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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烽火台里!”弟弟指了指烽火台,“我刚进去就看见了!”
“苏儿,你太过分了,知道你回国了,我们都等着你,你竟然直接飞到西安去了。”于墨气愤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对不起,墨,我太久没回来了,有好多地方想看看,我已经订了晚上回北京的票了。不跟你说了,我最宝贝的东西丢了,我找到后给你电话,拜!”凌苏儿三两步爬完最后的阶梯,她一路都找过了,都没找到玉佩,估计是丢在这里了。
刚登上烽火台,就看见一个穿白色休闲衫的男子手里拿着自己的玉佩,“对不起,那玉佩是我丢的!”凌苏儿急忙走上前解释。
男子转头看着凌苏儿,把手里的整块玉佩递了过去,“是你的?”
看着男子手里的双蝶玉佩,凌苏儿猛的抬头去看男子的脸,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英俊面孔,可是那深邃黑眸中的温柔却那么的熟悉。
“苏儿,不记得我了吗?”男子亮起自己的左手,无名指的地方带着一个陈旧的金戒指。
凌苏儿缓缓伸出自己带着戒指的左手,她的手上也带着一个一样简单的金戒指,她的声音颤抖了,“世民,是你吗?”。
(全书完)
番外之今生牵手
双手轻轻的抚上隆起的腹部,凌苏儿的视线又落到远方的地平线上。今天的天色阴沉,但丝毫不会影响她登山的心情,对她来说骊山永远只会有美好的回忆,不管是她跌回唐朝遇到李世民,还是她在这里与李骞相逢。
两年前的今天,她从国外回来探亲,在这里偶遇了李世民的转世—李骞。三个月后他们闪电结婚,速度之快令人咂舌。想到当自己对朋友们宣布,要结婚时,大家吃惊的模样,凌苏儿又不禁轻笑出声。
“苏儿,你太反常了!”这是那天于墨对她说的唯一的一句话。之后因为忙着准备婚礼,都没时间再和于墨联系,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于墨来找过她,“苏儿,有些人即使和男朋友交往十年,都未必能真正了解对方,你和他才认识三个月,为什么那么着急结婚?你不怕自己会后悔吗?”
“在我见到他第一眼时,我就知道他是我一直在等的人。如果不是他说要大张旗鼓的办,我们估计见面那天就会去领结婚证了。”
凌苏儿知道她当时的回答于墨肯定不能理解,于墨后来之所以会赞同她结婚,完全是因为她非李骞不嫁的决心,就像她的父母还有哥哥一样。只是大唐是她此生都不能说出去的秘密,在那个时候她做错了太多,这次绝对不想再后悔了。想起他们结婚时,盛大的场面,想起李骞再次给自己戴上那枚金戒指时,附在自己的耳边说这次终于是光明正大的告诉全世界自己就是他的妻时,凌苏儿的眼眶又有点微微的发热,闭上眼,她细细的品味着这份只有幸福的幸福。
“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凌苏儿转头,看见大踏步走过来的李骞,俊美的脸孔,正满脸温柔的望着自己。注视到李骞眼中的柔情,凌苏儿的目光也变得温柔,她就是凭这双眼睛认出他是李世民的。李骞和李世民的容貌,除了这双眼睛外没有一丝相似的地方。
“这才几天没见我,就那么想我,都看得目不转睛了。”李骞笑着把凌苏儿拥进怀里。
“呵呵,什么时候到的?听妈妈说你要晚上才能回来呢。”凌苏儿的手熟练的环上李骞的腰,轻轻的呼吸他身上那股只属于他的气味。她怀孕以后对香水的味道特别敏感,经常闻到就要吐,为了照顾她,李骞把家里所有的香水都扔掉了,还特地吩咐佣人连洗衣粉都换成了无香型的。
“想早点见到你,就临时换成了夜里的航班。”李骞低头轻轻的吻在凌苏儿的头发上, “妈和爸说等把手上的事处理完就来看你,到时候估计大哥和大嫂也会来。”
“离临产期还有好几个月呢,婆婆和公公那么忙,其实没必要来看我的。等宝宝们出世以后,我们都要跟你回加拿大,到那时候……。”
“你呀!”李骞宠爱的捏了一下凌苏儿的鼻子,打断她的话,“我说过这一生绝对不要你再劳心伤神了。爸爸和妈妈想来看看你,就让他们来好了。你呢,只要安心的做我的黄脸婆,乖乖的被我养着就行了。”
凌苏儿一怔,一股酸涩涌进眼里,眼泪又不争气的掉了下来。
听到怀里凌苏儿的抽泣声,李骞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哭了?”
“没有!”凌苏儿别过头,轻声否认。
李骞转过凌苏儿的脸,看见凌苏儿的睫毛上还沾着泪珠,他疼惜的低头吻上她的眼睛,“你还真是越来越喜欢哭了,我以前怎么都没发现啊。”
“你没听说过孕妇的情绪不稳定吗?”李骞的话让凌苏儿脸上一红,她伸手捂住李骞的嘴,替自己辩解着。
看着一秒钟前还双眼含泪、一脸感动,现在虽然脸上泪痕未干,可是那说话的口气却是相当的倔强的凌苏儿,李骞放声大笑,“是是是,你是因为怀孕了,情绪不稳定。不过,你从再次见到我时就很喜欢哭了,难道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受怀孕影响了?”
“李骞!”
看着凌苏儿气急败坏的表情,李骞开心的把她重新搂进怀里,“你真是太可爱了!”
