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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弟小姐回过神来,“还好……”她齐了齐钞票,笑了一下,“我刚才在想,这些钱……够我爸妈种七千斤苹果了。”
她们都不做声了。
过了一会儿,招弟小姐说:“蘅蘅,我忽然觉得自己挺可笑的,还做什么职业规划,快三十的人了,却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该干什么……”
蘅蘅小姐点点头说:“我明白……以前你也说过,像咱们这种心眼不多的人,只能凭手艺吃饭。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凭手艺能过上好生活,又何必去费心思。”她沉吟一下,“至于理想……我觉得,只有在跟现实折中之后,它才会存在吧。”
“嗯。”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见招弟小姐把稿子带回家,但她却显得更加勤奋,一大早就起床,嘟嘟囔囔地背一小时外语才去上班,晚上也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低着头念念有词。那情景令我联想到她的学生时代,想必也是这样把书背得“一字不差”,直至背进P大,背来一摞证书。
她又去做了几场同声传译,在此我不能不承认,招弟小姐命中竟似乎有些财运。在人前很容易紧张的她,一旦进了同传的封闭小屋,竟然会奇迹般的兴奋起来,思维和口齿比平时说话还要流畅。在短短半年内,她从每千字六七十块钱的笔译,越过了翻译这一行业内部的三六九等,直接攀上了金字塔的顶尖。
出版社那边,招弟小姐已经一连两个月没有完成工作量,但她不再在意。奇怪的是,她那不甚认真的态度并没有惹恼主管,此后她的工作反而轻松了些。
尽管如此,招弟小姐似乎去意已决,已经在积极地寻找出路。
偶尔,她会在上班时间请假,换上套装去面试。
这一年金风送爽的时节,招弟小姐终于考进了国内最大的翻译总公司。据说,那里是为联合国翻译资料的地方。
在出版社工作八个月后,招弟小姐成了好多人羡慕的所谓“金领”。
第四十一章 雪夜
招弟小姐的新工作,并没有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少变化。
她照旧一早出门上班,中午吃工作餐,晚上回来煮粥,生活水准比出版社时代并没有什么提升。至于我和公子小白,在品尝过几次有名的稀罕吃食之后,我们一致认为,还是猫粮和罐头物有所值,百吃不厌。招弟小姐不无遗憾地感叹,小时候的成长环境果然重要,即便是公子小白这样的资质,跟着她混几年,也变成了不折不扣的草根猫。
不过若说丰厚的收入对她全然没有影响,却也不尽客观。那就是,招弟小姐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悠闲神情。作为新员工,她的工作排得并不密,每月一般只做三四场口译,两三万字笔译,但她已经心满意足,不肯再做兼职,张罗着周末去学古筝。她兴致勃勃,倒腾来一张二手琴,那一阵子,我每个晚上都被迫翻来覆去地听上三四十遍单调的练习曲,直搅得我心烦意乱,和公子小白闹了好几次别扭。
天气渐渐寒冷,草地上积了厚厚一层黄叶,我在叶子堆里打几个滚,从头到脚都是萧瑟的味道。
招弟小姐惆怅道:“又是一年呢。”
停了停,她忽然出语惊人,“我想恋爱了……”
蘅蘅小姐一愣,“你准备好了?”
“应该是吧,总要重新开始嘛。”她看看蘅蘅小姐,纳闷道,“倒是你,蘅蘅,上次那段都过去三年了,你怎么还不恋爱?”
“我……我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可是,你认识那么多作者、插画家,都是有才华的人,也没有合适的吗?”
