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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云怎么也没想到,老爷子会如此单刀直入,一语中的,一时不知道怎么反应。惊慌之中,随便落了一子,谁知道,竟然堵杀了一片自家的兄弟。
“呵呵,年轻人,终究年少气盛,心浮气躁。关键时刻,扛不住心事啊。”老爷子笑呵呵的将黑子一一拿下。
“是您棋艺高超,我的这点小伎俩,在您眼皮子底下班门弄斧,当然要贻笑大方了。”飘云巧笑,几个话捧得老爷子很是受用。
“孩子,你的心事我知道。这事情拖了一年多了,我知道你急了。可是这经济案子,就得慢慢来,急不得。否则一个环节出了岔子,落了口实,就白忙一场了。”老爷子夹起一枚白子,稳稳落下。
“您说的,我明白。这几年国家对经济犯罪严打的厉害,地方政府也想抓些典型,杀一儆百。我妈的事,要不是您给压着,早就判了,我且念着您的恩呢。”飘云说的是肺腑之言,对于隋洋父子的雪中送炭,她一直惦念着。
“傻孩子,你就像我亲闺女似的,我是真的心疼你,可不许这么见外。”老人慈爱的摸了摸飘云的头发。
飘云感到一股暖流从发根只冲进心窝,还觉得有什么东西从喉咙里涌上来,压也压不住。是感动吧,感动一个和你毫无血缘的人能把你当孩子呵护。飘云是个很容易感动的人,像株羊齿植物,一点点水,就能过活。寒冷的东西摸多了,一点微温便是天堂。
“小云啊,你跟隋洋在一起也一年多了,什么时候把婚事办一办?也让我喝杯媳妇茶。”老爷子似乎不愿意飘云难过,换了个话题。
飘云心里一紧,知道这话里有玄机。 老爷子问的是“什么时候办”,而不是“办不办”。这不是一个开放性问题,显然关上了所有拒绝的门,只愿意听好消息。
真的要跟隋洋结婚吗?她还没有仔细想过,结婚相当于女人第二次投胎。飘云对此模棱两可。
“叔叔,我们还年轻,还想再干两年事业,再决定要不要结婚。”飘云故意加重了“要不要”这三个字,她知道这样会让老人失望,可是她别无选择。
“唉。”老人叹息,“小云,我知道你是个有担待有本事的孩子。论心智,隋洋他不如你。他妈死的早,我又没时间管他,他是在哥哥们的呵护下长大的,没经过什么事。别看外表已经是个大男人了,可心性还跟孩子似的。简单热情,幼稚冲动。这是他的优点,可也是他的缺点。你要多担待他。”苍老的目光炯炯有神,如两盏明灯。
飘云不禁暗中佩服,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一双明察秋毫的眼睛,将自己儿子分析的入木三分。隋洋有很好的教养,不像一般纨绔子弟那样目中无人,眼高于顶。但是,蜜罐里长大的孩子,金钱堆砌出的优越感,让他习惯在别人的视线中一直扮演主角,缺乏对他人处境的体谅和耐心。
“他虽然有缺点,但是有一点,你可以放心,他是个善良的孩子,尽管这种善良是靠金钱熏陶出来的,可他没有为富不仁的恶习。还有,他对你是一心一意的。不是我自夸,从小到大,跟在隋洋后面的女孩趋之若骛。他以前的那些荒唐事,我也不说了,一塌糊涂。可自从和你在一起,他整个人都变了。小云,你就是那根栓马桩。你让我刮目相看。”
飘云轻轻的点头,点头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意思也没有,只是一种标准的倾听姿势。她如果摇头,老人就说不下去了。可是很显然,老爷子是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
“我老了,身体大不如前。生意早晚要交给你们,隋洋还太浮躁,你倒是个能压事的孩子。你们早点结婚,他也就稳当了。趁我还有点精力,还能帮你们聚聚人气,压压阵脚。天佑倒是跟隋洋很亲,是个有魄力有手腕的汉子,但毕竟是外人。我知道你有骨气,想干点自己的事业。可是孩子,骨气不能当饭吃啊。”
飘云在心里苦笑,显然她的骨头还不够硬,否则,她今天就不会坐在这儿了。
“叔叔,您别这么说,您的身子骨硬朗着呢。”
老爷子笑了:“我不跟你争论这个,我比你有发言权多了。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生命是一个大的话题,而死亡,不过是疲倦过后最终的远行,无从回避,可也无所畏惧。”
一番包含生活哲理的言语,让飘云轰然倒塌,彻底匍匐在了地上。在这苍老的智慧面前,你除了俯耳倾听,还能做什么?
