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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了这些,英姑娘掉头就走,道:“我去叫人来把这些药材都搬到军营里去。”
“英子。”
英姑娘脚下一顿,背对着叶宋,道:“怎么了?”
叶宋走到她背后,轻轻揽住了她的肩膀,道:“若是觉得难过的话,叶姐姐的肩膀可以给你依靠,不仅仅是这一时,还有往后一辈子,只要姐姐活着,就不会扔下你不管。所以你并不是失去了一切,你还有往后的半辈子可以快乐地活,你还可以等白玉醒来跟他在一起,往后可以值得你期盼的事情多了去了。”
英姑娘沉默半晌,吸了吸鼻子,道:“时至今日,我才彻底成了没父没母的孤儿,连一个家都没有。”
叶宋道:“你还有兄弟姐妹,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我的家人就是你的家人。你爹在天之灵,看到你乐观下去,也会感到欣慰的。”
英姑娘回过头来,望着叶宋的面容,破涕为笑,道:“你不用太担心我,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小姑娘了,我有我自己的判断能力,知道我自己该做什么了,所以叶姐姐不用怕我会很难过。我只不过,只不过是有点伤感罢了。等明天天一亮,我还是会勇敢面对的。”
叶宋点点头:“你能这么想,就最好不过了。”
两人将将一走下行宫,迎面便有来人禀报道:“启禀将军,三王爷他……掉下山去了!”
叶宋知道苏宸派人去追杀南习容,正想询问那边的情况要不要派兵去支援,结果听到这么一说,不清楚究竟怎么一回事,就找了个亲眼目睹的士兵来一问,才知道是因为南枢的出现。
当时已经派了好几批士兵下山去寻找了。
那个斜坡很长,直直通到了山底。叶宋亲自带队,在山底里彻底地搜寻了一番,结果都没有发现有苏宸的踪迹,反倒是苏宸骑的那匹马,倒在山脚上,已经死得僵硬了。照理说,苏宸也应该就在那附近,可远近都找过了,就是不见他人影。
叶宋便想,苏宸极有可能是和南枢在一起。
她可以确定,南枢对苏宸仍旧是有情意,不然南枢为何帮他挡鬼毒夫人的毒烟,她可是亲眼所见,上次南枢伤他脖子也没有伤到要害;但她不确定的是到底是苏宸对她来说重要还是南习容对她来说重要,如果是后者,万一南枢把苏宸带回去交给南习容就糟糕了。
可转念一想,苏宸一个大男人,处事果断有他自己的作风,不可能连一个女人都对付不了。只要没找到他的尸体,就证明他还活着。
最终叶宋又带人在山脚附近搜寻了一遍,仍旧是不见苏宸的影子,便暂时收兵回去。
彼时刚刚天亮。
叶宋没有忘记回去接苏静。她走到半路的时候,朝阳照例升起,她穿的是苏静的战袍,金色的阳光给她的身影淬了一层金色。北夏的战旗迎风飘扬,上面的北夏字样,仿佛永远都屹立不倒。
叶宋的脚磕得厉害,黑色的靴子底,被血濡湿,不知道是她自己的还是敌人的,一路上都在往地上滴着血滴。
等到了柳州的时候,叶宋从马背上跳下来,猝不及防,险些软下双腿去。只有英姑娘知道是怎么回事,立刻过去扶她,道:“叶姐姐,你不要勉强。”
身后有大军,叶宋就那么淡定地一屁股坐在地上,身边靠着她的赫尘,给她头上笼罩下一片阴影。她随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汗,脸上还有着淡淡的血污,低下头来若无其事地道:“看来这样子没法走回去了。”说着就脱掉了黑色的靴子,只见她脚上的罗袜已经完完全全被染成了血红色,不知道脚板是怎样一副惨不忍睹的光景。连英姑娘看了也觉得疼。
叶宋将长靴倒腾起来抖了抖,里面棱角分明的木块就被倒了出来,也是浸满了血。
