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八月之光-第6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福谷淮┑弥苤苷笠〈蟀诘卦诮稚瞎洌钕衩蝗烁遗鏊频摹袷茄垢恢雷约菏歉錾比朔福幻靼鬃约菏歉龊诠怼保ǖ谑逭拢U庋桓錾缁幔鋈巳绻辉尥突崾艿剿难沽Γ涑伤匦愿竦娜耍还谟呗劭赡芑岜灰祭茫似鹌群Ψ缋耍灾鲁晌躺齂党、珀西·格雷姆一类的法西斯分子的土壤。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杰弗生镇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南方社会。19世纪中叶的南北战争和其后的重建时期造成了难以愈合的精神创伤,留下的浓重阴影迟至20世纪20年代仍然笼罩着杰弗生镇。种族问题,对北方佬的歧视,黑人的权利与地位,仍然困扰着后代。“为了黑人的选举权问题”,伯顿小姐的祖父和哥哥——废奴主义者、北方佬,被“从前的奴隶主、在南北战争中当过兵的”沙多里斯上校在杰弗生镇上杀害。埋葬他们的坟墓还不得不掩蔽起来,“这儿的人憎恨我们。我们是北方佬,外地人。……是他们的仇敌”。伯顿还被父亲带到坟前,要她“记住这个。你爷爷和哥哥躺在这儿,杀害他们的不是白人,而是上帝加在一个种族头上的诅咒……记住我受的诅咒,你母亲受的,还有你自己将会受的……这是每个已经出生的和将要出生的白人孩子会受的诅咒。谁也逃脱不了”(第十一章)。历史的创伤,南北的分歧,时代的怨恨,尤其是种族歧视和迫害,似乎已经根深蒂固,成了永远无法摆脱的命运。因此,海托华和伯顿的遭遇,克里斯默斯的悲剧,还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程度上重新上演。

   当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总是两方面的。人的因素常常是更主要的方面,人对社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往往会引出不同的结果。克里斯默斯的悲剧有社会对他的不公,种族歧视的压力,但命运的作对却是注定不变的。“那条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已经绕了个圆圈,但他仍套在里面。”在他为社会中的“自我”而苦恼而求索的一生中,他对社会和他人采取了不妥协的顽强态度,可是他自己也忽视了对社会和对自己的了解,甚至“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成人……对这片土地的真正形态和感受还一无所知。……对大地也必须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则,他仍然一窍不通”。直到他感到周身虚脱无力,才意识到“生存原来是这么回事”(第十四章)。在海托华和伯顿的情形中,可以说伯顿更多地是历史创伤的受害者,一个被社会扭曲了的人物,而海托华虽生犹死地虚掷了一生,则主要应由他自己负责。对莉娜来说,她是自然的幸运儿,她总是得到各地乡亲的帮助,杰弗生镇的乡亲对她也是友善的。正像福克纳在他的其他小说里所表现的那样,他对南方社会的描写是客观真实的,但对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所持的态度,则是相当温和的。
   福克纳的语言风格

   福克纳的文体风格,一向是批评家关注和评论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在20世纪30年代。不少英美同行和评论家,就他对某些词语的偏爱或滥用,任意拼合词语,臃肿繁复的文句以及其他怪癖,都不曾放过。在这些文章中,康拉德·艾肯《论威廉·福克纳的小说的形式》一文,相当集中而又中肯地谈到了福克纳的语言风格。文章发表于1939年1月,今天读来仍颇能引起共鸣,而且艾肯的评价对读者也不乏指点迷津的作用。因为,不妨多引两段:

   总之,福克纳先生的文体,虽然有时很漂亮,而且总是很有趣,但糟糕透顶的地方也实在太多;它无可避免地给温德姆·刘易斯那样敏锐的评论家提供了太容易狙击的目标。然而如果说人们很容易取笑福克纳先生对某几个字或是着了迷,或是漫不经心,或者滥用,或者鹦鹉学舌般地老用机械的m…音缀……那么对于他专门爱用过于繁复的句子结构,却还需要另加评述。

