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来,福伯说得没错。这五个人渣坐了十一二年的牢,放出来后便又蠢蠢欲动,盯上了当年的神秘山洞。
这也同时证明,雷宇天前两天在小凉村的公开走动,起到了意想之中的效果。现在,肉瘤男已经知道了雷宇天还活着。过不了多久,余下的四头禽兽应该也会相继赶来。等到他们五头禽兽都凑齐了,当年的孽恨也该有个了结了。
“在那,保持距离,继续跟进!”在雷宇天身后的更远处,另外有几个男人小心翼翼地跟着,既保持视线可见,又丝毫不敢冒出头来,或是弄出什么大的响动来引发雷宇天的警觉。
这几个人,显然是按照余生海的意思,前来跟随雷宇天的。当然,余生海这次安排的,算不上是什么精兵强将。等到雷宇天找到山洞,主动告知余生海,那时,余生海才会派出真正强悍的人马,配合雷宇天一同前往山洞里。
不知道摸索前行了多久,也不知道跋山涉水穿过了多少复杂的地形。
就如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密林中,雷宇天身后紧跟着肉瘤男;肉瘤男的后面,又悄悄跟着余生海派出的几个人马。
第343章 寻访养父的下落
“人呢?刚刚还在前头,怎么一眨眼不见了?”一处灌木丛边,肉瘤男停住了身形,疑虑地四下张望着。他一直紧跟雷宇天,走到此处,却发现跟丢了。
突然,肉瘤男感觉有个阴影从左侧的灌木丛中蹿出,他暗叫一声不好,向右边闪躲开去。
然而,动作还是迟缓了些。那个高大身影挥起拳头,一拳猛砸在他左肩。肉瘤男只觉得左肩一阵钝痛,像是背大石头砸中,不仅痛而且麻。
“叫你特么跟踪!”雷宇天给了肉瘤男一拳,立马又是一脚踢去。
这一脚却没能踢中肉瘤男。因为,雷宇天赶紧把脚收了回去。原因很简单,肉瘤男吃了那一老拳之后,警惕起来,立即从怀里掏出了一根钢棍。钢棍挥动,猛力抽向雷宇天的小腿。
形势反转了过来。雷宇天见对方乃是有备而来,不再缠斗,掉头就跑,向着山林更深处逃去。逃跑的动作很剧烈,一边逃还一边乱向后者扔石头,一时间弄得响动很大,树摇鸟惊,不少山鸟被雷宇天弄得漫天飞起。
“有情况,果然还有其他势力盯上了余俊天!看,那个肉瘤男人已经对余俊天动手了,看来是想控制余俊天!快,咱们追上去,不能让他得逞!余俊天不能落到他手里,这要出点什么差错,事情可就大了!”余生海派来的几个跟踪者紧张起来。
深山老林中,雷宇天一直加快脚步,如一只矫健的山豹。他早就将尾巴远远抛在了身后,坐在一处山坳中,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来。
螳螂也好,黄雀也好,都被他给甩掉了。
他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名叫田一天的少年,一个小小的肉瘤男,又岂是他的对手?就算后者手持钢棍,雷宇天也完全能够将他治得服服帖帖的。
之所以示弱、逃跑,当然有雷宇天自己的目的和打算。他故意逃出很大的动静,故意让余生海的人看到他被肉瘤男追击。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将肉瘤男暴露出来,下次雷宇天才好提要求,让余生海想办法解决掉肉瘤男等人,报仇的事,又何需自己再去动手?二是自己接下来几天都可以脱身了,还可以解释成是被肉瘤男等势力追击,无奈躲进了深山不敢出来。
雷宇天早就想好了,不能那么顺顺利利地就找到山洞。太简单顺利的事情,反而容易惹人怀疑。就要这样一波三折,节外生枝,遭受肉瘤男等势力的破坏而暂时没能成功找到山洞,这样,余生海才不会怀疑山洞的真实性。
不仅不会怀疑山洞的真实性,余生海还会很焦急。一焦急,才会大动干戈,派出他隐在暗处的那位夜鼠。到了夜鼠真正现身之时,雷宇天才会真正带他找到那处山洞。
那处山洞自然不是什么凉宗墓。从十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开始,山洞自始至终就是田一天编出来的托词而已。
雷宇天所谓的山洞,自然是要将夜鼠等人引向敦哥提供的那处假墓!
