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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受父辈影响,家中以数字来命名。他的伯父叫陈七一,他的父亲叫陈七二。
陈七二原是浙江省绍兴县陶南乡人氏。父亲陈阿澳是当地渔民。论出身,倒也符合“文革”中的“红五类”标准。
陈七二从小在家乡捉鱼。到了十八岁那年,撑船做点小生意。闲时,仍捉鱼摸蟹,增加点收入。到了二十二岁,陈七二做了绍兴至上海的快班船船工,来来回回,在水上漂了十年。所以,陈阿大在填“家庭出身”时,总是写“贫农,船工”。
老是在绍兴和上海之间来来回回,陈七二觉得太辛苦,生活不安定。三十二岁那年,他一边从绍兴贩运萝卜干到上海卖,一边在上海做临时工。后来,他进入上海中华造船厂做搬运工,做饮事贝,做门卫。
一九四二年五月二日,陈七二的妻子章桂花头胎得子,便以“阿大”命名。阿大的童年,在绍兴乡下度过,住在外婆家中。
阿大十岁那年,父亲陈七二已在上海南市聚奎街落脚。于是,阿大便到上海来念小学。
毕竟子女太多,收入微薄,陈七二不堪沉重的家庭负担。业余贩运绍兴萝卜干,赚钱也有限。有一回,他在十八瓷萝卜干(约千把斤)中掺了水,以增加重量,多赚点钱。
不料,被人发现,反而罚了款。
无奈,阿大在初中刚上了一年,就不得不辍学。一九五七年,十五岁的陈阿大到上海南码头做临时工。毕竟是长子,要为父亲分忧。
因为父亲已在上海中华造船厂当搬运工,于是,在一九五八年,便把两个儿子——陈阿大和陈阿二,都介绍到该厂工作。
陈阿大是一九五八年八月十五日进中华造船厂的,起初做搬运工,后来做钳工。
阿大当时的表现,还是可以的。中华造船厂当年曾为陈阿大兄弟写下这样的鉴定:“兄弟俩于一九五八年一起入我厂。阿弟不听组织的话,脱离我厂。阿大作风正派,生活朴素,吃穿节约,出身较苦。”
在中华造船厂度过三个春秋。一九六一年八月,十九岁的陈阿大应征入伍。
入伍后,陈阿大是列兵,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四一四部队教导营当饲养员,后来当炊事员。
一年以后,陈阿大升为上等兵,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六七一○部队当高炮指挥仪测手。
陈阿大在部队里的表现,也还是不错的。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一日——陈阿大入伍一周年,部队对陈阿大所作的鉴定如下(原文照录):“在工作中自干饲养员以来,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积极想办法完成任务。猪食没有,亲自去找。
“组织纪律性强。一年来从未犯过无组织无纪律现象,三八‘作风扎实,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指挥,叫干啥就干啥。”
在部队中度过两年半。一九六五年三月,上等兵陈阿大(退役军衔为下士)复员了,分配到上海良工阀门厂当工人。因为他当过兵,厂里也就让他兼任车间保卫干事,基干民兵排长。
进入良工阀门厂之后,正遇上该厂开展“四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每一个职工,都要填写履历表,亦即“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职工登记表”。陈阿大进厂才两个多月,便因马虎而写过一次检讨书——他把厂里发的履历表弄丢了。他不得不向该厂“四清”工作队写检讨,这份检讨现仍可从档案内查到。他把检讨书写成了“申请书”。兹照录原文于下,错别字处在括号内注明。虽然丢失表格不过小事一桩,但从这份“申请书”中倒可觑见陈阿大的“风格”:申请书兹有昨天工作部(应为工作队——引者注)发给我两份历史表格(应为履历表——引者注),在回家(时)掉了。因本人思想麻痹,警惕性不高,对这项工作认认(识)不足,造成了极不好的因(影)响,对组织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通过这次教训使我认认(识)了错误,以后加强思想学习,充分提高警惕。以后最(再)不重犯,请组织和领导上给我严肃处理。
陈阿大
一九六五。6。29
一九六六年一月,陈阿大加入共青团。
就陈阿大在“文革”前所走过的人生道路来看,还是过得去的。张春桥要把陈阿大树为上海首批发展的新党员的“典型”,其中的原因之一,也是由于王洪文那班“小兄弟”中,大都有各种各样的“辫子”,唯陈阿大算是干净些。张春桥说陈阿大“出身苦、表现好、当过兵、入过团”,为的是替陈阿大树为“纳新典型”制造舆论。
不过,陈阿大从乡下来沪之后,曾与上海的小流氓鬼混,养成一股流氓习气。进入部队之后,他受到严格的军人纪律的约束。复员以后,他变得大大咧咧、无拘无束,他的上班“六件事”是:下军棋,打乒乓,打羽毛球,踢足球,举杠铃,拉“拉簧”(锻练胸肌的体育运动器械)。
陈阿大是一个富有“喜剧”色彩的人物:在厂里,他从来不用手推门而人,总是用脚把门踢开;他很少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要么把脚搁在桌子上,要么反过来,骑在椅子上;工人们怕与他下棋。如果他拉着你一定要下一盘,你得让着点,输给他。要不,你别想回家——他非要赢不可;倘若跟他打乒乓,也是一个样。他总要赢了球,才会高高兴兴回家……“文革”一开始,陈阿大就成了厂里活跃的人物,成了一车间的造反派的头儿。他手下的“造反兵”,最初才几个,后来十几个、几十个,以至发展到一百多个。
阿大扯起“造反”的旗号,用他的“名言”来说,那就是:“胆大好做官”,“这一回,造反有窜头。”
“窜头”,上海的土话,也就是“奔头”。
陈阿大成了上海滩的“老造反”之一;
“工总司”开筹备会时,他就是七个筹委之一;安亭事件中,他和潘国平、戴祖祥一起,跳上了第一趟列车,奔到南京才被截住;他成了“良工革命造反兵团”的头头,……陈阿大成了王洪文的“亲密战友”。他的“名言”是:“王洪文跟牢张春桥,我们跟牢王洪文!”“啥人反对王洪文,我伲就叫伊尝尝味道!”