夜深了,飘云准备回家整理一下思绪。隋洋想送她,可他的那些堂哥不放人。没办法,只好麻烦龙天佑送她回市区。飘云得以再次和这个人短兵相接。
一路无话,飘云回忆着老爷子的话而心事重重。龙天佑的脸色也不好,下午被一张利嘴抢白,还差点被条畜牲伤到。
无声无息的沉默让人窒息,飘云放下车窗,清冷的夜风吹进来,人也精神了很多。她稍稍把头探出去,缎子般的黑发在月夜下轻轻飘舞,淡淡的幽香在空气中暗暗浮动着。
龙天佑扭头看着身边的女孩,一头质感上好的青丝,流光溢彩,暗香盈袖。不得不承认,头发是女人除容貌之外的第二张脸孔,也是女性最性感的部位之一。尤其是色泽,香味,动感都堪称完美统一的柔美秀发,对男人来说简直是极致的诱惑。
龙天佑觉得自己的心有些飘远了,眼睛也移不开了。那蓬松的乌发,涨满他的眼帘,让他看不清道路山川,只有漆黑一片。
而始作俑者却对这一切茫然不知,无知的抚弄着被风吹乱的长发,歪着头看外面的风景。悠然自得,发丝拂面,咬唇微笑,这一系列的动作看在龙天佑眼里,简直是买弄风情。
这个女人是谁?是隋洋的女朋友。隋洋是谁?是比他亲弟弟还要亲的人。
妈的!他猛然按住喇叭。凄厉的鸣笛立刻划破了夜的寂静,发出震耳欲聋的癫狂噪音。飘云被突如其来的噪音吓得差点弹出去,惊魂未定的拍了拍胸口,疑惑的看着龙天佑,前面明明没车,他发什么疯?
“两只小蜜蜂啊,飞在花丛中啊,飞啊,呗一个。”
是手机铃音,两个人同时看自己的电话,龙天佑接了起来。飘云咋舌,他竟然跟自己用一样的铃音,还是这个铃音。
“妈的,什么事?!”龙天佑暴躁的像吃了十斤火药。飘云看了看,还是懂事的把车窗关上了。
对方似乎感到他龙大少爷今天超级不爽,说话跟捣蒜似的,磕磕绊绊。
“找到他了?”龙天佑的声音一沉,湛亮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像黑暗中猎食的猫头鹰。
“谁也不准动他,我马上回去。”斩钉截铁的说完,他扔下电话,就掉转了车头。
“这不是去我家的路。”飘云有种不好的直觉。
“我有事要处理,做完再送你。”完全没有商量的语气。
这是人家的地盘,飘云还能说什么,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车停在富丽堂皇宛如仙境的“飞龙”娱乐中心门口。飘云以前跟隋洋来过几次,城里最豪华奢侈的消费天堂。集餐饮,洗浴,KTV,舞厅,酒吧,游泳馆于一体,但这些都是表面上的文章。表面下,它是这个城市最大的地下赌场,最糜烂的风月之地。这里声色犬马,夜夜笙歌,是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地狱。
似乎每个城市都有这样一个让人宣泄欲望和金钱的黑暗之穴,将城市最肮脏最不堪入目的浓疮恶瘤黑血,如海纳百川一般吸收殆尽。十恶不赦,却举足轻重。如同装修华丽的收费公厕,人们有了内急有地方解决,就不会随意大小便。既安全,又卫生,还能造福市民。每年这样的娱乐场所,都是税收部门最大的肥羊。
飘云跟着龙天佑走进他的私人电梯,以为会直接去他顶层的办公室,没想到,却降到了地下室。飘云没来过这里,有种从人间坠落地狱的感觉。
门一拉开,一股奇怪的热浪直冲面门。混合了的呛人的香烟,辛辣的酒精,发酸的汗臭,还有令人作呕的血腥。
飘云皱了皱鼻子,克制着想转身就走的冲动。
起先只是一条窄窄的通道,可越向里走,空间越大,黑暗如潮水般退却,刺眼的白色灯光君临大地。伴着轰隆隆的加油叫好声。
待眼睛适应了光线,飘云立刻被眼前的景象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开玩笑吧?!
