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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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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没被抓住。更多的时候,无论是起初或后来,这条路总是穿过城市,不同城市的相同或近似的街区,记不住它们的名字,半夜三更溜去黑暗的可疑的栖身场所同女人睡觉,有钱给她们钱,没钱也照样去睡,睡后便声称自己是黑人。就这样,他居然混了一段时间,那是他在南方的时候。这既简单又方便。通常他最多不过挨女人或鸨母的一顿臭骂,虽然也有被别的嫖客打得不省人事,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街头或关在监牢里的时候。

   那是他还在南方的时候。一天晚上,那做法不灵了。他从床上起身,告诉那女人他是黑人。“是吗?”她说,“我当你是个意大利移民什么的。”她看着他,并未表示特别的兴趣。然后她显然从他脸上观察到什么,说道:“那又咋样?你看上去不像。轮到你之前你该看见被我赶出去的那个黑鬼了吧。”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这时完全不动了:“喂,你认为这地方是啥场所?是里茨饭店16?”之后,她不再讲话,呆呆地看着他的面孔,开始从他面前往后退;她一面凝视着他,一面脸上渐次失色,就要张口喊叫。接着,她真的叫喊起来。来了两个警察才把他制服。起初,人们以为那女人昏死过去了。

   这事发生后他病了。直到这时他才明白,确有白种女人愿意找黑皮肤的男人。他病了整整两年。有时他会记起曾经欺骗或者挑逗白种女人骂他是黑人,为了同她们打架,狠狠地揍她们或者自己被痛打一顿。现在他却揍那些称他为白人的黑人,这时他到了北方,先在芝加哥,后来又去底特律。他同黑人生活在一起,回避白人。他同黑人一起吃饭睡觉,却谈不到一块儿,说不好就斗殴。这时他同一个酷似乌檀木雕制的女人像夫妻般地生活在一起。晚上他躺在床上,睡在她身边,睡不着便开始用力做深呼吸。他故意这样做,感觉到甚至密切地注视着自己白色的胸脯在胸腔内逐渐逐渐地往下陷,竭力往体内吸进黑人的气味,吸进幽深莫测的黑人的思想和气质;然后又从体内着意呼出白人的血、白人的思想和白人的气质。整个呼吸过程中,他的鼻孔绷得紧紧的,胀得发白,竭力使自己的气味变成鼻孔正嗅着的气味,全部身心一齐扭曲用劲,带着肉体的反抗和心灵的抵御。

   他认为他竭力逃避的是孤独而不是自我。然而这条街直往前延伸,无声无息地伸去,在他眼里一个地方与另一个地方一模一样,没有一处能够使他得到安宁。而且他在这条街上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和所处的种种心境总是一片空虚:他也许看见了自己充当过的无数角色,孤苦伶仃的处境,命中注定的走南闯北,在屡遭失败的绝望中鼓起勇气,在勇气一再受到挫折后重又陷入绝望。就这样,他走过了三十三年的人生旅程。

   一天晚上,这条街辗转到了密西西比州的一条乡村大道。他被人从一列南行货车上赶了下来,来到附近有个城镇的地方。他不知道这个镇的名字,也不在乎它叫什么名,甚至没有与这个镇打照面。他绕过它,沿着树林前进,来到一条大道,望了望路的两头。这不是一条砾石路,但看上去往来行走的人不少。他看见有几间黑人住的小木屋散落在道路两旁;接着在半英里远的地方,他看见一幢大住宅。这所住宅隐蔽在一丛树林中间,显然一度是惹人注目的地方。可是现在,树木需要修剪,房屋已经多年没有油漆过。但他看得出来,这幢屋有人居住,而他已经二十四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他想:“到那儿也许能吃上。”

   可是他并没有立即走近它,虽然已渐渐临近日暮时分。相反,他折身朝相反的方向走,穿着污秽的白衬衣,哔叽裤子,溅满泥土、吱嘎作响的城市式样的鞋子,一顶布帽傲慢地戴在头上,胡须已经三天没刮了。尽管如此,他看起来不像个流浪汉,至少这时他遇上的黑人小孩不这么看,这小孩晃动着一个锡铁桶迎面走来。他叫住小孩,问道:“谁住在后面的那幢大屋子里?”

