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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第2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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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随着李元庆不断将后世的各种段子讲出来,桌上四个女人,很快就羞红了脸,气氛也渐渐活跃起来。

藕儿在一旁伺候,也是小脸晕红。

作为渠敏秋的陪嫁丫头,李元庆在渠敏秋房里的时候,她基本都要在外间陪~睡伺候,对于很多事情,她早已经不再陌生。

却实在无法想象,自家老爷,怎么就会有如此、如此……

她也不知该怎么形容,简直是羞死人了。

想要捂起耳朵,却忍不住又想要听。

看着身边女眷各个笑颜如花,李元庆的心情也是愈发愉悦。

在这里,是他的地盘。

所有一切,都是他的私产。

让他的大小老婆们开心愉悦,也是他不可回避的责任。

吃过晚饭,李元庆来到了张芸娘房中休息。

渠敏秋、彩子和婉儿,虽然都渴望李元庆雨露的滋润,但凡事都要按照规矩来,她们也只能遵守。

张芸娘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圆溜溜的,把她原本娇弱的小身子扩大了快要一倍。

两人躺在床上,静静叙述着离别相思之情,虽没有情~欲,却格外的温馨。

“呀。哥哥,小家伙又踢我了。”

张芸娘忍不住一声娇呼。

“哪里哪里?我看看。”李元庆赶忙爬起身来,点亮了烛火,小心查看张芸娘圆溜溜的肚~皮。

“在这,在这里。”张芸娘忙指向了她的肚~脐附近。

果然,片刻,李元庆便看到,肚脐‘biu’的一下被弹起了鼓鼓一块,像是小拳头,又或是里面这小子的小脚丫。

“嘿嘿。这小子,还真不老实。有他老子我的风范啊!”李元庆不由大笑,大手忙摸在刚才鼓起的位置。

但里面那小子似乎是感受到了老爹的存在,好久都没有了动作。

“这小子,还真是个鬼机灵啊!行!以后有前途!”李元庆哈哈大笑。

张芸娘忽然道:“哥哥,你,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

李元庆一愣,片刻也反应过来,忙笑道:“儿子女儿都一样,都是我的宝贝。”

看着李元庆的神色不似作伪,张芸娘的脸色稍稍好了一些,心中却喃喃道:“宝贝,你最好是个儿子啊!要是女儿,娘亲可就……”

李元庆却是感受到了张芸娘的心里,贴近她的耳边低声道:“若是你喜欢儿子,多生几个不就是了。”

张芸娘一愣,瞬间俏脸一片羞红,低声啐道:“哥哥,你,你真是坏死了……”

…………

接下来的时日,李元庆将他的精力,全都集中到了军事上,大婚之事,则全权交由商老六和马管家负责。

此时,李元庆总兵官的宝座已经到手,复州和金州的作用,也被大幅度降低。

只不过,后金没有贸然来犯,李元庆自然也不会将这两座军城轻易让出来。

依照当下的态势,李元庆和陈忠两部,虽然在辽南占据了大部的主动权,但今年辽南肯定是没有收成了。

若去进攻盖州、海州,倒不是不可以,但两部没有骑兵,机动性实在是太差,只能骚扰盖州、海州的沿海区域。

此时不比后世,天气、环境使然,沿海区域非常贫瘠,这些区域,庄稼的长势并不好。

而在复州之役之后,老奴又下令迁移盖州、海州沿海的百姓,这一来,两部只能深入后金腹地,才有可能,获得丰厚的回报。

但事物都是相对的。

一旦深入后金腹地,遭遇后金主力,便在所难免。

此时虽已经接近秋收,但李元庆算了一笔账,若要把心思放在穷困的盖州、海州,以5000人的军队为例,再加上5000辅兵,至少需要消耗三到四万两的银子,还不一定会有收获。

