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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祸朝夕-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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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江湖仍然在指责萧守红是杀人凶手,“我不在乎担恶名当乌鸦。”她说,“不过我怕我和你一路去昆仑山.如果有人得到消息,想打落水狗的人一定不少。我不能动车,你难道能保护我?”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满楼明月梨花白’我可没有本事再来一次。”

她没趣地看着公孙朝夕,末了扭头看向别的地方,“我为什么要和这么没用的男人在一起?”她自言自语。

“那是因为你不能没有我。”公孙朝夕嬉皮笑脸,从马车底下摸了盘东西出来。

萧守红眼前一亮,他端出来的是盘西瓜,她二话没说拿过来就吃。

公孙朝夕摇头叹气,“人家要是知道美人吃西瓜吃得像猪八戒,一定会觉得很绝望、很伤心、很难受。”

萧守红一手拿西瓜,一手一剑连鞘刺到他身上,“你再说一次?

公孙朝夕苦着脸捂着肚子,“很痛啊,你不要随便动手动脚。”

她哼了一声收剑,继续啃西瓜。

公孙朝夕却没有起来,依然捂着肚子一脸苦相。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忍不住问:“你是真的不舒服?”

公孙朝夕突然嘻嘻一笑,神气活现地从椅子上坐直,“骗你的。”他博得美人心痛,心清舒畅,伸手去夺那盘西瓜,“给我一块。”

萧守红却在最后一块上面咬了一口,以示霸占。

公孙朝夕伸手再抢,马车突然一晃,端盘躲避的萧守红一个不稳,尖叫一声跌入公孙朝夕怀里,“扑”的一声她的手肘正好撞向公孙朝夕的小腹,整个人跌入他身上。身后一声闷哼,她连忙爬起来,公孙朝夕压着被她撞正的小腹,突然间脸色痛苦得连叫也叫不出来,一把抓住萧守红的手,抓得她几乎以为自己的手要断了。

他一分一分地拿她的手掌去按自己的小腹,她缓缓按下的时候觉得里面有个东西在动,那东西很硬,似乎有爪。她用力去抚摸的时候它居然好像“咬”了她一口,吓得她连忙缩手,满脸骇然地看着公孙朝夕,心里的恐惧和怜惜同时升起:那东西在肚子里,会有多可怖多恶心多不舒服,他却没说,仍是笑,“你觉得……怎么样……”她仍然满脸惊恐,满身战栗。

“我打赌我娘生我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痛……”他半死不活地躺在椅子上,想笑却笑不出来,“它只是动了一下,你刚才打到它了……我打赌再来一次你就要去奈何桥看我……”说话之间,他满头的冷汗直下,呼吸急促。

萧守红拿出块汗巾去擦他额头上的冷汗,心里焦急得难以平复,突然在他耳朵上狠狠地咬了一下。

公孙朝夕“啊”的一声坐正,刚才那一下剧痛已经过去,他瞪眼看着萧守红。

她心里委屈,刚才她不是故意的,却让他如此痛苦,她眼看他痛苦却帮不了他任何忙,突然很想大哭一场。想着眼圈就红了,她泪眼汪汪地看着公孙朝夕,欲言又止,不知该说什么好。

女人……

公孙朝夕苦笑着摸摸她的头,“别哭。”

“我觉得……好可怕……”她一被安慰就开始哭了起来,“如果君霜桐找不到那是什么,你们四个难道真的就这样……被这种怪物咬破肚子死掉?我不要……”

公孙朝夕安慰她的办法是:“你怎么知道你肚子里就没有个怪物?别忘了那天你也在昆仑山上。”

他居然说得很认真。

萧守红一怔,一把把他推开,不哭了,想了半天,“假如我会和你们一起死,那我还哭什么?”她擦掉眼泪,“那时是谁提议要去昆仑山?”她恶狠狠地问。

公孙朝夕很同情地看着她,“提议去昆仑山的,不就是你吗?”他很感叹,女人的记性果然是在想要记住的时候就记得添油加醋,不想记住的时候就能忘得忘乎所以。

萧守红又是一怔,“有这样的事?”

