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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空间:重生序妻-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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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镇,说不定咱们跟旁的镇也就没啥区别了。”
    修桥铺路?
    莫千蕊有些狐疑,更是主动跟那小厮搭着话,很快就从他的口中打听到了很多事儿。
    其中就是明月镇为何这般繁华的缘由。
    原来,这三十年前,明月镇跟旁的小镇没啥区别,顶多就是比绿萝镇大上那么一圈罢了。一切的变化始于三十年前,乔家老太爷衣锦还乡之时。
    说起来,这乔家老太爷还真是一个人物,从一个寄人篱下的苦孩子,到如今明月镇上的首富,那绝对是乔家老太爷一个人的功劳。
    据说,乔家老太爷年仅十五岁就外出打拼了,去的正是之前听茶小二说起过的万花郡。
    在万花郡打拼了三十多年,已经五十岁的乔家老太爷带着妻儿回到了明月镇。不仅带来了万贯家产,还立誓要让整个明月镇的所有人一道儿富裕起来。
    当时,所有人包括乔家人都觉得他这是在痴人说梦。甚至于在乔家老太爷打算修桥铺路之时,家人还一起反对来着。
    最终事实证明乔家老太爷所有的决策都是正确的。
    先是修桥铺路,再是开了数个万隆食店,接着是万隆客栈、万隆车马行,再后来又有了万隆糕点铺、万隆当铺、万隆银楼等等……
    可以说,整个明月镇九成以上的商业店铺都来自于乔家。
    “咱们家老太爷就是厉害,当初他父母早亡,家里仅剩的那点钱财被族人都霸占了。起初他年幼不敢独自一人离开家,直到十五岁了,才咬牙去万花郡打拼。等咱们家老太爷衣锦还乡之时,那些族人都吓坏了。结果老太爷好声好气的跟他们说,若是哪天吃不上饭了,记得来乔家要点吃的,有他在,总不能让族人饿死。”
    “哈哈哈……”莫千蕊顿时笑开了,她忽然觉得那乔家老太爷还真是一个妙人,这话听着的确是好话,仔细一琢磨却明显不对味儿。
    基本上就是等于,给了别人气受,别人还得跟你道谢。
    这么说起来,那位乔家大少爷虽说也挺不错的,可显然没有他的祖父来得更为高明。
    说话间,几人已经来到了街面上,莫千蕊往四下一看,果然这街面上大部分的铺子匾额上头都有“万隆”两个字。看来,乔家果然是家大业大的。
    “这位姑娘,咱们明月镇最繁华的就是这一块儿了,这三条并排的街道名唤三川道。咱们如今在第二川,这条街上都是卖布料衣裳胭脂水粉的,也有一些杂货铺子。”
    莫千蕊听着小厮的解说,一面看着四下的铺子,一面又道:“那第一川和第三川又是卖什么的?”
    “第一川卖的是各种吃食,什么小食摊儿呀,糕点铺呀,还有酒馆酒楼都有,凡是跟吃食有关的都有,当然客栈也在那头。第三川就没前头这两处热闹了,卖的是金银首饰古董玉器,这钱庄、金银铺子,还有当铺牙行也在第三川。”
    这三川道倒是挺有意思的,这么一划分,几乎就是将衣食住行都包圆了。
    “那咱们先找个客栈将东西放下吧,小哥儿你也好回去交差。”
    “好嘞,镇上七家万隆客栈,第一川就有六家。”那小厮一面说着话儿,一面带路。不多会儿就走到了一个岔道口,小厮又倒,“三川道每条川道都很长,从头走到尾少说也要走一个时辰。所以每条川道隔段路就会有个岔口,这样就方便多了。”
    莫千蕊一瞧,的确如此。
    岔道口不像三川道的街面那边同时可以让三四辆大车并排通过,不过估摸着也能让一辆大车过了,走人的话还是很宽敞的。
    跟着小厮从岔道口走出去,莫千蕊顿时眼前一亮。
