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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如果按照他们现在的发展速度,十年之后肯定已经拥有让公爵掂量一下得失的分量。
说到底,卡奥尼毕竟只有那么大,为了这样一个小地方大动干戈,实在没什么必要,他们明白这一点,腓特烈公爵肯定也明白。
山间的黎明时分总是笼罩在一片露气之中,现在是二月,虽然最冷的时节已经过去,但是在阴寒的雾气中赶路,仍旧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尼斯裹紧身上的毯子,虽然是细绒毛毯,仍旧挡不住阴冷的雾气。
更让人讨厌的是潮湿,雾气不但沾在裸露的皮肤上,还不停往毯子和衣服里渗进去。
“大家停一下吧?”
最先受不了的是伊斯特。
路克看了头顶一眼,天色已经彻底亮了。
“也好,我们也该找一个地方躲起来,要不然等到雾气散去,说不定就会有麻烦。”
听到这句话,所有的人都感到异常振奋,坐在爬犁上,穿行在寒雾中,每个人只能裹紧毯子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根本没有活动的空间,身体早已僵硬。
“现在要先确定我们的位置,哈兰先生,这个要请您帮忙了。”
路克对后面一张爬犁上的魔法师说道。
那个魔法师倒也没有拒绝,只见他撩起长袍的下摆,从腰带上摘下一只皮袋,伸手掏出一个圆盘。
尼斯非常羡慕地盯着那只皮袋,皮袋的体积看上去不大,却可以装很多东西。因为任何东西一旦进入里面,就会被缩小到原来的十几分之一,一把双手大剑扔进去,就成了削水果的小刀般大小。
他也很想拥有这么一只皮袋,可惜想要使用它,必须拥有魔法师中阶的实力,他的魔力是够了,但是其他方面还差得远。
那个魔法师举起圆盘,圆盘上全都是发亮的小光点,这些小光点和天空中星辰的位置是一致的。
他看了好一会儿后,打开地图,朝着一个位置指了指:“我们就在这个镇附近,误差大概在十几公里左右。”
“这好像离人烟稍微近了一些,会不会不够安全?”
路克是一个谨慎的人。
“只要我们离开大路有一段距离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要小心住在山里的人。”
梅特洛从前面那张爬犁上跳下,朝着这边走来。
“离城镇近一些也有好处,打听消息比较容易。”
伊斯特也表达他的意见。
打伏击战并不是在路边一趴就行了,连土匪都要事先打探清楚,更别说他们了。
“我先探一下四周的情况,你们就趁这个机会先找地方躲起来吧!”
尼斯自告奋勇充当斥候。
没人跟他争这个差事,除了他,确实没有第二个人适合做这件事。
“把这个带上。”
魔法师哈兰递了几根羽毛过去。
这些羽毛除了颜色雪白,和普通的羽毛没什么两样,尼斯非常小心的接过它们,放近贴身的袋子里。
他当然知道这些羽毛是什么东西。
随手替自己加持了几个神术,他飞身窜出去,一进入迷雾之中,他的身影就立刻消失了。
这是他第一次运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
以往他最喜欢用的是“轻灵术”此刻他用的是“轻身术”轻灵术是魔法,能够让身体周围一尺之内的东西全都变得很轻。而轻身术是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只能让身体变得轻盈,对于身体以外的东西没有任何作用。所以佩森斯教派用的是轻甲,用的也都是轻盈的武器。
因为这个缘故,尼斯不敢带太重的东西,更没有带那件飞刀披风,他身上除了一件轻甲,就只有一柄软剑和三十把飞刀。
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全都非常实用,修炼起来也很容易,缺点是效果和修炼的程度有关,他的轻身术练成不久,只能让身体的重量轻一半。另外一个缺点是轻身术只对自己有用,不能施加在别人身上。
魔法就不同了,只要能够施展,效果就绝对不会太差,用轻灵术的话,他可以让重量减少到十分之一。
不过各有利弊,轻灵术这个魔法只能维持七、八分钟,轻身术可以持续大半天,现在是战争时期,他要尽可能减少魔力消耗。
四周都是迷雾,一公尺之外就看不清了。
不同于黑夜,对付黑夜有很多方法,但是对付迷雾就没有那么容易,他也只能看着脚下方寸的大地。
沿着山坡往下冲,他的速度愈来愈快,突然,他一拉肩上的绳索,只听“呼”的一声,背后弹开一对翅膀,这对翅膀很小,全长仅一公尺,最宽的地方只有一尺,形状像是蝙蝠的翅膀,是用两层皮膜和许多木质的骨架做成的。
这东西一张开,他的身体立刻一轻,甚至差一点飘飞起来。
这同样是佩森斯教派的秘法,按照那些典籍上所说,这招练成之后,能够贴地飞翔,一日夜间,来去千里。
更妙的是,这种秘法和纯粹只是用来赶路的“风翼术”不同,战斗的时候也能派上用场。
沿着山岭间的低凹之处,蜿蜒曲折地绕着群山,不知道跑了多久,尼斯终于找到路了。
那是一条用细沙和石子铺成的路。
既然找到路,接下来就容易多了,他顺着路朝前方潜过去,因为用不着再像刚才那样漫无目的打转,所以这一次没走远,他就看到了朦胧的火光。
那一定是哈兰魔法师所说的小镇。
