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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觅被这一番话说的很是伤感,看到李仲玉眼泪哗哗的淌,心里也不是滋味,“仲玉,莫哭莫哭,你这不是还没走么,我多陪你几天再回家,再说了,我也不是一直在青州待着,你知道我阿爹在南边,说不定我以后也去长安呢。”
“当真?你说的可是当真?”李仲玉顾不上哭,满脸鼻涕泪的看着沈觅,“你可别骗我,你说要陪我在长安的。”
“。。。。。。我说可能,也不一定。”沈觅纠正道。
“我不管,你刚才说了,你说了要去,你就是说了。”李仲玉揪着不放。
沈觅看着李仲玉的眼睛,认真的说道:“仲玉,我保证会去长安看你,至于将来住在哪里现在也说不好,你也知道我阿爹,他的心像天上飞翔的小鸟,自由自在的,等他老了,飞不动了,才可能安定下来,不过我可能会去长安待一阵子,阿远有读书的天赋,长安有很多好书院,我有这个打算,但是还没跟阿远提过。”
李仲玉一把抱住沈觅,久久不松手,哽咽着:“阿觅,我们永远像现在这样该多好。”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到外边极为喧闹的声音传来,沈觅仔细听了一阵子,说道:“仲玉,好似是比赛结束了。”
“嗯,时辰也差不多了,不知道谁家有幸拔得头筹。”李仲玉敞开帘子一角向外看去,“哎?前头那人似是兄长。”
沈觅也探头去看,果然是李仲贤,旁边那瘦弱的不就是阿远么?
人群簇拥着一队人往马车的方向走来,沈觅拖着长音不可置信的说道:“难…道…是…郡守府拔得了头筹?”
“阿姐,阿姐,我们得了第一名,快来看。”阿远看见沈觅,满脸欣喜。
沈觅和李仲玉似是还不敢相信,赶忙从马车上下来,看到领头的李仲贤和阿远面带喜色的跑过来报喜,这方才信了郡守府拔得头筹。
李仲贤在芙蓉街最好的酒楼定了两桌酒席,中午领着众人一醉方休。
沈觅和李仲玉自然坐在单独的包厢里小吃小喝小聊。
听着外边意气风发的众人连歌带饮,沈觅和李仲玉也很是高兴,
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晚上有好的包厢看祭祀礼表演。
冬季白日短,未到酉时天色已然暗了下来。
酒楼下方便是最热闹繁华的芙蓉街,随着人群越来越多,设摊的商贩从街头一直摆到巷尾,商品琳琅满目,叫卖声此起彼伏。
好不容易来一趟,怎能不逛逛街呢?沈觅想去,被女红憋了一个冬天的李仲玉更想,两人一拍即合。
离着祭祀礼开始还有一个多时辰,正好可以买点有趣的东西带回去。
今晚的芙蓉街从街头到巷尾挂满了样式繁多的五彩灯笼,上面有的题着名人诗句,还有的画着活色生香的美人,在寒风中随风摇摆身姿摇曳,煞是好看。
各色小吃的热气香气混合着叫卖声充斥着人们的味蕾和耳朵,沈觅眼睁睁的看着李仲玉吃下了第三碗馄饨,将银钱放在桌上吆喝店家来结账。
李仲玉摸着肚子委屈的看向沈觅,“干嘛结账?我还要吃,没吃够呢。”
“不要了,不要了,银钱放这里了,”沈觅忙对着店家喊道,“仲玉,你已经吃了三碗了,再吃就要积食了,你还想不想看祭祀礼了?到时候又要难受,咱们去看看别家有什么好吃好玩的。”
李仲玉打了个饱嗝,忙用手捂嘴,道:“再吃一碗就走,实在是好吃,该让厨房的张妪来学学,积食怕什么,不是有你这个小先生在这里的么?再说,已经积食了,也不差这一碗,宁可撑死不能馋死,对吧,哎?你不是有消食丸的么,带着没?给我两丸先吃着。”
作者有话要说: 想当年吃寿司自助的时候,真的是一天只靠那一顿。。。。。。
☆、窦宪再遇小先生
沈觅看了一眼不停打饱嗝的李仲玉,摸了摸身上,道:“带了别的,唯独没带消食丸,走吧,别吃了,我刚才看见有人吃蜜渍山楂,前面定然有的卖,咱们去买点蜜渍山楂消食用。”
沈觅习惯随身带点药丸,有消食用的,有治心脏的,还有迷药,自从幽州遇见大虎那次,沈觅觉得带点防身的东西是很有必要的,便自制了些迷药随身带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好在这些年了也没机会用到。
李仲玉实在舍不得美味的馄饨,又看了看桌子上摆的东西,笑嘻嘻的说道:“阿觅,这么多东西提着多累啊,不如放在这里我看着,你去买蜜渍山楂,可好?”
