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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作者:膏药狐-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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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间里,弥漫著浓郁的血腥气。
  沈世伸手,慢慢掩住了脸。
  晚上好容易哄宝宝睡著了,沈世洗完澡出来,就看见长华蹲在茶几前埋头写著什麽。他走过去问:“写什麽?”
  “哦。”长华放下笔说,“给你写一些家里需要注意的东西。”
  “嗯?”
  沈世将本子拿起来一瞧,上面都是一些维修电话,水电费交费的地址,物业电话,生活须知,宝宝照顾事项……等等等等,诸多事项仔仔细细写了好几页,密密麻麻。
  沈世看完了,就把本子合上,难能温和地说:“都记在脑子里了,你就不要操这麽多心了。”
  长华笑笑:“我是怕你粗心。现在比不得在镇子时,没下人照顾著起居。找保姆也不放心,毕竟跟镇子里的长工不同,要是哪天对方突然就辞职不干了,你可怎麽办?”
  “瞎操心。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把自己饿死?”
  “好吧好吧,不喜欢我就不写了。”站起来揽住对方的肩,往卧室走去,“不早了,睡吧。”
  两人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著。窗外的月光笼罩进来,长华的脸呈现出隐隐透明色,仿佛就要乘著月光归去。
  沈世问:“还有多久?”
  长华沈默。
  沈世说:“你说吧,我能接受。”
  沈长华翻了个身,侧过去将他搂进怀里,声音压得不能再低:“日子不多了。”
  “不多是多久?十天?二十天?一个月?”
  “七天。”
  沈世静默。
  过了会儿,他说:“嗯,七天,好,七天也不短。没事的,我不难过。”他说,“我不难过。我早就准备好了。”话说到这,语声几乎哽咽,“对不起,对不起。若不是我……对不起。”
  当日在花园里,沈寄流那一剑,绞碎了沈世的心脏,是长华再次剜心,喂他饮下心头血,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是相对的,沈长华付出的代价巨大惨烈──原本尚可活三年,最後心脏被剜出来,连三年的时间都失去了。
  煞的死穴就是前世的死穴。
  沈长华失去了心脏,本该在那晚就当场死去,若不是他执念太深,如今早已化为灰烬。
  两人自出来後,心里就明白迟早有这麽一天。但是没想到,会来的这样快。
  长华捧起他的脸,吻去他的眼泪,在他耳边温柔地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我爱你。”
  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我爱你,是不是可以让时间稍微走慢一些?
  第二天,沈长华开始呕血,血色浓稠墨黑。阿宝被吓哭了,沈世就说:“把宝宝送人吧。我不想养了。”
  “怎麽了?”长华一边擦著血迹一边问。
  沈世淡淡的说:“我照顾不好他的。”
  沈长华低头看看宝宝,想了一下,说:“还是养著吧。”
  “不养。”
  “我让你养著。”声调已然拔高。沈世却依然固执:“我说了,不养。”
  “沈世!!”长华突然拍桌站起来,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怒色气急败坏地指著他,“你什麽时候才能听我一次?你不养他,我走了,谁给你送终?你膝下无子,到时候老死在床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你让我如何走的安心!”
  “那不重要。”沈世也吼了出来,“你都要走了,还管我做什麽?我只有一个儿子,我儿子就是你。你自己不能尽孝道还指望著别人替你尽孝吗!”
  长华气的浑身发抖,眼睛通红通红,喃喃道:“你别以为我什麽都不知道。你是铁了心要跟我一起走了,是不是?是不是!”
  沈世低头不做声。
  长华跌坐在地上,把脸深深埋进腿间,低声哭泣起来。这个年轻的男人,自出生起,就没掉过一颗眼泪,纵然是年幼时被亲生母亲亲手杀死,也不曾掉过一颗泪,如今竟为了沈世,落下了第一颗眼泪。
  不过是绝望。
  他做了那麽多,牺牲了那麽多,哪怕自己永不超生,也不曾後悔,他要的不过是沈世能够活下来,这是他几十年唯一的目的。他不想丢下沈世,随著日子越发临近,他心中的恐惧就愈发强烈。他不想离开,不想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冰冷的世间,没有人照顾他,没人再跟他说话,没有人知他冷暖,没有人。也曾动过念头,自己走的那天就带沈世一起走,可终究还是忍不下心来。
  在北京旅游的时候,沈世站在阳光下让沈长华拍照留念,笑的很灿烂。那时候长华就觉得,他喜欢这样的宝贝,他喜欢他站在阳光下笑的灿烂的样子。
  可如今,一切都要消失了。
  他就要走了。
  沈世不想活下去,他想跟自己一起走。
  长华说:“你不能跟我一起走。我这辈子做了这麽多的孽,杀了这麽多人,魂灵不归地府,死後不知道会去哪里。若是魂飞魄散,你跟著我去了,又找不到我,你可怎麽办?你又让我如何放心?我这辈子说不苦,其实也苦。这苦我尝一遍就够了,不想再尝第二遍。你就不能为我著想一下吗?”
  沈世呆坐在椅子上,不吭声。
  “答应我,活下去。”
  “答应我!”
  “答应我!”
  “答应我!沈世!答应我!否则我不得好死,真正永不超生!”
  沈世如遭雷殛,猛地瞪大眼睛,厉声嘶吼:“你闭嘴!!”
  “你答应我!”
  “答应我!”又是一口墨色鲜血呕了一地。
  沈世脸色煞白,沈默著,沈默著,直到长华都快绝望时,才等到他一句“我,我答应你……我沈世答应你!我不跟你去!我答应你。”最後一句,已泣不成声。
  认了命。认了命!
