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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说闻雁乡的人都没见过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难道他们没有发现碧焉吗?」朱鸾问。
雁太邵点头:「没错,闻雁乡地处西南的幽州,是个山清水秀、民风非常朴实的地方,但相对来说,这里也非常闭塞,就连幽州的大都『瑰惠』都是十二座大都中最贫穷封闭的。如果被乡人发现碧焉这样奇怪的神兽,肯定会误以为它是妖怪呢!但是没关系,碧焉会把自己藏起来的,而且我四处走动,很少会在闻雁乡久留,大部分时间都在外漂泊,碧焉和宝儿一直陪着我。在九州内行走的,都是些神采非凡的人物,有些人还骑着飞天的神兽,像碧焉这样的也不足为奇。」
朱鸾哦了一声,点点头,心想:这是一个人神参半,其乐融融的时代。连凤凰那只坏鸟都可以位登皇主了,那人间还不早就鸡飞狗跳的。
雁太邵在夜色彻底漆黑下来的时候,准备启程。
朱鸾问:「那我们三个人——不算这个小家伙,就乘在碧焉的背上吗?」
雁太邵面色为难:「碧焉生性高傲,虽然我是它的主人,但也从未敢骑它呢。不过我们有这个。」
雁太邵从怀出取出一枚圆形的唤赤,朝地上一扔,落地的时候变成一个圆圆的蒲团。
朱鸾啊了一声:「我们就坐这个?」
他四下望张望,「雁子你那么厉害,是不是变出个漂亮的马车给我坐坐?就这个垫子也太小气了吧!」
「你以为这些东西是凭空变出来的?其实奇术不过是把实物转化成为虚物的法术,需要的时候再召唤出来。如果实际上没有,是不能够凭空变出来的。」
朱鸾扁着嘴,又念叨起来:「真是个穷酸……」
雁太邵瞪着他:「你不是号称带来财富的鸟儿吗?至少给我变出个车轮子瞧一瞧?」
朱鸾哼道:「等到我恢复法力,别说车轮子,给你一辆镶金边的马车都没问题!」
雁太邵冷笑道:「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但是这个小小的蒲团,怎么能够跑呢?」朱鸾不解了。
「对有奇术的法师来说,蒲团是可以纵游飞天的,虽然距离不能够像羽神那样任意翱翔,所以还是需要骑兽的牵引。」
他呼唤了一声碧焉,它身后的九段尾巴发出幽幽的蓝光,竟如游蛇一样动起来,绕上蒲团的四周,小小的蒲团立时凌空飞起。
桃宝儿先是原地一跳,跳到了蒲团中央,他身形小,所以蒲团对他而言就像一张可以随意玩耍的大床。
「那我们怎么办?」朱鸾问:「我们俩就算挤也挤不下的。」
「谁说我们两个?只有你一个人——我还要到柳乡绅那里要一张出游名帖。」
「啊?」
「九州内的户籍管理非常严格,从幽州到南留,如果没有名望之士的名帖,我们就会被当作浪人驱逐——」
「可是我……」
「待会儿再跟你解释啦!」
没待朱鸾说完,雁太邵已经一挥手:「碧焉,你先带他们离开。」
碧焉一声得令,才不管朱鸾有没有登上蒲团,迈开腿就跑——它总算逮到一个报复的机会。
朱鸾来不及说什么,只好拼命追上去。
朱鸾还有翅膀的时候,别说碧焉这样的走兽,天上没有谁比他飞得更快,然而这时候他的翅膀被封印在厚重的斗篷下面,能够靠的只有两条腿。
而鸟儿的步行速度……可想而知了。
所幸他一身黑衣,与凡人一样,不是那么引人注目,否则他们一行像阵风似地从乡中穿过,那些吃过晚饭出来散步的乡民若是看到这一幕,乡里可就热闹了。
朱鸾现在的样子并不引人注目,顶多是个没见过的陌生人,但是像碧焉那样模样古怪的走兽,怎么会没有人注意呢?它就算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消失吧!