甩掉了肉瘤男和余生海的人,雷宇天好好休息了一下。接下来,让那两股势力在深山中逗圈子、捉迷藏去吧,自己就不奉陪了。
要他一直在深山中躲上七八天,那也太无聊了。更何况,雷宇天还有自己很重要的私事要去做。
他拉开背包,翻出一些东西来。很快,年轻的雷宇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满脸皱纹、胡须花白的古铜色皮肤老头。
装扮成老头的雷宇天穿出了密林,从另外一个方向下了山。记忆复苏之后,凉驼山重新成了他的如鱼得水之地。
胡恒人虽然还在上海,但接到雷宇天的电话后,便已安排了车在凉驼山中接应雷宇天。老头版的雷宇天上了车,直接出了绵延的凉驼山,向着山外的某处县城开去。
他找到了福伯说的那处工地。只不过,工地早已不复存在,小区已建成多年。
手机关了机,只保留着与胡恒的特殊联系方式,密林中那帮人,该怎么转悠,在密林中瞎转悠去。
雷宇天只需要若干天之后,仍然从密林中穿梭出来就行了。父亲田胜朴下落不明,他得利用这七八天时间去好好找找。
如果说这世上谁才真正配得上称为他的父亲,毫无疑问便只有田胜朴了。
母亲孙月和孟怜儿已经悲惨离世,父亲田胜朴是唯一仍有希望存活于世的。虽然希望也是那样渺茫,但哪怕是一星半点的希望,雷宇天也不想稍纵即逝。
雷宇天描述着田胜朴的外貌,向小区附近的街道、店铺打听着。三年多前既然父亲还曾经出现过在这儿,在这处工地干过活,那么就总会在周边店铺买过东西,留下过丁点印象。
然而,雷宇天失望了,周边店铺并没有谁能够记起田胜朴那么一个人来。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雷宇天又问小区一个上了年纪的清洁工。
“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身体不好,一直有肾病呀?”清洁工问。
“对呀对呀,您见过?”雷宇天眼睛一亮。
“见过。这小区没建成前,我也是在工地看守材料的,那些民工老哥我基本都认识。”清洁工说。
“那您知道他后来去哪了吗?”雷宇天急问。
“去哪就不知道了。工地一完工,民工还不是都散了伙?只有我是继续留下来,在这当了清洁工。哦对了,我想起来,他好像还没等工地完工,病就越来越重,离开了工地!”清洁工猛记了起来。
“病情加重?那能去哪?难道去医院了?”雷宇天更急了。
“这我真不晓得了。他那样子,开始还能勉强干些活,后来病情加重,能干得动的活也越来越少了。工地当时也是看他怪可怜,大伙都帮衬着他一点。”清洁工加快道,“对了,有一个人可能知道他的下落,老柯,他当初来工地,就是老柯介绍来的。也是老柯帮着说情,说这人无依无靠的怪可怜,工地被说动了,才答应接收田胜朴在这做事。老柯跟老田关系不错,你可以去问问他。”
第344章 惊人的真相
“您说的这个老柯,能联系上不?”雷宇天终于有一种发现一线生机之感。
“没问题,老柯我倒是有联系。”清洁工想了想,告诉雷宇天一个住址。
千恩万谢之后,雷宇天立即赶往这处地址。
在一处有些老旧的民房,雷宇天略费周折,总算找到了老柯。
“你是老田家亲戚?唉,老田可怜啊,不过还好,总算有几个不错的亲戚。三年多前听说也是来了个什么远房亲戚,接他去大医院治病去了。”老柯大发感慨。
“什么,远房亲戚?”雷宇天一时愣住了,自己家什么时候还有过这么好的远房亲戚了?
