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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这么低调的骄傲……可真让人反感。
到收课外作业的时候,我本能地嘲笑明月心:“就说让你买黄冈卷子吧,一单元就几张。”
明月心正在抄答案,她买的是一本资料全解,除了题目题解,还有配套的测试卷。
她顾不上搭理我,奋笔疾书连答案都抄错了位置。
我摇摇头,把测试卷拿过来,一题一题开始计算。
“你抄好了吗?”鸡哥抱着一摞书皮各异的资料来。
“什么叫抄?我这叫补作业好吗?”
鸡哥被她反问得脸上挂不住,讪讪道:“算了,我还是第一节下课后再去送作业吧。”
临走,还不忘给明月心放了一杯酸奶,说:“不着急,你慢慢……”
“抄”字还没说出口就被明月心的单眼皮睥了回去,鸡哥舌头一卷改口道:“慢慢创作。”
明月心说:“创作你妹!”
结果谁也没料到,多年后,明月心成了复旦中文系的学生,并且一路高歌到博士。
当然了,到最后明月心也没能把作业交上去,但我却在窥伺中发现,鸡哥跟明月心说话时,耳朵会红。
下课后,我把鸡哥叫过来,我问他能不能别记明月心名字。
鸡哥看着明月心空空的座位,淡淡地说:“交作业的人少,不记不行。”
“呸!哪儿少了!”明月心从后门一阵风似的跑过来,“给你!”
给我的,是一杯醋。她可不是在讽刺我,而是我刚刚做了一件很丢人的事——
我上课偷嚼口香糖时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我一着急,就咽了下去。
我外婆以前经常吓唬我,说口香糖不能吞下去,不然会把肠子给搅在一起。
要说多害怕,也没有,要说多相信,也没有。
但当咽下去的那一刻,还真有点害怕,有点相信呢。
鸡哥显然不会管我为什么要喝醋,只是冷着脸问明月心:“你还不快点写!”
明月心喘着粗气,一只手插在腰上,说:“不好意思啊,写不完了。”
鸡哥无语,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底气!
明月心说得理所当然,“别记我名字啊,不然下次选班干不给你投票!”
鸡哥说:“随你。”
我看他脸色不太好,忙对明月心说:“你怎么说这样的话?”
“我也没说错啊,上次就是你让我们帮忙投他的,不然我要投别人!”
我说:“好吧,反正我觉得这么说有点伤人,他好像不高兴呢。”
明月心用手扇风,“我管他高不高兴!”
最后鸡哥到底没记明月心名字,老师不知道是不是月例紊乱,还特意让他在讲台前点名。
点完一个走一个,我走时,担忧地看了一眼明月心。
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我站在窗外看着趴在桌上的明月心,也替她捏了一把汗。
结果,最后一个,竟然是她。
鸡哥站在台上,一字一顿地喊道:“明月心,来拿作业。”
鸡哥反倒成了不交作业的人,我看傻了眼。
明月心倒是一愣,继而笑开了眼。
多年后,我再想起这件事和他们俩时,他们已经去北欧环游了。
鸡哥还是鸡哥,物理好得不行,高分考入中科大后还拿了傅里叶奖学金。
明月心还是明月心,永远分不清东南西北,谁嫌弃她她跟谁急!
不过也无所谓啦,又鸡哥在,明月心永远不会迷路,就算迷路了,也只需要等在原地。
鸡哥总会找到她的。
我那时候就懂得了,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是藏也藏不住的。
于是,当我遇见何知渺时,我本能地低下头,连看都不看一眼。
我觉得他的眼神好清冽,像是要把人看穿,但又并非冒昧的探寻,他总是寻常眼神。
这大概就是我心虚吧,他看我,我就自动理解为——
他喜欢看我,哦,他喜欢我。
于是我对陈若愚和林璇的事情格外上心,我时常经过他的面包房,可我却没进去过。
我用我外婆糖尿病为借口,安全地瞒过了他的眼,可我没说,我其实挺喜欢吃甜食的。
不过他好像也知道似的,亲手给我做了一份布丁蛋糕。
我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中意布丁蛋糕的,我觉得,这是天意。
哈,我觉得这就跟买彩票同理。
自己买不中很正常,可是总有人买得中,于是我就会感叹:呀,这世界竟然还有那么巧的事情诶。
一天傍晚我在面馆吃面,讲真的,这家面不是一般的辣。
老板娘好像是贵州人,撒辣椒面儿简直就跟撒盐一样,没错,又咸又辣,重口得不行。
翩翩老板娘人意好,每次都要端上一盘酸笋,说:“配着吃最好了。”
我不好意思推辞,每次都吃个干净,回去简直要喝上一大盆白开水解渴。
大概是何知渺也跟我状况相似,他不动声色地夹起我的酸笋,说:“我吃了。”
我不吭声,觉得他这人口味真怪。
我问他:“真的好吃吗?不觉得酸?”
他吃得清脆,不疾不徐地答道:“酸啊。”
我说:“那你干嘛吃那么多?”
他说得平常,“替你吃。”
“你怎么知道我不爱吃?”
“你那张小脸都快皱成老太太了。”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哦,这么明显啊。”
他说:“也不是很明显,可能其他人不会仔细看。”
哦,我明白,这句我听得明白了。
他是说,他很认真地在看我。
于是我临时起意,小心地问了句:“你可不可以陪我去荔湾?”
幸好他答应了。
后来我跟何知渺在一起了,又在我满二十岁的时候,结了婚。
丁知敏和明月心都很吃惊的样子,但我觉得一点都不奇怪呀。
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他会记得我所有的小心事,觉察我所有的小心思。
就像我喜欢周杰伦,他就总爱在睡前唱歌给我唱歌,哄我睡觉。
他说,就算周董没有陪在你身边,可是他的歌却真真切切陪你度过了漫长的青春。
他说,就算我没有陪你长大,可我还有余生能陪你疯狂。
就像我很喜欢吃螃蟹和虾,喜欢到不行。
领证当天,我们花了十块钱不到手续费,却花了两百五十块吃小龙虾!
我是个特别特别喜欢舔酱料的人,每次一手油地剥开虾壳,我都能有莫名的成就感。
就跟考了一百分一样,特别特别有成就感。
尤其是那种完完整整的虾仁。
总能在大排档上看见忸怩的女孩儿,嫌弃小龙虾太油,嚷着要让男朋友给她剥,最好能喂她吃。
何知渺问我,“你要不要再点一盆小龙虾?”
我笑个不停,说:“别人家的女朋友吃得好文艺……”
“我家女朋友吃得很下饭。”
“对吧!我觉得这家超级好吃的!”
他却拿出湿纸巾细细替我擦干嘴角,说:“我说你。”
“什么?”
“你比小龙虾看着可口。”
“什么?什么?”
他认真地解释道:“我看着你,就是一辈子粗茶淡饭,我也能吃得心满意足。”
我嘬了一口手指,说:“哈,不客气,何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
“何太太,多多指教啊。”
好呢,余生有你一起吃小龙虾,感觉还蛮不错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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