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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摆了摆手:“不了不了,你吃吧,我要回去了。”
“那可不行,约翰,今天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要好好谢谢你,难道你不赏脸跟我吃顿饭吗?”说完后,安淮在心里咂咂嘴,想自己说话怎么也这个腔调了?
约翰有些不好意思,可他拗不过安淮的坚持,最后只得同意。
幸运旅店
老板招来一个年轻的侍女,给他们安排了个不错的位置,那侍女领着俩人来到一张小圆桌跟前。
“米兰先生,还有这位年轻的先生,请问你们要点些什么?”侍女也是个普通人,她看着约翰时,眼中有些崇拜。
约翰没有急着开口,安淮就问:“你们这里有什么?”
“我们这的招牌菜是三角后腰牛排,三枚银币一份,炸鸡、香肠、煎薄饼、面包、烧烤马铃薯也不错,都是一枚银币一份,喝的有牛奶、热可可、苹果汁、莱姆酒,也是一枚银币一杯。”
安淮从不是抠门的人,再加上他觉得这些食物真的不贵,于是他说:“约翰,吃三角后腰牛排怎么样?”
这道牛排是旅店里最贵的菜了,约翰有些不好意思:“不用了。。。随便吃些简单的就可以。”
安淮听他这样说,就知道他不是不爱吃,可能是怕贵,于是就自作主张说:“来两份三角后腰牛排,来份炸鸡,来份煎薄饼,再来杯苹果汁。”
约翰赶忙说:“安,你点太多了。”
因西餐给安淮的观念就是小份,所以安淮并不认为这些很多,他以为约翰只是客气的说辞了,他问:“约翰,你还要再点些东西吗?”
约翰摇了摇头:“不用了,这些就够了。”
安淮冲侍女点了点头:“那就先这些吧。”
侍女赶紧下去了。
约翰冲安淮劝道:“安,你出门在外,花钱要省着点,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很多了。”
安淮随便摆了摆手:“这顿没关系,我以后会省着点的。”
直到苹果汁上来,安淮才知道约翰刚刚说的“太多了”并不是客气的说辞。这一杯果汁,和最大的可乐瓶差不多,约有2。5升了,除了果汁,还有两个杯子端了上来。
安淮给自己和约翰分别倒上,因他现在又饿又渴,所以就迫不及待端起杯子喝了起来,这果汁还没沾上嘴了,就有一股浓郁的苹果味扑进鼻子里,待清澈的液体流到嘴里,一开始是淡淡的清新,然后那味道越来越浓郁,最后整个口腔都是苹果的味道。
安淮有些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这苹果汁比他以前在任何高级酒店喝过的都要好喝,有一种很纯粹的感觉,好像这个才是苹果该有的味道。
约翰轻笑了几声:“看来你是真饿了。”
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安淮已经连喝了三杯苹果汁了。
俩人又就食物说了些闲话,这会功夫,炸鸡也上来了,因为有了前面的苹果汁,所以这“小篮”炸鸡被摆在桌子上时,安淮没有太震惊。这一小篮足有外带全家桶那么大,深度只比它浅一点,里面堆放着炸到金黄的鸡块,安淮吃了一块,表皮酥脆,肉质鲜嫩。
之后上来的是煎薄饼,也是一大盘子好多张,金黄的饼子上撒着绿色的蔬菜碎末,鸡蛋味和一股特殊的清香一起传来。
最后被侍女端上来的是三角后腰牛排,牛排的大小倒是正常,上面浇着浓郁的酱汁,一旁点缀着红的、绿的蔬菜。这牛排肉质极嫩,味道也十分美味。
两人吃饱喝足后,还剩下许多食物,炸鸡几乎还是一满篮,煎薄饼也只吃了两张,苹果汁还剩下一半。
约翰看了看桌子:“还剩下这么多,你收起来吧。”
安淮留意了下四周,见其他职业者也是把剩下的食物收起来,这才把煎薄饼和炸鸡收进背包里,苹果汁他留在了桌上,俩人可以一边说话,一边喝果汁。
通过刚才俩人的对话,约翰觉得安淮是个不错的人,没有狮子城多数年轻人的张狂,也没有乡下人的小气吝啬,他也很乐意多指点他一下,于是并不忙着走,直言问道:“安,你在你的家乡,有没有加入公会?”
连公会这词都出来了,安淮已经无力再吐槽其他了,他摇了摇头,约翰继续说:“我不知道你是想加入公会,还是想加入佣兵团。”
安淮闻言一愣,表情也有些茫然,他根本不知道这两者间的区别,约翰见他这样,似了解地点点头:“我知道,对于新人来说,许多都对选择公会还是佣兵团而犹豫。怎么说呢,公会的宗旨是共和,与佣兵团相比,公会更能跟皇室和官员说上话,更多的机会接到不对外开放的大型任务,只不过公会里有许多规矩,并不是一般人想加入公会就能加入的,至少10级以上才能向公会递交申请,然后公会需要考核这人的能力和品德,合格后才能成为公会预备成员,两年内无过错,方可成为公会正式会员,每年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会费,偶尔还要参加公会会议。”
听了约翰的话,安淮明媚的忧伤了,原本他还想加入公会找个靠山了,可如今一听这么麻烦,他甚至连递交申请的条件都没达到。
“佣兵团的宗旨是自由,他们大多是不满皇室的□。。。”提到皇室时,约翰刻意压低了声音:“也不愿被公会束缚的人组成的,不同的佣兵团有不同的特色,有的组织去城外打怪,有的则靠接赏金任务赚钱,素质参差不齐,有厉害的,能和公会里的一些团队不相上下,也有没用的,整天就是混日子的佣兵团,他们接到的任务大多是小型的任务,当然也有例外,皇室有时也会委托他们认为合适出色的佣兵团奖励丰厚的任务,佣兵团最大的好处就是闲散自由。”
听他说完,安淮问“约翰,你是属于公会还是佣兵团?”
