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智斗-第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翻翻眼,不以为然。
  我的采购非常全面,我还买了一把很大的菜刀用来剁饺子馅,还有两瓶韩国大酱用来炒菜做汤。JP有两辆自行车,我摸好了新鲜蔬菜店的位置就可以每天骑着车去买新鲜的蔬菜拌沙拉或者做汤了。
  不过话说此地的物价是真的昂贵:一棵生菜要一块五欧元;六枚鸡蛋要四欧元;鸡肉比较便宜,但是农场鸡也要十几块钱一只;牛肉更是过分,比较好的——那些法国人喜欢的瘦且嫩的部位——要二十多块一公斤,而我喜欢的雪花牛肉因为脂肪含量相对高一些就是十二块欧元左右一公斤;大海虾便宜,煮熟的八块八一公斤,生的要十二元;牡蛎可真好,又新鲜又肥嫩,八欧元一打,有时候我把它挖出来做汤,有时候就撒上大蒜上炉子烤。
  总之在法国当了一个星期的家,我给我妈打电话说,最怀念的,莫过于国内菜市场的物价。
  我做的最英明的事情,就是从国内带了很多很多麻辣烫和四川火锅的调料来。当我犯懒不愿意做饭的时候,我就把意大利面条煮一煮,撒上点肉片和青菜,再浇上麻辣烫调料的汤,也是一顿饭。JP是个聪明人,他很早就认识到了一个真理:就是我乱七八糟弄出来的东西也比他自己忙活三个小时的成果要好,于是无论我做的什么菜,他都吃得津津有味。大不了餐后再来点法国甜点或者杏仁冰激凌之类的。
  我最拿手的有这道菜:香菇炖鸡。
  香菇是我从国内带过来的,头一天晚上放到水里发好,第二天中饭之前择好洗净备用。鸡肉最好还是农场鸡,也就是我们说的土鸡笨鸡的大腿,它们生长周期长,食物丰富,因而味道格外鲜美,肉盾也非常的劲道。JP不喜欢肉块里面有骨头,因此我就把大腿的肉剔下来切成方块,然后生炒。这不是一道很难做的菜,有人喜欢先煮后炒,我喜欢先生炒。锅子里的油烧得热热的时候,把鸡肉和葱姜蒜放进去,嚓地一下,然后手疾眼快地放酱油和醋。
  肉要好吃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里面的汁水你要保存好。所以热热的锅子和油一下子就把鸡肉的表面烫熟了,汁水被锁在了里面。
  然后你就可以调味了,什么作料都放一点,越全越好,待到鸡肉变色,就放热水,一定是热水哦,那样鸡肉才不会流失汁水而变得又老又柴。
  加了水就放香菇咯,然后等着熟,同时就可以拌沙拉或者做大米饭了。
  请JP的同事来家里吃饭的时候,我就准备了一大锅香菇炖鸡作为主菜,沙拉做的是麻辣口味颇重的呛拌土豆丝,甜点呢。我本来想弄个拔丝地瓜,试验的时候演砸了,我就煮了一袋花生馅的汤圆充数了。
  来了六七个人,都是他们一个小组的,都是年纪不大蛮和气的小老外,带了不少饮料和酒。吃呛拌土豆丝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说“辣啊,厉害啊”,结果呢,那么一大碗,一丝都没剩。香菇炖鸡不用说了,就着大米饭,再拌点汤,那真是相当来劲。汤圆也很受欢迎,我把包装袋子拿过来跟他们解释这是什么东西,哪里有卖,怎么准备。
  招待那么多人也没有让人觉得十分疲惫,一来东西不多,跟在家里请客,动辄一大堆菜不同,我只要弄三道就可以了:沙拉,主菜,甜点。量大就可以了,够分就行。而且吃的也慢,边聊边吃,还挺愉快有趣的。
  送走了他的同事们,我跟JP在湖畔散步,晚风轻拂面庞,空气里有又淡又清的湖水的味道,舒适惬意。
  他揽着我说:“累不?”