“文革”是一场闹剧。作为闹剧舞台上的一员“闹将”,陈阿大冲冲杀杀,打打闹闹,觉得“有劲”极了。在上海,哪里有武斗,哪里便有陈阿大。
自从陈阿大成为“工总司”的常委,他对于武斗就更加起劲了。他打一个电话,可以调来几十辆卡车、上千造反队员。他说:“这比下象棋、下陆军棋有劲多了!”
在砸“联司”的时候,陈阿大又说了一句“名言”:“把上海钢铁厂火红的钢锭运来,把‘联司’烤成面包干!”
陈阿大依然保持他“喜剧”演员的本色,在那“严肃”的“文化大革命”中,陈阿大常常闹出一些令人捧腹的笑话,为此博得了“陈阿憨”的雅号。
良工阀门厂要造个新食堂,设计人员向他汇报说:“新食堂是长方形的。”陈阿大眉头一皱道:“什么长方形?”设计人员连忙打开图纸给他看,不懂“长方形”的他发火了:“什么图纸,我不懂,你们不要用技术压人!”
在讨论马列著作的会上,心不在焉的陈阿大听见别人在谈列宁的外交政策,他忽地冒出一句:“列宁跟袁世凯也建立外交关系哩!”有人很客气地向他指出:“‘十月革命’在一九一七年才发生,袁世凯在一九一六年已经去世,袁世凯与列宁‘碰勿着’!”
陈阿大当时说不出话来,却记在心里,过了几天,又开学习会了。陈阿大板起面孔,象考官似的问那人:“你说说,马克思哪年生的?哪年死的?恩格斯哪年生的?哪年死的?”那架势,就跟他输了棋非要赢一盘一模一样。
当了“官”之后,种种场合,人们要他作“指示”。他的发言稿,总是要别人代为捉刀。有一回,同济大学召开“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大会”,要陈阿大讲话。陈阿大拿起发言稿,一句一句吃力地念下去。念着,念着,忽然冒出了什么“大干加巧干三十五天”之类与“活学活用”毫不相干的话,令人莫名其妙。后来,人们才知道,陈阿大有两份发言稿,另一份也是别人起草的,是在厂里讲话用的。这两份发言稿弄混了,有一页厂里讲话用的稿纸不知怎么搞的,混入“活学活用”讲话稿。陈阿大居然照念不误!
陈阿大虽说是“草包”一个,不过,却把权捏在手心,从不放松片刻。
他成了“工总司”的常委之后,良工阀门厂的一举一动,都得向他“汇报”。“厂革会”的名单,要他过目、审定才算数。他说一,别人不能说二。
每逢回厂,轿车一到,便要开“汇报会”。开会时,倘若有人把热水瓶放在桌子上,他准会挥挥手,叫人拿开——他的习惯是谁发言他就盯着谁看,不许热水瓶挡住视线。
此后,良工阀门厂里便形成“规矩”,一听说陈阿大回厂,人们赶紧把热水瓶从会议桌上拿开;在“汇报”结束之后,阿大照例要作一番“指示”。他的话,必须用笔记下来,不可疏忽。倘若人们忘了,或者违背了他的意见,那么,下一次他回厂,你就等着挨训吧!
当然,还有一个“规矩”:听到他回厂的消息,要马上通知食堂,做一顿好菜好饭。
要不,阿大又会发脾气。
陈阿大跟“上体司”的“胡司令”结识之后,意气相投,成了莫逆之交。陈阿大向“胡司令”学习,在良工阀门厂居然搞了个“良体司”。据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上海《文汇报》披露:这个“良体司”名义上叫“维护社会治安,捉流氓阿飞”,实际上是破坏社会治安,进行流氓阿飞犯罪活动。他们把一些无辜的群众抓进“良体司”,施行惨无人道的摧残与折磨。陈阿大指使一帮人,设立了名目繁多的刑罚,什么“翻跟斗”、“倒着爬”、“吃耳光”、“打大板”、“挨皮鞭”,等等。他们先叫被打的人在一段十米长的煤渣路上翻跟斗,来回数十次,弄得人精疲力尽,再拖到房问里用木棍打,皮鞭抽,一面打,一面还要被打的人自己计数,数错了要重新打起。有时还叫被害人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打轻了不行,打得声音不响也不行,一定要打得又红又肿,方才罢休。有时叫受害者相互对打,看谁打得重,好让他们这一伙法西斯棍徒“开心开心”。更为恶劣的是,他们把马路上的女青年任意拖来,剥去衣服,无耻地加以污辱,残酷毒打。陈阿大还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进行阶级报复。良工阀门厂有个同志,写了一张《谨防毒蛇出洞》的大字报,揭了陈阿大一伙的老底。陈阿大怀恨在心,捏造罪名,把这个同志打成“反革命”,非法抄了他的家,并把他关进“良体司”,用棍棒轮番抽打,把被打者发出的惨叫声,用录音机录下来,放给受害者的家属听,逼迫家属要受害者承认他们所捏造的“罪名”。
周围居民听到这种声音,都愤慨地说:这是良工阀门厂的“白公馆”“渣滓洞”。……在上海滩,陈阿大是数得着的“武斗英雄”、“造反大将”:安亭事件有他,《解放日报》事件有他,主张把一九六七年一月六日“彻底打倒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