约翰脸上有些骄傲,他指了指别在衣服上的一个银色徽章:“我是公会的。”
那么约翰肯定10级以上了,而且看他的样子,八成是公会正式会员,没准等级还要高。安淮点点头,他想约翰明显跟欧斯特他们不是一路人,于是他忍不住问:“那你今天跟欧斯特他们在丧尸平原是干什么?”
约翰听他称呼欧斯特的名字时表情变了下,其实安淮并不是故意如此套近乎或如何,他只是习惯地记住了他们的名字,至于那些姓氏,安淮已经都忘了,约翰张了张口:“他们几人都是贵族的少爷小姐,尤其弗伦奇少爷和加蒂斯少爷,这两个家族是仅次于皇室的大贵族,甚至他们的地位比一些皇室的还要超然,这几位少爷小姐都是今年刚刚觉醒,听说他们比较要好。。。”说到要好时,约翰的声音很不自然,安淮自然明白他暗示的意思是什么。
“于是我们公会便接到他们几个家族的联合任务,就是选出一人当他们的引导者,带着他们去丧尸平原杀怪。”
从约翰嘴里听到杀怪这词安淮觉得十分别扭,有种想吐槽又无从下口的感觉,他又问:“那他们几个既然这么金贵,为什么公会不多派几个人?”
约翰闻言,也露出个无奈的表情:“我们公会的意思也是多派几人保护他们,他们几人就是受一点伤也是我们担不起的责任,只是若组队在一起的人数越多,那么经验就越少,加蒂斯少爷执意只用一个指导者,所以公会才派了身为法师的我。”
安淮听他说组队、经验这种词已经麻木了,反而从约翰话中听出他很强这个信息,再加上自他们走进旅店,不少人都看过来的反应,安淮可以推测约不仅有实力,而且还有些名气。
之后俩人又聊了些其他,总之安淮对于这个世界也有了简单的认知。
“安,已经很晚了,你也早点休息吧,如果可能,希望你加入公会。”约翰起身,冲安淮告别。
自打安淮听约翰说公会这么麻烦后,他就打消了加入公会的想法,但他没说,只是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会努力升级,并向约翰再次表示了感谢。等约翰走了后,安淮又坐回了椅子上,脸上的笑容也没了,他一边思考着未来打算,一边观察着四周。这些职业者其实也和普通人一样,会为了金钱烦恼,会一边讲着荤段子,一边吹牛。
稍微冷静下来的安淮这就上楼了,很容易就找到了他的房间。
这是一间约有15平米左右的单人间,屋中家具很少,只有一张单人床、床头柜,还有一个挂衣服的架子,窗帘和床单都是白色的,已经有些发旧了。
安淮脱了衣服就躺在了床上,这床有些狭窄,起先安淮很不习惯,只是他太累了,慢慢的也就睡着了。
佣兵团
因头一天经历了太多变故和刺激,又是打丧尸,又是接受来到新的世界,所以安淮极累,这一睡就直接到了第二天下午才醒。
安淮刚醒的时候还有些迷糊,坐在床上好半天都没有完全清醒,甚至都忘了自己来到了新的世界,只当还在家了,等他面无表情在床头柜上摸索,摸索半天都没找到本应习惯摆放在那里的水杯后,他才慢慢清醒。
安淮再怎么说也就是个普通人,真要让他去打丧尸,其实他心里还是有些抵触的,可他需要生活,需要优质的生活。昨天夜里他滚下来两次,总忘了自己睡的是单人床,不再是自家的大床,而且那床可比现代的弹簧床硬多了,今早一起来,安淮就浑身酸疼,脖子也落枕了。
愁眉苦脸地起床,洗漱了下就穿上了唯一的一件袍子,安淮慢悠悠走下楼,花1银币点了份套餐,食物量大,而且很丰富,有面包、香肠、水果、牛奶,可是他不太爱吃这些,吃着香甜的面包,安淮却发自内心地想念大白米饭的滋味。
“这叫什么事啊?”安淮擦了擦嘴,把剩下的一多半食物都装进了背包里。
因安淮想尽快了解这个世界,所以他吃完饭就出去了,出去之前,他又找旅店老板多定了两天房。
安淮在街上溜溜达达,总算找到一家卖衣服的,是衣服不是装备,没有任何属性,是人们日常生活时穿着用的。
这里的衣服虽然只是装扮用的,但不同的职业者有不同的穿衣习惯,例如战士喜欢穿布料结实的衣服,法师喜欢穿长款,牧师则偏爱白色,所以一般老板看见顾客后都会有选择的推荐一些,可他如今见安淮只穿着一件普通的初级袍子,也没拿着武器,猜不出他是什么职业,所以只能推荐了一些最新款的服饰。
安淮看这些花里胡哨的衣服并不喜欢,说是最新款,可在他眼里都2的可以,最后他选择了几件轻便的衣服鞋子,这些衣服都是普通布料做的,很便宜,三身加起来才花了三十多银币。买完衣服他就穿上了,白色的上衣紧身皮裤,靴子他没换,这样一身穿着,总是比拖沓的袍子舒服。
溜完了衣服,安淮又去隔壁看了看装备,没想到装备贵的吓人,最基础、无附加属性的装备也得卖十几金币,剑和戒指贵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