他不敢随便靠近,有人的地方,就隐藏着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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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贴身的袋子掏出一根羽毛,湊到嘴边低语了几句,他把羽毛扔到空中,那根羽毛在空中转了几个圈,紧接着箭矢般地朝远方射去。
这是“风精之羽”一种用于短距离联络的魔法。
要说的话会被存储在羽毛的缝隙之中,它能够附带的讯息不多,距离随着使用者的实力而定,最远可以到二十多公里。
这东西还可以用来指引方向,他把风精之羽放回去,哈兰魔法师收回风精之羽的同时,就能知道小镇的方向,再对照地图,就可以知道他们位于在什么地方。
做完这一切,尼斯朝着小镇潜去。
那是一个和他故乡差不多的小镇,同样也是沿着大道展开,整个小镇呈长条形,大道两边是一排排的房子,愈靠近大道的房子,愈是整齐漂亮,愈是外侧的房子,就愈是破烂简陋。
在他靠近小镇外围一百多公尺的地方时,小镇里突然响起一阵犬吠声。
尼斯不敢再随意靠近了。
这一点也和他的故乡很像,每户人家都有养狗的习惯。或许是因为“镇”大多数不设围墙,远不如“城”安全,养条看家护院的狗就成了一般的选择。
尼斯不喜欢狗,狗非常讨厌,不但听力绝佳,嗅觉又特别灵敏。
一直起来,他都在搜集对付狗的办法,现在他已经有把握逃脱狗的追踪,但是想要避开狗的耳目潜入某个地方,他还没有太大的把握。
他绕着小镇转起圈,寻找每一个可以潜入的角落,与此同时,他还能够从狗叫的声音,大略分辨出小镇上住着多少人家。
有狗叫的地方肯定住着人,有人的房子里肯定养着狗。
雾气渐渐散去,透过最后一丝薄雾,尼斯将小镇的各个出口全都看在眼中,并且牢牢记在脑子里。
当小镇里响起人的声音后,他终于离开了。
沿着刚才风精之羽飞回的方向,他开始往回跑,当他回到原来的地方时,雾气已经散去。那个地方根本看不到人的踪迹,甚至连爬犁走过时留下的痕迹,也全都消失了。
“这边,我们在这边。”
远处传来路克的声音。
只见山脚下的一片树林里,探出一颗鬼鬼崇崇的脑袋,尼斯立刻跑过去,也钻进那处树林。
这确实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从外面看是一片平地,进到里面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山坳,只不过被茂密的树冠挡住。
现在是冬天,树叶还没有长出来,所以路克他们在树上挂了一张大网,把地上捡来的枯枝落叶全都铺上网上,不靠近的话,根本看不出这里藏着人。
所有的战马都被集中在树林正中央,爬犁则被抬起靠在树上,它们是最好的挡板,朝外面的那一侧,同样插上许多枯枝落叶。从外面绝对看不出来。
在这个临时隐蔽所的四角,各有一个人在那里探头探脑的放哨。剩下的人全都裹着毯子,背靠着树休息,很多人的鼻腔里已经传出呼噜声。
“辛苦你了。”
路克拿着一块烤饼走过来。
烤饼是冷的,里面塞着干肉片。现在身处敌后,没人敢生火,所以只能吃冷食。
尼斯确实饿了,他接过烤饼啃了一口,或者是因为太饿的缘故,虽然是冷食,他却觉得颇为美味。
一屁股坐在地上,几口解决掉烤饼后,他才说道:“我找到那个小镇了,可惜没有办法接近。那个镇上全是狗。”
“有狗好。”
梅特洛很精明,他立刻叫起来:“家家都有狗的话,说明那个小镇顶多只有一座小教堂,绝对不会藏着什么厉害人物。”
他这话是经验之谈。
像阿德蒙特同样也是一个镇,却因为有两座修道院、一座教堂和一座隐修院,整个镇上没什么人养狗。
“等到天亮之后,你想办法潜入。”
路克对梅特洛说道。
这个队伍的人各有各的特色,帕尔姆战力强悍,伊斯特擅长建造,又工于艺术,梅特洛的优势就是他去过的地方多,见识多,擅长和别人打交道。
梅特洛还有一个本事,它可以模拟各种方言,会说的语言也多,绝对是打听消息的最佳人选。
“只有我一个可不行。”
梅特洛立刻回道。偷东西也要一个把风的人,打探消息这种高难度的工作,更需要有人配合。
“那还是我走一趟吧!”
尼斯不想让路克为难。这几个人之中,帕尔姆肯定无法信任,而伊斯特赌性太重,再加上他身上有种特有的气质,扮成学者或艺术家绝对没问题,但是装成别的就不太像了,而学者和艺术家显然不太可能会去那种穷地方,路克倒是倒是一个不错的人选,不过身为队长的他,也不适合这种危险的任务。
休息了一个多小时,等到阳光斜斜照进树林,尼斯从地上爬了起来。
梅特洛早就准备好了,他拿来两件很破烂的衣服,还有两顶打着卷的发臭假发。
只用了几分钟,两个人就彻底变了模样,变成两个农夫,为了不被人看出来,他们的脸、手和脖子,都涂抹上一些棕色的油脂,看上去脏兮兮的。
路克则牵来一匹马,这匹马也是特地准备的,是一匹身形枯瘦的老马,毛色杂乱,而且因为上了年纪,还有些发白。
爬犁也已经准备好了,可能露马脚的地方全拆除干净,上面还涂满泥浆,看上去就像是用了很久的样子。
梅特洛把马套上,两个人赶着爬犁,朝着小镇而去。
一路上,尼斯总是会不由自主地用手摸袖子和肩膀上的补丁,看上去是补丁,实际上里面藏着飞刀。除此之外,他们的小腿边还绑着匕首,爬犁上还有两把草叉,这就是他们全部的武器。
尼斯已经很少会感到害怕,但是此刻他们的心里充满忐忑。
让这两个人感到庆幸的是,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一方面是因为农夫还是不受到重视,不过更关键的原因是他们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