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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博客-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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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在看来,萧蔷与丁宁现在所认识的周倩、王馨美女们比起来也都不差,当然,那个时代的大学生打扮回过头去看会觉得土气,但是,萧蔷却好象是个例外,她的美,似乎具有一种超越时空的力量。当时她就很妖艳,但现在回过头去想,又很纯净,这是很奇怪的一种印象。

说起来,丁宁与萧蔷的相识是源自图书馆阅览室的一次猛烈碰撞。那一次,真把丁宁的灵魂整个给撞出来了。

以丁宁在当时化学系的畏缩、胆怯形象,对于自己班上的那些花朵们尚且远远怯怯地观望,至于校花级别的人物更是想也没想过。折磨人的是青春年少的生理上的饥渴,丁宁只能在遐想中、梦中与那些相貌其实一般的女孩牵牵手,或者,想象偶尔一次意外碰到一起,软软的身躯于是能够短暂地抱在怀中,这已经是无比的奢望了,丁宁万万不敢想象,有一天,他会校花来一记猛烈的碰撞!

当时,就在图书馆阅览室门口,丁宁整个人“嗡”了一下,不仅仅是脑袋的,是整个身体,整个灵魂!

无比温软的身躯碰在身上的感觉美妙、微妙极了。等丁宁赫然发现被碰的人竟是学校无人不知鼎鼎大名的校花萧蔷时,心里简直幸福得要晕过去。

有时候,一个人傻傻的样子和色色的样子实在是难以区分,于是,就在丁宁发楞之际,一句响亮的耳光在他的脸上奏响。耳光是如此响亮,以致所有的人都看向这边。幸福感刹那间消失,整个人也倏忽从天上掉在地上。丁宁呆了,他的眼角甚至委屈地要溅出泪花了。丁宁可向来是老实孩子,从来没受过这样的冤屈。

萧蔷瞪了他一眼,然后扬长而去。

超级美女,行走社会往往具有许多特权。

如果是现在的丁宁,他一定会先“靠”一句,然后尾随过去,一定会把美女按在地上啪啪甩回两个耳光,至少会梗着脖子大吵一通,可那个时候的丁宁整个人就像点穴了一般站在那阅览室门口。

第二次见到校花萧蔷是在三个月后一天深夜,天空上正下飘着小雨。那是冬夜,冷极了,对丁宁这样早早需自食其力的穷小子而言是尤其的冷。空气都像冻住了。丁宁家教完了回来,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回学校的路上。

路通往学校的后门,那是一条漫长而狭长的巷子,路灯像老人昏黄的眼睛一般眨着。

丁宁心头有些害怕,这条街曾传说过女生被流氓欺负的事,当然,他是男生,本不应该害怕,可他依然害怕,手在裤袋里死攥着刚刚发的钱不由得脚步走得飞快。就在这个时候,在一个路口旁边巷子忽然跑出一个人。这个人直撞到丁宁身上。丁宁差点没摔在地上。那人向地上斜斜地倒下,在丁宁眼里有些像电影里放的慢镜头一般。他赶紧扶住她。不!不是扶,而是接近抱那种。丁宁在抱到对方腰的时候就感觉到了,虽然隔了很厚的羽绒服,还有毛衣,丁宁依然能感觉对方细小滑嫩的腰,那肌肤。

很快,对方小鸟依人一般被丁宁抱在胸口,非常短暂的大概0。5秒,让丁宁第一次与女生是如此接近,他完全茫然不知所措。

女生猛地推了他一把,才让丁宁警醒过来,同时他也看清楚对方,正是萧蔷。他的心脏,猛烈地跳动起来。

萧蔷的手指着他,身子在左右晃动,看样子像是喝醉了。丁宁傻了,下意识地跳开,以防对方再一个耳光甩过来。萧蔷却笑了,咯咯地笑,十分的不雅,丁宁却听得莫名的烦躁。

“我,我知道你是谁?”