朱鸾气喘吁吁地想要追上碧焉的速度,但不知是这家伙跑得实在太快,他追了很远,来到乡外没有人烟的地区,却仍然没有看到碧焉的踪迹。
不可能的……那只大家伙,躲到哪里啦?
他四处寻找,还是没有发现。
然而凭借灵敏的听觉,朱鸾却感到自己周围有嘻嘻窃笑的声音——就在他身边,他却看不到。
朱鸾莫名至极,刚想回身,后面却有个东西重重踢了他一脚,朱鸾咕咚栽倒在地,非常狼狈地爬起来,瞪大眼睛朝前看。
果然在前面有一片微微闪动的蓝光,描绘出一只走兽的形状,然而却只是烟一样飘渺的身影,渐渐的才化为实物。朱鸾这才明白,雁太邵所说「碧焉会把自己藏起来的」是什么意思。
「碧焉?」他疑惑地问了一声,「刚刚踢我的是你吧?」
碧焉没有声音,桃宝儿的叫声却传来:「哼!不要仗着主人袒护你,就可以欺负我们!让碧焉代我惩罚一下你这只坏鸟!」
碧焉除了跑得快以外,它还是会隐形的神奇走兽,而且连同它尾巴上所系的蒲团和小红桃都一并隐形起来。所以它这副奇怪的样子,就算从人家面前大大咧咧走过,也没人会看到。
只要和碧焉在一起,就没人能够看到他!
太好玩了——朱鸾把这家伙刚刚踢自己屁股的仇一下就抛到九霄云外,兴奋地跳上前去,恨不得与碧焉抱在一起,冰释前嫌,化敌为友。
可碧焉还没把他们的恩怨忘记呢,撒腿就想跑,朱鸾已经一个纵步跳到蒲团之上。
「唉哟——」桃宝儿一声惨叫,「你踩到我啦!」
朱鸾已经一屁股盘腿坐下,把桃宝儿捡起来捧在手心,兴奋得直啧嘴:「我有预感,这趟旅途将会很有趣哦!」
第八章
接着,他们在村口碰到了雁太邵。
月色明朗,他骑在一匹棕红色的高头大马之上,肩上背着皮囊和不知打哪儿弄来的剑,威风凛凛,书生的脸上竟然也刻划出剑客般的沧桑。
虽然雁太邵看起来挺寒酸,但稍加打扮还是相当英伟,有着旅人独特的狂放气质和潇洒不凡,最重要的是朱鸾感觉到,近在咫尺的雁太邵身上散发着一种微妙的光芒,每当他侃侃而谈或者含蓄微笑时,这种光芒就以百倍的耀眼绽放,刺目到不能接近,让朱鸾一下与他离得好远。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朱鸾却不记得在何时、何地、和谁。
「这匹马是从哪里来的?」
「哦……柳乡绅家借的。」
「借的?」朱鸾眯着眼睛,「你从他那里借了不少东西啊……」
「可我每次出游回来,也会给他带很多东西啊!」雁太邵一挥手,说:「所以柳乡绅每次都无法拒绝我的要求,还二话不说给了我名帖!」
「只有你的吗?」
「唔?当然。」
「那我还有碧焉还有小红桃呢?」
「你们根本不是人,要什么名帖!」
「我们不是人?那你是马戏团团长?你以为自己带着一群动物啊!」
雁太邵呵呵直笑,「别生气,我会需要名帖,是因为我们到了留州以后需要通关的名帖,而你们只要随着碧焉一起就可以——反正又没人看得到你们。」
朱鸾还是觉得胸闷不已,他堂堂羽神朱鸾,到了九州竟然连人的地位都不如,不但被套上这黑漆漆的衣服,屈在这窄小的蒲团之上,就连进出也没有正式的身份。
唉……他要被人欺负到什么时候啊!