英姑娘一见就吓到了,连忙道:“怎么流了这么多血,不行啊叶姐姐,还是让人抬你回去吧。”他们已经进了柳州城,再往前走不远就到了。
叶宋道:“没事,我自己走得回去,还让人抬成何体统。”说着就招来了副将,苏宸不在,只好她下令让副将带着将士们下去安顿,并好好犒劳一番。
叶宋揉着脚踝,一直等到将士们都散了。她才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自个拎着一双鞋,就那么穿着袜子往前走。
她不踩着靴子里的木块了,整个人就矮下了一截来,可是她穿着苏静的衣服,走在阳光底下,一脚一个血印子,虽然她的骨架没有苏静的大,苏静的战袍穿在她身上显得有点空荡荡的,但那从容的气魄使她看起来丝毫没有违和感,一双鞋在她手上一颠一甩,好似她只是个寻常女子,而不是这北夏的女将军,太阳毒辣了,而她刚刚从田里回来。
起初刚走两步,疼得钻心,但多走两步之后,叶宋觉得舒坦了很多,总比踩着坚硬的木头要强。
英子和赫尘一人一马跟在她身后,看着她云淡风轻地走进宅子,包子闻讯急忙出来迎接,喜道:“你们总算是回来了…………”结果话音儿一落,看见叶宋踏进宅子,满脚都是血,一下子把接下来想要说的话给噎住了。
院子里很幽静,阳光越发有了秋日里金黄的味道,树下绿荫重重,偶尔有风吹过,树脚的阴凉也就跟着摇晃闪烁。
她侧头看向房间侧边,那里的窗户打开着,有一两根生机勃勃的枝桠试图靠近窗户,并贴着墙生长得很好。
叶宋在院子里站定片刻,随后又回过头来,似乎心情不错,双脚走上石阶,弯身将黑色长靴放在了屋檐下的门口边,再推开门进去。
☆、第297章:总算清醒
在外跑了一天一夜,中途来看苏静时只稍作短暂的停留,随后披上苏静的衣服就离开了,她甚至都没有时间来洗把脸。因而叶宋的身上很脏,满是血腥味,又满是沙尘和焦土的味道。
她知道就这样进去肯定会惊扰了屋子里的宁静,让空气也不那么纯净。可是她已经习惯回来的第一时间就来告诉他。
手推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显得静静的。叶宋垂着眼帘看门扣上的血迹,有些不满意地皱了皱眉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兴许这双手的确是有些脏,然后又用手背去揩掉门扉上的血迹。
当她抬起眼帘的时候,窗外的风正将树叶吹得沙沙作响,树影和阳光在窗棂上闪烁。窗外的天很蓝,透过树影间的缝隙,蓝得没有丝毫的杂质。
当时她一个人便傻愣在了门口。仿佛连寂静流淌着的时光,也在那一刻戛然而止。
她知道,会有一天,苏静以这样的方式等着她回来。
彼时,苏静穿着一身白色的里衣,正半靠在床头,床头柜子上,是他喝完汤药的药碗。他正侧着头看着窗外的风景,听到开门的声音,回过头来,恰好看到叶宋用手背揩门扣,也看到她一抬头看见自己时愣愣的样子。
她在门口站了许久,不敢往前踏一步,生怕是场梦一样。
苏静眼瞳里还残留着两缕血丝,但显然他睡得太久,而今醒来精神还算很好。只是一头青丝散在他的白衣上,显得有些凌乱。他看清了叶宋穿的是他的衣服,看清了叶宋没有穿鞋的双脚粘着血袜,好像她的狼狈原本一点儿也不狼狈,只是突然被苏静给发现,就让她真正显得狼狈了起来。
那时,苏静真的好心疼她。
可两人却都是一阵沉默,谁也不先开口说话,仿佛这样已是最好的局面。
后来,还是苏静先笑了起来,许久不见,他的笑容有些疏淡,并没有第一时间透露着比阳光还明媚的意味,大抵是因为他还有些虚弱的缘故,那双桃花眼里却沉甸甸地压抑着许多东西。叶宋一看见他笑,眼神就闪了闪,缓缓垂了下去,同样是压抑着。
她掉头就往外面走。
苏静在她身后问:“你上哪儿去?”