丁宁不说话。

“你是那个那天想占我便宜的流氓小子。”

丁宁脸立刻涨红,连忙道:“不!不是的,那天我不是故意的。”

萧蔷的手在空中像个学生会主席一般用力地一挥,说道:“不要解释了,你!说,是不是喜欢我?”

丁宁瞠目结舌了,不知道怎么回答。

“说啊!如果你说出,我就给你一个追我机会。”萧蔷说完,一双艳眸闪耀着动人的光芒射了过来。

这样一个冬夜,这样一对平时八杆子打不着的男孩与女孩。

也许,那才是丁宁人生道路中第一次比较血性,比较man的行为,发生在这么一个寒冷冬夜里。

风吹过,丁宁分明听到自己颤抖的声音:“我喜欢你!”

这句话在小巷子里飘啊飘,是如此的清晰,以致丁宁觉得这不是自己所说的。

萧蔷像蝴蝶一般扑了过来,拉着丁宁的手说道:“那我们走吧。”

那时场景,丁宁现在回想起来,事实上,当时的丁宁就有这种感觉。

寒夜,孤陋的巷口,他与萧蔷,分明是《天龙八部》四大恶人的老大段延庆落节为乞丐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晚上,仙女一般的刀白凤从天而降找上他然后让他“上”的那种感觉。

当然,接下来发生的故事没有武侠小说里面那么放荡。萧蔷一路牵着丁宁的手到了女生宿舍,然后十分郑重地告诉他,以后他可以来找她!

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你有了一张门票,可以进去,至于东西拿得走拿不走,那就看你的真实本领了。

很快,丁宁知道事情的始末。那一夜,校花萧蔷失恋了。

但是不管丁宁知道真相与否,他整个人,彻底地陷了进去。

第三十四章 遥想初恋(中)

正文 第三十四章 遥想初恋(中)

萧蔷的失恋对象是云清风。他当时是经济管理系的大三学生,是这所师范大学一万名学生中公认的校草。他才是故事的男主人公,而丁宁,只是个无意闯进来的傻小子而已。

云清风身高一米八二,校篮球队队员,校辩论队队员,有着一系列数不清的头衔。人极帅,更不得了的是他是某某省领导的儿子,这些条件加起来,在九十年代的大学里实在是够让女生疯狂的,因此,即使萧蔷是云清风公开承认的女友,即使她千方百计地想要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她还是挡不下、接不下全部的攻势。

终于,在一天她亲眼看到男友亲赴外国学院一女生约会后承受不了了,找了个地方竟然喝起酒来,于是才又与丁宁发生了碰撞。

丁宁曾经用化学理论解释过。

化学反应的成与否可用分子之间的碰撞来解释,有效碰撞多了,反应就确实发生了,无效的多了,那就没发生反应,即没有质的变化。丁宁想自己与萧蔷的两次碰撞,实在是介乎有效与无效之间,而这往往是很糟糕的一种境地。有点盼头,其实根本没希望,这样最是伤人。就是因为有这段经历,丁宁老早就看出李大明同志的悲惨结局,因为他完全处于自己当年的状况。虽然时代变了,但是人心不变,而且这个社会,阶层感也越来越强,越来越分明。

其实,萧蔷并没丁宁想象的那么不可一世,那么飞扬跋扈,那个时代的女孩怎么说比现在女孩更质朴一些。她打过丁宁之后就觉得自己有些过了,也许人家并非故意,但她不认识这个男生,因此也就不可能事后找到这个男生,然后向他说声对不起。但是,她没想到,她会和这个男生还会有故事。

第二次碰撞时正是萧蔷心情最为低潮的时候,她心头涌上一阵报复云清风的强烈念头,于是,才说出那些话来。

丁宁在第二天就开始了追求攻势,在在他的人生道路上绝对是第一次,是破天荒的,他整个人精神面貌达到就连自己都完全陌生的状态,也就是说,疯了!

首先,丁宁开始精心打扮自己,当然,这是在自己有限的财力并适当负债的基础之上,然后把宿舍里属于自己的部分收拾得一干二净,心里期待着有朝一日萧蔷大小姐能光顾自己的寒舍,最后就是在摸清楚萧蔷的行踪路线之后积极展开有关特定地点的围、追、堵、截!

