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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青颓废的想着,却并没有放弃摆脱这尴尬的境地——
“嗨——”他轻唤一声,慢慢伸手去抚摸这条狼犬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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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狼犬非常不满的偏了偏头,摆出一副“少来碰我”的警告。
方青小心的微笑着,拿起身后橱柜里的汉堡包,温柔的递到它的嘴前,而狼犬并没有张口去衔,默默的注视了对方很久,比较郁闷的掉头跑了。
“谢天谢地。。。。。。”方青后怕的拍了拍胸脯,继而又低头看着停放在胸口的手愣住了——
又没有搞错,我是怎么了?这可是女人害怕后才有的动作,我怎会这么随心所欲的做了出来?
方青闭上眼睛掉过头去:天哪!但愿作回男人后这些该死的动作都别在人前表现出来就是了。。。。。。
“你们是怎么做事的!?简直荒唐!”身后响起席成达的埋怨,“小姐找东西吃,都找到厨房来了。。。。。。”
“老爷老爷,”阿瑞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汗流浃背的跑了出来,“李妈先前就给小姐预备了吃的,可能是她没看到吧。。。。。。”
席成达匆匆走来,拉起方青的手往餐厅走去。
不和文彩华出去那一趟还好点,出门一次,才知道一个人的寂寞,那是一种挖心的折磨,加上又不能有什么表情,不能说话,方青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么活着没有意思,好在贴身伺候的李妈现在已经适应了他的“冷漠”,不再处处都留心着他,而且任由他在她的视线范围内自由活动,甚至超过视野那么一小段距离。。。。。。
快吃午饭的时候,好不容易挨到李妈为他修完了手指甲,他徐徐回到了卧室。
方青很喜欢挂在窗户旁的小风铃,风起的时候,那种悦耳的声音就像山间流淌的清泉,可以驱除他负累的忧愁。此刻无风,他心里又有了听到风铃乐声的念头,于是轻轻拨弄了一下——
一把小巧的钥匙从风铃里掉了出来,方青心里禁不住一阵狂喜,因为他已经看出,这钥匙的口径,正好吻合抽屉之锁的尺寸。。。。。。
第三十一章 冤家路窄
都说有缘千里能相会,看来这话真是还是有那么一点道理在里头。
文彩华是一个人住在韩国的,父母都去了席氏集团设立在马来西亚的分公司。比起席冰男来说,她算不上单身贵族;不过毕竟是在优越的家庭环境里长大,她的个性有时候也是非常的我行我素,甚至野蛮专横——
当然,二十五岁了还没男友陪在身边并不只是因为她个性的男化,外表形象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男人婆”这个称呼,她已经近乎麻木。老实说若是她精心打扮一下,应该还是颇有女人味的,可就是因为痴迷跆拳,她从来没有好好打扮过自己,加上修长的身材和发达的肌肉,更是让一些胆小的男士望而生畏。
不过彩华很想得通,她自己的眼光也很高,所以她时常乐观的说:找不到爱我的人,是因为爱神之箭偏离了方向。。。。。。
冰男出事后,彩华的心里一直很烦乱:这个小妹妹不喜欢商业,只想在舞蹈上有所成就,这点有些让她的老爸失望。可是人各有志,尽管很多人羡慕她的地位和生活,但是只有她和露露知道:冰男其实并不在意甚至不喜欢她所拥有的一切。
失忆,一般是在经历了惨痛的事故后才会出现的病症。这次去英国,冰男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黄昏的公路上,彩华驾驶着摩托车,疯狂的飚驰着。想着这些,她心乱如麻,加上今天去跆拳馆和武友切磋,一局都没有打胜,更是郁闷,因此才一时不想回家,一直追逐着天际那条黄昏的地平线。
以她的个性,若是知道冰男已经死在张嶙手上,她不把他撕成碎片是不会罢休的。
已经是万家灯火的时候了,彩华有了回家的打算,可就在距离市区不远的地段,她的摩托车熄火了。
查来查去都找不出毛病,彩华气恼的一脚踹倒了车,给朋友打了个电话来接自己。
等待总是那么的寂寞,她环顾着四周打发时间,好象什么时候来过这里,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一辆越野吉普车在她前面二十多米的地方突然一个急刹,接着六七个大汉跳下来,朝她气势汹汹地走去——
真是冤家路窄!彩华一看头上缠着纱布的头头,就想起了昨天在舞厅里挨她打的那个色狼。
不是那么凑巧吧。。。。。。也好,我正好找不到出气筒,也算你们倒霉。
几人来到距离彩华四五米的停下。
包着纱布的头头挑衅地吼道:“臭三八!竟然让我在这里遇到你,哇哈哈哈。。。。。。啊哟。。。。。。”
他笑得太过灿烂,想必是表情肌扯痛了伤口,赶忙用手捂住。
看着这滑稽的模样,彩华忍俊不禁:“怎么,你打还没挨够啊!啊?”
旁边冒出来一个愣头青,口吃地喊道:“喂!是。。。。。。是不是。。。。。。是你打。。。。。。打。。。。。。。打了我们老大?”
彩华听起来都觉得吃劲,不耐烦地把头别到一边,不想这些垃圾废话,但是她心里明白,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环境,武力就代表着一切,所以不得不暗暗调整着自己的气息,进入“战斗”状态。
“给我打!”