  “不啊。”我说,看着他,“我喜欢跟你的同事和朋友们见面。以后我要是琢磨出来新的拿手菜,你就还请他们来,好吗?”
  “嗯。”

霸气书库(www。qi70。com)txt电子书下载
  “我是认真的,我喜欢你的同事和朋友们。”
  他亲亲我,“谢谢。”
  话说一向懒惰又有些小气又忙着构思自己的新小说的我为什么这么热衷于请JP的朋友来家里吃饭呢?这就要从JP的性格说起了。
  从我跟他交往开始,我就发现一件事儿,与我喜欢谈论八卦身边的朋友不同,  这个家伙很少说,哎我有一个朋友,他怎样怎样。他应酬不多,喜欢宅,喜欢独处,自己能玩得很开心,跟我在一起更开心,可是要是人多了就没什么话没什么热情了。
  大部分技术型干部都有这个特点,自己的技术业务足够突出,因而不屑于或者不善于经营人际关系,这就是为什么搞行政的人总能领导搞技术的人的原因。
  这不算是个缺点,只能说是一个特点,可是如果这个特点影响了他之后的发展和升迁,那么就需要我多少督促他一下了。我跟他说?那可不行,三十多岁的人从小就是这样,你现在让他改,一来改不了,二来也会伤他的自尊心,我可不能说。
  所以我跟他说,是我要见他的朋友,是我想要热闹热闹。
  这样一来既满足了我很强烈的存在感,也可以使JP拉近一些跟同事们的关系。当然了,一切还是要以他觉得有必要而且自在为准。
  我妈说,一个家庭吃什么样的饭就过什么样的日子。我们在莱芒湖畔依云小镇吃地道的呛拌土豆丝和香菇炖鸡,我们也要搞一搞中国式的呼朋唤友。
34。老公公和老婆婆若有一人温柔贤良,另一人必定大事儿脑袋
  倒完了时差睡安定了,也吃得饱了,我于是开始仔细的观察我所生活的环境并开始构思新的小说。
  莱芒湖畔的依云小镇之所以闻名,得益于此地出品的清澈优质,行销世界的矿泉水。“依云”矿泉水是小镇的名片,传统、骄傲也是文化地标。镇上有很多以矿泉水为主题的喷泉、雕塑、酒馆和商店。因为地处莱芒湖岸边,此地气候温和湿润,所以有很多富有的法国人在这里安家,巷口处系着那么多的游艇和帆船,天气晴朗的时候,湖面上白帆点点,大鸟飞翔。
  我们住的是口的公司在这里的公寓,两室一厅的房子,使用面积有七十平方米左右,卧室和书房朝向莱芒湖。我在JP给我买的新的电脑椅上,对着莱芒湖打算开始一篇跟矿泉水有关的故事。
  离我家不远,有一大片封闭的园林,大铁门锁着,狮子口里叼着的门环因为年代太久生锈发绿了,从一排一排高大的树木间向里面看去,能看见青灰色的三层高楼,也是一样的陈旧古老。
  是老房子就一定有些有趣的故事:贵族,艳遇,情人,没结果的一些感情,不能遵守的某段誓言。
  男人一定要英俊潇洒,个子高高的,体态不胖而且有着结实的流线型的肌肉,金头发,纯蓝色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嗓音低低的,因为英俊而且富有,所以有些任性和武断能力量。他身处花丛,但是内心寂寞。漫不经心的日子里,他等待着一个姑娘。
  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小镇临近大城市日内瓦,湖对岸就是洛桑,我在镇上闲逛的时候总能碰到些中国人,大部分是来这里念书的留学生。他们眼睛清澈,眉眼可爱,身材和肌肤都因为年轻因为有着大把大把的青春而显得健康而且结实。但是他们结伴的很少。很多人一个人旅行、观光、打工、骑车,走走停停。
  我在体育用品商店里曾经碰到过一个打工的女孩儿,聊了几句。她二十二岁,来自长沙,现在瑞士一间很不错的学校里学商科,每年的学费要三万多块瑞士法郎。这一笔钱由她父母来出,生活费自己打工赚取。来了三年了,前两年念语言,一年回一次国,很有斗争经验,知道在哪里可以买到打折的大牌子的过季减价商品,也知道什么时候订机票最便宜,只是路途不大好走,可能要先搭火车去慕尼黑,再在机场等上五六个小时才行。她有一个瑞士人男朋友,男孩也是学生,跟她过着差不多的日子,学费贷款,自己打工赚生活费。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当地人,应该说能念商校的都是家庭条件不错的孩子,打工是学生族一种很普遍的生活状态。
  这让我想起自己原来在南方的蒙彼利埃念书的时候,学期中在翻译中心学习,因为功课太多不能去打工,也没有什么额外的收入,很小心地计算自己生活上的开销。好不容易到了暑假的大假期,南海岸忽然多了很多很多游客,结束学业的我跟好友什么小工都打了一点,在餐馆当侍应生,在旅馆当门房,还替一个人手稀缺的旅行社当英文翻译,明明喳喳地带了一队爱尔兰的旅行团观光,赚了不少。
  辛苦学习和打工的时候也想,要是自己能更富裕一点该多么好,要是能遇到丹麦王子该多么好,我一定不放过他!