“你还可以趁此机会再吃一碗,是否?”
“知我者阿觅也,就一碗,前阵子听闻长安近来时兴丰腴美人,我还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李仲玉又打了个饱嗝,用手指比划着差的那一点点。
“唉,”沈觅看了看天,叹气道,“仲玉啊,你和美人的差距不止一碗馄饨,你愿意在这里等就坐着吧,我去买蜜渍山楂,不过你可不能再吃馄饨了,若是再吃,积食难受了可别找我哭。”
“嗯,我的银子花没了,你可还有银子?”李仲玉问道。
沈觅摸了摸钱袋,“还有,也不多了”,说着从钱袋里掏出银子分给李仲玉大半,自己留下二两银子,“买蜜渍山楂也用不多,左右也没那么多想买的东西,这些你拿着。”
“好阿觅,快去买吧,记得回来这家馄饨铺子找我,别走丢了。”
看着李仲玉眉飞色舞的撵自己,沈觅知道她定要再吃一碗,无奈的摇摇头,想起她刚才说起的‘长安近来时兴丰腴美人’,边走边用李仲玉能听到的声音道:“厨房的张妪倒是丰腴的很。。。。。。”
张妪是郡守府的厨娘,两个人合力搬起的菜筐她能一手提一个,头上再顶一个。
这般力大无穷通常匹配一个身高马大的身子,正如张妪,左看右看,长宽高相差无几,十分匀称。
曾有厨房一个小厮与张妪起了口角,张妪是个喜欢动手不动口的,将那小厮一把摁倒在地坐了上去,小厮一不小心昏厥,自此张妪在郡守府名声大胜。
李仲玉想了想石塔般的张妪,又看了看眼前摞起的一小堆陶碗,犯起了难为,忽然心生妙想:出嫁时带上张铁塔,啊不,张妪,若是那小郎君敢欺负自己,就让张妪先把他一屁股坐扁,再搓成团团的。。。。。。
放眼望去全是人,哪里顾得上欣赏什么景儿。
也不知道卖蜜渍山楂的小摊在哪里,沈觅开始后悔没找刚才那位吃着蜜渍山楂的人问一下。
动动嘴,少遛腿。
这会儿肩扛着肩,人挤着人,上哪儿找蜜渍山楂去?
沈觅在熙熙攘攘的人群缝隙中小心的穿行着,感叹李仲玉幸好没来,若是提着那堆东西大概挪都挪不动。
忽的,沈觅余光看见刚刚错步而过的人似是吃着蜜渍山楂,人山人海中哪里还顾得上礼仪周全,下意识的踮起脚尖伸长胳膊去抓那人的衣袖,“这位—”
那吃着蜜渍山楂的人明明身着灰色衣袍,可一看抓在手里的却是身着黑色袍袖,刚要致歉,可眼前的人却令沈觅的声音戛然而止。
黑洞般的眼睛,微薄的嘴唇,刚毅的面容。。。。。。
刹那间,周围的人海陡然散去,时间静止,天地之间独剩下自己与眼前这人。
前尘往事瞬间涌上脑海,沈觅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会再见到他—冯现。
还在犹豫眼前之人是不是镜花水月的假象,却见那人眼神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即手轻轻一佛便脱离沈觅。
沈觅被人群挤了个踉跄,再抬眼时那人已消失不见。
沈觅脑中空白一片,什么也顾不得了,看到前面一人身着黑袍便挤开人群跟了上去。
那黑袍人在人群中行进的游刃有余,一路似紧似慢,始终快着沈觅几个人的距离,可沈觅的小身板儿想要走快点谈何容易,使了吃奶的力气一路披荆斩棘,直斩得旁人怨声连连。
黑袍人走过芙蓉街,穿过一条黑黑的小巷,一直走到湖边的亭子里才站住脚。
沈觅一路跌跌撞撞的跟着,看到亭子里的黑袍人激动地两眼发花,快步上前双手从背后环住那人的腰身,“阿现,阿现,是你么?你是来找我的么?”
