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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奴今日穿了一件黑色的丝质长袍,头戴金盔,骑在一匹神骏的黑色汗血宝马之上,静静的看着海州城头的动向。
毕竟是快要七十岁的老人了。
虽然他精神头依旧很好,跟往昔一样,还一直充满了旺盛的斗志,但他脑袋后面的金钱鼠辫已经花白一片,即便衣着华贵,气势依旧逼人,但长途奔袭的疲惫,在他的老脸上,却根本遮掩不住。
加之火辣辣的太阳炙烤,他的脸色说不出的苍白,仿似随时都会背过气去。
若不是他的眼睛还在睁着,恐怕,没有人能看出这还是个活人。
“汗阿玛,这天实在太热了,咱们还是稍晚些时候,再过来查探局势吧。”一旁,代善有些心疼的劝道。
代善此时还正值壮年,却也已经热的满头大汗,更不要提,是老奴这把老骨头了。
“汗阿玛,海州城也跑不了,咱们等傍晚后,下了太阳,再过来查探吧。”莽古尔泰也道。
天气这般炎热,他简直都要疯了,忍不住就想杀人。
身边一众后金权贵,也在眼巴巴的看着老奴,等待着这位‘老’虎的决断。
接连几日,足足狂奔了上千里,他们本来就累的够呛了,可不想在这太阳底下,直接被晒成人肉干。
老奴扫视众人一眼,却是缓缓摇了摇头,“不急,再看一会儿。”
他的老眼虽有些浑浊,但威势却依旧摆在这里,这些后金权贵,不是他的儿子、孙子、侄子,便是他的女婿、连襟,谁又敢反驳他的威严?
即便快要被烤成‘热狗’了,但这些后金权贵却也只能耐住性子,狗一般伸着舌头,等待着老奴观察局势。
只不过,老奴面上虽然保持着足够的镇定,维护着他王者的尊严,但内心里,却早已是狂暴不安。
他简直做梦也没有想到,昔年,看似不起眼的一个小角色,在此时,却已经成长为大金的心腹大患,甚至,已经杀到了海州城,进而,就要威逼到他的沈阳和辽阳了。
最关键的是,在这种时候,他居然还没有丝毫的应对办法。
有过之前数次交战的经验,老奴深深明了,李元庆守城,他基本就没有攻下来的机会,只会无助的浪费他的勇士们的生命。
这简直是……
但事实已经如此,李元庆已经势大,他也只能接受眼前这个有些惨烈的现实。
此次蒙古之行,有科尔沁部的鼎力相助,他也算小有收获,缴获了蒙古人的不少战马、牛羊,奴才也有七八千人。
可惜,依附林丹汗的几个大部族,跑的比兔子还快,他原本已经得到了几个部族的确切消息,正准备长驱直入,谁知道,李元庆居然杀到了海州城,毛文龙又在老寨作祟……
恍惚之间,老奴仿似又想起了当年,他依靠他的十三副铠甲起家时的场景。
在那时,他是何等意气风发……
良久,老奴忽然长长的叹息一声,一摆手道:“就地扎营吧。来人,将洪强招来。”
…………
后金大军很快依照着海州城池,呈扇形,将营地以此向北和东面延伸过来。
只不过,因为河水被垃圾污染,漆黑一片,他们只能往北面远处的小河和东面大河的上游来取水。
从午后一直到快要天黑,后金的营地这才有了些模样,但却丝毫谈不上防守。
陈忠在城头上看的直抓耳挠腮,他简直恨不得现在就出去冲一波阵。
但他也明了,明军没有骑兵,步阵冲过去,黄花菜都要凉了啊。
一旁,李元庆却并未有任何着急,笑着站在垛口边,静静的打量着后金军的布阵。
此时,后金军的布阵看似杂乱,但实际上,其首尾相连,前后都能照应,明军除非是能有上万人的骑兵,直接能冲散他们的阵型,让他们首尾不能兼顾,否则,依照后金军的绝对机动性,明军根本没有太多胜算,很容易被他们‘包了饺子’。
“元庆,我是服了你了。哎。就算升了总兵,可哥哥我这养气功夫啊……”陈忠有些无言的看向李元庆,垂头丧气的摇了摇头。
李元庆一笑,“大哥,这倒也不是养气。怎么说呢?咱们现在无法做到的事情,想想就可以了。梦想,总还是要有的么?但最关键的,还是要脚踏实地,根据现行的形势来出发、思虑。既然此时咱们无法击破后金军扎营,何不好好学学他们的优势呢?”
