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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概而论啊,还有三人成虎的说法呢。没有证据的话就不能偏听偏信,警方除了怀疑外,不是也无法证明你干过什么吗?”
抬起眼睫,他一瞬不瞬地看定她的眼睛问:“所以,你选择相信我?”
迎视着他的目光,她用肯定得无以复加的语气回答:“我当然相信你了。有句俗话叫作‘三岁看八十,七岁定终生’。一个七岁时就能慷慨地把自己最心爱的玩具送给孤儿妹妹的善良小男孩,我相信长大后品格一定不会坏到哪里去的。”
虽然当年时承平只是送了章可贞一个玩具,而且现在还要回去了,但她依然感激他曾经给予她的温情,也绝对信任他的人品。无论别人怎么非议他,她坚信小时候心地善良的孩子长大后也能依然不改善良本性,绝对不会伤害他人。
对于这样坚定不移的信任,时承平默然片刻后,朝着章可贞伸出一只手:“贞贞,真的很高兴再次遇见你。”
对于他所表示出来的握手意图,章可贞迟疑了一下才伸出自己的手。两只手刚握在一起时,她的手掌是温热而柔软的。当他想用点力握下去以此强调自己很高兴与之重逢的心情时,她的手掌似乎好像有点变硬了……
在时承平能确切感觉不对劲之前,章可贞当机立断地马上抽出自己的手,拍着脑门说:“唉呀,差点忘了我还有事呢。我要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啊!”
章可贞溜得很及时,时承平还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只是目送她的窈窕身影远远离去时,他心里再次不由自主地浮起了那个念头:这个女孩子挺特别的。
但究竟她到底哪里特别了,他却又说不上来,只是潜意识中无端端地有着这么一种感觉,让他自己都有些莫名其妙。
☆、第11章
星期天下午,时承平和孟哲一起去机场接从法国出差归来的秦笙。
秦笙是时承平去世的女友秦筝的妹妹,虽然秦筝已经不在了,但时承平依然爱屋及乌地把她唯一的妹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处处照应。
航班抵达后,当穿着一袭蓝色职业套裙、斜披着一头乌黑长直发的秦笙,拖着一个行李箱从出闸口步伐优雅地走出来时,很多男人的目光都情不自禁地看向她,如蜜蜂围绕着花蕊。
孟哲情不自禁地赞了一声:“秦笙真是出落得越来越有味道了。”
遥望着正朝自己挥手微笑的秦笙,时承平的眼神微带恍惚。记忆里,初识秦筝时,她也是这样笑靥如花地对他挥手微笑……
第一次见到秦筝时,时承平刚回国不久,住进银沙湾的别墅还不到一个月。而秦筝就住在他家附近,一栋小小巧巧的白色洋房,一圈白色矮栏杆围着的前院里种满姹紫嫣红的各色玫瑰。
那天清晨,他沿着海滨小路跑步经过了她家,她正好在院子里剪玫瑰。满园玫瑰开得花重似锦、艳极欲流,她一身白裙站在稠花密蕊之间,人面与花颜相互辉映,美好得像崔护笔下的唐诗。
听到有跑步的脚步声靠近,她下意识地抬头朝院子外面望了一眼。一双清澈的眼睛如一潭月光下的泉水,波光潋滟。四目相交时,虽然彼此是陌生人,但他在国外生活多年的习惯,让他马上微笑着点头问候。
“ng。”
“ng。”
她报之相同的微笑与问候,还朝他挥着手目送他跑远。那天他的跑步草草结束了,平时至少会跑一个钟头的时间被压缩成了半个小时,因为他想快点返回,看她还会不会仍在玫瑰园里。如果还在,他想和她多说两句话,而不仅仅只是问候。
结果,她还在花园里慢慢剪着花。一边剪,一边眼神左顾右盼地朝着他返回的方向张望。看见去而复返的他,她媚靥深深地笑了。那个笑容,如一朵玫瑰花色艳香浓的粲然绽放。
那个清晨美妙的邂逅,让彼此都心动意动的时承平和秦筝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秦筝当时十九岁,比时承平小两岁,是音乐学院管弦系的高材生,小提琴拉得非常好。除了容貌漂亮又有才华外,她的家世也很好。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那一年正计划带着全家移民加拿大。因为恋上了时承平,秦筝改变主意拒绝与父母一起移民海外,执意要为爱人留下来。
最初时承平还有些不安:“你真的决定要为了我放弃和家人一起出国的打算吗?”