   过于繁复也确实过于繁复,这些句子雕琢得奇形怪状,错综复杂到了极点:蔓生的子句,一个接一个,隐隐约约处于同位关系,或者甚至连这隐约的关系也没有;插句带插句,而插句本身里面又是一个或几个插句……仿佛福克纳先生在急促的失望之中,决心要告诉我们一切……似乎要使每个句子成为一个微观世界。而且应该承认,那样的句法使人困惑和心烦意乱。

   使人困惑的是你读完一个句子之后,发现全然不知悬空着的动词的主语是什么——使人心烦意乱的是你必须回头去理出它的意思来,循着一个一个子句去弄清整个句子的结构,然后终于发现弄不清楚也无所谓,而那晦涩或许是既非纤巧,也无必要。……

   然而,尽管有大错误,尽管有坏习惯和有意的坏写法(有意是显然的),他的文体总的说来是极其动人的;读者的确是一直沉浸在那里面,也要一直沉浸在那里;这就值得研究其中的道理。假如我们不是孤立地考虑这些奇怪的句子,不是作为语法上的怪物或拙劣的怪物,而是把它们同全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我们立即会发现这些句子所以写成这个样子自有其机能上的理由和必要……

   显然,这样的文体,尤其结合了这样一种对方法的关注,一定会给读者造成困难;也应该承认,福克纳先生一般并不致力或不大致力于使他高度复杂的“情境”易于被接受或理解。读者简直必须决心下功夫,也可以说共同合作;读者的报酬是确有一种意境将会显形,有一种意义可以抽引出来,而一半的趣味正是在于仔细体会福克纳先生怪异、艰难,又常是那么煞费苦心的构思过程。……47

   读过福克纳作品原文的读者都会有同感,评论家对他的文体的批评是有的放矢的,不无道理的。然而,他达到的独特风格境界又总是令评论家和读者折服和倾倒。

   福克纳自己如何看呢?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福克纳很少在乎别人说些什么,自己也从不加以解释,一味按他自己追求的目标进行创作。可是在获奖之后,他一反常态,在讲演或接受采访时常常谈起或回答各种有关的问题。在回答《八月之光》的写作风格时,他曾这样说道:“我对风格一无所知。我不在心里催促他写出来——我想一个作家有许多事,他没有时间去考虑风格问题。要是他只是想写,没有什么催促他,那么他就能成为一个文体家,但有许多东西催促着写出来的作家们却无暇顾及,只好任其粗放,巴尔扎克就是一个例子。”48

   在另一个场合,1956年初接受吉恩·斯泰因采访时他却这样谈到风格:“依我看,人表达思想感情的手段,以音乐为最便。……可是我之所长是文字,所以我就一定要啰啰嗦嗦地用文字来设法表达纯音乐简单明了就能表达清楚的意思。也就是说,尽管音乐可以表现得更明白、更简洁,可是我却宁可使用文字。我觉得,看比听强,无声胜于有声,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就是无声的。文中惊雷、文中仙乐,都只能在无声中领会。”49福克纳的以上谈话不仅回答了当场提问,也是对先前不少评论家的指责的间接回答,对读者理解和欣赏他的语言风格也大有助益。看来,形成福克纳独特的语言风格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他听从心里的催促纵笔写去,“任其粗放”;二是他“一定要啰啰嗦嗦地用文字来设法表达清楚意思”。他的“粗放”、“啰啰嗦嗦”是显而易见的,但他文中的“惊雷、仙乐”却需要读者“合作”才能领会。纵观《八月之光》的文字,的确不乏“文中惊雷、文中仙乐”。诸如第一章莉娜行进在乡村道上的悠缓和午后时分的凝重气氛,第十九章珀西追击时的紧张氛围及克里斯默斯死亡之际仪式般的描写,第二十章海托华临终幻觉的逼真细微的描绘等,以及更多散见的精彩段落,无不令人叫绝。

