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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他是不是下面不行啊?还是他重口味不喜欢女人?”
秦端简直想出去扇这逼人两巴掌,妈的,说人家重口味,你他大爷的比谁都好这口!
“别胡扯!又摆出这副流氓相!忍几天不玩儿女人你会死啊?正经的,他不喜欢乱搞,但是很注重实利。给他摆几块金条可比弄几个女人要好,而且他有洁癖,让你那些喜欢乱往男人身上坐的狐狸精离他远点儿,别给坏了事。刘先生留学回来的,饮食要中西结合,懂吗?安排在你府上住,方便拉近感情。”
“哎哎哎~”程晔熙那狗腿子连忙答应,秦端光听都能猜到他摇着尾巴那副狗样子!
“小茹,你真厉害!他资料被洗过你还能查出这么多!”
“哼!你当我和你一样,干什么都跟玩儿似得,我专门去找和刘先生接触过的几位老板谈过。王大老板宦海沉浮这么多年,青松不老,靠的就是个谨慎,他的心腹,必然也是他一手调教,严谨小心得很,你也要多添几个心眼儿,伺候好了!”
秦端肚痛得快要崩溃,听这俩调情闲聊这么久,真恨不得冲出去拿剪刀捅死拉倒。
好在那位小姐有事要先走,秦端才又安心坐在马桶上,眼前发黑地继续整那个肛塞带。
程晔熙送走顾茹,回来时发现儿子身边只有几个马术教练,那个对天慈上心到有些病态的家庭教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他慢悠悠走到休息室,推开门听了听,并没有什么人声。
打开卫生间的门,果不其然看到那位平日里端正的家教先生。
只不过,现在那位先生赤裸着下身瘫在马桶上,黑卷发已经被汗水湿透,俊美的脸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
长裤和肛塞带都被扔在离马桶很远的角落,程晔熙可以想象,暴躁的秦端是怎么把它们狠狠砸到墙上再慢慢滑落的。
他走过去,手指插在秦端湿透的发间,轻轻梳理。
“。。。。。。程晔熙。。。。。。我要辞职。。。。。。我要带着天慈。。。。。。离开你这个禽兽。。。。。。”
秦端一边抽泣,一边无力地恐吓。
程晔熙看着他这无力折腾的样子,心情大好。今天得到生意上的定心丸,再看到这个拔掉刺的小刺猬,他只觉得人生一片顺利。
“好啦,我再也不这么玩了,不过你以后再也别瞒着我擅自行动,我不让你做的事,你就别去插手,别给我造成困扰,也少把自己卷入是非。懂不懂?”
“。。。。。。哼!”即便知道程晔熙都是为他好,秦端还是生气地哼了一声,别过脸去。
程晔熙弯下腰,要把他带出去。
秦端狠狠拍打他的手,“你别管我!出去、出去!”
程晔熙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秦端是正在把身体里的东西弄出来。
他很恶劣地笑着,贱兮兮地问:“要不我帮你浣肠?”
接着,在秦端羞愤的喊叫中,程晔熙施施然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有魅力的刘先生
去接刘乔那天,天气糟的够可以,天色从一早就昏沉,中午下起暴雨,飞机晚点四个小时。 程晔熙坐在机场咖啡厅,这种卑微等待的感觉,真是糟透了!
