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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了开了,笼罩的布匹打开了!”
伴随着几声惊呼,一座巨无霸缓缓展露在世人面前。
嘶——
广场上突然响起整齐的抽气之声,几千上万人同时震撼,仿佛身在梦中。
一个百姓喃喃道:“俺滴个老娘,这是水晶宫啊……”他忽然拉住旁边一人,傻傻道:“大牛兄弟,你使劲掐俺一把,看看俺是不是在做梦。”
大牛哪还有时间顾得上他,自己都震惊的两眼发直,颤颤道:“侯爷就是侯爷,把天上神仙的宫殿都给搬下来了。”
水晶宫,真的是水晶宫!
整座超级商场占地三百亩,面临的广场一侧足有百丈宽,这一百丈是商场的前脸,通体没有一块砖石,全都是透明的玻璃幕墙。
两扇大门高有三丈,旁边立着十二根雕刻貔貅的巨柱,柱子呈半圆弧形耸立,左右皆有六根,各自拱卫着一块巨匾。
这是一幅对联,句子是韩跃提供,书写出自李世民之手。
上联是:东海龙王府,关外水晶宫。
下联是:行销天下物,皆在此门中。
横批很狂,盖世无双!
只有四个字,但却龙飞凤舞霸气逼人,不过没人敢不服,因为那是李世民根据对联之意添加上去的。
这对联平仄或许有些不对,放在文人眼里可能狗屁不通,但是人家皇帝都说了盖世无双,有种你跳出来反驳一个试试。
春日暖阳,阳光挥洒,巨大的玻璃幕墙返照日光,那种晶莹剔透夺目光辉,当真便如一座神话传说中的水晶宫。
这个时代的人哪里见过后世商超之雄姿,满广场一片抽气惊叹之声。
李世民眼睛都有些发直。
不久之前,韩跃鬼鬼祟祟找他求字,说是要给超级商场制作两块匾额。天子墨宝原本不能轻赐,但是韩跃拍着胸脯下保证,说是定要让陛下之字流传千古,李世民按捺不住心中好奇,最终大笔一挥满足了韩跃。
原本以为这小子只是吹嘘,现在才知道他是胸有成竹。
这一座水晶宫般的超级商场,不需多久就能传扬天下,甚至连史书都会重重记载一笔。
到时候,无论是水晶宫商场,还是他李世民的题字,都将成为后人的评说。
悠悠兴亡事,后人来评说,这不就是一种流传千古么!李世民转头看了一眼韩跃,目光中的期许越发浓重。
“这臭小子,朕是越来越看不懂他了!”皇帝悠悠一叹,忽然瞥见不远处人群散开,原来是长孙和杨妃缓缓走了过来。
“皇后来得正好,今日轻风和畅,此处琳琅繁华,朕欲邀你携手同游商场水晶宫,如何?”李世民有些眉飞色舞,连说话都带了三分文青。
长孙典雅一笑,淡淡道:“陛下所请,敢不从尔。”她凤目流转,瞥了一眼垂手恭立的韩跃,忽然将怀里的小兕子一下塞给他,意味深长道:“至于这个尿裤子的小丫头,就交给他的大猴猴哥哥来照顾吧。”
李世民哈哈大笑,拉着长孙踏步进了水晶宫。后面杨妃手捂小嘴,再后面几个大臣捻须微笑,各个脸上带着幸灾乐祸。
没一个肯帮忙的!
要说还是人家小兕子最乖,搂着韩跃脖子吧唧猛亲一口,甜甜笑道:“哥哥哥哥,快给我讲一讲大猴猴,讲的好,兕子亲你给香香……”
“拉倒吧!你裤子都尿湿了,还香香!”韩跃一翻白眼,满脸垂头丧气。
看孩子,这事他不会啊!