而且还是顺利的情况下,没有遭遇到后金主力。

这反倒还不如在长生岛多下下功夫,多开垦一些荒地,多整点菜田,多捕点海鱼。

最关键的,若一再刺激后金方面,让他们将辽南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那这事情,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毕竟,复州之战还没过去几天,李元庆和陈忠两部也都需要时间来休养生息。

今年,皇太极人为致沙河改道,虽然有一定的负面作用,但却也有一个好处。

辽南今年的无人区,在明年,必将会腾出大片土地。

一旦李元庆的蒙古之役顺利,就像是滚雪球,事情就会迅速走上轨道。

至少,控制复州、金州这一连片区域内的肥沃土地,李元庆还是有很大的把握的。

此次出征蒙古,李元庆本想只带3000战兵,不带辅兵,但仔细思虑,若要军队更快速成长,此次奇袭长征,也是最好的练兵方式。

仔细论证过后,李元庆决定带5000战兵,留3000人防守复州、金州、长生岛一线。

虽然此时看时间还远着,但长生营的调动工作已经开始,复州、金州,长生营将只留6个把总防守,每城3个把总,让陈忠占据防御的主导权。

一旦有战事,若顺利,便防守,若不顺,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撤退。

但此时,复州城还有一部分物资,还没有来得及运回长生岛,复州城方面的兵力,还要多留一些。

但大部分主力,已经开始调回长生岛,由李元庆亲自指导操练。

时间飞速流逝,转眼已经进入了七月。

李元庆在七月十八大婚的消息,也像是长了翅膀,飞快的传遍了辽地的每一个角落。

天启三年七月初十,满桂成为了第一个赶到长生岛参加李元庆大婚的贵宾。

这厮已经升到了参将,一身大红官袍,却根本无法遮掩住他浑身健硕的肌肉,满脸的络腮胡子,刚下船,他便飞奔过来,热情的给了李元庆一个大大的熊抱。

“哈哈!元庆,可是想死哥哥了啊!”

这厮如同蛮牛,简直要把李元庆的骨头都折断。

李元庆不由无语,“桂大哥,你再使点劲,兄弟怕要躺上几个月了啊!”

满桂哈哈大笑,“哥哥这不是想你嘛!对了,我这次来,还有一个小友一块过来。”

他说着,忙对李元庆使了个眼色。

李元庆回头一看,正看到一个熟悉的小身影,快步下了船,朝码头这边走过来。

李元庆的嘴角边不由露出了一丝莫名的笑意,忙笑着迎上去,“吴世侄能来长生岛,长生岛上下,真是蓬荜生辉啊!”

吴三桂赶忙恭敬对李元庆行礼,“听闻李世叔大婚在即,家父忙于军务,不得前来,便由小侄前来,还望李世叔海涵啊!”

李元庆不由哈哈大笑。

吴三桂这小子,倒也真会顺着杆子往上爬。

不过,这一声‘世叔’,李元庆还真就当得起。

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吴家父子高攀了他李元庆。

毕竟,在此时,他爹吴襄还只是区区辽西中军游击,而他舅舅祖大寿,勉勉强强,刚刚爬上了参将的位置。

若是他们两人前来,必须要对李元庆磕头行礼。

一番寒暄,李元庆赶忙招呼两人去码头附近的大帐休息。

为了方便接待来宾,码头这里,早已经搭起了几百顶大帐。

这里本就是段喜亮第一千总队的驻地,各方面设施非常齐全。

李元庆是满桂的兄弟,李元庆大婚,他自然要出血。

仅是亲兵随从,就不下200人,大包小包的礼物,足足装了半只船。

吴三桂不仅代表吴家,也代表祖家,礼物同样也不少。

以李元庆此时的威名,他们两家可不敢不给李元庆面子。

仅是这些礼物,就够亲兵们忙活好一阵子了。

来到帐里,一番寒暄过后,李元庆直接让人开始上酒菜,进入正题。

吴三桂虽年幼,却丝毫不虚,满桂和李元庆喝多少,他一点不拉下,让李元庆和满桂都有些咋舌。

李元庆笑道:“长伯,你还年幼,若酒量不济,就不要太过勉强了。”

吴三桂小脸儿已经红扑扑的,却执拗道:“能与李世叔和满叔叔这样的天下英豪喝酒,是长伯的福气,长伯怎敢怠慢?”

