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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好衣服走下楼,就见徐丽也是早早的起床,在那里做起了早饭。
“徐姐,这么早?”
“咦,你不多睡一会,我还在为你们烧早饭呢。”徐丽得到姜绅五十万,也不准备做早饭了,做早饭太辛苦,外面包个饭店,比做早饭好多了。
“我……”姜绅本来想说我不吃了,不过想到徐丽这么早就起床做早饭,还是拿了一根油条。
“咦,那油锅可以不卖啊,留着自己做油条吃。”姜绅边吃边穿鞋子。
“你喜欢吃,我天天做给你吃。”
“不好,油条不营养,难得吃吃。”
“那就难得做做,中午回来吃饭不?”
“回来的。”
“好的,我等双儿起床了,带她出去逛逛,帮你开通网络。”
“好,那中午见。”
两人一问一答,熟的就像自家人一样,连姜绅都发现自己很溶入这种生活。
普通的人生其实很简单,就像现在一样平平淡淡,快快乐乐。
如果母亲还在,姜绅真希望就这么平平淡淡过完一生。
但是,当普通人遇到宋世辉、小红毛这种人时,注定会变成一出悲剧,所以,人生一定不能平凡,我姜绅也一定要强大,强大到这个世人上的任何人,都只有被我打脸的份。
姜绅离开家中,拦了一部面的,向市东的东华山去。
相传六百多年前,有一位佛门高僧云游四方之后,来到东华山,见东华山各处腥风飞卷,漳气漫延,满山绿草林木枯萎,便知此处有妖孽横行。
当地百姓知道这佛门高僧是位能人,个个苦苦哀求他降妖伏魔。
但是这高僧却在山上找了一个破旧的山洞住了下来,每日念经诵佛,七七四十九天之后,终于出现一个长的凶神恶煞的黑脸大汉,见到高僧倒头就拜。
原来此人就是山中的妖孽,知道大师法力无边,却心存善念,没有斩妖除魔,而是以慈悲感化,所以最终回头是岸。
为感谢高僧,后人在东华山顶,专门盖了一座东华庙,常年香火不断,如今更是成为东华山很有名的一个旅游景点。
此后的东华山,逐渐成为传说中的洞天福地,更有当地百姓称,每有凶恶之徒走上东华山,到了晚上睡觉,都能隐约听到连绵不断的阿弥陀佛声。
姜绅今天就想去东华山东华庙看看。
东华庙建造已经有五六百年的历史,在这么多年的历史长河,无数的战火中,能保存到现在,肯定有他特别的地方。
果然一到山脚下,姜绅神念一扫,就感觉到了山中散发的淡淡灵气。
昨天大雪下了一晚上,东宁市中心还好一点,别的地方积雪都有十数寸厚,但是东华山上的山路上,竟然没有积雪,全部都化成了雪水。
清晨的东华山,鸟语林香,姜绅走在山路,感受着整座东华山的灵气。
东华山的灵气,与玉石中的灵气完全不同。
所谓人杰地灵,一个杰出的人降生或到过的地方,这个地方就会成为名胜之地。
东华山的灵气就是这种灵气。
也就是说,六百年前的传说,很可能是真的。
也许,地球上也曾经有过玄门之士的出现。
姜绅看过无数网络小说,绝对相信,在古代的历史上,或者在无数年前的炎黄历史中,飞天遁地,这不是小说的异想天开,也许那时的人们,真的有这种本事。
他一路感受灵气,一路向山顶而去。
东华山高有七百多米,山路长达一千多米,平时爬山的人很多,但是冬天几乎没有。
姜绅爬到一半的时候,才见到第一批和他一样爬山的人。
这三个人好像是一路的,其中一个四五十岁,另两人,一个是三十岁不到的美艳少妇,另一个是二十出头的青春女子,一左一右扶着那中年男子。
看到姜绅健步如飞的跑上去,三人都是微微一愣,不由自主停下来看了下姜绅。
大冬天的,竟然还有人和我们一样爬东华山?而且,看上去像是一个学生。
姜绅微微一笑,对三人点了点头,然后头也不回,一路慢跑,几下就消失在他们眼中。
“他竟然是跑上去的?”那二十出头的青春女子不可思议的看着姜绅的背影。
“年轻人,身体好,你以为和我一样。”中年男子呵呵一笑:“走,我们加快速度。”
“爹,你慢点,你以为你还十八岁啊。”美艳少妇不满的拉了拉他。
“哈哈哈,有阮护士在,你怕什么。”中年男子爽朗的大笑,加快了步伐。
第十四章城东绅哥
原来是一个女儿,一个护士?
