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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间-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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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沈醉吃了一惊。

“因为那一年我也在江都城。那场天火夺走了很多人很多东西,”白起的神色略微黯淡,“却也造就了你。”

白起慢慢地吸着烟,望着街道上的车灯出神。沈醉从他眼中看到了某种遥不可及的东西。

“想不到跟大人这么有缘,千年之前,我们都曾沐浴在那场天火之下,目睹天地的焚烧。”沈醉叹息,“那是一桩悬案,直到今天都没人能解释那场把江都城付之一炬的天降大火是怎么回事。有人说那是因为那座城市中沉淀了太多罪恶,天帝降怒;也有人说那是一种奇怪的大气电离现象,瞬间江都城上空的大气被加热到几千度;甚至有人说那是火山喷发,就像毁灭庞贝古城的那场火山爆发。

“但他们都错了,那是悬挂着五色锦帆的征天之舟从天空经过江都!数以万计的妖物追随着它奔跑,它散发的光焰如炽烈的火云把沿途的一切都摧毁,但那澎湃之极的天地元气也滋养了世间一切的妖物。它所到之处规则都被逆转,天道都为之沉默,它既是摧毁一切的根源,却也可以生死者肉白骨!那是它最后一次出现在人间,把我的魂魄从河豚毒里抽离出来,从此我变成了一个自由的妖物。但我来不及追上那艘覆盖半个天空的蓬莱之舟,我见到的只是它留下的漫天火云。大人根基在我之上,想必看到了蓬莱之舟的本相吧?”

沉默了很久之后,白起轻轻地摇头:“不,我没去看它,那时候我和一个女孩在一起,看着她慢慢地死去……”

沈醉一怔,旋即微笑:“每个人都有些不愿告人的往事啊……这些我就不便追问了,接着说我的故事。”

捌、面

从我的魂魄被封印入刀到天火降临,上百年已经过去了,天下早已换了主人。当年的一切全都云消烟散了,我和对手斗厨这种小事,更是历史都不会记载的。

来时的路依然在,在被封印的百年里,那条路已经在我的幻想中走了无数次。我一路经过那些熟悉的地方,终于那一天到了一条看上去很熟悉的小河,河上漂着千百个河灯,又到了乞巧节了。

我在河边的食肆里坐下,点了一道当年的牛肉汤面和一道旧日的鱼羹,慢慢地吃着。

“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的……”当年那个老家伙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信,我真的信,他一定会等我的……我站在那座孔桥上的时候,河湾边的空地上已经是一片荒草……我的食肆呢?我的师父呢?我的爹呢?漫漫的河灯从我脚下漂过,我想唱一首古歌,却哭了起来。

百年啊,他哪里等得了我百年?荒草里有他的墓碑,那间没有人继承的可怜的小食肆,它的木梁被人拆走,它的碎片被人拿去烧锅……可我能怪谁呢?是我自己回来晚了。

老家伙提醒我江都是吃人的地方,他提醒我带上那柄刀,可我都忘了……

就这样,我成了无家可归的旅人,开始在天地间流浪。

这个世界无论怎么变化,总有人肯为美食花上大价钱。我骑着骆驼穿越沙漠,时代变化,我又乘着钢铁大船出海远航,甚至坐上了能翱翔云间的飞机,这世界那么大,足够我不停走下去。

既然没什么可在乎的了,我也就放浪形骸。我在每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月末的那天,我会召开一场极尽奢华的宴会,只有出价最高的十个人才有资格参加,食客们走出房门时都如痴如醉,声称吃过今晚的食物此生再无遗憾。而第二天人们再拿着重金登门拜访时,我已经在新的路途上了。

我就是要制造这种效果,就是要逗他们玩,他们都是些纵情声色追求极致享受的豪客,可吃了我做的菜,以后的日子里再吃别的都会味同嚼蜡,这是人们要为贪婪付出的代价。

我在瑞士银行开设了匿名账户,财富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钱对我来说很快就失去了意义。我可以举行通宵达旦的派对,每晚都在名酒美女的包围中度过,每一个清晨的地平线都是未知的。