蘅蘅小姐沉默了。
招弟小姐疑惑地看看她,又自顾叹道:“唉,要是有人追我就好了……”
招弟小姐发出这句感叹不久,一大束玫瑰花就出现在我们面前——只不过,是送给蘅蘅小姐的。
招弟小姐大吃一惊,“原来你不声不响,暗度陈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蘅蘅小姐苦笑道:“这是没有的事。我早就拒绝了。”
“可是……”
蘅蘅小姐看看玫瑰花,有些无可奈何。
送蘅蘅小姐玫瑰的,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
原来,前一阵子,一个音乐团队忽然找到蘅蘅小姐,希望买下她以前写的一首古诗词,由他们谱上曲子,用来作一部动画的主题歌。由此,蘅蘅小姐和那位主创歌手有了几次接触,但没想到的是,歌还没有最后完成,歌手就向蘅蘅小姐表达了爱慕之情。据歌手说,他在网上看到那首词的时候,就爱上了写词的人,而第一眼见到蘅蘅小姐,他惊喜得差点落下泪来——自己终于找到了梦中的女孩。
招弟小姐听得发呆,“好浪漫……为什么浪漫的事,总是发生在你身上呢?”
她点点头,自己得出结论,“这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个浪漫的人啊。”
蘅蘅小姐哭笑不得地说:“我说了,我已经拒绝了。”
招弟小姐回过神来,“……为什么?”
蘅蘅小姐迟疑了一下,摇了摇头,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可能……是我自己有偏见吧。”
不知道蘅蘅小姐向歌手传递了怎样的信息,几天之后,歌手发来一首他为蘅蘅小姐写的歌。
歌并不难听,甚至,还颇有几分清透动人。
招弟小姐翻来覆去地听了好几遍,十分感动。
“真是有才华的人啊。”她喃喃道,“而且,肯这样用心,太难得了……”
她看看默然不语的蘅蘅小姐,有点着急,“蘅蘅,你怎么就不感动?”
蘅蘅小姐叹道:“招弟啊,你现在好像比我还文艺呢。”
招弟小姐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就算讲现实的,他的条件也不错呀——年纪相当,收入不错,事业在上升……”
看蘅蘅小姐依然不做声,她寻思了一会儿,忽然聪明道:“我明白了!你大概是觉得,到了咱们这个年纪,再讲浪漫太不靠谱了,所以你虽然感情上喜欢这样的人,但理智上又在拒绝……”
这个发现似乎让她颇为兴奋,于是继续发表高见,“但我觉得,凡事都不能矫枉过正,有浪漫情怀的人未见得就不能过日子。到咱们这个年纪,才更应该珍惜每一个机会……”
蘅蘅小姐终于忍无可忍,打断她,“谁说我喜欢这样的人?”
她看着招弟小姐,似乎有些心烦,又有些委屈说:“我为什么非得喜欢这样的人?”
招弟小姐张口结舌。
歌手的追求,仿佛湖面上的一朵小小水花,在荡起几圈涟漪之后,也就复归于平静。随着元旦的临近,招弟小姐的工作越来越忙,蘅蘅小姐却难得有了些闲暇。于是,在搁笔一两年之后,蘅蘅小姐终于开始着手写《白马篇》的第三部。在那些漫长的冬夜里,窗外寒风呼啸,屋内却温暖如春,蘅蘅小姐坐在灯下安静地写作,公子小白卧在她的手边,那情景恍如昨日重现。
不久,京城迎来了我记忆中的最大一场雪,雪片像漫天飞舞的芦花,无声无息地飘落在灰黄的大地上。我从窗缝里钻出去,湿凉的空气迎面扑来,顿时令我精神一振。新铺的雪毯又白又软,踩上去便留下点点清晰的脚印,我忍不住有些兴奋,在校园里跑了一大圈,停下时却发现自己正站在从前小屋的窗外。我跳上石棉瓦小棚向里张望,熟悉的窗口挂着陌生的花布窗帘,大床、书桌和书架摆放得一如往日,只是床头多了一张大照片,告诉我有一对年轻人正在这间小房子里度过他们人生的一段光阴。
