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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政庭饮尽杯中酒,关泽予说过,“政庭,你这人最不好也是最好的一点就是太直接。”
“罗夏,懂得我的人,就只有泽予一个人,他说我是直接的人,而我素来喜欢直接的方式,你若是真想尝试一次,那么,我愿意奉陪。”
他放下酒杯,罗夏拿起那杯自己不曾动过的酒,他喜欢喝啤酒,那是最好喝的酒,而这些红酒,所谓名酒,他不是很喜欢。
罗夏拿起酒杯,他举起给对面的人看,他说,“蓝总,你就像这杯红酒。”
红酒的味道,醇厚,甘冽,品味它的绵延,可觉得它纯正无比,“但是,它经过了一道工序,以腐化朽,最后还要融合酸味调和,它其实不算纯正。”
罗夏仰头喝进杯中的酒,他说,“我对它,没感觉,因为没有味道。”
蓝政庭拿过红酒瓶,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人,不再纯正。
“可惜,这世上,每一个人,从走上社会开始起,他就不再纯正,世上,无一人可例外。”
蓝政庭很喜欢红酒,他更喜欢BACARDI,有两种酒,关泽予最喜欢购置将其摆设在家里,那就是百家得和伏加特,那是他们两个人都很喜欢喝的酒。
关泽予说,“人通常喜欢给自己喜爱的东西赋予一定的意义,算是为日复一日的繁琐无趣的生活寻找无限的兴味。”
关泽予喜欢将两种酒摆设在一起,他似乎非常喜欢寻找极具能代表体现自己和蓝政庭有关的东西,他想拿那些东西来证明,自己和爱人之间,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不仅仅是因为想要在一起那么简单。
罗夏不由哂了一下,“蓝总,或许,真的是如你所说。”
罗夏最痛恨别人背后调查自己,偏偏,蓝政庭就这么当起了那个人,他先下手为强,而自己自取屈辱的论证,明知道无法和对面这个人相比较,但就是想尝试一次,以为自己是伶牙俐齿的人,所作的事,都可无往不利,却不知,从决定出手开始,他就输了,输在了过分的自信上。
“那么,你没有任何的胜算,我帮你做了决定,最好的选择,不要试图去接近泽予。”
蓝政庭起身,拿起衣服,他陪他浪费了很多时间,本没必要这样子做,但出于个人的原则驱使,他选择跟这个人作进一步的接触和了解,本来以为,对方会有什么自卑的心里,看来,不能往好的方面去肯定突发事件。
罗夏身上就剩下一件单薄的白衬衫,而且还是不紧系衣扣的衣衫,夏日衣衫薄,本没什么不好,然而,坐在冷空气吹袭的西餐厅里久了,人难免有点冷得打哆嗦。
关泽予回到家里,他等了蓝政庭很久,差不多九点多,他再次给爱人电话。
“政庭,你是不是有事,怎么,这么晚?”还不回来?
蓝政庭和罗夏正在路上徒步,蓝政庭走累了,把外套脱下,室外的热流蜂拥,他看一眼站在旁边的人,“我没有车回去。”
关泽予一惊,“什么,你怎么不早说。”
关泽予迅速的拿起外套,他要出门,必须立刻马上。
蓝素婷坐在客厅里做作业,她看一眼反应剧烈的关爸爸。
“发生了什么事,关爸爸?”
关泽予摆了摆手,他挂了电话,随口说了一声,“我去接蓝爸爸。”
“哦。”
蓝素婷埋头继续做作业,关泽予开起车,他急得忘了自己就一个路痴,连路线都还没弄清楚,怎么去找自家的蓝总。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章 年少
蓝政庭和罗夏继续往前走,后者刚才去洗手间时,不小心把自己的外j□j湿了,他出门后,就把外套丢在那里。
蓝政庭漫无目的的走着自己的路,罗夏笑言,“我没想到,映辉的总裁,这么可怜。”
“什么?”
“堂堂的映辉最高执行总裁,他居然没有专程的司机接送。”
罗夏转头看着喜怒不形于色的人,蓝政庭选择不予回应。
他不是没有专程的司机,而是他喜欢享受个人的空间,再者,他还有关泽予,他们都不需要找一位得力的司机,除非是出差,路上会让行政主任作出相应的安排。
“怎么,我有说错吗?”
罗夏不依不饶,蓝政庭停下来。
他们此时一同走到了热闹的步行街里,街市的灯火绚烂刺眼,五颜六色交相辉映,光彩让人眼花缭乱。
“蓝总一定没有走过这种街道吧?”在罗先生的以为里,他觉得生活在最高处的人,他们都不屑行走在鱼龙混杂的人群里。
蓝政庭转身去买了一瓶矿泉水,他开口,“你错了。”
他和关泽予在一起后,时常逛街,特别是夜市,那是小公主的要求,关泽予这人不讨厌这种夜市,他站在了小公主那一边,他们两个人敌对一个人,作为势单力薄的人,蓝政庭寡不敌众,他终是被女儿和爱人拉扯到了人来人往,行人络绎不绝的街市上散步。
那时,为了避免遭遇过多的好奇眼球,他们或是两个人或是一家三口选择在晚上出去。
“怎么,难道蓝总经常光顾这里?”
罗夏语气里的讽刺意味太浓,以致正在喝水的人,他蹙了眉头。
“罗夏,有些人,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他喜欢以自己的立场去评定一个人的好坏;而有些人,喜欢用行动去证明,自己的行事作风,以及让别人认同自己,当然,还有一些人,直立在中间的立场,他们从未表明任何的态度,罗夏,你觉得,你是哪一种人?”
其实,不用特别说明,罗夏是第一种人,关泽予是第二种人,而第三种人,指的是蓝政庭!