以姜绅的听力,跑出去一百多米,依然把他们的对话听的清清楚楚,这大叔也正是,大冬天带着女儿、护士来爬山?
姜绅很快就忘了他们,因为他神念一扫,五百米内已经没有其他人了,他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狂跑一下。
看看我的追星赶月有多快。
姜绅估算了一下与山顶的距离,然后运转神通,一步登山。
嗖,空中拖出一道肉眼几乎捕捉不到的身影,人影一闪,姜绅就站在了山顶某处。
呼,姜绅又有点头晕了,好在这里的空气中有淡淡的灵气存在,让他呼吸之间就可以恢复起来。
与纳兰不败一步千里相比,我刚才这一步,大概迈出了三四百米,我用了两步,就从山下跨到了山顶。
以姜绅现在的速度,全力发动没有顾忌的话,一秒钟可以跨出近十步。
也就是说,他一秒钟可以迈出三四千米。
一般手枪子弹的初速度也就二百到三百多米每秒之间。
超音速飞机也就大于三百多米每秒。
换句话说,姜绅要是有足够的持久力,飞在半空的话,速度是飞机的十倍。
不过,姜绅刚才试了下,全力运转追星赶月,最多五十步恐怕就要力尽而竭,然后晕倒。
仙气不够,不能持久,男人,还是要持久。
姜绅摇头苦笑,往前走了几十步,很快就看到一座阵旧的寺庙。
这是座几百年的古庙,虽然没有经受过战火的破坏,但是也很久没有修补过,远远看去,非常阵旧。
据说东宁市曾经有领导提议修补一下,后来又被另一个领导以保持复古原味的理由反对掉了。
姜绅走到庙前,神念一扫,整座庙里都散发一股淡淡的气息,这种气息,不是灵气,像是佛门的香火气息。
庙里有好几个和尚,但还没有客人,咦,还有几个摄像头。
姜绅神念扫了一遍,庙中没有什么对他修练有用的东西。
姜绅微微有点失望。
东华山,也算是名胜古山,没想到除了有一点灵气之外,竟然没有什么可以对修练有用的东西。
他连庙门也没进,走到山顶的一处高峰处,抬头看向四面八方。
东华山东面是城郊区,西面还有一大片山林,其中市林场就在西面不远处。
连绵起伏的山林,像一只沉睡的雄狮,一眼看去,远处都是白茫茫的,只有东华山上的积雪,似乎早就融化。
只是站在高处看了几眼,姜绅就觉的自己体内气血滚滚,仙气涌动,刹那之间,修为似乎又有进增。
难怪古代的道门都要在山中潜修,姜绅心中也几乎涌起一种以后干脆隐居山林,潜心修练的冲动。
他静静的站在那里看了一会,然后准备转身下山,却在这时,余光一扫,发现山下某处似乎有一道亮光一闪而过。
亮光?像是金属反射的光芒。
那片山林,好像是市林场所在,与东华山,仅一条山路之隔。
姜绅用眼光估算了一下,直线距离好像超出了五百米,是他神念都不能扫到的地方。
要不是他现在眼光也变的锐利,那道光芒他都感觉不到。
姜绅想走,但是看那片丛林,密集无比,别说冬天,就算是旅游旺季,也很少有人去那片丛林。
就这么想了下,那边刷,光芒又闪动了一下。
有人,真的有人在。姜绅看出来了,那边肯定有人。
那就过去看看。
姜绅四下打量,整个山顶寂静无声,这里,没有人,没有摄像头。
嗖,他一飞冲天,追星赶月,一步就从东华山跨起,然后人在半空,以比一枝飞箭还快的速度,落到林场之中。
整个过程,如同兔起鹘落,速度飞快,一秒钟不到,就换了一个山头。
落到那边,神念再扫,终于看到是什么情况。
市林场的一片丛林中,三个二十多岁的男子,围着一个清纯绝色的少女。
这少女大概十七八岁,应该还是学生,扎着两条长长的马尾辨。
本来扎两条辨子在城市的学生中很少看见,因为可能会被人说成村姑,但是这少女天生丽质,清纯可人,两条辨子配上她,硬是多了七分清新。
“吗的,癞皮丁这狗日的,怎么生个女儿这么漂亮?”