秦筝如实相告:“其实也不全是为了你,还因为我和继母合不来。自从她为我爸生了一个儿子后就成了秦家的大功臣,整天都是一副正宫皇后的嘴脸,我就是实在受不了她才会一个人住到银沙湾来的。最初我爸说要全家移居加拿大我就没什么兴趣,只是爸说一家人都走了就把我一个人留下不放心,非要我也跟去,我只好答应了。不过现在有了你,我就有了最好的理由坚持留下来。”
与秦筝相识不久后,时承平就如实对她告知了自己不太光彩的身世。她也同样毫无隐瞒对他坦陈了自家复杂的家事。秦筝的父母在她三岁那年离了婚,因为那一年,秦父意外发现刚满周岁的小女儿秦笙并非他的亲生骨肉,而是妻子与他人婚外情的产物。而那个他人,居然还是他的一位远房亲戚秦刚。
那时候秦父的生意才刚刚起步,他一个人里里外外忙不过来,就从老家找了一个自己人过来帮忙。谁知道,这个秦刚居然会帮着帮着帮到自家老婆床上去了,给他戴了一顶如此大的绿帽子。
真相败露后,怒不可遏的秦父马上把老婆和野男人还有他们的私生女一起扫地出门,也不准她再回来看大女儿。秦刚带着妻女在S市没根没基难以立足,最后选择回去老家那个小镇过日子。一去经年,杳杳音尘多绝,从此秦筝再没有见过她的亲生母亲和妹妹。
对于离散多年的生母与妹妹,说实话秦筝一直以来并不太想念。毕竟从小就分开了,没有朝夕相处地一起生活过,也就不会有牵肠挂肚的思念之情。不过,与时承平恋爱不久后,同母异父的妹妹秦笙却意外地出现在她面前。当她怯生生地叫她“姐姐”时,她还是颇有些惊喜了。
“你就是我妹妹呀!长得和我还挺像呢。”
秦笙那年十七岁,是S市师范大学法语系的大一新鲜人。虽然已经十多年没来往了,但是她生父毕竟跟秦家沾着亲带着故,所以早就从三亲六戚听说了秦筝考上S市音乐学院的事。知道了亲姐姐在哪所学校读书,秦笙就试着过来找一找,才有了这姐妹相见的一幕。
秦笙告诉秦筝,母亲在她读小学五年级时就已经去世了。虽然对生母的感情很淡,但听到她早已去世的死讯时,秦筝还是不免有些难过地问:“妈妈是怎么去世的?”
一提起这件事,秦笙的眸中就蒙上一层泪花,声音艰涩无比:“姐姐,妈妈本来可以不死的。那天她吃坏了东西,一直在拉肚子,一个下午就去了十几趟厕所。可我爸却觉得拉肚子没什么大不了,直到她拉得整个人都下不了床,他才去楼下一个小诊所找医生拿药。医生一听他说的情况就说要赶紧送医院,否则会出大事。可是你知道他说什么吗?他说‘我没钱送她去医院’。还是那个医生看不过去说可以先帮他垫钱,又帮忙打了120。可是救护车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我放学回家时,看到楼下挤满了人,大家都在说想不到拉肚子也会死人。我当时还不知道死的人就是妈……”
秦笙的声音在此戛然而止,因为她已经哽咽得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妹妹的一番话听得秦筝又是惊骇又是痛心,母亲居然会因为这么一点小毛病就送了命,实在太冤枉太不值了。虽然腹泻不止会导致严重脱水休克死亡,但只要及时送院输液治疗就没事了。而那个做丈夫却连这么一点医药费都拿不出来,可见那个小家庭的经济状况何等窘迫。也可见那个撑不起一个家、保护不了家人的一家之主是何等无能。
愤愤然地叹口气后,秦筝忍不住说:“妈的死你爸要负很大的责任,连治拉肚子的钱都没有,他真是太窝囊太没用了。我实话实说你不要生气啊!”