第十章
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你明白吗?
围了缆绳的方形擂台,穿着短裤奋力搏杀的强壮男人,身着制服的司钟和裁判,衣着性感的服务小姐,还有挥舞着手臂,汗流浃背,亢奋到极点的人群……
黑市拳。
飘云脑袋里迅速滚过这三个字。如果不是在拍电影,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解释。飘云发现自己真是井底之蛙,灯下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竟然不知道,这么偏远的小城,也有这么血腥暴力的游戏。不过,大千世界,包罗万象,无奇不有。人的眼界是何等的狭窄,即使是圣人也不可能万物万事先知先觉。何况她不过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入,躲在一个小小的新阳高中,把黑板讲台当作一方天地的小老师。
怔楞间,台上早已大战三百,红短裤被黑短裤打得鼻口喷血,汗水和血点随着黑短裤的拳头成飞射状弹出,落在白色的擂台上,一大片猩红,触目惊心。
这残忍嗜血的场面,仿佛扔到观众席上的一枚炸弹,炸得血肉横飞,生灵涂炭。观众顿时疯狂得歇斯底里,场内的气氛像高压水管暴到涨棚。
红短裤软弱无力的靠在缆绳上,毫无招架之力。黑短裤毫无仁慈之心,一拳重过一拳的挥舞着,直到红短裤像条破烂的麻袋滑脱在地,死狗似的趴在血花飞溅的擂台上。黑短裤才像个胜利者,向着人群的方向奥运冠军似的举起双手,接受观众的鲜花掌声荣誉喝彩。
飘云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闭不上眼也移不开腿,仿佛失去了眼帘,也失去了双腿。战栗滚过皮肤,心在失血中窒息,耳朵如万蜂筑巢。一寸一寸被蚕食着感觉,直到身体变成冰冷的铜板。
四周一片黑暗,只看到擂台上的一点光亮。红短裤趴在上面血流成河。飘云似乎听到细若游丝的呻吟从他被打烂的嘴唇中,恍恍惚惚的发出。可是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那个男人能不能站起来,还是个未知数。黑市拳的魅力,就在于它没有规则,不受任何规范的限制。包括道德、法律、人性和慈悲。一上擂台,生死契阔,各安天命。
飘云揉了揉干枯的眼睛,前后不到一分钟,却已山水永隔。回头看了看,龙天佑早已穿过沸腾的人群,走向一间镶着玻璃的房间。飘云平复了一下躁乱的心跳,快步跟了上去。
一进门,就看见十几个高头大马的男人,围成半圆形站在屋子里,统一的黑色西装,清一色的平寸头,表情肃杀,气势严峻。飘云仔细看了看,有几个她在隋洋家见过。
半圆中间站着一个男人,一见到龙天佑,立马跪下了,颤颤微微的喊:“龙哥。”
龙天佑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酒瓶,迎头就是一下,干净利落,一击即中。酒瓶啪的一声就暴了,碎玻璃四处飞溅。
飘云这下明白了,他不让别人动,原来是要自己亲自来。
男人惨嚎一声,倒在地上捂着眼睛翻滚。龙天佑还觉得不过瘾,上去就是两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