   “那地方伯顿小姐住。”

   “伯顿先生和夫人?”

   “不,先生。伯顿先生没有。没谁住那儿,除了她。”

   “噢,我猜是个老妇人。”

   “不,先生。伯顿小姐不老,也不年轻。”

   “那么她一个人住在那儿,不害怕吗?”

   “谁去害她,在这儿、城附近?这周围的有色乡亲们照看她呢。”

   “有色乡亲们照看她?”

   小孩像是立即在他自己和询问他的人之间关上了一道门。“我是说周围没有人去害她。她没害过哪个。”

   “我猜是那样,”克里斯默斯说,“沿这条路走多远会到下一个镇?”

   “差不多三十英里,人们都说。你不打算走着去,是吗?”

   “不,”克里斯默斯说。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小孩望着他,然后也转过身来,手靠在模糊的胁部一边走一边晃动着锡铁桶。走了几步他回头望了一眼。刚才向他提问的人仍在走动,走得不快却在持续前进。小孩又往前走,身上穿一件打上补丁的短小的褪色罩衫。他赤着脚。不一会儿,他开始拖着脚步往前走,在他瘦弱的褐黑色脚边和破旧短小的罩衫周围,扬起红色的尘土。他开始哼唱,没有调门,单调却富有节奏,颇为动听:

   说是不乱唱。

   谁不在乱唱。

   那个毛丫头

   别把裤裆藏。

   克里斯默斯躺在离那幢住宅一百码远的灌木丛里,听见远处的时钟敲过九点,然后又敲响十点。隐现在他前面树丛中的房屋显得格外高大宽阔。一盏灯的光从楼上的一扇窗户透出来。窗帷没有拉上,他看出是盏煤油灯,还不时从窗户看见一个人影在里壁上晃动。但他总看不见那人。过了一会儿,灯灭了。

   现在那幢房一片漆黑,他不再观望。他躺在矮树丛中,伏地而卧。树丛里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透过衬衣和裤子他感到有点儿寒气袭人,空气沉闷,略微有些潮湿,仿佛太阳光从未照进树丛围绕的空气。他感到湿气从一直没晒过太阳的地面透过他的衣服缓缓地向他袭来,侵入他的股沟,臀部,腹部,胸脯和上肢。他两臂交叉枕在前额下,鼻孔里充满黑油油的沃土所散发出来的强烈的潮湿气息。

   他没再望一眼漆黑的房屋。他在矮树丛中静静地躺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起身走出树丛。他大摇大摆地朝楼房走去,不是偷偷摸摸地爬行或者蹑手蹑脚地走近房屋。他只是不作声而已,仿佛这就是他自然的行走方式。他绕过此刻不再显露出轮廓的房屋朝楼房的背后走去,那儿该是厨房所在的地方。他像只猫一样无声无息地停下来,在刚才亮过灯光的窗户下站了一会儿。当他走动时脚边草丛里的蟋蟀止住鸣叫,在他周围形成一个静寂的小岛,这小岛像是各种细小的鸣叫声掷下的淡黄色的影团,随着他警觉地骤然举步和驻足而不断移动,声音忽始忽停。楼背后伸出来一个耳房。“那便是厨房,”他想,“不会错,准是。”他不出声地走去,移动着脚边昆虫蓦然止息的小岛似的影团。他从厨房的墙壁上辨认出一道门,要是他去试试,就会发觉它并未上锁。但是他没有去试。他从门前走过,在一扇窗户下停下来。爬窗之前,他记起刚才看见楼上透亮的那个窗户没挂帘子。