   福克纳最擅长运用文字的积累效果,他往往以词语泼洒成激流,将读者卷入其间,使其沉浸其中,令人达到忘记词语和语法规则的地步,从而仿佛看见文字积累幻衍成的画面形象。他像一位天才的文字画家,文字在他手里成了色彩,他执意“啰啰嗦嗦”之际正是他瞄准心目中的形象而酣畅地增添色彩、泼洒浓墨的时候。对于福克纳来说,似乎用文字创造形象胜于表达意思。由于他时刻关注“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和“看比听强”的效果,所以他频繁地使用“seem”(看似)、“like”(像是)、“as
   if;as
   though”(仿佛是,恍若,好像)、“look”(看上去像)等视觉比拟的引导词语,不断地运用“now”(这时,现在)、“then”(之后,接着,那时)来指示变换的画面或情景,总是把形容词一个又一个地附着在前一个之后,或让分句不断蔓生以致“过于繁复”。

   如果说福克纳的语言风格曾令不少评论家摇头,曾令众多读者感到“困惑和心烦意乱”,那么它简直令译者头痛、叫苦不迭。福克纳的作品,有时真叫译者望而生畏,止步不前。遇上那些“雕琢得奇形怪状,错综复杂到了极点”的句子,即使反复阅读解除了“困惑”,拿起笔来用另一种文字表达却又像入了迷宫,找不到出口,或者深陷泥潭,半天动弹不得。汉语与英语的规范大相径庭,福克纳作品的汉译难度是很大的,他的文体风格在译文中很难完全不走样地被复制。译本无论如何只是原著的替代品而已,对福克纳的原著来说更是这样。中国读者可聊以译本作为步入其堂奥的阶梯,但要真正欣赏和研究福克纳的作品则必须直接阅读原文。

   蓝仁哲

   1998年1月重庆歌乐山麓
   '1'暗指英国诗人济慈的名篇《古瓮颂》。

   '2'指莉娜和她肚子里的婴孩。

   '3'英文为“Christmas”,意思是“圣诞”。克里斯默斯由于在圣诞之夜被收养而获其名,详见后文。

   '4'这部小说以20世纪20年代为背景,正是美国实行禁酒法的时代。当时有人私自酿酒出售,借以赚钱。

   '5'孟菲斯,城市名,位于美国田纳西州西南部,靠近书中虚构的杰弗生镇。

   '6'“神学博士”的英文是“Doctor of Divinity”,缩写为“D。D。”,也可曲解为“Down
   Damned”,即“遭到诅咒、倒霉透顶”的意思。

   '7'指内战期间,1862年12月20日夜晚南部同盟军在范·多恩将军指挥下,以骑兵偷袭联邦军队格兰特将军在牛津镇北面三十英里处的军需物资库。

   '8'指只有牧师戴的、表示牧师身份的一种领圈。

   '9'见《圣经·旧约·列王纪》。耶洗别为以色列国王亚哈之妻,作恶多端,后世用她的名字指一切歹毒淫荡的女人。

   '10'指他身上有黑人血统的事实。

   '11'约翰·雅各布·阿斯特(1763—1848),出生于德国,后成为美国的皮毛富商和金融家,这里用以讥笑女侍者。

   '12'见《圣经·启示录》第十二章第七节。米迦勒曾率领其他天使与邪恶的撒旦搏斗,因而被称为大天使或天使长。

   '13'浮士德:中世纪传说中的人物,后来成了文学作品里的主人公——一位老哲学家,用自己的灵魂去同魔鬼交换知识和力量。

   '14'比尔街:孟菲斯的臭名彰著的街区,下等人聚居之地。

   '15'哈莱姆:纽约市的黑人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