着扁担来卖这玩意儿也不希奇,这是我就对他们说去问忆秋好了,忆秋若是碰上这种问题,也会说:“你们去问晓茗呀!”就这样我们可以说把双方的家长耍的团团转,也因为双方家长关系好,从来也不曾真正问过,因为双方家长对我们这两个调皮的孩子还顺水推舟给我们的是英式教育。
不过我和忆秋也有过不愉快的经历,大多是我对不起她……我记得是4年级的时候,老师表扬一位生活拮据的小男孩,他每天不乘车,为了省下一元钱的车钱而每天走路上学,我就想来个东施效颦,哪知道同样省一元钱,这路程可是不一样的,忆秋一直跟随着我,我比较幸运,只知道最累的时候,我母亲开着摩托车的样子映入我的眼帘。我顾也不顾忆秋就飞奔过去,事后母亲才了解,那时不只我一个作出傻傻的行为,原来还有忆秋,还为当初没有把忆秋一起送回家后悔了好一阵,也就那一段时间,我也难过了好一阵……
如今,事物全非,当初直吵着要跟我上同一所中学的忆秋和阿丹,她们俩倒是上了同一所初中,而我们三好象也并没有因为这样而断了联络,还经常约着出去玩,只是不知道,我对忆秋那种深深的愧疚感会不会随着时间的饿推移而渐渐淡忘……
第十一节 水仙
我最喜欢的花是水仙,因为它没有一点俗气。不光外表上是这样,它的本质也是这样。我国栽培水仙花的历史已有一千多年,它的娟丽素雅,与兰花的清香淡雅、菊花的涵贞高雅、菖蒲的潇洒清雅共称花中“四雅”。
在我的书桌上也放着一株水仙。用一个小小的瓷缸装着。其实与其说是“缸”还不如说是“筒”,就像一个笔筒一样。缸底不是直接放在桌面上的,它的底部有三个瓷青蛙,瓷缸便就架在那青蛙背上,瓷青蛙与瓷缸是固定的。这个缸和它里面栽的水仙一样漂亮,它的底色是白色的,上面画有一些竹子,青翠青翠的。缸里装着些许清水,水仙就从中伸出了它翠绿的身躯,长得很直,它的叶子向四方散开,虽然是散开,但给人的感觉总是直的。缸里还有些洁白的石头,固定着它的根。因为我的水仙小,要是很大的话就不需要石头来压。为了养好它,我去网上查找养水仙花的方法。依照说明,我精心的呵护它,天晴时,我把它端去晒太阳,虽然它并不多,并不大,只有一株,几根叶片,但我就是喜欢小的,因为它秀气。再说了,书桌上摆个大的还显得不伦不类。我每隔两、三天就给它换一次水。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在它的几根叶子中发现了两个小小的,绿色的花苞。
一天下午,我惊喜地发现那两个小花苞开了,虽然没有全部展开,但也足显出它的娟丽素雅。白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一闻,有一股清新秀美的香味,又有点像迎春花的味道。我不知道这花是从水仙的根部长出来的还是在叶片上分出来的。有的花垂着,有的花立着。我眼前的这盆水仙仿佛是从水中站起的玉女,冰清玉洁,一尘不染。
水仙有许多优点,比如它不需占很大的地方,就当在桌上摆个笔筒就行了,不像那些室内盆栽植物有个那么大的瓦盆。再比如它无需土壤,要的只是一些清水,不会弄得很脏。最方便的就是不需浇水,只要过几天换一次水就行了。它那秀美的花儿能给房间增添一些整洁与清新。种种这些,便是我喜欢水仙的原因。
第十二节 清清的小河
在我家附近有条小河,它给了我美好的回忆和无限乐趣。
小河是那样清,那样美,它是我的乐园。两岸的柳丝偶尔被风刮到水面上,河水荡漾,乍一看,好像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用纤纤玉手抚弄着无尽的琴弦。夏天时,哥哥、姐姐常带上我去河边玩,折柳枝,编草帽,在从野草中寻找一两朵不知名的花,插在草帽上。不光是我们,其他的小孩也牵着爷爷奶奶的手在草地上跑。
上了学,无法天天与小河相见,大约过去三两个月,终于又见到了小河,我几乎惊呆了小河失去了往日的色彩,变得暗淡无光。好像一个少女变成了一个饱经风霜的老太婆。不,这不是我梦中的小河。那些像母亲一样抚摸我的柳树,也都变成枯黄的了,连叶子都掉光了。
从此之后,人们便把垃圾丢到河边,把污水排到河里。我痛不欲生。
不,小河又活过来了。政府下达文件,要求限期整顿,解放军挖走了淤泥,工匠们修起了河道,放上从萌山水库引来的水,还养起鱼虾来,河岸上不但有柳树,还又种上松柏、杨树和竹子,每隔一百米便有一块空地,里面有石凳,还有一些健身器材。
每天早上,老人们在这里打打太极拳,跳跳扇子舞、锻炼一下身体,让人羡慕不已。
记得在五·一劳动节时,我们要去爬山,我央求哥哥为我编织一个小篮子,哥哥欣然同意了。他足足编了一个晚上才完成。第二天下午,我们回到家,摘了满满一篮子野花,我在邻居面前也高兴地说。
啊,小河,我爱你的美,但我更爱你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