公孙朝夕只得又苦笑,“没这样的事?那么就算是我说要去的好了。”上下看了一脸认真,仿佛真的以为自己也会一起死的萧守红一眼,他只得又说:“你肚子里要有个怪物,官水水早就看出来了,他既然没说你有喜,自然就是没有。”

“如果有天有东西要咬破你肚皮出来,我就先杀了你,然后自杀。”她说,媚眼丝丝,笑得又甜蜜又温柔。

公孙朝夕看了她半天,忍不住问:“如果是刀二公子的肚皮先被咬破呢?”

她笑盈盈地说:“那我就先去给他哭坟,然后去查是什么东西在他肚子里,杀了那东西给他报仇。”

“你不和他殉情?”公孙朝夕问。

她瞪了他半天,“我为什么要和他殉情?”公孙朝夕反问:“你为什么要给我殉情?”

她大大咧咧地拿起刚才被她咬了一口的西瓜继续啃,“因为我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凤凰,我越来越觉得我是只乌鸦,只能配你这种人。”说着她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没半点儿高雅的气质,只是凶狠娇媚兼而有之,活脱脱一个恶婆娘。

他看了她半天,忍不住笑着道:“你现在的模样,很像一种很妙的人。”

她野蛮地吐着西瓜子,“什么?”

“老板娘。”公孙朝夕说。

然后她居然抛了个媚眼给他,“只要你陪着我,就算是当你丈母娘,我也不在乎。”

公孙朝夕给她彻底地呛到噎住,“那也要你先生个女儿出来瞧瞧。”

她瞄了他的肚子一眼,笑眯眯地说:“或者我给你肚子里的儿子当娘,你要么?”

他叹口气,“你很奇怪,我以为你通常都很矜持。”

“就像人人都以为公孙朝夕脸皮很厚,其实他有时候也很腼腆,”她狡黠地说,“萧守红虽然通常都很矜持,但是有时候也是很大胆的。”

“为什么你想嫁给我?”公孙朝夕心跳得很快。

她移过去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没什么,突然之间,觉得你很重要。”她微闭上眼睛,似乎觉得很安详,“没什命理由,就是突然之间,想到如果没有你,也许我就不是我了。”

他拍了拍她的头,手指很热很有力,她很喜欢,接着慢慢地说:“古心心差点儿打到你的时候,我想杀了她。不为什么,就是那时候气得发疯,我受不了看到那样的事。然后很怕你终有一天遇到比我更能让你赚钱的女人,你就会离开我。”

公孙朝夕笑了笑,“你咬住她的那一下,实在狠得像条狗。”

她轻轻捶了他一拳,“那时候如果我是条狗,我一定咬死她,可惜我不是。”

“你这样对我笑,我会脸红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这个人虽然平时脸皮很厚,但在他喜欢的女人面前,脸皮是很薄的。”他果然脸红了。

她大笑,“这个女人在她喜欢的男人面前,脸皮却很厚。”她咬着唇笑,“所以……你一定会被我吃得死死的……”

七一路残阳昭大旗两个人一直走了三天,从第三天开始,萧守红开始困倦乏力,脸色发黑,渐渐的一天睡的时间比醒的时间多。但她醒着的时候却很精神,一点儿也没显出她很累。

这一日马车行到黄昏,突然下起了大雨。

马车外一时俱黑,雨点打在车顶上劈里啪啦,萧守红觉得很冷,公孙朝夕找出披风给她披上。马匹停步自行找了树下避雨,荒凉处没个人家,只闻雨水哗哗地打在树叶上的声音,窗外灰黑一片,就好像全天地,就只剩下马车里小小的一片世界。

“离昆仑山还有多远?”她直往公孙朝夕怀里钻,“我怎么觉得像去西天取经,怎么走都走不到……”

公孙朝夕轻轻拍她的头,“官水水给你配的伤药我带着,如果来不及,你就乖乖吃药回家去休养三年。”

她不答,过会儿懒洋洋地说:“我不要。”

“温柔体贴的江湖美人都是善解人意、体弱多病的。”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她被他说得语塞了一下,懒懒地伏在他怀里,“那么我就不做美人。”

“你饿不饿?”公孙朝夕问。

“不饿,我想喝茶。”她闭上眼睛,“胸口好闷。”

“我给你推拿?”公孙朝夕挑眉含笑。

她立刻睁开眼睛,瞪着眼道:“你休想!”