第168章 四道血刻的突厥人
浩瀚草原,广袤无边,轻风从阴山吹起,牧歌在悠扬飘荡。
野狼族,突厥八百部族之一,控弦战士一千二,赤贫牧人两万三。这是一个实力较大的部族,在整个突厥都属于上流,再加上族中曾出现过两个勇士,号称青年一代草原双鹰,野狼族的实力更加强横。
两匹骏马忽然从远处奔袭而来,一路踏飞青草泥土,惊起悠然吃草的羊群,马上骑士意气风发,一边享受牧民们躲闪敬畏的目光,一边策马冲进了野狼族营地。
这是一青一白两匹骏马,骑士的穿着也同样是一青一白。左边那人身穿青色战甲,右边之人则是一身白袍。
身着战甲之人威武雄壮,身高足有九尺,满脸都是粗狂的络腮胡须,白袍之人却是面相阴柔,眼中时时散发着森冷的寒光。
这两人来的突兀,骏马直冲营地,野狼族几个战士脸上一怒,各自狂抽马鞭飞马过来,想要教训一下粗鲁无礼的客人。
然而还没奔到近前,几个战士忽然勒住了坐骑。
人人倒抽一口冷气!
猛士,竟然是拥有四道血刻的猛士……
几个战士面面相觑,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震惊。突厥战士最重勇武,成年之日必须参加狩猎比武大会,然后根据成绩在额头纹下血刻。
冠盖十人之勇者,一道血刻。
力压百人之勇者,两道血刻。
突厥人生性好武,能够获得两道血刻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普通小部族若是出现一个两道血刻的勇士,立即就能提升部落一个档次。
三道血刻更难,需得千人之中无人能敌,才能获取殊荣。一旦出现这种人物,整个部族都会腾飞。
当年野狼族的忽博尔赤和阿达横空出世,两人皆获得三道血刻,并称草原青年双鹰。野狼族趁机崛起,只用一年时间就吞并了十几个小部落,这等战绩让整个草原都为之羡慕。
三道血刻已然如此厉害,更何况是拥有四道血刻的猛士?
野狼族战士缓缓后退,他们小心翼翼观察对面两人,心中暗自猜测对方来历。其中一人低声道:“我去禀报阿赤祭祀,就说有四道血刻的猛士前来,目的暂时未知。”
他缓缓勒马后退,直到退出五六丈之后才打马转身,一路疾驰着去通风报信。
剩下的野狼族骑士一脸戒备,现在族中风雨飘摇,可容不得半点冲击。
半年之前颉利大汗发兵中原,虽然那场大战没有打起来,但是野狼族却痛失一员猛将。忽博尔赤战死,阿达单枪匹马逃回,也不知他在中原经历怎样一种打击,回来后整天阴沉着一张脸,连最喜爱的女人都不肯碰了。
野狼族战士小心翼翼,对面两个骑士却一脸轻松,左边那个青色战甲之人忽然笑道:“天狼哥哥你又骗人家,说什么你们野狼族生性勇武,还说什么你们部族里有两个青年号称草原双鹰,真是笑死人啦,你看看这些战士,胆色连绵羊也不如,咯咯咯。”
此人威武粗狂,声音却仿佛女人,说话之间动不动就用手捂嘴,铜铃般的双目媚眼横飞,几个野狼族战士脸色都有些抽搐。
身高有九尺,捏着兰花指,这是怎样一种诡异。
野狼族战士的喉咙隐隐泛酸,如果不是惊惧说话之人拥有四道血刻,他们真想拿刀砍了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
身穿青甲的大汉像女人,白袍阴柔的骑士可够爷们,他身高不足七尺,声音却宛如洪钟,大喝道:“石荒,如果你再敢侮辱我的母族,小心回山后我再也不理你。”
“不要啊!”青甲大汉惊叫一声,用手轻轻捂着嘴巴,可怜兮兮道:“人家不敢了,你不要抛弃我,啸天狼,啸哥哥……”
呕!
终于有一个野狼族战士忍受不住,老子管你是不是四道血刻的猛士,我先呕吐一个再说。
另外几个战士狠狠咬牙,勉强将恶心忍耐下去。
唯有一人忽然眼中发亮,大叫道:“你是啸天狼,你是被乎隆尔大祭司带走的那个啸天狼。”
他猛然跳下战马,一路奔跑过来,兴奋道:“天狼大哥,我是图也阿鲁,你还记得我吗?”