    方才在第二川的时候,眼前都是各种布料衣裳,间或看到几家卖梳子镜子以及胭脂水粉的铺子,可惜莫千蕊对于这些完全不感兴趣。而到了第一川,她却是忍不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满满的都是酒菜的香味,耳边是人们喧闹的声音,眼见到的都是各式各样的小食铺。
    “这家如何?去年刚修缮一新的,掌柜的就是我三叔。”
    “成,就这家了。”莫千蕊早就已经被附近的小食铺吸引住了,当即就应了下来。反正既然是连锁的客栈,想来也不会有太大差别的。
    那小厮笑得更欢了,也许莫千蕊不懂,他却是明白大少奶奶的朋友算的上是贵客了。
    很快,那小厮就安排好了一切,考虑到莫千蕊他们还有一个小推车,因而房间是在后院一楼的。
    房间大而宽敞,且被分割成内外两间。内间是一张拔步床,床前一扇屏风,另有一个衣柜一个矮柜。外间则只有一张榻,并一套桌椅。整体感觉不是很豪华,却胜在看着舒服。
    那小厮办完了事儿就要告辞,莫千蕊赶紧往阿爹手里塞二十文钱,由阿爹打赏了小厮。
    这点儿钱不算啥,不过那小厮也不是乔家大少爷的贴身小厮,平素也很少见到赏钱。况且,有了赏钱总归是能让心情愉快的,当下道别声音里都透着一丝欢愉。
    “大丫头,你要不要休息一下?还是咱们先去找些吃的?”
    房里很快就只剩下了莫千蕊和阿爹两人,阿爹鼓捣了一下那两大提的糕点,有些犹豫是去外头吃饭,还是干脆用糕点来填饱肚子算了。
    “先去吃饭,然后咱们去买些食材,等到傍晚去摆小食摊儿。”
    虽说半天下来莫千蕊已经很累了,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她这会儿精神头很是不错。想来,大概是被三川道的繁华景致给刺激到了。
    没错,就是刺激。
    若说原来莫千蕊只是有一个粗略的三年计划,那么如今她已经有了较为详细的目标了。
    以一年为限,她一定要搬到明月镇上,且拥有一个固定的小食铺。
    阿爹并不知道莫千蕊的想法,他比较诧异的是,莫千蕊那句“傍晚去摆小食摊儿”。
    在阿爹的印象中,不管摆摊卖什么都要趁早,基本上等到了傍晚时分,东西就卖不动了。难不成是莫千蕊忘了之前赶集得来的经验?
    “大丫头,傍晚再去摆摊没人光顾的。要不然咱们今个儿早些休息,明个儿一早去摆摊?”
    “阿爹,你就放心吧,这明月镇可不是咱们那犄角旮旯的小地方。这白日里,人们都要去上工,傍晚时分略略吃些东西,出来逛街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说不定还有人嫌自己开火麻烦,专程到街面上寻吃食呢。”
    “怎么可能有这样惫懒的货?这比你小姑姑都要懒了。”阿爹一脸的不相信,却也没有反对莫千蕊的提议,起身准备出门。
    莫千蕊偷笑了一声,按照阿爹这种说法,那她上辈子可遇到过不少惫懒货。不会做饭算什么?好些人那是连葱蒜韭菜都分不出来的。
    也许她对于乡下赶集的事情缺乏经验,可像这样繁华的小镇,她反而有归属感。
    如今正是夏日,劳累了一天的人们,趁着夜幕还未降临之际,到街面上走走逛逛,那绝对是很惬意的。
    况且,这个年代的人们吃晚饭通常很早,等逛久了,饿了或者渴了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而这次,莫千蕊就是打算摆个夜宵摊儿。
    。。。

  ☆、第76章 曾记佐料铺

三川道的店铺极多。
    莫千蕊他们所在的第二川里满是美食,俩人也没有多加选择,而是挑了一家离客栈最近的小食铺子。
    这小食铺子跟酒馆酒楼最大的区别不在于铺子的精美程度,而在于有无酒类。显然,小食铺子是不卖酒的,莫千蕊挑的这家卖的是汤泡饭加小菜。