虽然被批评的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秦笙对此却毫无异议,她拭了一把眼泪恨恨地说:“姐姐,我不会生气的,其实我也一直在怪他。如果不是他,我不会那么早就失去妈妈。而且妈妈去世不到半年,他就想另找一个女人过日子。可是,因为妈妈的死让他臭了名声,再没有女人肯跟他了。”
“那这些年,就是你爸带着你过日子?”
秦笙苦笑了一下说:“他才不管我呢,他把我丢到奶奶家,自己以打工的名义跑去了福建。几年后在当地找了一个寡妇一起搭伙过日子,帮人家养儿子去了。我反正只是个赔钱货的女儿,他压根就不在乎不关心。我早就当自己已经没有这个爸爸了。”
秦筝气得直跺脚:“什么?他居然这么过分?实在太可恶了!妈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劈腿这么一个渣男。”
发过脾气后,看着满脸泪痕表情凄楚的秦笙,秦筝浮起满心的怜惜之情。她一副面黄肌瘦的样子,头发和皮肤都缺乏光泽,显然是长期的营养不良造成的。身上的衣着不仅寒酸过时而且还很不合身,明显是别人穿过后淘汰给她的旧衣裳。
怜爱地牵起妹妹的手,秦筝慎重地允诺:“小笙,那么渣的爸爸不要也罢,以后你有我这个姐姐就足够了。我保证,我会在乎你,关心你,让你过上安稳平静的生活。”
☆、第12章
如今,秦筝虽然已经不在了,但她当初对秦笙的承诺时承平很清楚,所以他一直在代她履行承诺。
秦笙最初上大学是申请的助学贷款,秦筝不仅为她提前还了贷款,每个月给她充足的生活费,还给她买回各式衣服鞋子以及护肤品等等,并且让她搬进银沙湾的洋房和自己一起住。
两年前,秦筝意外离世。秦父回国处理她的后事时,收回了银沙湾的花园洋房——他当然不会把房子留给前妻和野男人生的私生女。事实上当初他都不愿意让秦笙住进来,只是女儿十分坚持要照顾这个同母异父的妹妹,而且那时他又即将移民国外,银沙湾的房子已经过户给了要独自留在国内的秦筝。她的地盘她作主,他只能尊重她的决定。
银沙湾的房子被收走后,秦笙虽然可以搬回学校住宿舍,但生活费却没了着落,于是时承平主动承担了这些费用。今年秦筝大学毕业了,时承平又托孟哲出面把她介绍进了孟氏企业,担任海外市场部的经理助理。职业体面,待遇优厚,让她终于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稳定生活。
这次,秦笙和海外市场部的经理以及两位同事一同出差法国洽谈业务。原本她这种新职员没有出国公干的机会,但是因为她的法语优势让经理决定带上她。
下飞机后,秦笙特意让经理和另两个同事先走,自己一个人走在最后。坐了十一二个钟头的飞机,脸上原本精致的淡妆早就没了。她在洗手间里洗了一把脸,再用最快的速度重新化了淡妆,揽镜自照觉得满意了,这才款款走向出闸口。
在出闸口,秦笙一眼就看见了时承平。他站在机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如一棵树挤在一片森林中。然而,他却是一株格外挺拔出众的秀木,总能被她一眼就挑出来。抬起一只胳膊朝他挥手示意时,她脸上绽出一朵花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