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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粥的卖相是不太好看,基本上不会激发人的食欲,可他也不能一勺都不肯尝,就跟我说不吃呀。
“哼,我不管,你一定要把粥喝完。
不然——”我越过餐桌,故意恶狠狠地瞪着李哲,“我以后就不进厨房了。”
老实说,锅铲菜刀和油盐酱醋这些东西在我手里,都属于难度系数高达10的物件。
好在经过近一个月的早晚锻炼,如今我在厨房做事,李哲不用再提心吊胆地怕出事故了。
有志者事竟成,我相信只要努力,没有我杜辰薇做不好的事。
现在嘛,逗李哲玩一下。
果然,劝说无功,威胁有效。
我刚说完,李哲就乖乖地自己把粥端了回来,却又狡黠地冲我眨眼,“吃一口就好,怎么样?”
“不行。”我索性抓了个包子,紧挨着他坐,边吃边监督他。
李哲做悲壮状望着我,舀了一大勺粥塞到嘴里,“你知不知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
“当然知道。”
“我想说的是,第一个吃你煮的菜粥的人,更是勇士中的勇士。”李哲“咕咚”一声把粥咽下去,含含糊糊地说着,又舀了几勺飞速吃了。
不过两分钟,碗已见底。
我欣喜地收了碗,却不免有些不平,“哪有你说的那样难吃得恐怖?前几天我做的蒜泥空心菜,还有糖醋排骨什么,味道还将就嘛。”
第十二章 当无赖变成泰迪熊(5)
李哲也不答话,斜睨着我宠溺地笑。
我猛地想起适才煮粥时,有一会儿惦记着明天要交的期末论文还有些语句不够严谨,有待考证修改,我好像根本就忘了先试试粥的味道。
我从锅里随便盛了点放到嘴里,疑惑地嚼了一下,马上连吐带咳。
清淡是清淡,可粥是夹生的,味道更是古里古怪,一言以评之——太难吃了。
“喂,这么难吃你不会早说?干吗都吃下去,笨死了。”第一次熬粥以彻底失败告终,我满心懊恼,顺口教育李哲。
李哲凑过来帮我收拾桌子,唇角微微上扬,无辜得像只小白兔般看过来,“我怕你一生气不做饭了,那我会饿死的。”
“讨厌,装什么可爱。”我忍不住笑,急急夺了他手里的碗筷,把他赶到一边去。
他的右手已拆了石膏,虽然X光片证明伤处愈合良好,但手腕、手掌和指关节都还要做许多康复训练,我可不想他的手太劳累。
在厨房里很快忙乎了一圈,看看周围都干净有序了,我才罢手。
一转头,看到李哲站在宽敞的南阳台上,沐浴着熹微的晨光,遥遥地望过来。
某种似曾相识的feeling油然而生。
恍惚间,我又看到当初他在F大斑驳的围墙前,一肩纯净的阳光,优雅迈步的模样。
那时,他戏谑地望定我,说了第一个不可能的预言——“你我是有缘的。
不管你怎么躲,上天注定,今天之内我们还会见面,而且不止一次。”
然后,那天之内,我与他真的相遇了三次,让我相信命运的奇妙正在于重复的不期而遇。
后来,那天中午,他又在苏三和沈怡然的相亲宴后,在电话里油腔滑调地说了第二个不可能的预言……
“在想什么?”李哲笑吟吟地走近,拉我一起去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
“我记得你说过,有一天,我一定会心甘情愿地为你拿起锅铲。”我故意耷拉着脑袋,不甘心地回答。
几个月前我以为绝不可能的事,而今居然变成了事实,真正是世事难料。
李哲哈哈地笑起来,“你那时候好凶,还说要拿锅铲打扁我的嘴。”
“谁叫你那时候满嘴胡说八道。”我抿嘴笑,执过他的右手,不紧不慢地按摩起来。
他的右手,表面看上去和从前差不多,可无论是握力还是腕部、指关节的灵活度,都远远没恢复。
而今,虽然他的右手用筷子既无力又别扭,可看他左手持鼠标操作电脑的灵巧动作,我相信,凭他的毅力,只要持之以恒的话,他的右手一定能锻炼得接近正常人的水平。
“小薇……”好一会儿,李哲忽然低低地唤了一声,右手轻轻捉了我的手放在唇边,吻了一下。
情致缠绵的温暖气息,在清新而略带冷冽的空气中慢慢流溢,惬意地擦过我的脸庞。
李哲的眼波温柔如夏夜月光,洒在我身上。
“如果将来你我之间,注定有一个因为爱得多一点而变得软弱,我宁愿那个是我。”李哲说的第三个不可能的预言,不期然浮上我的心间。
难道,这第三个预言也会从不可能变成现实?
低了眼帘,我悄悄抽回手,“我该去学校上课了。”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对李哲说过的话记得如此清晰,我只知道,我不会再轻易涉足爱情的领域。
那日后来,我在学校碰到那个我曾经最厌恶的人。
《无间道》里说得好,“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凡事有因必有果,任何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
第十三章 再见,最熟悉的陌生人(1)
因为深深爱过,所以不可能把他看做敌人,也因为被他深深伤害过,所以再不可能回到白纸一片的起点。
周二下午,又临近放寒假,照例系里要开教师工作会议,我和宋剑桥这几个兼了辅导员职务的人也是必须到场的。
“昨天晚上到你宿舍找你,你不在。”到会议室后排坐下时,我右边的宋剑桥突然说。
看他眼神有些躲闪,我敏感地意识到他想说的是另外一层意思,于是很干脆地解开他的疑惑,“我搬出去了。”
“听说——你和那天一起K歌的李医生……”宋剑桥很有些羞赧地问。
“是啊。
他为人不错,我很喜欢。”说得如此清楚,我想宋剑桥该明白了。
他早该转移目标,找寻他真正的良伴。
宋剑桥不自然地笑了笑,“是吗?”停了一下,又说,“下学期,大概四五月份吧,我爸会到Princeton做访问学者。
到时候还会带一个学生过去做交流。
你想不想去?”