丁宁这么一操作,发现即使没有了那所谓的云清风,似乎也还轮不着他。他在人堆里太普通了,太难以发现了,但是,也奇怪了,在那么一段时间,萧蔷似乎是排除众人单挑了自己,这就是丁宁在之后受了那么多伤害还是对她心存感激的原因。因为这让丁宁的自信心,虚荣心等等小小的膨胀了一下,他的身上,一定有着某种自己还没察觉到的让对方觉得动心的一小部分地方。

啊,那一段日子想起来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

那些日子,自己整个人就像燃烧了一般,虽然在萧蔷那遭受了致命打击,但是那一段日子,他这个普通小子因爱而闪烁出来的那些东西,着实让班上的女生对自己刮目相看了。

丁宁把这些深压在心底的往事通通都想了起来,这个李大明,比自己幸福多了,还这么要死要活的,真是让人鄙视啊,不过,想开了那种迅速恢复的劲也让人刮目。丁宁脑袋里过了一遍电影,心情却很平静。丁宁不禁想:看来,我真是老了,老得可以承受一切了。

萧蔷听说毕业一年后就嫁给了云清风,也算如她所愿,不知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她那样的人,聪明无比,又好强,在社会上混应该属于正在春风得意吧。

丁宁总算细细地回忆完了,他揉了揉眼,开始给雪儿噼里啪啦地打李大明与周倩周大小姐发生的故事。他现在习惯了向雪儿叙述这些。也许,在讲述他人的故事当中,丁宁心灵深处的某些伤痛进一步得到熨平。敲打着,丁宁忽然冒出这样的一个想法,或许韩雪儿听到雪儿的转述,动了心,把他的故事搬上荧幕也说不定,那时候,再联系萧蔷,要她去电影院看电影。丁宁在YY中,心情彻底好了起来!他的人生重要的一页的余音,也就彻底过去了!

丁宁的《自然科学概论》课告一段落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出这门课考试试卷当中的化学部分。

李大明要死要活事件在让丁宁生活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高潮,高潮过后,丁宁恢复了按部就班的网络生活,日复一日细心地打理着韩雪儿的博客、论坛。

韩雪儿依然在拍摄前线,拍摄进行得如何,丁宁一无所知。据说拍摄现场已被严密封锁,任何消息都无法出入。因为过于保密这个中间还闹出了一则新闻,成为《孔雀东南飞》绝好的花絮。

因为拍摄地在河南,古代中原腹地,摄制组行经又如此诡异,以致于一些文物贩子以及盗墓团伙误以为摄制组是某考古小组,正在挖掘所谓千年奇珍,于是星夜来探,被严密的保安逮了一个正着。这一事件网上炒了一个星期之久,聊以弥补无数粉丝对摄制组的无穷好奇。

丁宁这个星期收到了韩雪儿发来的两短信,简短汇报一下自己的情况,对于拍摄进程却也是只字不提。丁宁倒无所谓,只是有些对不住论坛里翘首盼望的雪迷们。丁宁于是搞起了活动,有奖征文竞猜什么的,虽然办法土了一些,但奖品是韩雪儿亲笔签名的她珍爱的各项物件,着实让雪迷们兴奋,也算是成功转移了他们的视线。

韩雪儿与雪儿都不在的时候,丁宁就一个人打理着博客。

相对论坛,他对博客的兴趣更大一些。在打理的过程当中,丁宁开始有几分等待女主人公回家的男主人公之感觉,准确地说,就是居家、全职老公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丁宁有几分啼笑皆非,也有几分异样的甜蜜。

转眼又是周末,日子冲着这年的十二月份奔去了,丁宁在电脑旁接到河马电话。

第三十四章 遥想初恋(下)

正文 第三十四章 遥想初恋(下)

河马姓何,因为人高马大的,所以人称河马,是丁宁大学时代同一个寝室的哥们。这么多年过去,电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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