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时我真没当回事儿,后来我同事背了一个,可好看了,我也想要一个。”我亲亲他耳朵,我觉得为了得到自己喜欢的礼物,女人跟自己男友贱一贱是完全无可厚非的。
“咱买啊。”JP说,“不早说去选了吗?”
答应得这么痛快,我顿时觉得更喜欢他了。
“哎呀,还是算了。”我转过身说。
“怎么了?”他凑过来问。
“贵。两万多一个小包,”我说,“不实际啊,拿什么衣服搭?搭配不好,包包就变成假的了。”
“那就买漂亮衣服啊。”
哈哈,正中我下怀。
“不嫌贵啊?你?一件香奈儿的包包,一件柏柏丽的风衣,三四万块呢。”
“又不是总买,再说还没送过你像样的礼物呢。”他说。
哦,原来你是知道的。
大家看明白我的策略没有?
有女孩要礼物的策略是这样的:先说要一个包包,买到手之后,再说“哎呀,我想要再配一件风衣”,风衣到手之后,再说“我想要一双鞋子”。当然这是一种方式,但是我觉得不太可取,这样很容易让男朋友觉得你多少有点贪婪,得寸进尺。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反正都是张一次口要东西,我就要他做出消费三四万块的准备,其实我要的东西也就一万多,少花的两三万块,要么他会觉得好庆幸啊,简直像是送给他的礼物一样,要么他就觉得你是一个勤俭朴素的女人。
呵呵。
有女孩子跟他男朋友吃羊肉串的时候也要AA制,也有漂亮时髦的女郎手里面拎着爱马仕在卓展的玉器柜台前跟男朋友要一枚二十多万的坠子。
我是个收入还算可以,但是从来也没有花过男人钱的劳动女性,neverfull和卓雅的风衣对我来说已然足够。看官们见仁见智。
拜我军人出身,勤劳朴素的父母所赐,我这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一旦既定的东西到手,就不会再去眼馋别的玩意儿。所以当我“临时改变主意”,只买了个LV和一个中国牌子的风衣之后,JP简直都有点不太好意思了,“咱们,咱们再去别的店看看吧?啊?再买点别的?”
“不啦。谢谢你。这些礼物我太喜欢了。”我说,“JP你这么大方,等会儿我请你吃饭吧?”然后我再埋下伏笔,“等下次我看到我喜欢的香奈儿的款式了,再跟你要,好吗?”
“好的,好的。”大哥刚刚心里都在想:这女人太懂事儿了,太能给我省钱了。
他忘了他刚刚掏过的一万多块人民币。
我做的这个可能就叫做姿态。后来花钱的时候,我总是这样搞他:多要点,少花点。做出一副节俭的样子,其实一切尽在掌握,嗯哼。
到了十一月,沈阳的天气说冷就冷了。
有一天晚上他在我家耽搁得太晚了,外面下了大雪,我妈妈不让他走,JP就睡在我的书房里。半夜里我起来尿尿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就蹑手蹑脚地去看了看他,这个家伙睡觉的时候撅着嘴巴,嘟着脸,显得一张脸越发地像屁股。我更忍不住了,先嗅一嗅,然后亲亲他。
第二天早上天气冷得要命,JP身上只有一层衣服,根本不行。我就把我自己的一套高弹力的莫代尔混纺纯棉的衬衣裤给他穿,这个家伙居然还真穿进去了。他穿着这套衬衣衬裤在我的房间里面照镜子,照了半天说:“怪不得有人有异装癖,女人的衣服根本就比男人的舒服。”
我笑起来,这个家伙前撅后翘的,确实有点像个女人。
我想起原来认识的一个大姐跟我说过,喜欢自己先生的时候就觉得他像个小姑娘。
那天我拿着他的VISA卡去给他买衣服,当我在男装店里逛着逛着,研究那些我从来也不注意的衣服的款式,裤子腰头是否打摺,或者内衣裤的尺码,然后划他的卡付钱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在因为一个男人而从一个傻丫头向一个老娘儿们转变了。而这种改变其实是让我觉得幸福而且愉快的。
事情的发生,之后想想,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因为这回我没有掌握住。
那个周末我们请他同事的儿子吃了一顿饭。
男孩二十岁出头,叫做罗曼,他的爸爸是JP在公司里面的好朋友。罗曼大学三年级毕业,拿了一个专科的文凭。因为喜欢中国文化就来中国学汉语了。他的中国女朋友跟他一起来赴约会,见面了我才知道,我其实是见过这俩人的。
“哦?”在酒店的房间里,JP看看我,“世界可真小,怎么会这么巧呢?”
“其实也不算太巧了,夏天的时候,七月十四号,法国国庆日,领事馆在信盟花园开派对,我就见到他们俩了。”
“你不是看错了吧?”
“不会错的。他女友是个大个子,而罗曼呢?”我笑了一下,“当时很受年轻女孩子的关注。”
“为什么?”
“他长得像莱昂纳多一样。”
“不可能!”醋味。
我坐在桌子上,搂着他的脖子,“别生气,我从来对莱昂纳多不感冒,我就喜欢你这款。”
他说:“切。”
他现在说“切”和“靠”,说得可地道了,这就是先进文化的巨大传播力量。
“我没说完呢。”我说,“现在罗曼可不是莱昂纳多了,他现在整个一个瘦版的史莱克。”我说,“你注意到没有?眼睛那里特别像,上下都是褶,好几层眼皮,而且脸色明显见绿,这孩子是怎么了?他在中国遭遇了什么?怎么能憔悴成这样?”
“他没遭遇。他是在奉献。”
“此言怎讲?”
