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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某富翁,听说也是此道馋痨,贪吃不顾形像的人,某日召刘大夫视疾,见色起意,病榻边就要毛手毛脚,忽的病势大危,昏迷了三天三夜,几乎没能抢救得转来,人都说他自作孽。
除此人之外,还有某无赖儿,想用计谋,逼刘大夫就范,谋划到一半,家遭祝融,流落街头,这也是自作孽。
再加上他今儿喝到吐……
想对刘大夫不轨的人,似乎很容易自作孽,不可活呢?
ps:
中午十二点多睡下去,五点多被推醒,感觉自己不是睡觉,而是昏迷。。。
子夜冬歌。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六十三章 子夜冬歌
云华在屋里,装醉都装得腰酸背痛,不断腹诽此宴之不可理喻,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还有,如果是她安排的宴会啊,看到有客人醉倒,立刻就安排扶下去,软褥上卧着,奉碗醒酒汤了!何至于就让客人趴到现在?
想啥就来啥,还真有个粗喉咙道:“把醉了的兄弟都抱到那边躺着吧!老板,来几床褥子,这么趴着要生病的!”
重脚步往她这边来?
咦,“兄弟”要亲自来抱她?这个待遇她经不起呀!云华赶忙要坐起来,发出“嘿嘿多承厚情小兄弟我醉完了”之类的解释——总是太生硬了吧?
“池贤弟醉成这样!”云柯晃过来,“走走,咱们回去。”
“柯兄你这么快就要回去?!”很多人不答应,“酒才喝到一半呢!”
“前些时候输了钱,家父发怒了……晚回去,又要挨揍。”云柯非常惭愧的解释。
“怕什么?”还有某个浑人唯恐天下不乱,“来来,酒喝完它!”
“谁再敢留我,就是与我为敌!家父打我一棍子,我非打回谁十棍子!”云柯要发狠,是真狠得起来,一手拉起云华,“走走!瞧你醉成这般样子,你爹见了,准也要打我。”
云华就摇摇晃晃跟他走。
走出酒庐,云华发现不是云柯拉着自己,而是自己扶着云柯。他不晓得喝了多少酒,膝盖都软了,大半个重量倚在云华身上,压得她眼冒金星。
幸好云柯的骡车就停在旁边。
所有人都醉坏了,没人出来送他们,车子旁边,小僮与车伕都不在。云华独力把云柯丢进车子,累得都要散了架,猛省这是个问话的好机会,振奋精神拍拍他的脸:“五哥?”
云柯眼睛都阖上了,口中含糊不清道:“唔?”
“你欠了好多债?”
“嗯!”
“不如骗明珠姐姐偷东西出来帮你还吧!她一定肯的。”
“馊主意,都已经害死她了……”云柯回答。
云华眼前一片血红。
这是他亲口承认了。
其实她也早料到这个答案,他就是为了还外头烂帐,想哄明珠偷个东西出来而已,阴差阳错,害死明珠。可心里。总有一丝丝期盼吧?盼他还有点什么其他原因,让她死得更值一点。结果不过如此,不过如此!
她发现自己的右手抚摸着发簪。
她今天妆扮的是少男。双丫髻上插的是男式短簪,按当时流行的样式,簪身较阔,簪头很尖。摸这簪是想要做什么呢?她不知道。
她左手摇摇云柯的肩:“你晓得明珠当时只有那尊金像是最方便挪用的大宗金钱?你晓得一动金像就性命相关?”
没有回答。云柯醉死了。
云华发现自己不是拍云柯的肩,而是摸着云柯后背。脖颈下头,两边肩胛骨中间的地方。
从这里,用利器扎下去,人不死即瘫。
短簪可不就是利器?
云柯醉死了,毫无反抗能力。
嗳呀云华不会懂得人身体上这个关窍的险要,云华也没有害云柯的动机。只有明珠在穷巷子里见过流浪汉以此法杀猪屠狗。只有明珠与云柯有性命之仇。明珠死了,没人能怀疑云华。
他亲口承认了,是他为贪财骗谋她性命。亲口承认了。还要怎样?
只剩下复仇。只剩下一命还一命。
云华拔下一边发髻上的簪子来。
再纯良的人,夺命之仇总要报吧?他安了心骗她的,情无可原!再说,这样好的机会……是他自己存了坏心骗她出来。他一骗再骗,把自己骗到她手里。是他自寻死路了,不怪她!
云华簪尖抵在云柯后背那一点上。摸得很准,这一点是软软的皮肤,没有肩骨或肋骨阻碍,扎进去,等碰到里头脊椎骨的时候,他就非死即瘫了。即使是云华的这点力气,也能扎透薄薄皮肤血肉,直抵他的脊椎。
官府会要她抵命吗?她及时跑开,把簪子洗干净插回发髻,编个谎话,说不定能把罪名推在强盗身上吧?最近私盐贩子是很猖獗嘛!云柯赌虫斗鸡,又结交三教九流、欠下很多债,不少人都跟他有仇吧?云华,娇滴滴的云华,怎会杀五哥,这是任何人的心理盲区吧!
没有任何人在,小僮和车伕仍没回来。要动手,就在此刻,错过了,还能有这样好的机会?
他毫无反抗呢!
他的血管在她指尖下,温暖的跳动。
云华自己的指尖,血管也在跳,与他应和。同一个父亲的血,谢云华、谢云柯。
操纵这个身体,把他的性命夺了,又怎样?经官为他抵命又怎样?死好了,死好了!大不了是死!又不是没死过?那仇,前世的仇,总算是报了!
他浓黑的眉毛,他不整齐的尖牙。进府多年,看着他从个半大小子长成个少男,忽而某天冒出胡髭,成了个男人。这个小小的男人还是撒娇的笑着,粘着她:“明珠姐姐……姐姐对我们最好了!”