直到五年前的一天,我在加勒比海的一艘游艇上醒来,眼前宿醉的男女们倒成一地。我踉跄着走到洗手间,用凉水泼醒了自己。

那时候,我看到自己胸口出现了一点透明……两个小时后,我坐上了私人飞机。机长问我目的地是哪里,我说中国。

是时候该回家了。

上一次经过北京的时候它还叫做北平,多年来它变了很多,让我误以为自己身在香港或是曼哈顿。这里有顶级的夜店,有全世界最好的美酒,有听你讲一个故事就肯和你浪迹天涯的姑娘。

这里还有满汉楼,如今世上留存的和“蓬莱”有关的东西已经不多了,但满汉楼的灶眼是其中之一。外人很难相信,满汉楼如今还在用那个历史近千年的老灶眼,早在满汉楼挂牌之前那个灶眼就存在了,它曾经多次被破坏,但经过修复后依旧是一口绝妙的灶眼。在如今这个煤气普及的年代,高温火焰当然很容易获得了,但在古代,一口高温的好灶往往就是一家饭馆的命脉。满汉楼的灶眼更神奇的地方,是它即使熄火,三天之内光凭火灰就能保持温度,最适合熬制上品的汤。据说每隔百年,都会有一位神秘的贵客光临掌握那个灶眼的饭馆,得到邀请的人都能许一个愿望,那个人就会为他实现。

关于那个人可能来自蓬莱的说法,早在一些妖物间流传开来。

我没有把握自己能遇见那位贵客,因为我的时间不太够了,上一次他出现据说是1956年,那么下一次是2056年才是……但我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一线希望。

我观察了满汉楼很久,那天清晨,我从一场派对上回来,带着前一晚刚认识的女明星回家,经过满汉楼,我忽然心血来潮,邀请那位女明星跟我进去吃早餐。

外壳还是那套红皮墙绿琉璃瓦,可里面却让我哭笑不得。各式各样的人在大厅叫嚷着,从光屁股的孩童到剃着半寸的糙老爷们,从浓妆艳抹的大姑娘再到刚遛弯早市的大妈们,打孩子的、传闲话的、约麻将的、吧唧嘴的……这哪还是以雅致脱俗闻名的满汉楼啊,简直就是个油烟气十足的菜市场!

虽然早就知道解放后这里变成了大众菜馆,却没想到当年的余韵已经丝毫不剩了。菜单上也都是些京味的大众菜,但招牌菜竟然是牛肉面!我点了两碗面,忍受着女明星鄙夷的眼神,坐在乱哄哄的人群中。

那是一碗我见过的最糟糕的红烧牛肉面,光看品相简直是一场灾难。我无奈地让服务员去叫主厨出来,表面上说是想请教请教这招牌牛肉面的作法,其实是想知道这店里的人是否还知道那位尊贵的神秘客人。

主厨不在,来的是主厨的孙女,十六岁的女孩穿着件厨师服,小脸清秀,梳着一条倔强的单马尾,凌乱的刘海,眼瞳活泼得像只小鹿,也算是美少女了。可我见过无数的美少女,就像这千百年来与我擦肩而过的每个人一样,以陆雨岚见我的第一面,本该是注定要被我忘记的。

她看着我和我身边的女孩,皱着眉,分明是不大看得起我们。

我笑了笑说:“今日的满汉楼还是别挂那个招牌吧,丢人。”

“什么意思?爱吃吃不爱吃滚!”陆雨岚眼睛一瞪。

“当年料理满汉全席的酒楼料理牛肉面,本来已经说不过去了,再看你这碗面,粗的粗细的细,像是爷爷带着孙子赶集。牛肉炖得太烂,萝卜也是太老,汤头颜色太重,像是熬糊了的中药,现在的满汉楼已经沦落至此了么?”