    汤泡饭是一道家常美食,做法简单且变化极多。小菜的话,这家铺子卖的只有酸辣萝卜干和腌咸菜。
    莫千蕊要了两碗汤泡饭和一碟酸辣萝卜干,随后就跟阿爹凑在角落里吃开了。
    汤泡饭的味道还算不错,不过因为用的料都很简单的缘故,谈不上有多美味,只能说比一般人的手艺要好,且价廉物美。而酸辣萝卜干则让莫千蕊眼前一亮,不是滋味有多好,而是她终于尝到了久违的辣味。
    之前,无论是在杨柳村还是绿萝镇里,莫千蕊就是找不到这味重要的佐料。
    莫千蕊虽说不是那种无辣不欢的人,不过她会的很多菜肴之中,都会用的辣味,用量虽不多却也是不活或缺的。
    这下可好了,单单是找到了辣椒,就算不枉此行了。
    用罢了简单的晚饭,莫千蕊特地询问了店小二,辣椒在哪里有卖。
    结果,店小二满脸古怪的看着她,倒不是带着恶意,而是仿佛在看乡巴佬。不过,鄙视归鄙视,店小二还是告诉她,第二川的街面上任何一家佐料铺都有卖。
    于是,莫千蕊下一站的目标果断的买食材变成了买佐料。
    佐料铺很容易就寻到了,铺子不算大,样子看起来却很像是药铺子。里头有着半人高柜台,柜台上面摆着一摞粗纸,旁边还有大中小号的杆秤,而柜台的后头则是一排排的方格子抽屉柜,方格子抽屉里放着的自然是各式佐料了。
    也许跟药铺子最大的不同就是里头的抽屉很大,比起药铺子里装药材的抽屉要打上至少四五倍。
    而从一进佐料铺起,莫千蕊就瞪圆了眼睛。
    身为一个厨子,除了热爱各种食材之外,这些下厨不可或缺的佐料也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站在柜台外头往里头看去,莫千蕊的眼神不错,很轻易的看清楚了抽屉上纸条中的名称。
    粗盐、细盐、麦芽糖、蔗糖、红糖、冰糖、辣椒、麻椒、花椒、胡椒、干姜……
    一个一个的辨认过去,幸好莫千蕊虽不会写繁体字,辨认倒是勉强可以。加上佐料的名称她本身就心里有数,不多会儿,就将这家佐料铺里东西认了个遍。
    怎么说呢,虽说不像莫千蕊上辈子超市那般样样齐全,不过她倒也有些吃惊。
    这家佐料铺里,一般家庭用得上的佐料全部都有,就连一些像茴香、八角、肉桂、白芷之类的比较罕见的佐料都有。要知道,哪怕莫千蕊上辈子要寻这些佐料,也得去专门的大型超级市场,一般的小超市只卖最基本的佐料。
    不过,让莫千蕊觉得奇怪的是,她没有看到酱油、植物油之类的液状佐料。
    难不成,这家铺子只卖干货?
    “小姑娘,你这是到底想买啥?”
    莫千蕊进来也有好一会儿,却一直死死的盯着抽屉上的纸条,而阿爹干脆就是脸朝街面,一副懒得看铺子里情况的模样。
    柜台后台的掌柜很是纳闷,他家这个铺子虽小,佐料却是很齐全的。加上他家佐料店附近都是小食铺,因而来购买佐料的多数都是小食铺的伙计,极少有妇人进铺子,更别说莫千蕊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了。
    不过,掌柜的也是见多识广的,况且这会儿铺子里除了这对有些古怪的父女俩之外,也没旁的客人了,他便没有多加干涉,而是选择了在一旁看着。
    这么一看,倒是被他看出问题来了。
    原本,他以为这小姑娘纯粹是来看热闹的,可经过他的一番观察,愕然发现眼前这小姑娘竟然是识字的。
    这看热闹的眼神,跟看抽屉上的纸条努力辨认字体的眼神是完全不同的。
    掌柜的当然也识字,不过认识的字却也不多,堪堪能将所有的佐料名字认全,外加能写账本而已。他没什么读书的天赋,可也正是因为自己识字吃了不少苦头,因而对于同样识字的人很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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