头头一声令下,愣头青勇敢的当了先锋,冲上去就被彩华一腿踢在肚子上,飞退了五六步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一见点子太硬,其余四人纷纷拿出了匕首和短刀,扑了上来。
俗话里有一句叫做:双拳难敌四手。彩华虽然一脚解决了一个,在心理上起到了先声夺人的效果,但对方毕竟是好几个手持凶器的彪形大汉。可怕的是:在一个旋转的空挡,她对着一个大汉的头部狠狠连击三拳,这家伙依然屁事没有,反而咆哮着反扑一刀,彩华险险避过,刀刃却从左胳膊上划过。
“操!”彩华愤怒的一声大喝,一脚踢在这家伙的裤裆下,对方意外的“哇哇”痛嚎着跪倒在地上。
阴风袭来,彩华闪让稍微慢了一点,右臂被深深的插了一刀,顿时一阵全身麻木,连退好几步稳住身形。短短十秒钟内两处挂彩,彩华开始重视对手不全是泛泛之辈,同时为刚才的轻敌开始反省。
“太好了!”头头没上,却在旁加油助威,“别让她喘息,给我砍,砍!!”
彩华手无寸铁,赤手空拳对付这几个狗腿子,双手都受了伤,只得靠双腿寻找空隙,不知不觉中,逐渐占了下风,一时险象环生。。。。。。
“停停!给我住手啊!”头头突然恐惧的大喊起来,连彩华都为之震惊,定眼看去。
头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刘俊从身后搂住了脖子,一手拿着把水果刀做出为头头刮胡子的幽默动作。
“你他妈放手!”一打手暴喝道。
“给我识相点!”刘俊不屑的瞟了他一眼,“这刀虽小,但一样可以杀人的,知道不?”
“你们想害死我是不是?都给我闭嘴!”头头怒吼道,接着嬉皮笑脸的小声道,“我说兄弟,你想要怎么样?”
“我也是男人,”刘俊鄙夷的用刀刃拍拍他的脸,吓得头儿差点小便失禁,“但我为你们几个垃圾感到可耻!叫他们先滚远点。”
“你们先回去,我们。。。。。。我们不去夜总会啦!”头头恐惧的喊着。
“我告诉你,”刘俊见一把小刀就让这家伙屁滚尿流,心里暗暗得意起来,有意吓唬吓唬他,“老子手上可是背着三条人命,可不在乎多出你一条!”
“别。。。。。。是我们错了,我马上叫他们走,马上啊。。。。。。”头头身体犹如筛慷一样颤栗,对手下大喝道,“你们想害死我是不是,还不赶快滚,越快越好!滚哪!”
老大的话不能不听,几个家伙极不情愿的往来路退去。。。。。。
第三十二章 一夜同居
彩华在这当儿抓紧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看到刘俊的手势,知道他要做什么,连摩托车都不要了,飞快的跑过来,和二人靠在一起。
“去开车门,”刘俊把头头押做人质,慢慢的后退,而彩华在最短的时间内跑到吉普车里发动了引擎。。。。。。
“我希望这事到这里为止,”刘俊用力将头头推出好几米远,迅速坐进车里催促彩华,“快走!”
。。。。。。。。。。。。
除了右臂被刺得深点,其余的全是轻伤,个性坚强的彩华怕遭到笑话,硬是把刘俊留在客厅里,独自跑到浴室里自行包扎。
见到主人出来,刘俊站了起来:“没事了,我该走了。。。。。。”
彩华不满的赶快跑去把背贴上门:“今天是第二次了,怎么说,你也得吃了饭再走!”
“若是当我是朋友的话,”刘俊领情的笑了,环顾着屋里靓丽的装修,“一顿饭吃不吃也无所谓,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做来日方长!你听说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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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韩国人,但中国文化我也喜欢,”彩华笑了,“我也知道有句话叫做:有恩不报枉为人。。。。。。”
刘俊没读多少书,这么冠冕堂皇的话,他是想了很久才“组装”起来的,被彩华这么一回,没有语言了。
“呵呵。。。。。。很快的,很久没人来我家做客了。别逃了噢!”彩华说完便匆匆跑向厨房。
刘俊当时犯傻了:这究竟是个男人还是女人?怎么受了伤根本不当一回事儿。。。。。。
晚餐的菜肴其实很简单,都是用现成的诸如香肠、牛肉这些略一加工就OK。刘俊当然不知道他有多么荣幸,文小姐从小到大,就只做了三次饭。
晚餐的意义确实值得珍惜,但菜的味道就不敢恭维了——刘俊坐下后,便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塞到嘴里,若不是彩华立刻热情的围来询问味道,他差点喷到她的脸上。。。。。。
“是不是味道有问题?啊?”彩华非常疑惑地盯着刘俊的表情。
“没有没有,是我被呛到了,嘿嘿!”刘俊虽然其貌不扬、言吐简陋,可是很知道如何让女孩子开心,“你也坐下来吃啊!”
“我还没饿,”彩华摇摇头,“其实我也知道做的饭菜难吃,爸爸妈妈去了马来西亚,我又不习惯那边的风土人情,就一个人留在韩国。。。。。。对啦,平时我都是在餐馆里吃饭的,今天比较例外。呵呵!”
彩华平时不苟言笑,那是因为她没遇到让自己开心的人,眼前这个中国人,虽然样子平庸,可是却是一个见义勇为的男人,现在的世面上,这样的人应该濒临绝迹了。。。。。。
“你很幸福,”刘俊说着话嘴巴和手却不含糊,他确实是饿了,“不用工作,有父母养着,哈哈!”
“对啦,我。。。。。。可以问你一些问题吗?”
刘俊一个劲儿点头。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方便告诉我吗?”
“我没工作,失业了,而且我在找我的朋友,准备和他一起回国!”刘俊坦率的说道。
“失散啦?。。。。。。找人我可以帮你的,我在电视台、电台都有朋友,你有他的照片吗?”
刘俊把方青的照片从怀里掏出递给了她。
“哇噻!”彩华一声暴喝,“是个大美女耶!”
“扑!”刘俊禁不住把嘴里的东西喷得老远,哈哈大笑起来,“他是男的,叫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