重新感受着李骞的气息,凌苏儿满足的闭上眼睛,两年前她再次遇到李骞时,他作为李世民的记忆,只有和她在一起时的星星点点。现在随着他们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变长,李骞对李世民时的记忆原来越多,甚至连当初自己和李世民开的一些玩笑都能想起来了,当然他们经历过的那些痛苦,他也都想起来了。想到李骞在记起玄武门事变时把自己紧紧的搂进怀里,害得自己差点窒息而亡时,凌苏儿的眼泪又滚出眼眶。
“我不会再跟你提前世的事了,我们一起忘了过往,在此生相惜相爱,好不好?”
“嗯!骞,我也不会再哭了!”凌苏儿抬头,含泪吻住李骞的唇。
“这才是我的好苏儿!”李骞放心的笑了,爱怜地替凌苏儿抹干泪痕,“看到你哭,我就心疼,你要是再哭下去,我估计都要跟着哭了。”
李骞诙谐的话让凌苏儿破涕为笑,李骞虽然是李世民的转世,可是在性格上却比李世民开朗了许多,或许是这一世没有君王的使命吧。凌苏儿正想开口说话,突然感觉到腹中一阵轻微的异动………宝宝们在踢她,她不禁“啊”了一声,伸手捂住了肚子。
看见凌苏儿伸手去捂肚子,李骞急忙扶助她,“怎么了?肚子疼?是不是山风吹多了,我真是蠢,不应该允许你到山顶来的,哦,天哪,你还坐了缆车。”
听着李骞一连串吐枪子似的自责,凌苏儿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你呀!”她捏住他的鼻子,摇晃了一下,然后拿着他的左手放在了自己的肚皮上。大概是感受到了李骞的手,凌苏儿又接连着感受到两次胎动。“知道怎么回事了吗?真是的,亏你之前还看了那么多关于怀孕的书。”看着李骞的神情由自责转为惊喜,凌苏儿好笑的说。
“是儿子和女儿在动?”李骞惊奇的问。
“是啊,刚才估计是我们聊的太开心,宝宝们也感觉到了,所以也动了起来,想告诉我们,他们也很高兴。”
李骞温柔的盯着凌苏儿的肚皮,很快他弯腰对着肚皮,“宝宝们,你们要乖乖的,不要老是乱动,这样妈妈会很辛苦的,妈妈辛苦的话爸爸就会心疼,这样你们就是坏孩子了,听到了没?”
听到李骞说最后一句时佯装严肃的口气,凌苏儿又禁不住的笑起来。
“对不起,害你那么辛苦。”李骞心疼的把凌苏儿再次拥进怀里。
“一点都不!我想为你生孩子。”想到自己和李骞在得知怀的是龙凤胎时吃惊的表情,凌苏儿伸手环住了李骞的腰,她总觉得这两个孩子就是她在大唐时怀上的那两个。
“苏儿,在知道你怀了龙凤胎的时候我就暗自做了一个决定。”李骞抚摸着凌苏儿的长发,当医生告诉他,苏儿怀上了龙凤胎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老天爷是在帮他们弥补他们在大唐时的遗憾,所以他就决定虽然他换了相貌、换了名字,可是能改回去的他都会改回去。
“做了什么决定?”凌苏儿好奇的抬头看着李骞。
低头对上凌苏儿的视线,李骞缓缓张口说了一个最能敲动凌苏儿神经的名字,“李世民!我决定把名字改回李世民!……”
海边的礁石上,疯和尚注视着遥远的天际,一抹微笑自嘴角荡开,“书剑聚成千古恨,英雄皆化两间尘。从今删却红尘情,炉香经梵自晨昏。”
他缓缓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一身崭新的灰色僧袍在海风中摆动,摊开手掌看了一眼手中的NOKIA7500,他摇摇头扬手把它抛向大海,看着黑色的手机以优美的弧度沉入海水中。他转身沿着沙滩,走向与天际相连的地平线的远方……。
后记
我最想说的一句话是:终于写完了,亲们再也不用苦等,我也不用担心你们苦等了。
跟第一篇文一样,写完的时候,尤其是更新完的时候总能体会到那股失落感。但是,我还是想着能早点更新完,因为我想你们能早点看到结局。
或许对很多亲来说不是最好的结局,因为苏儿没能和李世民厮守终生,可是这个结局是我早在动笔开写时就已经设定好的,因为虽然有很多亲们,一直都在说希望苏儿和世民最后能在一起,可是我最终还是坚持了自己的初衷。
关于小说情节,我不是一个喜欢恶搞的人,不喜欢那些现代人玩转古代的情节,在我的小说里,我尽量让自己的文笔生动,让人物饱含感情,因为我希望你们能真实体会到小说中人物的心理情绪。关于这一点,我不知道我到底做成功了几分,倒是我自己却因为很多场景几次落泪。这篇小说,虽然是我公布到网上的第二篇小说,可是却是我花精力最多的一篇小说,小说中的计谋、情节设定,每一个环节,我都是仔细琢磨后才写出来的。看着自己在文中使用的计谋,埋的伏笔,营造的高潮,我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只愿今生共牵手,
飞越乱世的诅咒,
波折坎坷情不休,
牵手齐飞到永久,……
再一次听着这首——牵手飞,又让我想起来,一开始很苦恼这篇小说的题目,后来偶然听到这首歌,觉得歌词写的太贴切了,当时就立刻把其中的一句歌词敲定为小说的题目。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这篇小说是我写的第一篇穿越文,也会是最后一篇,对于亲们一直以来的支持,我很感谢。
木灵惜零八年十一月一日凌晨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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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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