陈忠不由苦笑,“这倒也是这么个道理。这些狗鞑子虽然该千刀万剐,但他们的扎营,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
两人正在这边说这话,这时,前方有亲兵禀报道:“两位将军,前方有鞑子过来了。他们举着白旗,好像是说客。”
李元庆和陈忠赶忙将目光聚集到了前方,果然,三匹快马,正急急奔到了城下。
领头一个汉子,拼命摇动着手中的白旗,一边高呼道:“不要放箭,不要开铳,我是李元庆的故人,有要事要面见李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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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5章 辽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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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放箭!不要开铳!我真的是李元庆的故人!李元庆看到我,一定会认识我的!我是奉了大汗之令,有要事要面见李元庆!请你们放我进去!”
城下,洪强拼命的挥动着手里的白旗,生怕城头上明军会放箭、开铳,结果了他的小命。
只不过,在此时,洪强心里也没有太多的底气。
他并不知道,城内的李元庆,究竟是不是当年在沈阳城他认识的那个李元庆。
如果此李元庆不是彼李元庆,那这个乌龙,可就闹大了。
可惜,箭已经搭在了弦上,为了洗脱他的罪名,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一试了。
不过,洪强可不傻,即便此李元庆不是彼李元庆,他已经报出了他是奉老奴之命前来,城内的明军,念及他是信使,想必也不会太过为难他。
城头上,看着底下洪强这张似曾相识的脸,李元庆一时也有些愣住了。
眼前这人,居然是当年在沈阳城时、拉拢他投靠后金、为后金大军打开城门的洪强。
想着,李元庆也不由摇头失笑。
时过境迁,他早已经将洪强这个小人物,抛到了脑后,却想不到,在此时,在此地,两人居然还能有再见面的机会。
洪强还在底下大喊大叫,陈忠忙道:“元庆,你~,你认识这厮?”
李元庆这才回过神来,笑道:“大哥,他还真的是我的一位故人。放他上来吧。”
陈忠对李元庆的过往也很感兴趣,他也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环境,究竟是什么际遇,才能缔造出他这个旷世奇才般的兄弟。
但李元庆不说,陈忠却也不好多问,忙吩咐身边亲兵,放下了一个小筐子,将洪强拉了上来。
洪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若城上的李元庆不是他认识的李元庆,那~……
但片刻,他就打消了他这个最大的疑虑,随着他刚刚攀上城头,一个在他脑海中萦绕了几百万、几千万遍的熟悉声音响了起来,“呵呵。强哥,咱们兄弟,可真是有日子不见了啊。”
洪强片刻便反应了过来,忙抬起头,正看到前方,被陈忠和十几名亲兵簇拥着的李元庆,大步笑着朝他走过来。
“元庆,元庆!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啊!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老天不会绝我,老天不会绝我啊!”