  第三天,宝宝托付给邻居家大姐,两人出去约了会,吃了烛光晚餐,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名字叫《铁达尼》号,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中,男主角为了保护女主角,最後沈入了冰冷的海底。女主角为了他们之间的承诺,坚强的活了下来。长华不知何时凑到沈世耳边,低声问:“你也会像她那样伟大的,对吗?”
  沈世攥紧了衣角。
  第四天早晨,沈世起床做早餐,给宝宝换尿不湿。等一切都忙完了,却发现长华还躺在床上没起来。
  他走过去。
  长华对他笑著说:“对不起,我好像,不能走路了。”
  沈世掀开被子,看见了那双曾经有力的漂亮的双腿,已经成了一具骷髅。
  第五天,长华已经昏迷不醒,身上大多地方都已骨化。身上散发出一种浓郁的恶臭味,宝宝被熏的一直吐奶,沈世没办法,只好将他送到邻居家寄养几天。他自己寸步不离守在长华身边,给他擦身,替他洗脸,梳头发,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说著话。
  第六天,沈长华依旧昏迷不醒,白骨也溃烂,骨头缝里流出许多黑红色的脓液,弄了一床。沈世不嫌脏地给他耐心擦洗,他要让自己的男人干干净净的上路。
  第七天,沈长华突然醒了,对沈世说:“我还没带你去过大海。”
  沈世摸著他的头发,温柔地摇摇头:“你就是我的大海。”
  我是你的朱砂痣,你的心头血。
  你是我的大海。
  长华笑了,眼睛有些疲惫的瞌上,过了会儿又睁开,说:“平安呢?我想看看他。”
  沈世亲著他的脸:“平安身体不舒服,我送他去邻居家住几天。”
  “是被我吓到了吧?”
  “有点儿。”
  “那就不见了。”
  “嗯。”
  “我要走了。”
  沈世紧紧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奈何桥上我就不等你了。”
  “好。”
  长华望著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焕发出一种熟悉的热烈光芒来。他说:“沈世,我爱你。我这辈子不後悔。”
  “我知道。我知道。”
  “沈世……我爱你。”
  “我知道。”
  “我爱你。”
  “我知道。”
  “沈世……我……”眼里的火光渐渐虚弱,直到熄灭,终於还是没有说完那三个字。
  清风吹来,拂动窗帘。
  一句“我也爱你,我爱你。”轻轻飘散在风中,情深说话未曾讲。


尾声

  三十年後。
  沈平安下班回来,刚进屋,父亲就杵著拐杖过来训斥他:“天这麽冷,还在下雪,早上出门为什麽不穿羽绒服啊!敢不这麽臭美吗!”
  沈平安忙解释说:“不是不是,是我早上起迟了,怕上班迟到一急就给忘了。”刚说完就打了个喷嚏。
  父亲脸色於是更难看了,凶巴巴骂道:“小畜生,下次不许熬夜,晚上按时睡觉。感冒了又害人,快滚去穿衣服!然後出来吃饭。”
  “知道知道啦!老爸!”沈平安吓的赶紧钻进卧室去穿衣服了。
  父亲今年七十三岁了,老的牙齿都掉光了,虽然瘦,但是精神却很好。对他十分严厉,训人的时候尤其吓人。沈平安从小就怕他,记忆中的父亲话一直很少,也不爱笑,一个人把他养大,教他读书,写字,做人。
  父亲博学多才,除了不太擅长做家务外,好像什麽都懂,会画画,写得一手好银钩,看过很多书。家里有个大书房,里面装了满满几大书柜的书,还有各种古玩玉器。
  家中不是特别有钱,却也不愁温饱。父亲一个人经营著一家茶馆,闲时收几个学生写字画画,日子过的很可以。
  沈平安很崇拜他的爸爸,虽然几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是他亲生的,可是对他的爱却一点都不少。
  他也记得,父亲年轻时,是个大帅哥。
  他还记得,父亲总喜欢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望著颈子上挂著的那个装著莫名人骨灰的玻璃瓶发呆。
  饭桌上,沈平安突然对父亲说:“爸,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什麽事?”父亲板著脸问。
  “我……我想下个月跟小美结婚。”
  “想好了吗?人家姑娘答应了?”
  “嗯,我们交往也有五年了,年纪都不小了,不想拖了,所以想把婚事弄了。”
  “想好了就行。好好对人家姑娘,不许犯浑。结了婚就跟现在不一样了,得顾家。”
  “嗯,这个我知道。”
  “知道就好。婚事我明天给你们开始准备。”
  “嗯,好的。对了爸,我还有事要跟你说。”
  “说!”
  “我这些年工作赚了一些钱,我想,过几天去买个房子,等结婚後你就搬过来跟咱们一起住,我也好照顾你。”
  父亲听了,沈默了一会儿,说:“这房子住的好好的,干嘛要搬啊?”
  沈平安说:“咱家这房子太老了,水电老断,我现在也大了,该让您住新房子享享福了。”
  谁知父亲却一口拒绝道:“我不去。”
  沈平安愣了:“为什麽啊?”
  “不去就不去,你要搬就搬吧,我是死也不会离开这屋子的。”
  虽然不知道是什麽原因让父亲不愿离开这老房子,但沈平安就是觉得,应该与父亲脖子上挂的那个玻璃瓶有关吧。
  沈平安说:“那好吧,不搬就不搬,咱爸不喜欢,我们就住这儿。”
  父亲这才有点儿高兴的样子,哼了一声回房去了。
  那天半夜,沈平安起床嘘嘘,不小心经过父亲的卧室门口,听见老父在说:“你听见了吗?咱儿子阿宝要结婚了。”
  沈平安结婚那天,来了很多人。同学邻居,同事上司。父亲穿著大红色的喜庆唐装被安排在主座上。新人敬酒的时候,他给儿子媳妇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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