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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衣典,嫂子呢?”
也不知是什么心理作祟,我故意见缝插针地在凌戍面前挑起了这个问题,像是刻意想要提醒他,衣典现在是什么立场,而他自己又是什么立场。
“她啊,出差去了,美国,这一去整整得走两个月,突然又变成了一个人独居,有时候还真是觉得不习惯,呵呵,一个人在家经常连饭都不想做。”
“那就来我家做饭给我吃吧?哈哈”
“哈哈,好啊,那我明儿个就收拾行装过来。”
“恭候大驾。”
两个人谈笑风生,亦真亦假的说着合住的事情,虽然我着实没能挤出一丝合群的笑容,但估计这也只能当玩笑听听。
“对了,说起来,凌戍,我还真有一事想要拜托你。”
“房租的事?没事,我自己的公寓,你就卖身抵债吧。”
“呵呵,这么便宜我。”语毕,两人又双双相视笑了。“和你说正经的,我们公司最近出了一个新的广告方案,还差一幅广告插图和一首广告主题歌,这次公司别出心裁不想用电子图,就要用油画,你看你能不能…”
“没问题。”衣典话音未落,凌戍便一口答应了下来,“但是我拖稿的习惯,是在业内出了名的,你可要常常贿赂贿赂我,给我点动力啊。”
“我看你哪里是缺少动力,根本就是没有压力。那行,就和刚才的事,一并解决了,我就在你家住着,天天催你,不画不给饭吃。”
“好啊,到时候…”
“凌戍,借一步说话。”我冰冷的打断了他们二人的愉快,拉起凌戍的手腕,径直往店外走去。
店门外,是盛夏夜特有的闷热烦躁,没有微风,没有星光,没有月明,有的只是令人窒息的烦闷,犹如裹上了一层又一层的保鲜膜。
路灯下,两个修长的身影,没有交集。
“…怎么了,季彦?”
“凌戍,你不是真的要让衣典住你那儿吧?”我语气异常的严肃,目光直直的盯着他的双眸。
“只要他愿意,就没问题。”
“凌戍,那我算什么?!”
“…季彦,你生气了吗?…请你不要这样。你应该清楚,即使他在我那里住个把月,一切也不会有什么变数的。”
“凌戍,你觉得我能保持冷静吗?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搬到你那里去吗?我知道,我都知道,我知道你爱他爱到不能自拔!”
“……季彦…?”
对于我的失控,凌戍显得有些出乎意料,嘴唇微微张合,却至始至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我们的谈话,也就这样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算了,对不起,凌戍。”最终,还是我先妥协了,收敛起自己孩子般的无理取闹,重新淡淡的说道,“我曾以为我一直是衣典的替身,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是我高估了自己,衣典…在你心中是无可替代的…而我…连做个替身的资格都没有…”
语毕,我转身离开。
“…季彦!”
凌戍伸出手想要抓住我的手腕,却被我轻易的躲过了,他抓了个空,口中呼喊着我的名字,但却迟迟不肯迈出这一步,我知道…只要衣典还在那个地方,他就不可能迈出这一步,迈出朝我走来的这一步…
人在盛夏,记忆却又回到了那个雪夜…只是这一次,似乎是我在那场雪夜里酩酊大醉,不辨东西,不同的是,却没有人能带我回家…
一面巨大的霓虹招牌静静伫立在车水马龙的商业中心,抬头一看——“第七街区,夜不能寐,只为等你到来。”
第四十三章 记忆之夏(19) (3496字)
“自己只是进去看看,就看看,不惊扰任何人,便离开。只是这样的话…应该…也就无所谓了吧。”
徐徐踱步到“第七街区”的路上,我一直暗自对自己重复着这样的信念,只是看看,并不想与任何人碰面,更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来过这里。
“第七街区”,和想象中一样的声色场合。仅仅是站在门外,就能听见里面的音乐轰鸣;仅仅是站在门外,就能想象里面的灯红酒绿;仅仅是站在门外,就能闻见里面的烟酒飘香…这让我不禁有些迟疑,七彩的霓虹招牌下,我开始想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来到这里的…而看上一眼,又能如何?
犹豫之际,身边不断有三三两两的男女,左拥右抱,笑逐颜开的进入店内。不想与任何人有眼神接触,因而,我的目光,只是游移在一双一双闪亮的高跟鞋之间。
“店里驻唱的那个乐队你知道吗?”