公孙朝夕回瞪她一眼,“马车里是没有茶的。”

她眨眨眼,人本来赖在他怀里,现在双手圈住他的腰,懒懒地问:“现在有没有茶?”

公孙朝夕故意叹气,“没有。”

她爬起来咬了他耳朵一口,“有没有?”

公孙朝夕一把搂住她,吻了吻她娇艳欲滴的唇,她咬了咬他的唇,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喝茶。”

“真是市侩的女人。”公孙朝夕放开她,“萧守红居然抱住个男人送吻说‘我要喝茶’,那些当你是世外仙女的男人们真可怜。”

她吃吃地一笑,懒洋洋地说道:“我还不是被你教坏的……一年前我是多么清高优雅的女人……”没趣地念叨了两句,她拉住公孙朝夕的衣袖,软绵绵地说:“我渴了,我要喝热茶。”

公孙朝夕从马车车壁上翻下一块板,那车壁里有个暗格,里头居然有一套茶具,一竹节茶叶。他把茶具茶叶搬了出来,想了想,从马车座垫底下拖出一个小火炉,火炉上还放着一个细嘴水壶。

萧守红吃惊地看着他从马车里翻出那么多东西,挑了挑眉,“这些东西你是什么时候藏进去的?”

公孙朝夕兴致勃勃地摇了摇水壶,那里面居然满满的有一壶水,火炉里有炭,他在马车里生火烧水,调弄茶具。

“那是什么水?”萧守红忍不住问。

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不知道。”

“不知道?”萧守红嗅着空气中极其幽雅好闻的气息,此水绝不是普通清水。

公孙朝夕享受地嗅了嗅,喃喃自语:“难怪官水水把这些东西当宝藏在床底下,果然是好东西。”

萧守红的眼睛立刻直了,“这些是你从官水水那里偷来的?”

“他收了我五百两诊金,居然没治好半个人,我要回一点儿利息,难道不行?”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好香,这难道是传说中官水水收集了二十年的兰花明露?”

“兰花明露”是神医官水水种的一棵异种兰花清晨所凝的露水。听说那兰花只有三叶,每日清晨也只得三滴露珠,能明目清火,养颜美容,还能驱邪却毒、总而言之便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药。官水水之所以貌若十二,听闻也是这“兰花明露”的功效,公孙朝夕偷了他一大瓶兰花明露,却倒在水壶里泡茶,若是给官水水知道了非气得吐血不可。

“听说这东西吃下十病就可以百病全消?”萧守红忍不住问,那水壶里别说十滴,一万滴都有了,“如果喝下去一壶,那会怎么样?”

“试试看。”公孙朝夕慢条斯理地调整茶具,往紫砂壶里倒茶叶。

“这是什么茶叶?”萧守红又忍不住问。

“这是那朵桃花放在酒铺里卖给张阿三李阿狗的那种茶叶。”公孙朝夕叹口气,“我说我喜欢喝酒,他偏偏要送我茶叶。”正当他叹气的时候,水壶开了,他若无其事地把那些千金难买的水倒进天下最差的茶叶里,泡成了两杯茶。

萧守红小心翼翼地喝一口,茶味苦涩,但水气清新幽雅,倒也不怎么难喝。多喝两口便让人精神一振,这水果然提神醒脑,她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可惜只有这么一点点。”

“官水水有两大瓶,我怕他全丢了会搬凳子上吊,只摸走了他一瓶而已。”公孙朝夕也很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喃喃地说,“早知道这么好喝,我连他那颗兰花都摸来,叫那朵桃花拿去炒菜想必很好吃。”

其实这“兰花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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