碧焉的脚程真不是盖的,如驭风一般,雁太邵胯下那匹凡马连它蹄后的灰尘都构不着,他们穿过了田地,穿过了平原,也路过了一些市镇。碧焉始终都隐匿身形,挑那些比较偏僻的道路来行走,尽量避免与行人擦撞。
但是碧焉虽然跑得快,却有一个最大的弱点:它在白天会变成石头。
这真是把朱鸾气死了。
碧焉第一次变成石头的时候,朱鸾还在蒲团上打盹睡觉,突然觉得一道锐利的金光穿过云层直射过来,太阳升起了。
他迷茫地眨眨眼睛,还没回过神来,就铿的一下,撞到一个坚硬的东西。
接着蒲团掉下来,连朱鸾一起摔在地上。
他爬起来才发现,刚刚撞到自己的是化成石头的马屁股。
碧焉变成了石头,那么随之一切的神奇也就消失,他们不再隐形,蒲团也不再会飞,朱鸾收势不住,一头撞了上去。
「唉哟!这该死的——」他抬起腿想要踹碧焉一脚,桃宝儿却连忙喊住他,「不要啊!这时候的碧焉虽然形为石头,但它是有意识的,被它知道你趁机报复,当心晚上它把你扔在半路上。」
朱鸾郁闷极了,问:「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就停在这里?」
「那有什么办法,碧焉在白天本来就无法赶路的啊。」
「唉,这样的脚程,加起来还没有普通的马匹快呢!」
桃宝儿甩甩手,「反正我们总要休息的嘛。只是现在快到城里了,竟然停在这儿……」
他们等了很久,雁太邵才骑着他那匹凡马姗姗来迟,一看朱鸾在原地转来转去,就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他跳下马来,满不在乎地说:「碧焉又睡觉啦。」
朱鸾脸上红肿一块,抱怨道:「它要睡觉也该打声招呼吧!一声不吭,说变就变!我还以为自己撞到墙了!」
雁太邵忍俊不禁,「既然如此也没有办法。我们找些树枝来把碧焉盖住,然后去附近的城镇逛一逛吧。光只是赶路的话,也太枯燥无聊了。」
朱鸾心里很着急,他这辈子从没走过这么漫长的路途——他都是靠飞的,只是觉得凡人明明只有那么短暂的生命,却把大部分时间都耗费在走路上,那么还剩下多少时间来吃喝玩乐?
唉,真郁闷,早知道我就把他们俩扔下自己飞走了,可现在也没有办法,只好闷闷不乐地跟在雁太邵后面。
雁太邵竟然还兴趣盎然,将自己的马儿拴在一旁后,悠悠然向前走。
站在朱鸾肩膀上的桃宝儿感慨道:「主人就是主人,任何时候都临危不惧,不慌不忙,洒脱豪放……」
朱鸾打断他:「他是根本没心没肺,没头没脑吧!」
一行人嘟嘟囔囔,走进了乐马镇。
乐马镇地处偏僻,若不是因为此地是闻名遐迩的狩猎场,再加之有许多优良马匹可以买卖,所以才会有九州各地的商人和爱马人前来此地。
街面上倒不算很热闹,雁太邵解释说:「五月节已经过去,若是那时候来此,乐马镇可是非常热闹的,不仅有宝马良驹,还有见都没有见过的神奇走兽,传闻会有一些神仙来这里挑选他们的坐骑呢。」
雁太邵指着宽阔的道路两旁,分立着许多马匹,嘶声嘈杂,那些衣着华贵的凡人们站在旁边,一脸挑剔地与卖马人讨价还价。
「切!凡间的走兽,就算再厉害也只是凡兽,既不会飞又没有神力,怎么可以给神当坐骑呢?」朱鸾根本不相信。
「唉,连你这样都可以称为神仙了——我对神仙也没有什么期望啦。」雁太邵挖苦地笑他:「也是有穷得连马儿都没得骑的神。」
朱鸾瞪他一眼:「那是因为我本来就有翅膀!不喜欢有只四条腿的怪物成天跟着我!」
「可是在九州,马是最通常的代步工具啊。」
「唉,以碧焉的这个速度,我们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够到达南留呢?」
「再连续走三个夜晚就可以到了。」
「要三天那么久?」朱鸾闻言都快晕了,「我飞越九州四海,只需要一眨眼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