“不知道,我是第一次来这家店,这里似乎没开张多久吧。”
“嗯。但是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这里的。那个乐队的主唱,真的好有型!我超级喜欢!上次我趁他们唱完曲,蹭到台前,请了那个主唱一杯酒,近距离一看,真的长得好帅!!我敢保证,店里好多女生都是冲着他来的。”
“没有那么夸张吧,你是犯花痴了吧。”
“真的啊!!快快!别抽了,十点,他们的演出就开始了。”
语毕,在我跟前的两双高跟鞋前,又兀自多了两截ESSE的烟头,红色的高跟鞋试图用鞋尖踩灭细小的烟头,还没来得及沾地,便一个踉跄,随着褐色的高跟鞋紧赶慢赶的匆匆进了店。
既然来了,又为何不进去…不进去,又何必要来…我灭掉手中的香烟,踏入了这个夜不能寐的“街区”。
店内人声鼎沸,摩肩接踵,灯光昏暗闪烁,音乐嘈杂,杯酒交错,欲望横流,很难想象会有人安安静静地听完他们的歌。人群中,隐藏起自己的踪迹,寻得吧台的一隅,要了一杯调酒,看了看手机,21:57,静待那个人的出现。
“第七街区,今夜依旧为各位带来三首歌。”
低头饮酒的时候,毫无预兆,乐队已然登台,未见其人却先闻其声,透过话筒的声线,更显磁性与沉稳,一丝奇异的电流,随着这声不卑不亢的开场词,游走全身。随即,场内一呼百应般,异口同声地爆发一阵尖叫,无数酒杯被高高举起,各色酒精摇曳涤荡,在迷离的炫彩灯下,像极了一根根热情的荧光棒。
曾经,一夜一夜地看着苏喆他们的排练,我无数次地想象过他们登台时的场景,或热情或绚烂,但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切竟是如此的完美无缺,惊世骇俗却又遗世独立…艳压群芳。几经磨练的默契,几乎无可挑剔,整齐又个性的服装,将每个人的魅力渲染到了极致,场内的气氛都为之一变,很少喧闹,很多瞩目,以至于那个人所唱的每一个字词,每一个音符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我的目光长久地停在了那个人的身上…近乎全黑的套装,配搭几点精致的金属饰品,无可挑剔的俊俏面容,很少笑容却尽显不羁,倾尽全力的演出,伴随着他一贯优质的声线,闪烁明灭的彩灯下,那个人,完美得似乎只应天上有…此时此刻,他的一切,都足以让我忘记身在何处,足以让我忘记所思所想,足以让我忘记时空天地…只将身心全权交给台上的少年,交给他的歌声,交给他的演出…
——苏喆,我回来了。
曲风正值高潮,我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身边,什么时候竟多出了一个人,肩膀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一种被打扰的不快油然而生,我有些火大的扭头盯着来人。
来人是一个似有几分面熟的男子,手执两杯威士忌,正对着我诡异的笑着。一看竟是不认识的人,我的情绪更是一个劲儿的往上窜,我向对方抛出一个带着几分怒意的不解眼神后,便沉默地等待他说明来意。
“没想到在这儿也能遇见你,果然是缘分!不过,才隔了这么些时日,你就不认识我啦?是真不认识还是装不认识?”
语毕,男人将其中一杯威士忌递到了我面前。
我无意接过酒杯,扭转视线回到了台上,“我不认识你,请你走开。”
“呵呵,你还真是健忘,只是不知道…”男人顿了顿,故作神秘地凑到了我的耳际,小声又挑衅的继续问道,“你的身体,是不是也这么健忘?”
这句话,如晴天霹雳般地击中了我,让人头皮发麻。
“哈哈,看你吃惊的表情,应该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吧。”男人不顾形象的哈哈大笑起来,似阴谋得逞般的快慰。
“…记得又如何,请你离开。”
男人却丝毫不理会我冰冷而直接的拒绝,依旧自顾自地说道,“我看你是一个人吧?来买醉?买醉不如尽欢,不如今夜,城市酒店…我们…”
“请你自重!你不走,我走!”
语毕,我起身,拨开人群就欲往门口冲。奈何吧台离门口又还有一段距离,需穿过人潮拥挤的舞池。而当下,演出又正是精彩,人群多在兴头上,都不大乐意让路,好不容易穿梭到了舞池中央,却被一把突如其来的拉扯,绊住了脚步,一时间重心尽失,身体重重向后倒去,撞上了身后那男人的胸膛。
还未来得及挣扎,便被拦腰死死抱住,男人的鼻息摩挲着我的颈项,对方低声耳语道,“你越是要逃,我就越是有兴致,呵呵,我真是越发的喜欢你了,来,告诉我,你叫什么?我要记住你的名字。”
“放开你的脏手!”我近乎疯狂的咆哮道,引来周遭众多人的侧目,但当下的情形已不容我考虑,我奋力从他怀中挣扎而出,转身一记耳光,毫不手软的扇在了眼前这副恬不知耻的丑恶嘴脸上。
“他妈的!你!”男子话音未落,抄起邻桌的一瓶尚未开瓶的啤酒,用力猛挥了下来…
……!!
在那一瞬间,我本能的伸手遮挡,却也本能地闭上了双眼。但笨重的玻璃瓶却始终未能落下,耳畔响起的却是大厅内音响撕心裂肺的嘶叫,随即一声闷响与破裂声,同时迸发…!
再睁眼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碎了一地的玻璃渣、泼洒满地的啤酒和一支纯白的无线麦克风。在所有人不明所以的面面相觑下,苏喆从台上一跃而下,迅速穿过人群,挡在了我和男人之间。
“这位客人,请你不要在这里滋事。”
苏喆的声音依然沉稳,未见波澜,但如此近的距离,我清楚的看见了,他气得发抖的身体,和紧紧攥住的拳头。
“我滋事?!我滋事,干你一个驻唱的三流歌手什么事!你今天搅了我的兴致,我今天就端了你的饭碗!”
“您请自便。”
苏喆紧握的拳头,几度微微抬起,最终却仍旧忍住了。他不再和对方纠缠,转而,拉起我,朝后台走去,同时向台上一脸惊愕的同伴们,招了招手,示意他们不唱了。
只是那男人哪里肯善罢甘休,一把从身后抓住了我的衣领。
眼见局势越发不妙,打斗一触即发。周围的保安,纷纷涌了过来,强硬地分开了我们,并对男子说,如有不满,可以直接找经理说明。男子见保安人多势众,且个个彪悍不已,这才同意去经理室,将事情平息了。
后台。
乐队成员各怀心事,各自沉默着。对于刚才的事情,没有人想要再提起。
苏喆坐在窗边,一言不发,完全没有想要向大家解释的意思,只是自顾自地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多多则是一脸忧伤的坐在苏喆身旁,目光死死地盯着自己的脚尖。小五却是一如既往的淡然,似乎一切都了然于胸,只静静地擦拭着自己的乐器。只有蘑菇迅速地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烦躁的夺门而出,临走前,毫不客气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