我转过头去,望着柿子树枝头上那几个白雪掩映下的小红点,心里有些恍惚。到此时为止,我总共跟着招弟小姐换过四个住处。与某些猫族兄弟不同,我对住处并不产生执着的感情,住时既不在意,离开后也不甚怀念。可就在这个大雪天,在我们住了两年的小屋的窗外,我却忽然体味到一种类似怀旧的情绪,过往的六年时光,被这数间小屋分割成一个个阶段。我想,也许我该找个时间,去看看那些老地方了。
那天,招弟小姐和蘅蘅小姐回来得都比平时晚,她们的脸颊红扑扑的,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花,一边笑叹道路堵塞的盛况。匆匆吃过晚饭,招弟小姐开始准备第二天口译的材料,蘅蘅小姐似乎也灵感迸发,在电脑前刷刷地码字。我无事可做,拖着公子小白在爬架上运动——他太不爱动,眼看又胖了好些。
玩了不一会儿,公子小白就累得有点发喘,蓝眼睛告饶般的望着我。见我无视他的眼神,他索性趁我不留意,一溜烟地跑回蘅蘅小姐的房间,一头扎进自己的小窝,再也不肯出来。
我又好气又好笑,只得也回屋休息。我贴着暖气趴下,闭目养神,招弟小姐正热火朝天地写着什么,嘴里还发出念经般的嘟囔声,听得我昏昏欲睡。[汶网//。。]
就在我的意识将沉入混沌之时,耳边突然传来招弟小姐的惊叫声,我吓了一大跳,睁眼却看到房间里已漆黑一片,竟是停电了。
招弟小姐拉开窗帘,又发出一声惊叫,“好亮啊!”
雪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天空像水洗过一般,一轮团团的明月正挂在中天,清澈的光辉照在白雪覆盖的大地上,当真是一片皎洁。
招弟小姐激动地冲进蘅蘅小姐的房间,刷地拉开窗帘,把还呆坐在桌前的蘅蘅小姐拉到窗前,“看,多美啊。”
蘅蘅小姐终于回过神来,“原来,差点错过了这般好风景……幸亏停电了。”
招弟小姐这才想起来,“停电了,你写的东西岂不是损失了?”
“没事,反正这文也没人要看,就是给自己个交代,不急的。”
招弟小姐一怔,说:“其实,你写得非常好……可能,它只是不太适合在网上发表。”
蘅蘅小姐扑哧一笑说:“你可真会安慰人。但可惜的是,我写的并不是什么研究著作,只不过是个历史背景的虚构小说。难道我真能那么格调高雅,把通俗小说写得都不适合在网上发表了?”
她虽然在开玩笑,语气中却含着一丝淡淡的挫败感。
招弟小姐大概还想宽慰蘅蘅小姐几句,但一时间似乎想不出什么说辞,她正在寻思,蘅蘅小姐却打开了窗子,一股清清冷冷的空气扑进来,十分沁人心脾。
石棉瓦小棚上积着茸茸的一层厚雪,蘅蘅小姐小心地掬了一捧在手里,月色雪光中,她纤细的手指莹白如玉。
“你看这月光,竟像是能用手接住……这种时候,会觉得能活着,能感受到这个世界,也挺不错的。”
她们都不做声了,只有窗外竹丛里时而传来簌簌的落雪声。
过了一会儿,蘅蘅小姐轻轻嘘了口气,“雪霁云开,月光满室,这样的夜晚最宜抚琴。招弟,你来弹一曲吧?”
招弟小姐吓了一跳,底气不足地支吾,“那个……半亮不暗的,我怕摸不准弦……”
她大概有点过意不去,想了想,南辕北辙地提议道:“要不,我来炖苹果吃吧?很养胃的……”
说干就干,她三脚两步冲进厨房,利索地点火烧水,把两个大苹果削皮切块,丢进锅里煮上,加上几颗红枣、几粒枸杞,一边把香蕉切片放在小碟里,一边又调了小半碗蜂蜜藕粉。虽然厨房里更是半亮不暗,她却轻车熟路,并没有切破手指,也不曾打翻碗碟。
水很快烧开了,招弟小姐拧小了火苗,回到蘅蘅小姐屋里。蘅蘅小姐正抱膝坐在窗前,一动也不动,脸上的神色似乎竟有些寂寞。
招弟小姐轻轻走过去坐下,“我刚才想过了,你的小说真的很好——我真是这么认为的。看得出,每一段文字你都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