洪强一瞬间简直是暴喜啊,有些歇斯底里的哈哈大笑,笑的简直连眼泪都流出来。
但片刻,他也意识到了他的失态,忙用力擦干了眼泪,刚想给李元庆磕头行礼,却忽然想起来,他此时还是后金的使者,忙深深拱手一礼道:“元庆,真想不到啊,咱们兄弟,还能再有见面的机会,还是在这,这海州城。这真是,真是……”
李元庆也是哈哈大笑,“造化弄人啊!这还真是老天爷的安排啊。强哥,你我多年不见,今日,一定要好好喝一杯。”
说着,李元庆亲自上前,帮洪强解开了他身上刚才绑在箩筐上的绳索,对一旁的陈忠笑道:“大哥,这位是强哥,是我的一位老哥哥。当年,若不是他手下留情,我可就逃不出沈阳城,更不会有今天了。”
陈忠也是大惊,他知道李元庆当年逃出沈阳城,历经了千辛万险,九死一生。
此时,李元庆竟然这么给洪强面子,陈忠又怎的能怠慢了?
忙恭敬上前拱手道:“原来是强哥,陈忠久仰大名了。今日若有时间,小弟必向强哥您敬一杯酒,感谢您当初对元庆的照料。”
洪强刚刚忍住的眼泪忍不住又再次涌了出来。
他可不是傻子啊。
就算陈忠不报上姓名,但只看陈忠的官袍,他早已经明了,这是一品的总兵官啊,又在李元庆身边,除了陈忠还会有谁?
洪强简直做梦也没有想到,李元庆和陈忠竟然,竟然能这么给他面子,给他这没高的礼遇,一时间,简直手足无措,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李元庆笑道:“强哥,一路辛劳,咱们先去官厅坐坐。”
说着,李元庆又对陈忠道:“大哥,这边的防务先交给你了。等下开席,我派人喊你。”
陈忠忙笑道:“元庆,放心吧。这边交给我来就行了。别怠慢了贵客。”
不过,嘴上说的漂亮,陈忠心里却是明了,这洪强来找李元庆,是作为后金的信使身份,他必定是有要事要与李元庆详谈,这种时候,他又怎的能不知趣?再去添这个麻烦?
被百多名亲兵护卫着来到官厅,洪强已经稍稍镇定了一些。
但看着身边这个极为熟悉、却又万分陌生的高大挺拔、威武飒爽的身影,洪强心中一时也是说不出的滋味。
当初,在沈阳城,他和李元庆都是贴队官李凯旋麾下的刺头儿、兵痞,李元庆打架凶,他则是出手狠,在家丁之外的序列里,两人都是声名远扬。
只不过,他是蒙古人,队里蒙古人不少,李元庆身边却只有顺子一人,他基本稳稳压过李元庆一头。
双方虽屡次‘交火’,但基本都是以他占上风为主。
但他却也不敢轻易招惹李元庆,因为李元庆打架实在太凶了,他也没有太多把握,惹怒了这个李二愣子,他还能占多大便宜。
记忆里的片段一幕幕划过,但此时……
洪强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开心的笑意,谁不曾年少轻狂过啊。
原本,他还很担心李元庆会借机羞辱他,但此时,看到李元庆居然亲自给他端茶倒水,洪强的心里,也安稳了不少,片刻,他忍不住笑道:“元庆,当年,我便知道你是个恋旧情之人,现在想想,我果真没有看错啊。也无怪乎,你能有今日的成就了啊。”
李元庆一笑,亲手将茶杯递到洪强手上,“强哥,说实话,我也没有想到,咱们兄弟,还有再见面的机会啊。说起来,有个事情,我还要跟你道歉。当年,那个跟踪我的兄弟,我出手有些过了。”
洪强忙一笑,“元庆,你说刁二狗?那个杂碎,他狗命一条,又何足挂怀?说起来,我只是让他盯着你,却没有让他跟你这么近,他有那个下场,也是自找的。”
李元庆笑着点点头,“强哥,你有沈阳城开城的功绩,在大金,应该混的还不错吧?呵呵。现在都混上信使了。”
听李元庆提起这个茬,洪强不由苦笑,“元庆,你不说,我正要跟你说这事儿呢。这些女真狗杂碎,何曾将我们蒙古人当成是人看?当年,沈阳城破之后,我的确是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