  我当对觊觎丹麦王子可不是撒癔症。
  我们当时在蒙彼利埃租了一个使用面积有一百零五平方米的四居室的公寓套房,我们三个中国女孩是承租下来,然后又当了二房东找了一个丹麦女孩跟我们一起住。女孩叫做萨拉,身高一米七六,她说自己在丹麦只能算个“中等身材”,她的哥哥,漂亮的却因为太害羞而从来不会对着相机微笑的丹尼尔,两米零二。
  萨拉是个文静善良又教养良好的姑娘,只说英语,会一点点法语,但是当我们交谈的时候,对我结结巴巴的英语非常有耐心,也许那是因为她一直以来都在丹麦做幼儿老师的缘故。也是在萨拉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之前从来不曾注意过的礼貌和教养。她总是小心翼翼,说话做饭走路洗澡不出大声;请朋友来玩的时候,或者想要留宿朋友的时候,总会事先征得我们的同意;当她出去买面包的时候,也会跟室友知会一声,“Claire,我要出去买根棍子面包,你需要我给你带吗?”
  “不用,谢谢你,萨拉。”
  “那么我十分钟之后回来。”
  “好的。”
  当然了,萨拉最让我羡慕的不是她的身高,也不是她的英文,也不完全是她的好脾气和她的教养。而是她见过丹麦王储!她见过丹麦王储!她见过丹麦王储!
  女王有两个儿子,二王子瘦高,他当时的王妃是中国香港女人文雅丽,王妃来了丹麦时日不久已经能说流利的丹麦语,而王夫——一个法国老头,在丹麦呆了快四十年,当地语也说不了多少句。
  丹麦王储殿下弗雷德里克那时候还是个单身汉,在萨拉的妈妈给我们邮回来的那张王室全家福的明信片上,王储个子没有弟弟高,但是笑容可掬,神态热情。

霸气书库(www。qi70。com)免费电子书下载
  萨拉说:“我见过他。”
  “真的?”我说。
  “是的。”她笑嘻嘻的,不无炫耀地,“周末的时候我跟朋友们去迪斯高跳舞,你知道吗?那种踩着旱冰鞋跳舞的迪斯高,我滑了一跤摔倒了,整个人飞出去,坐在地上。身后一个男士伸出手臂,让我扶着他的手起来,我好不容易站起来了,回头一看……”
  二十一岁时候的我双手撑着脸,张着嘴巴说:“是,是王储殿下?!”
  萨拉咬着嘴巴,点点头,“是王储殿下。非常英俊而且温和的王储殿下。问我说,小姐,你的舞跳得不错,可是轮滑要继续练一练。”
  “天啊……之后呢?之后呢?”
  “之后又各跳各的了。我真笨,我应该问他的电话,我应该请求他跟我约会。可是我当时呆了,然后知道现在,我每天晚上都会想起这件事儿。”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