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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与一家黎巴嫩建设财团进行极为艰苦的谈判。经过讨价还价,对方在所谈的公路项目财务问题上,对贷款底线单方面做了一点微小让步。此时你是:
a)注意到这个让步,但是认为太少
b)以己方的让步作为回报
当你问参加谈判的人,他认为在谈判中最有用的两个字是什么时,很多人的回答是:“不行”。
要是他们是在听过边尔恩·麦克肯泽和狼的故事(见第九章)或是“育康”法则(见第十二章)以后作此回答,那是一点儿也不奇怪的。因为那两章的内容容易使人对什么是谈判中的正确行为得出消极印象。
然而,这个回答虽然不能说是完全错误,但也不是正确的答案。
因为问题问的是“最”有用的“两个字”,而“不行”二字只能算是“有用”而已。
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如果”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个答案本来就存在于谈判过程之中,它也充分表达了我对不管以任何借口或为了任何目的而做出单方面让步的深切憎恶之情。
在文字诠释的权威工具书——牛津辞典中,对“让步”一词的定义是:“给予、退让或投降”之意。我在这章开头之际特别明确坚定地声明:阅读此书绝不是为了让读者增进其作商业“让步”的技巧。
读者所惟一应感兴趣的是,如何能改进自己作为谈判者的行为。谈判与投降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要是只能投降,那还有什么谈判的必要,对方只需拿起鞭子赶你走就行了。从另一方面说,要是你只知毫无必要地单方面做出让步,向对方投降,也就根本不配被委以维护人们利益(包括你本人在内)的重任。
怎么能知道自己是否已处于谈判之中了呢?
这在开始时往往看不分明。
有时直到谈判将要结束,你才会发觉原来已身处谈判之中(也要到这时你才会为自己不自觉地过早做出了“善意让步”而后悔莫及)。同样,有时你也许会过早地对谈判放弃希望(这往往发生于不能冷静地加以对待而是对之感到畏缩的时候)。
当然,你迟早总能发现,自己能不能或是应不应为达成一笔好交易而进行谈判。有一点是肯定的,在开始的时候,你多半会先进行某些试探以判断对方的力量。
关于这一点,我将在以后进行详细讨论,目前要说的是,千万别被对方甩得“啪,啪”响的皮鞭声所吓倒。那不足以证明他有力量而你则没有。它也许只是一种虚声恫吓,徒具音响效果而已。
如果你能区分谈判与做决定之间的差别,就可以运用这种知识来判断是否具备了谈判的条件。基本上讲,可为谈判作如下的定义:
它是“一种相互行为,参加双方都有权对最后结果表示拒绝”。
一方如果不拥有这种“否决”权利(包括中断谈判或改与旁人做生意等),那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小说下栽+wR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