叶宋顿了顿,嗓音粗哑道:“我,去洗洗。”
“你回来。”苏静声音放轻,对她说,“是不是不想看到我醒来,要是不想的话,那我闭上眼睛再躺回去。”叶宋的背影僵了僵,她害怕苏静再躺回去,苏静也知自己说过头了,又道,“我骗你的,醒来了就不会再睡回去了,叶宋你回来,你不是应该第一时间跟我打招呼么,怎么今次一句话不说却要去洗洗了。”
叶宋闷闷道:“我身上脏。”
“我不觉得脏。”
“我弄脏了你的衣服,全是血。”叶宋倔强道。
“也是你,才能让我迷恋血的味道。”
叶宋转过身来,看着苏静。他像是浊世佳公子一般,病着也能病出风流倜傥来,不惹尘埃。那一刻叶宋什么想法也没有,只要看到他醒过来,别的什么就都不重要了,她夙愿也好像实现了。
她一步一个脚印朝苏静走过来,站在他床边。苏静笑着说:“窗外的风景不错,只可惜窗台上没有一盏百日草。”
叶宋道:“死掉了,被毒死了。”
“没关系”,苏静道,“反正让我醒来的不是百日草的顽强而是你,你比百日草更顽强。阿宋,辛苦么?”
叶宋点了点头说:“你不在的时候,辛苦。”不是身体上的辛和苦,是心里的辛和苦。因为哪怕身体上再辛苦,千锤百炼终成钢的道理她懂;可是心里的辛和苦,到最后最可怕的是失去了所有的盼头。
苏静故作轻松地冲叶宋眨眨眼睛,道:“你还没和我打招呼呢?”
叶宋问他:“你会嫌弃吗?”
“我就是嫌弃我自己也不会嫌弃你。”
于是叶宋缓缓矮下身去,坐在了他床边,她眼眶红红的,一点一点地倾身过去,最终自己的身体贴在了苏静的胸膛上。苏静微微一瞠目,叶宋带血的手慢慢从他腰际盘过,想极力抱紧他的样子。
她伏在他怀里,尽管一身血污,一暗紫一雪白,可相拥起来毫无违和感。她享受着片刻安宁,听着他的心跳,感受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和温度,知道自己抱着的这个人又活了过来,那么她做一切,都值得了。
苏静的头发萦绕在叶宋的鼻端,挠得她有些发痒,痒着痒着便酸涩不堪。叶宋头靠着苏静的肩膀,呼吸有些颤抖,说:“苏静,我回来了。”
叶宋说:“我没有离开你,我只是或白天或晚上出去一下下,我始终是要回来的……”
苏静手掌抚过叶宋的后脑,紧紧抱着她的头,垂下了眼帘,睫毛弯弯长长,往她发心里吻过,打断她道:“我知道,我知道,你不能总是陪着我,我知道你要去帮我做我没有做完的事情。阿宋,你做得够好了,你什么都不用解释。”
叶宋便又尽量用平静的口吻,只可惜尾音里的颤抖很容易就露馅了,道:“你知不知道,我们成功了,烧了苏州城,夺回了益州和柳州,就昨晚,占领了名撒。南习容像黄鼠狼一样夹着尾巴逃了……只不过,我穿了你的衣服,扮了你的样子,你是北夏战神,大家都需要你,所以我才那么做的,这衣服被我弄脏了,一会儿我会给你洗回来……”
“嗯”,苏静笑着,手指顺着她的头发,十分温柔,可是他的心里疼得快要流血了。叶宋是何等坚强的一个女人,从不在人前轻易妥协,也从不轻易流露出自己的脆弱,她比北夏大多数的男人还要刚强坚韧,当这样的她对苏静说着这些小心翼翼话的时候,听得出来这个过程里她等得有多么的煎熬,苏静只觉得将自己的心都掏出来疼着她也还不够,往后一辈子,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