“你行你上啊!”陆雨岚的横劲儿真是没法说,你们看她现在够横了,她小时候才是个犀牛般犟的丫头呢,那是真犟。

我皱了皱眉:“如果是我的话,就用牛油爆香葱姜,松茸母鸡吊汤,牛肉选上好的黄牛腱子肉,每块要带着筋头,配上天津产的赛鸭梨的沙窝萝卜,小火慢炖。面要做一根面,用当年的小麦粉掺上青稞粉和荞麦粉,筋道中要有谷香。取三十只小碗,每碗一根面条,两块牛肉,半块萝卜。”

“然后呢?”陆雨岚盯着我的眼睛,旁边来来往往的人看着我们俩犯冲,都带着看好戏的表情。

“然后就吃面咯。”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

“那就吃面!”陆雨岚把她做的那碗面重重地放在我面前。

“你这面能吃?”我简直气懵了,敢情我给她说的那些话她都没听进去。

“本店杜绝浪费粮食!”陆雨岚格外地严肃。

我就差笑出声来了,你开店我付钱,我买了面面就是我的,我爱吃不吃关你什么事?我倒是知道某些寿司店的名厨,他们做出的寿司你要是放久了不吃他们会对你白眼相向,可那是极品名厨才有的待遇,你这碗粗制滥造的面,何德何能呢?

“对不起,我可以吃东西,但我不吃不用心做出来的东西。面对这样的面,我想我还是饿着好了。”我起身带着女伴要走。我满心都是沮丧,即便那位贵客的传闻是真的,他也绝不会去一家沦落到做牛肉面和卤煮的小店开那百年一遇的盛宴。

“喂!你什么意思?看不起人啊?我们满汉楼的牛肉面,这条街上都有名的!”陆雨岚竟然拉住我的袖子不让我走,一副没完没了的模样。

我原本就不喜欢人纠缠我,加上沮丧,不由得发了火。我发火的方式是甩开陆雨岚,当着她的面把那碗面端起来,面无表情地倒进旁边的垃圾箱里。

“不够格的东西别在我面前出现。”当时我大概是这么说的。

“啪”的一声响,比今天她打我还响亮很多。我真的懵了,上次挨打已经是千年之前了,打我的那个人是师父!这么多年以来我所到之处,人人都待我如神明,今天却被一个做不好牛肉面的黄毛丫头当众打耳光。

我的女伴尖叫一声,踩着高跟鞋蹦起来想反抽陆雨岚一个耳光。我拉住了她,因为我闻到了弥漫开来的肉汤香气,那气味里充斥着浓油赤酱、世俗欢闹的美。

很多年前我吃过这种面,很多年前我还做过这种面。

千年后,我竟然又闻到了这香气。

我笑了陆雨岚倒哭了,你别看她倔强,其实很容易哭,她说:“你知道做一碗面我多费工夫么?我们从昨天晚上就开始揉面,切葱就切了三个小时!你不吃你不是浪费粮食么?我们的面都是手拉的,我们每天做那么多碗面哪能做得像你说的那么精致,我们店的客人从来没有浪费粮食的,你有钱你就能欺负人?”

旁边一群早起来吃头汤面的老头老太太也围着我骂我不是东西,好像是我打了陆雨岚一耳光而不是她打了我一耳光。

可那些我都顾不上了,我闻着空气中浓浓的牛肉汤香气,忽然间回到了千年之前,我师父那口老汤锅旁。其实那碗面很好,只是不精致,好得就像我师父历经沧桑、很难看的脸……可我好想他。

离开满汉楼之后,我找人查了一圈陆雨岚的背景。她的人生简单得让人乏味,放在档案袋里只有薄薄的一页纸。

那时候她还是个高中生,她父亲是个有点成就的律师,满汉楼是她家的老产业,当年公私合营了,后面政策变动又发还给她家了。她爷爷是个名厨,很惦记餐馆这摊子家业,拖着生病的身子继续经营满汉楼,陆雨岚是来帮她爷爷的忙。但父亲反对陆雨岚继承家族的产业,强迫她念了经济系,准备等她大学毕业就送出国去念商学院。

她平时跟一般高中生没什么两样,穿牛仔裤运动鞋,背着双肩书包,骑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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