蓝政庭望一眼深长的步行街,他转头往回走,他一直都不怎么喜欢热闹。
罗夏看着转向的人,他跟上去。
“蓝总,我是哪一种人,并不重要,重要的事,我想跟你说起一些事。”
蓝政庭停下脚步,他现在,心情很不好,走了那么久,身边还有这样一个死缠烂打的人,这是今天出门不看黄历的后果!
“你知道吗,我以前,常常和泽予一起逛街。”
罗夏决定开始他的回忆,蓝政庭把手中的矿泉水丢进垃圾桶里。
关泽予小时候的性格,开朗活波,他是那种重义气,讲情义的男孩,“我小时候,时常遭人欺负,泽予总是会站出来替我挡着。”
罗夏记得,那时候的关泽予,又高又瘦,长年奔跑在日光下的少年,他黝黑的样子,他耍酷的样子,他作大哥时候洒威风的样子,都印刻在罗夏的脑海里,成了永远的情劫。
“我一直记得他,也一直在找他。”
关泽予当年离开那座城镇,罗夏一无所知,他和他的妈妈一起悄无声息的离开,无人晓得,他们母子去了哪里。
罗夏从小学习不是很好,而关泽予的学习很好,大家都说,他一定能考上市中最好的学校,然而,初中毕业的少年,他不知所踪,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去了哪里,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罗夏在那个夏天,过得萎靡不振,他四处向其他同学打听,他们被问得不耐烦了,就随口说了一句,“罗夏,你不会是对莫凌辉有什么企图吧?”
关泽予十五岁之前,跟随妈妈的姓氏,十五岁后,去到大城市后,见过了自己的亲生爸爸,他被改名叫关泽予。
罗夏不知道关泽予的身世,他只认得莫凌辉,他不知道,曾经的莫凌辉,已经变成了关泽予。
“蓝总,你知道吗,当时,同伴问我,为什么找他,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就是想找到他,我想有他在身边,自己会很安全。”
罗夏从小长得就清秀,眉目里,有几分女孩子的长相,加上皮肤白,个子小,为人怕生,性格又有点维诺,因此,其它高大一点的男孩,都喜欢作弄取乐他,这是少年的心性,有的人,就是喜欢惹是生非。
罗夏时常受到那些人的欺负,有的说,你不会真的是女孩子吧,“现在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女伴男装,电视都这么演,现实中肯定有实例佐证。”
罗夏当时面对这些高高壮壮的大哥,他只能咬牙,退步,逃避,反驳他们只会遭到更多的戏谑,甚至是极具侮辱性的指指点点,他们似乎很喜欢用一根指头,指着弱小者的脑袋说,敢反抗,你试试!
罗夏就是在那样混乱的场面里,认识了关泽予,那个背着方方正正书包的少年,他左手一个面包,右手一杯豆浆,边走边忙着吃早餐的人,他仅仅是路过的千千万万的同学中的一个,可他停下了脚步,他喝一口豆浆直接插入人群里问,“喂,你们以多欺少,不觉得害臊啊?”
罗夏当时颤颤兢兢,他忍了很久才没哭,当见到有人帮自己,就忍不住哭了。
关泽予正咬一口面包,他咳个半死,“喂,你有没有搞错,又不是我的错,你哭什么哭?”
关泽予看男孩,又转头看向身后的各位貌似各路打家劫舍的悍匪们,他们有人当起是有好戏看。
关泽予把自己的半杯豆浆递给眼泪鼻涕横流的人,他转身向他们,只问一句,“你们笑什么,欺负弱小的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他们这些孩子,大多都是年龄相近,少年的心性,倔强的心里,肯定有不服输的反应,更别说,对于这种贸然出现还多管闲事的少年。
“我们就是笑你了,怎么着,想打架吗,小子,你欠打呢?”
当时的情况,某个别拳头发痒,他们蠢蠢欲动,打架什么热闹什么引起周遭别的同学关注什么的,都能让他们神经变得极度振奋,因此,一切的兴起和结束,都是以男生的方式进行,其实也就是以动手动脚告破,甚至是把事情闹大,全校皆知。
后来,那所学校里,很多女孩都认识了关泽予,后来,关泽予收到了很多情书,但是,当时的少年,他丢开了情书,搭着瘦小的罗夏说,走,我们放学了。
关泽予在和同学打了一架,因为他是优等生,故而得到了太多老师的庇护,而那些成群结队的同学,则被公开处罚。
那时候,关泽予才初一,他直到初二,才搞定了那帮吃一堑不长一智的兄弟,最后,他和他们还打成了一团,为此,罗夏得到了大家的照顾,那时候,他们之间的关系情谊,单纯的就是兄弟义气,那没有纯碎的友情可言,那也算不上是可以为之赴蹈汤火的朋友,因此,关泽予离开,也没告诉他们。
罗夏努力寻找了无故失踪的人整整一个夏天,直到高中录取通知书下来,开始学会收藏心事的少年,他前往了市里的三流高中,他去过市中里最好的高级中学寻找过关泽予,可他们都说没有莫凌辉这个人,他好像从世上消失了一样。
那天,罗夏一个人坐在陌生的学校草地上,他就这样嘶哑的哭了出来。
他从小希望得到保护,他从认识关泽予开始,他就想依赖这个人,可是,他却悄悄的离开,再杳无音讯。
这对于刚刚认清自己对离开之人有喜欢之情的罗夏,该是多沉重的打击!
“蓝总,你知道吗,那时,我发现自己喜欢他后,我就发誓,一定要找到他,我想告诉他,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没想两个男人,怎么可能在一起。”
蓝政庭看着正在叙述往事的人,他们坐在一处公共场所里,十点多以后的休闲场所,基本没什么人,有的是三三两两的年轻人,有的并肩走,有的在一处外人不轻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