李元庆不由暗自点头。

窥一斑,可见全豹。

吴三桂能有后世的成就,绝非是偶然啊。

“既如此,长伯,便由你自己掌控,不要强撑,喝坏了身体。”

“多谢李世叔教诲!”吴三桂恭敬一礼,嘿嘿笑起来。

喝了几杯酒,李元庆也听满桂说起了辽西此次的升职之事。

不仅是他,辽西的几个实权将领,随着李元庆的复州大胜,都有了一定的提升。

满桂嘿嘿笑道:“元庆,说到底,这次,哥哥可是沾了你的光啊。来,咱们满饮一杯。”

李元庆笑着喝掉了杯中酒,心中却暗道:“果然还是老话说得好啊。朝里有人好做官。有孙承宗在背后撑着,关宁一系的这些将门大爷们,就算只是给宁远城搬了一块砖,这功绩,照样少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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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将星闪耀!车水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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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李元庆婚期的临近,越来越多的人流,涌向了长生岛。

辽西方面,孙元化,赵率教,觉华岛的金冠,都亲自赶来了长生岛,孙承宗和袁督师虽然没有亲自过来,但也都派亲随,带来了礼物。

登莱方面,沈有容也亲自过来,当然,沈晋这厮也是必须要来的。

袁可立虽然没有亲自过来,礼物却很厚重。

这位大佬因为盐场的事情,可没少从李元庆手里分银子,李元庆大婚,他自是不能太过小气了。

而有袁可立带头,登莱方面,只要差不多能说上话,或者说,有头有脸的人物,都给李元庆送来了份子礼金。

他们都是李元庆盐场的受益者,人不到可以,但礼是必须要到的。

陈忠自是不用说,他在满桂和吴三桂赶到的当晚,便赶了过来,迅速接过了长生岛的迎接工作。

身为李元庆的拜把子大哥,李元庆成亲,他简直比他自己成亲还要忙活百倍。

天津方面,李邦华也派来了信使,呈上了礼金、礼物。

至于渠家,更是不必多说,渠明瑞虽然在李元庆这边亏了银子,但随着李元庆声望如日中天,他得到的好处也开始渐渐显露出来。

不论走到哪里,只要随便透露出这么一星半点,他跟闻名天下的李元庆,有姻亲关系,谁不高看他一眼?

便是他的老对头范永斗,也时常找借口来跟他喝酒聊天,变着法子讨他欢心。

毕竟,商人的嗅觉,可是最敏锐的。

跟后金做生意可以,但此时,大明依然是庞然大物,范家这未来的皇商,也不敢把宝都押在后金身上。

否则,一旦大明灭了后金,那~~~,他们又该如何自处?

而李元庆此时已经成为了辽南实际上的掌控者,兵强马壮,也是最具有实力,可以直插后金腹心的大爷,范家怎的敢怠慢了?

渠明瑞因为渠敏秋的关系,来到长生岛后,直接就没把自己当外人,迅速就帮着陈忠一起,当起了迎接贵宾的接待任务。

时间过的飞快,已经到了七月十六,中元新夜已过,也有越来越多的贵宾,大量涌上长生岛。

东江方面,自不必多说。

像是张攀,毛承禄,陈~良策,陈继盛等等等等,但凡是与李元庆说过话,甚至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都从皮岛本部赶了过来。

至于沈世魁更不比多说,来到便自觉承担了端茶倒水的工作。

甚至,许多大同镇、延绥镇、宣府镇,甚至宁夏镇,一些传统将门,也都派人送来了礼物、礼金。

作为天启年大明最为耀眼的一颗将星,李元庆的光芒,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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