“那您应该知道他去了哪家医院吧?”雷宇天赶紧又问。要是父亲在医院得到理想的治疗,说不定现在还能活着。沧海桑田,父子俩总算还有机会再见。
“哪家医院我不清楚。我只听说是去了上海。老田那个情况很严重啊!十来年的肾病,一直拖,拖到后来,在工地那会,都发展到尿毒症了!三年多前,我们几个老哥都准备凑点钱给他办后事了。你想,尿毒症,那可是最费钱的病,正常人家都得不起,老田那经济状况,得了尿毒症,那除了等死还能咋办?”老柯大摇其头。
“不过我估计,既然是尿毒症,又是专门接到上海去治,那肯定也不是一般的医院。你如果真要找他,一家一家的大医院去找,也还是有可能找得到的!”老柯想了想又补充道。
“知道了,谢谢你,谢谢柯叔,您是好人。你提供的这些消息实在太宝贵了!”雷宇天听完老柯的话,都有些舌头打结、语无伦次了。
一边说着,雷宇天便一边转身,做着感谢的手势,人已急不可待地跑远。
“开车,去兰市的机场!”雷宇天吩咐胡恒派来配合他的年轻人。
保险起见,他没有去砚市的机场,以免碰上余生海的熟人。轿车一路飞驰,生怕赶不上当天去上海的飞机。
车上,手机却响了。这是他悄悄备用的另外一个手机,号码只有胡恒知道,专门在原手机关机的情况下,与胡恒保持单独联系的。
“雷哥,这段时间我一直呆在静安,按你说的对汤姆摩尔保持观察,可观察了很久也没发现什么异样。他还是单身,还是简单两点一线的生活。你看我要不要跟他直接接触,逼问了他关于转账单的事情!”胡恒电话中告诉雷宇天上海那边的最新情况,并问他。
“别,胡恒,我这边也得到一个非常意外的消息。从小把我带大的父亲可能就在上海的医院里治病,所以,我现在正赶往兰市机场,很快就能到上海跟你汇合!到了上海后,咱们再一起商量下一步对策。”雷宇天赶紧吩咐。
形势急转,已经令雷宇天都摸不清头脑了。
父亲哪来这么好又这么有钱的亲戚?而且,怎么会那么巧,父亲治病是在上海的医院,妻子青叶柔的两百来万巨款这三年也是源源不断地寄往上海。
这两件事,难道真是毫不相关的两桩事情?中间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要说毫无关联,地点,以及连续三年的时间,都太相吻合了。
可要说有关联,却又更加地说不过去。妻子是从国外留学回到砚市,被余生海请做自己的心理医生,由此才走近自己。后来又加上雨夜里一桩极其偶然的货车侧翻事件,令妻子对自己芳心暗动,才有了后边的那些缘分。
妻子爱上自己时,雷宇天的少年时代记忆全失,连自己都不清楚还有个名叫田胜朴的养父在经受着病痛的折磨,更不可能透露给妻子了。那么,青叶柔又怎么可能得知田胜朴的事情,并且接他去上海治病?
“不可能,不可能的。”雷宇天实在想不出青叶柔能有什么途径得知田胜朴的事情,联系上田胜朴。
即便口中说了一千遍不可能,但雷宇天还是在电话中特意给胡恒打了招呼,千万不能对汤姆动粗。现在扑朔迷离的情势,很难说汤姆是一个抱有恶意的人。
飞机降落在了机场,雷宇天立即通过专门联系胡恒的那个手机,联系上了胡恒,两人汇合到了一块。
对胡恒道了一声又一声谢,两人找了个安静的地方一边吃饭一边好好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