“他把自己的精力和体力贡献给了他的中国女朋友……”大哥说,“我在这里攒着呢,于是越来越胖。”不无悲愤。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话题居然又走到了这里。
黄昏,entrechienetloup,又是在狗与狼之间的光景,夕阳的光穿过米色的窗帘投在暖融融的屋子里,裹着知识分子皮囊的小流氓们蠢蠢欲动。
我想起我第一次给自己构思一个做爱的场景,差不多也是这样的暖色调的一个房间,有些柔软的阳光,大白棉被子,扑打一下,发散出来的都是花草的味道。
这是一个合适的房间,一个合适的时间,一种微醺的合适的情绪,当然了,还有一个合适的男人。
JP一边解袖口的扣子一边就要去浴室,我手一伸,拽住了他的腰带,我说:“哎。”
他回过来,看看我,“干啥?”
我眯着眼睛,舔了一下嘴巴,“想做爱不?”
他肯定是被我吓到了,他自己肯定也觉得出乎意料,他百分之百在想,一次例行的抱怨怎么今天就收到了期待已久的结果。他瞬间就喜悦了,积攒良久的精力和体力居然就这样马上可以发泄,一直想为中国人民做点什么今天居然马上就可以以身相报了!
我对他想法的推测完全是通过他的表情和举动分析出来的:大哥先是瞪大了眼睛,然后喜悦爬上弯弯的眉梢眼角,他先是伸出双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和肩膀,然后把我轻柔又缓慢地抱到了床上。
然后我一眨眼的工夫,他就精光了。我再一眨眼,我也……了。
之后的动作纠缠喘息气味……欠奉。
之后我躺在床上半天没动,二○○七年深秋的这个黄昏,我彻底从心理和生理上变成老娘儿们了。
霸气书库(Www。qi70。Com)好看的txt电子书
我忽然想起来十岁那年,跟着我姐姐在大街上用电子算命机算命,机器大仙告诉我:我会在二十八岁结婚。
这个回忆吓了我自己一跳,我马上侧头看这个心满意足在那里眯着眼睛回味,弄不好还在酝酿着下一次的男人,我靠,到我二十八岁,时间不剩多久了,我跟他居然办了这事儿,他是那个能娶我的Mr。Right吗?
我这是怎么了?之前这么久,无论气氛多浪漫,无论黄片看得多过瘾,无论擦枪擦得多热闹,我都控制住了,今天怎么这么就办了?他是不是JPChantier?他要是个间谍怎么办?他不是间谍是个职业的花心萝卜怎么办?一直用心守护的东西,我的底牌就在今天被这么翻过来了……
我一脚踹在他大屁股上,“起来,别在那里做甜蜜状。”
他吓了一跳,坐起来,“怎么了?”
“去把你证件拿来!”
“什么证件?”
“护照,驾照,良民证,有什么拿什么。快去,别废话。”
他一骨碌就去把自己的钱包和护照都拿来了,让我看他的各类证件,我干脆夺过来,自己检查。检查完了也没见什么异样,就发现他钱包异常的鼓溜,我说你装什么装了这么多啊?他还没回答我就在里面的一个口袋里拿出了一叠钞票,有五百欧元。钱包不见瘪,在另外的一个口袋里我又拿出来五百欧元。掏来掏去,我居然从他的钱包里面拿出来两千五百欧元。
我看着这些花花绿绿的钞票说:“你傻啊?你怎么带了这么多现金在身上?还每天逛来逛去的。”
“这是我的习惯。出差在外的,要是银行卡不好用了,不至于太为难。”
“得了,我收着了。”我斜着眼睛看看他,“刚才把我给疼得够戗,这就当补偿了。”
他扑上来亲我一下,“拿着吧。都拿着。”
下一秒钟我就把那一叠票子摔他脸上了,“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意思?买我啊?你把我当什么了?”
“不是,不是。”他过来搂我肩膀,“你是我媳妇,我的钱就是你的钱。”
我忽然又想起来小忧了,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他让我看他手机上的笑话,我拿过来看了一个又看了下一个,之后他婉转地跟我说:“女孩子,最好不要随便看别人的手机。”
我抱着JP就流眼泪了,“亲爱的,你对我真好。”
对不起大家,我的情绪波动太大了,你们知道的,第一次做爱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多么重大的事情,这一天我就是如此精分。
24经典问题:要是我跟你妈一起掉到水里了,你先救谁
天气说冷就冷了,十一月初的沈阳下了好几场雪。
我上班的时候总会路过青年公园,每次我都细致观察,等着青年湖的湖水什么时候会结冰,我就可以跟JP来这里溜冰了。在很多外国电影里面都有男女主角一起溜冰的情节,两个人手牵着手在冰面上滑翔,欢声笑语,脸颊红润。真是让人向往啊。
于是体育用品商店打折时,我花了六百块给自己买了一副短冰刀,绿色荧光的鞋子很神气。跟他一起溜冰时候的造型我都给自己设计好了:一件米色的羽绒短外套,黑色的紧腿裤子,外面再配上一条小裙子,我还准备了一整套的帽子围脖和手套,就是很经典的红底上面刺绣白色圣诞老人的那种纹样,十分年轻活泼。
外面越冷,屋子里面就显得越暖和。我去酒店的房间找他,用最快的速度脱了大衣手套,搓搓手脚就钻到被子里面亲热一下。
刚开始因为陌生和不够熟练,感觉似乎不太好,后来渐渐好了,再后来我觉得我整个的世界都在这里。
亲热之后,要么我们去酒店的餐厅吃饭,要么我们就待在被子里面说说话。
我最喜欢的话题是:“JP,给我说说我们以后的生活。”
“以后啊?”JP眯着眼睛笑嘻嘻地说,“我就留在这里工作了。我们要在沈阳买一个大房子,我们还要养一只猫。”
“我要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