那白袍阴柔男子眉头轻皱,好半天才缓缓道:“图也阿鲁,我记得你,当年我走之时,你还不如一匹小马驹子高。”
“正是正是!”图也阿鲁越发兴奋,他直接跑到啸天狼近前,欢喜道:“天狼大哥,你这是学艺归来了吗?哈哈哈,额头四道血刻,你比忽博尔赤和阿达还要厉害。当年咱们四人同时碰上乎隆尔大祭司,却只有你一人被大祭司选中,我哭了整整一天一夜,阿达气的杀了一匹小羊羔,唯有忽博尔赤咬牙不服,叫嚷着要超过你。”
“忽博尔赤,阿达……”阴柔男子啸天狼喃喃一声,脸上渐渐流露出回忆之色。
那是十年前的往事,当时四个突厥少年友谊很深,整天在草原上奔跑打闹,生活无忧又无虑。
他们同时遇见了大祭司,却只有自己被选中带走。他还记得当时的场景,四个少年挥泪洒别,想不到一晃就是十年。
“忽博尔赤呢?阿达呢?怎么见不到他们两个,莫非知道我要回来,他俩外出掠夺财物准备欢庆?”
图也阿鲁一怔,脸色变得黯然。
“怎么了?”啸天狼何等眼力,瞬间便发现了不妥。
“天狼大哥,你回来的太晚了!”图也阿鲁忽然放声大哭,咬牙切齿道:“颉利可汗出兵中原,却与汉人签署了和平盟约。草原各部损伤都很小,唯独我野狼族元气大伤,忽博尔赤他,忽博尔赤他,他战死了……”
“战死了!”啸天狼身体一晃,急急问道:“阿达呢?他怎么样?”
“阿达也废了!我们撤军后过了足足三个月他才逃回来,也不知他在中原经历了何事,现在整天躲在账房里阴沉着一张脸,武功都荒废了大半。”
“忽博尔赤死了,阿达废了,怎么会这样?”啸天狼喃喃出声。
图也阿鲁道:“我好恨啊,恨自己武功不行,恨汉人的泾阳侯。天狼大哥,你一定要杀入中原,宰了那个汉人的泾阳侯……”
“汉人,泾阳侯?”啸天狼眼中一冷,森然道:“你跟我好好说说,为什么要杀他?”
第169章 突厥也有民族叛徒
草原是绿色之土,夜晚宁静安详,天空明月高挂,宛如一盏玉盘。浩瀚繁星点点闪烁,一颗一颗仿佛璀璨的宝石。
忽然有悠扬的歌声嘹亮而起,野狼族的营地上篝火熊熊,空气中弥漫着烧烤全羊的香味。
篝火大会,这是一个部族用来迎接客人最高的礼仪。
四道血刻猛士驾临,整个野狼族都很激动,仿佛已经预见了部落腾飞的未来。
突厥部落中人一般分为三个层次,最上层是贵族,中间是战士,下层是赤贫人。今次篝火大会,野狼族的首领阿赤祭祀亲自做作陪,族中的贵族和战士一个不落。
“感谢天狼神,赐我衣和食。”阿赤祭祀手举一盏牛角酒爵,大声道:“众族民与我共饮此杯,欢庆啸天狼猛士归来……”
“嗷乎,嗷乎!”野狼族众人放声高呼,贵族们拿着酒爵,战士举起羊皮酒囊,各自仰头猛灌一口。
啸天狼享受着众人羡慕的目光,同样饮下一爵烈酒,忽然感觉味道不对,他低头看向酒爵,有些意外道:“这不是马奶酒?”
“天狼说的没错!这不是马奶酒,是汉人酿造的高度酒!”阿赤祭祀笑眯眯坐在他旁边,有些得意道:“此酒价格高昂,五头犍牛才能换取一酒囊,若不是为了庆祝你归族,我还真舍不得拿出来。”
啸天狼眉头微皱,沉吟道:“酒囊以羊皮缝制,容量大约五斤,五头犍牛才能换取五斤烈酒,这个价格岂止高昂。”
阿赤祭祀哈哈一笑,越发得意道:“五头犍牛还是上个月的价格,现在已经暴涨到七头犍牛啦。本祭祀目光长远,早早换取了一百酒囊高度酒,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