“我瞧着也不像亲生的,会不会这狗日的抱来的。”
“胸毛哥,能不能上了这小妞啊,看着真是心痒痒啊。”
“哈哈哈,就是,就是。”
两个男子,手上都持着一把长刀,你一言我一语,吓的那小女生缩成一团,不过,她的眼神没有惊叫和害怕,似乎对这些已经习以为常。
姜绅从她的眼神中,看到更多的是坚强和无畏。
“哭啊,叫啊,再不哭,我叫他们剥了你的衣服。”叫胸毛哥的拿出手机,恶狠狠的吓唬小女生。
小女生全身一颤,睁着一双无助的大眼睛看了看他,然后低头抱胸,缩在一棵大树下面,咬着牙齿没有反应。
“咦,他吗的。”胸毛哥把手机摇了半天:“这里信号这么差,我草,你们跑这么远干什么?”
胸毛哥一个手下,摸摸脑袋:“不是你说离的远安全一点,万一癞皮丁不给钱,我们先奸后杀,然后可以就地埋掉。”
“就是,就是。”
两个手下挥舞着长刀,又说了一句吓人的话。
小女生一听,表情呆滞,似乎没什么反应。
“原来是绑架勒索。”姜绅此时已经接近了他们,闻言之下,哑然而笑,这绑匪够呆的了,到了这里,竟然信号不好,打不出去。
“草,草,一点信号都没有。”那边胸毛哥勃然大怒,连忙挥手:“走,往下走点………咦,有信号了。”
只见他飞快的拔了一个号码,很快那边就有人接听了。
“死丫头,待会声音给老子叫大点。”胸毛哥故意设定免提。
“喂,喂,谁啊,大清早的…………”
“癞皮丁,十万块到底你给不给?”
“原来是小毛啊,你个狗杂碎,丁哥都不叫,我给吗啊,给你老妈,叫她来陪我好吗………”
“……………”姜绅本来是要准备出去了,闻言之下一脸黑线,这什么老爸啊。
“癞皮丁你有种啊,来,来,听听你女儿的声音。”胸毛哥走到少女面前,一把抓住她的头发。
“啊……”少女愤怒的挥起双手。
“吗的。”胸毛哥按了按少女的头,逼着她叫了几声,然后对着手机大叫:“你给老子听着,今天中午十二前,我帐上没这十万块,你就等着给你女儿收尸,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喂喂,你说什么?什么?”
“喂喂,信号不好么,吗的,小毛你再说一次。”
“喂,喂,我草,什么手机,嘟,嘟…………”
胸毛哥目瞪口呆。
少女脸色苍白。
姜绅相当无语。
“吗的,胸毛哥,癞皮丁装啊,狗日的连女儿都不要了?”
“吗的………”胸毛哥挠挠头,重新走回少女面前:“死丫头,他是不是你老爸?”
少女咬着嘴唇,抬头看看了胸毛哥用冰冷的声音,很冷静的道:“当然是我爸,不过要是你想拿我换十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