云华抬起手,狠狠把簪子丢开去。
利器!利器丢开,要杀他也没工具,她也免得挣扎了。
另一只丫髻上还有短簪,云华越性想把它也丢掉。
她在骡车车厢中。刚刚那只簪子往车板丢,落下去,掉在车座后面。
“喔哟”一声,车座后面立起来一个人。
云华全身的血脉都凝结了,想拔另一枝发簪的手,也僵在那里,只有瞪视的份。
车座后头立起来的,是“黄公子”。他看好戏的青蛙眼,再没这么可恶过!云华的血液短暂凝结之后,哗啦啦的烧,在她耳边叫:“怎么办?怎么办!”
怎么办?纵云华聪明过人,又能怎么办!
车厢很小,七王爷立起身来之后。略略前倾,手就够着了云华面颊。他指尖擦过云华的面颊,替她拈住另一枚发簪:“怎么样,是想拔下来?丢掉呢,还是握紧了杀他?”
云华向后一夺,“当啷”一声,发簪落在地上,声音震得她耳膜发疼。
“说起来,这位是谢家的吧?”七王爷仔细端详云柯,“看起来。跟云剑是有些像呢。”
“你认识——谢、云……剑?”云华一发绝望了。
七王爷不答,只是自己数算谢家家谱:“大云剑,二娘娘。三云书,四小姐,五云柯,六七又是小姐——是啦,这位年龄跟谢五公子对得上。又调皮捣蛋,是云柯罢?”
云华咬唇。
“你呢?看眼睛也有点儿像,衣服穿得不如他,旁支?还说什么姓池,”七王爷展眉道,“啊。你是私生子!早听说谢二老爷在外头处处留情。”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云华气得笑起来。
七王爷也笑了,笑时,眼睛弯弯的。鼓眼珠也显得柔和了:“你真像女孩子,耳垂上还有耳环痕呢。小时候你娘把你当女儿养?”
云华的耳环,是出来前才摘掉的。一般女儿家,略懂事了就扎耳洞,耳坠子一路戴上来。到十多岁,耳洞拉得有点大了。细看就知道是常年戴耳环的:谁家男孩子十多岁还常戴耳环?那就蒙混不过去。但云华经年生病,卧榻时,就不得不摘去耳环,免得硌着,一来二去,耳洞就是那么一个小点儿,不仔细看简直看不出,跟七王爷自己右耳上那一点差不多。
“我小时候也穿过,”七王爷自己亮右耳给她看,“我是遗腹子,我娘怕我养不大,就给我穿了,大——”想说大臣劝谏,临时改口,“大臣劝阻,我娘也不听,毕竟穿到八九岁,才取了下来。你也是?”
也他个头!云华心里犯嘀咕。这家伙想干嘛呢?
“你怎么总也不答我!”七王爷生气了,“好歹你的发簪丢过来差点插死我!我都不计较了,你吱一声总行吧?”
云华硬着头皮吱声:“您不是在席上喝酒吗?怎么又到这里来了?”
难道是想伏击云柯?
七王爷诉苦:“蝶老板气我,我就跑出来了!正巧见辆车子没人看着,钻进来想想心事。蝶老板他气我做什么呢?”
呃……云华俯桌装醉,没注意那边小情人怎么使气了……详情还是不必问了。“你想怎么办?”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讨个明白吧。
“我想?”七王爷理了理衣袖,又笑,“你想怎么办呢?他害死个丫头?那丫头是你心上人?”
还真是眉间心上,念念不忘的人……云华不纠正他了。
“真没想到你能有杀人的劲儿!”七王爷赞许,“可惜到后头还是泄了。看你要杀人,我刺激得都起来了!”
起?起……哪里起来?
云华双颊如血,往后一跳,后背紧紧贴着车厢板。
云柯横在七王爷和她之间,依然醉如一条死猪。
“喂,我再不堪,总比亲手杀人的好吧!”七王爷不满道,“我都不嫌弃你,你嫌弃我?瞧你什么眼光看我!”
“你要怎样?”云华牙缝里问话。
“不怎样啊。”七王爷无辜摊手,“要怎样早怎样了,还等到现在?”
“你——不会告发我?”云华问。
“不告不告!谢五哥儿跟我又没交情,你爱杀便杀,干我甚事?”七王爷好心提醒道,“不过你头发得理一理,老这么散着,人家不疑心你杀人,也疑心你们通奸。”
云华脸颊涨红之后就没消下去过。她丫髻自是用发带系定后、再插发簪的,簪子拔出后,倒不至于全散,但毕竟松乱了,也落下好几缕来,实在不像话。她瞄瞄七王爷,七王爷一脸真诚、彬彬有礼,不像害她的,她便地板上拣起掉落的一支簪子,重绾头发。
重绾前,难免把发带解开,让头发先散下来,理顺了,才好再绾上去。
七王爷怡然欣赏。她的发质,真是再美不过,散下来,如清瀑,如一片柔云,指间梳理缠绕,触感是怎生诱人?
他手指在膝头轻叩,心头回响那首子夜歌:“伊夕不梳头,丝发垂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子夜歌分春、夏、秋、冬四部,他一直不知道这首歌属哪一部,没去找,也不关心。他作学问一直不求甚解。此刻,他突然决定,这首一定是冬歌,四面萧杀,朔风如匕,伊人无处可去,困于小小温暖房间,垂下丝发,婉转求怜,这才大对色狼的胃口!
云华不理他,自己低头理发,理得梳了,还梳丫髻,当中分开头路,七王爷道:“嗳嗳,这里不对,乱了——你过来,我替你分。”
云华手艺练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