抱住的人久久没有回应,沈觅慢慢松开手,转到黑袍人身前,那面容再熟悉不过,怎么会错?
沈觅伸手抚上黑袍人的脸旁,眉毛,脸颊,微薄的嘴唇。。。。。。
可眼前的人依旧面如冷霜,眼神中除了一丝戏谑别无他物。
“姑娘,摸够了没有?”
窦宪曾在芙蓉街见过沈觅一个侧面,刚才见在人群中拉住自己袍袖的是她,是有几分诧异,没想到她还一路尾随至此,虽说大汉民风开放,大庭广众之下示好也不稀奇,且窦宪平日里也见多了各种投怀送抱,只是今日这个送抱送错人的倒也新鲜了。
她那意中人不但与自己长得相似,居然连名也相似,是有几分意思,窦宪今日心情愉悦,难得的起了戏虐之意。
“没,没摸够,”沈觅的眼泪肆意流着,再次用力抱住了窦宪的腰身,小脸儿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上感受着心跳,“你不知道我在梦中见了你多少次,如今好不容易见到活的你,自然摸不够。”
窦宪的胸膛震了震,似是在笑,缓缓道:“活的我?此话从何而来?”
头脑发懵的沈觅此时才觉得不大对劲,慢慢站直身子,泪眼婆娑的看着他,“你,你难道不是冯现?我的样子没有大的变化,还是能认出的,我是阿觅啊,你不认识我了?还是,还是忘了以前的事?”
“姑娘,你大概认错人了,我姓窦。”窦宪善于观人,知道她是真的认错了,眼神里的惊喜和悲伤做不了假。
“姓窦?”沈觅转念一想,转世投胎了不姓冯也是有可能的,“那你不记得我?我是阿觅,当真不记得了?”
“姑娘,你是真认错人了,我并非不记得你,而是我们不曾见相识。”声音低沉略带冷意,与冯现一般无二。
沈觅满腔热血被这句话泼了个透心凉,仔细审视眼前人的面容,眉毛、眼睛、鼻子、嘴唇。。。。。。真的真是一模一样,连身高都一样。
可。。。。。。冯现不会对自己是这幅表情,骨子里的感觉也不一样,是自己认错了。
果真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沈觅整理了下情绪,擦了擦满脸的泪水,再抬起头时已是目色清明,对着面前的人拱手施礼,满是歉意的说道:“是在下认错了人,抱歉,还请你不要见怪,打扰了,我这便离开,告辞。”
说完一转身,忽听那人道:“且慢。”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要搞事情~(≧▽≦)/~啦啦啦,摸完了就想走?哪有那么容易!
☆、讹人的小倌儿
沈觅回头,目光中含着疑问。
窦宪嘴角微微一扯,抬手指指自己胸前的衣袍,“这个—”
沈觅随着他指的地方看去,顿时满脸通红,那黑色的衣袍上面被自己弄得都是褶子不说,还湿漉漉的一大块。
那是自己的眼泪,恐怕还有。。。。。。鼻涕。
事情做得不漂亮,可沈觅认错态度是好的,连忙再次躬身施礼,语气无比诚恳,“这位郎君,我;我委实不是有意的,请看在我无知认错人的份上,莫要同我计较。”
正躬身施礼念念有词的沈觅看着面前多了两只脚,忙直起身看向那人,待做随机应变之举。
窦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