“是去Princeton的东亚研究系?”我心一动。
从前因为维东和爸妈的强烈反对,到国外留学的念头在我脑子里都是一闪而过。
但我知道,就学术研究而言,国外的环境会更开放,也更能激发人的灵感。
“我就知道你有兴趣。”宋剑桥眼睛一亮,颇有些找到革命同志的高兴劲儿,又压低声音,“不过这事暂且保密,别人都还不知道的。
你想去的话,回头多跟我爸聊聊。
我爸以前就说过你是‘可造之材’,应该会给你机会。”
这番话,如果是别人对我说,我可能会疑心他暗示我进行什么内幕交易,给他些什么好处。
但是说话的是宋剑桥,我只会无条件相信他的好意。
Princeton,全美排名第一的大学,综合实力还在Harvard、Yale和Stanford之上,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啊。
攀谈间,系主任和系党支部书记进来了,我们这些小字辈自然马上安静下来。
本来,这次会议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
怎知,就在系主任谈到学期末的考试时间安排时,“砰砰”的捶门声夹杂了一个女子的嚷嚷声突然自门外传来,打破了整个会议室的肃静。
“杜辰薇,你给我出来!出来!”隔着厚实的门,我模糊听到门外有人在连声大喊。
认识我的老师们都朝我疑惑地看过来,我踌躇了一下,决定暂时不理会,先等系主任开完会再说。
系主任沉了脸,对门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闹腾仿若未闻,飞快地把该交代、该安排的一一讲清楚,就宣布散会了。
门一打开,老师们还没来得及出去。
一个穿着时髦的女子就挤了进来,环顾四周后,直接冲到我面前,尖声叫骂:“杜辰薇,我和王维东分开了,孩子也没有了!你该满意了!”
“你够恶毒!够阴险!你要对付我,尽管正大光明地来,我不怕你!为什么要鬼鬼祟祟地写匿名信来害我……”不过几个月没见,傅聪颖似乎已失了早前的娇俏风情,脸上精致的妆容掩不住处处苍白憔悴,我差点没认出来。
她的话,让我一时有点发懵。
然而渐渐地,心底最柔软的什么苏醒过来,指甲却掐得手心一片麻木。
这个女人自愿出来卖也就算了,如今凭什么在这里装无辜!她说没了孩子?难道她和维东有过孩子?还有什么鬼匿名信,凭什么说我害她,硬要栽在我头上?
这边,傅聪颖状似疯癫般扑过来,想扯住我。
宋剑桥眼疾手快地抓住她的胳膊,稍稍阻止了她那泼妇的阵势。
那边,系主任和许多老师纷纷望过来,又是低声耳语,又是摇头叹气。
冷冷地看着傅聪颖,我打电话给学校保卫科,请他们即刻派人来文科楼七楼。
我不会陪她在这里演什么闹剧,更不想看她粗鄙的言行污染了一向清净的会议室。
“你别走,你别走——”傅聪颖似乎情绪极不稳定,一下大张着双臂拦住我,蓦地大哭起来。
我揣测她来这里之前,八成是嗑过药。
“求求你,你跟我去学校,跟系里面老师解释说,那封匿名信里面全是瞎说的。
我好不容易才考上大学,我爸妈和两个弟弟都盼着我出人头地,我不想被开除……求求你……”话没说完,傅聪颖“咕咚”一声昏倒在地上。
第十三章 再见,最熟悉的陌生人(2)
年轻女孩的脸,泪水交错纵横,弄花了漂亮的妆,露出与年龄极不相称的青黑眼圈。
算起来,她和我班上的那帮学生是同岁。
可惜,季洁他们身上洒了灿烂阳光,永远充满青春活力,而她,却只让我闻到腐朽的气味。
保卫科的人迅速赶到后,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把昏迷的傅聪颖送到了校保健中心。
深吸口气,我拨通维东的电话,不等他开口,我说:“傅聪颖来学校文科楼里闹,看样子不太正常,现在昏倒被送到保健中心,你叫人来带她走。”就挂了。
系主任和各位老师各自慢慢散了。
依稀地,周遭有零星的话语飘到我耳中—— “小杜平时看着挺正经,没想到……”“现在的女孩子都不知自爱,生活乱得很,哪像我们那时候……”“真是世风日下……”
宋剑桥的父亲,我的导师宋薄引,在他办公室前朝我招招手。
跟导师进屋,关上门,我在办公桌前坐下。
我尚未出声,导师已说了一大串,“杜辰薇啊,按说你们年轻人的感情事,做老师的本来不该管的。
可有人闹到系里,还搞得一片乌烟瘴气,我就不能不说两句了。”
“你是我一向很看重的学生,我也一直想培养你。
可刚才的事,在系里系外的影响实在不好。
知道你品行的人,当然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的胡言乱语。
但是那些不知道的,添油加醋到处这么一说,到最后,很可能别人就会说杜辰薇你生活不检点、作风不好,会传得很难听。”
导师还是平常那般温和又严肃的语调,“一个女孩子,平时为人处事要仔细谨慎、自重自爱,才不会给那些品行不端的人找到给你抹黑的机会。
不是说人言可畏,可到底系里其他老师对你的印象怎样,对你以后的工作、学习都会有影响……”
听着导师语重心长的训话,我不想再解释什么。
“辰薇,你放心,爸爸不会信那个疯女人的话,也没人会信的。”我出了办公室,宋剑桥在电梯旁等我,显然想安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