   而这个窗口甚至敞开着,用了一根木棍支撑。他想:“这可真巧。”他站在窗边,双手搭上窗台,呼吸平和,不听周围动静,不慌不忙的样子,似乎天地间根本没有任何值得慌张的事情。“好啦,好啦,好啦。这个你懂吗。对,对,对。”说着他爬进窗口,像是漂流进了那间黑暗的厨房:一个身影无声无息地没有冲力地退回了笼罩一切的朦胧和黑暗的母体内。也许这时他想起了曾经翻越的另一扇窗户以及他得依赖的绳子,也许没想。

   很可能没想,他不会像猫那样去回想另一扇窗,但他却同猫一样仿佛能在黑暗里看清东西,他准确地走向他想要的食品,像是早就知道它放在那儿,像是有人知道他要来,已经替他做好了安排。他用看不见的手指从看不见的食盘里取用看不见的食物。他不在乎那是什么。等咀嚼的下颌突然停止,他才明白嘴里在嚼什么,是什么滋味,这时他的思想飞回二十五年前17游荡街头的情景,那些沉痛的挫折和令人啼笑皆非的胜利,回想起他得步行五英里才能抵达的那个街角,在可怕的初恋时期他曾在那儿等候一个人,她的名字已经忘记了;得步行五英里很快我就知道这是什么了,我从前在什么地方吃过,等一会儿我就记忆催促着知晓我明白了明白了不仅明白我听见我看见我的头埋下我听见单调机械的声音这我相信它将永不会停息我仔细窥视我看见一往直前的子弹形状的头颅整洁粗短的胡须也埋了下来于是我想他怎么一点儿不饿我闻了闻自己的嘴和舌头渗出暖暖的咸味等一等我的眼睛尝到了从盘子冒出的热气“这是豌豆,”他说出声来,“啊,天哪。紫花豌豆加了糖浆煮熟。”

   不单是思维,他大半身心都已飘远;走神之前他就应该听见声音,因为任何会引起声响、朝他走近的人都不会像他刚才那样一声不吭,小心翼翼。也许他听见了声音,但他站在那儿不动,听着穿拖鞋的脚步轻声地从楼房那边渐渐临近厨房;等他终于转身,眼睛一亮,已经看见通往楼房的门下有盏微弱的灯逼近。敞开的窗户就在他身旁,几乎只消一个箭步就可以逃之夭夭。但他站着不动,连盘子也没放下,甚至嘴里还在继续咀嚼。就这样,他端着食盘站在厨房中央咀嚼着,这时门开了,走进一个女人。她穿一件褪色的睡衣,手里掌着一支蜡烛,高高举起,烛光照亮了她的面部:一张平静严肃的面孔,毫无惊恐的神情。在温和的烛光下,她看上去不过三十多岁光景。她站在门口,两人几乎带着同样的姿势对视了一分钟:一个端着盘子,一个举着蜡烛。这时他才停止咀嚼。

   “假若你要的只是食品,你会找到的,”她说,声音安静,略为低沉,却十分冷峻。
   十一

   在烛光下看上去她只有三十多岁,柔和的烛光照在一个穿着宽松睡衣、准备就寝的女人身上。等到白天看见她时,他明白她已超出三十五岁。后来她对他说她四十多岁了。“从她说话的口吻来看,这意味着要么是四十一岁,要么是四十九岁,”他想。但是她对他讲的就这些,第一天晚上,没有讲什么,继后的许多个晚上也一样。

   说到底,她告诉他的事挺少。他们之间很少交谈,即使在他成了她孤寂床头的情人之后,谈话仍属偶然。有时他几乎相信彼此间根本没交谈过,对她简直一无所知。她仿佛是两个人:一个是他白天偶尔看见的人,即使交谈也言不由衷,勉强敷衍,不知所云;另一个是晚上同他睡觉的人,他甚至连看也看不见,彼此之间无话可说。

   即使一年之后(这时他在刨木厂干活了),他能在白天见到她的日子只在星期六下午或星期天,或者在他回来用餐的时候,她把替他准备好的食品留在厨房桌上。偶尔她也到厨房来,但他用餐的时候她从不呆在那儿;有时候她在屋后的游廊见他,那是他在楼房下边不远的小木屋居住的最初四五个月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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