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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说,柴风英不但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仿佛还有一个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动着。在不久的将来我希望我能够写篇小说,用柴风英作主角。
有人说,名字不过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多,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情之常。谁不愿意出众一点?即使在理想化的未来世界里,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编上号码,除了号码之外没有其他的名字,每一个数目字还是脱不了它独特的韵陈。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显得老实。张恨水②的《秦淮世家》里,调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油的妹妹。《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谨愿的田二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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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支五(1888…1979),曾为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主编《万有文库》。他首创四角号码检字法,用于汉语字典。
②张恨水(1895…1967),现代作家。其作品多为章回体言情小说,如《春明外史》、《金粉世家》、《啼笑因缘》等,均流传甚广。
符号运动虽不能彻底推行,不失为一种合理化的反响,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实在是过于复杂。一下地就有乳名。从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围困”宝宝“来搪塞。乳名是大多数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关于女人的一切,都带点秘密性质,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在香彦诗词里我们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当着人唤出妻的小名,是被认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娇嗔。
男孩的学名,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他另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名。至于别号,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又换一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儿女英雄传》①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屋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个园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大为不悦,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我们大都愤愤不平,觉得旧家庭的专制,真是无孔不入,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父亲也要干涉,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过是欣赏自己的老婆,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我还是和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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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儿女英雄传),章回小说,清人文康著。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
像这一类的自我的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妨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索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虫带)(虫东)的名字,在××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改名商烟婵,又叫女(女危)。”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个文人?
一个人,做他自己分内的事,得到他分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宇;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伟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的。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着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人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填什么名字好。我的小名叫(火英),张(火英)两个宇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罢。”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原刊1944中1月《杂志)月刊第4期)
四、表姨细姨及其他
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篇首引衰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
爱好由来落笔难,
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还是初并女,
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遣兴》
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姐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人除了表姐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弟,荀太大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姐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大年轻。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姐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但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姐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姐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姨”字?不但我们家——我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始妨是堂表姐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投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的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妻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所以表姐妹仍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姐姐“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姐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
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宇,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与姨太太混淆。
闽南话“细姨”是妻,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0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
“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苟绍甫——
①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
②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中了头奖;
②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
④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
——是爱他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大有两点矛盾:
①痛心她挚爱的表姐彩风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通见的人,较罗曼蒂克;
②因为她比荀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停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