外面大雨终于停下,天色已经擦黑,助理看着老板的脸色,浑身上下不住哆嗦。
好歹,广播终于报到刘乔所在的航班。
人群涌动着从通道出来,程晔熙皱着眉,看哪个都不像是想象中刘乔的样子。
所有乘客都很暴躁,甚至还有几个因为晚点和机场工作人员吵起来的。
泛着负压的人群渐渐散去,一个高大青年穿着一身休闲装推着行李慢慢往外晃。
青年带着墨镜,红蓝边的白色V领薄线衫,袖子挽起一些,露出结实的蜜色手臂。牛仔裤裹着两条大长腿,脚上是干净的白色运动鞋。
他似乎是这批乘客里唯一一个没有负压的人,一边走还一边活动脖子。头转到程晔熙这边,他突然露出一口白牙,灿烂阳光地笑着,推着行李走过来。
程晔熙一挑眉,青年在他面前站定,仔细打量了他一阵,又咧开嘴笑得心无城府。
他摘下茶色镜,一张英俊有型的脸呈现在程晔熙眼前。
“我是刘乔,真没想到,程先生竟然亲自来接我。”
程晔熙伸出手,握上那只有力的粗糙大手。那只手十分厚实,不同于整天沉浸在办公室和实验室的程晔熙,那显然是一双时常运动的手。
“哪里的话,您能莅临是我的荣幸。我也是想早点一睹刘先生的风采,才忍不住赶来机场接您。”
两只手都微一用力,上下稍震,接着各自分开。
直到上了车,程晔熙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刘乔,与其说他是个贪官的联络人,不如说他更像个时尚模特,或者电影明星。
他实在是太帅,太有型,太男人,完全不符合宦场低调的大气候。
这样闪耀的男人,无论在哪里都难以湮没。
那是天生的明星,与众不同的光。
程晔熙在黑暗的车厢内又看了刘乔一眼,那男人打开车窗,手臂微微搭在窗框,夜风把一头短短的碎发吹乱,车窗外闪耀而过的霓虹让他显得梦幻不真实。
程晔熙觉得,把这一幕拍下来,足够拿去做个汽车广告什么的。
当然,程晔熙不认为,自己对这么个比自己还爷们儿的男人有什么非分之想,他只是从艺术美学的角度在欣赏刘乔,就像平常他在欣赏雕塑或绘画一样。
但这种欣赏在刘乔和秦端见面的一刻变得微妙。
秦端在高烧,没错,就是因为程晔熙那混蛋上次玩儿脱,把他弄得肠炎发起烧来。
但即便是这样,秦端还是在高烧中冒着暴雨去了一趟重案组。
他了解了一下侦破情况,并且又给重案组提供了一些线索,那位好心的李警官还送了他一程。
因为不想被程晔熙知道他还在参与这件事,出门时也就没用程宅的车。。。。。。
这种有骨气的做法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
他高烧更严重了。
即便搭了李盟的顺风车,秦端还是在距离程宅两个街区的地方下车步行回来,程家最不缺的就是说闲话的人,给他们看到,秦端不知道自己又会背上怎样的骂名。
“男妓,鸭屁股,兔儿爷。。。。。。啧,也不多。。。。。。”
秦端自嘲地笑笑。
程宅在本城城郊的山体别墅区,暴雨后的半山腰阴冷寒凉,秦端把外套裹紧些,但是山风依旧从领口袖口往里钻。
他撑起伞,试图用雨伞为自己遮点儿风。
透明雨伞还挂着些水珠,秦端抬头去看,簌簌抖动的树冠上,夜空清澈。
“真难得啊,居然有一两颗星星。”
秦端觉得自己的眼眶很烫,头也有点晕。
“不过心情太好了!”
他傻乎乎地对着天空自言自语。
一辆车行驶过身旁,车大灯晃眼的灯光,伴随高热和仰头造成的头部缺血,给他带来一阵剧烈眩晕。
天旋地转,脑后背后屁股上都是一阵剧痛,秦端眼前发黑,心脏也憋闷地痛着。
引擎声由远及近,接着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搞什么啊?!发着烧半夜三更在外面乱晃,你他妈是找死么?!”
程晔熙刚才就看到秦端在这儿仰着头不知道干什么,本来车上载着刘乔,他是不想管这家伙的。可在后视镜看到这家伙就那么直挺挺倒在地上,他一瞬间就吓凉了,手脚都麻木的感觉。
急忙叫住司机倒回来,一时激动得连旁边的刘乔都吓到。
程晔熙把他抱上车,好在加长商务车后有足够的空间。伸手摸到这家伙的身体,全是滚烫灼人的温度。
“啧!”程晔熙烦躁地磨了磨牙。
刘乔开了车内灯,秦端面色苍白,只有颧骨上有两坨异样的红,唇色都是灰白的。但这完全不影响秦端迷人的美貌。
像是希腊神话里的令神都疯狂的阿多尼斯,遭受诅咒的美。
刘乔忍不住附手抚摸上秦端的额头,泛着细密汗珠的光洁额头热得烫手。
“他烧得好严重!”
注意到程晔熙戒备的目光,刘乔大约猜到秦端属于程晔熙的私有物。虽然他现在是程晔熙用心巴结的人,但他并不想夺人之爱。
刘乔收回手,无害地笑笑。
“真抱歉,您是我尊贵的客人,可是第一天就让您和病人共处狭小空间,我太失礼了。”
“不,没什么,生命面前人人平等,刚才如果因为顾虑我而丢下他,那我可罪孽深重。”
程晔熙对他的宽容报以感激的笑容,接着,他的目光就完全黏在秦端身上挪不开。
车子很快抵达宅邸。
安排管家招待刘乔,程晔熙亲自将秦端抱进卧室。他知道秦端不喜欢去医院,虽然天慈生病那阵,秦端都尽职尽责守护在天慈身边,不过程晔熙还是感受到秦端对医院有些恐惧的抗拒。
他轻轻揉着秦端的黑发,小声在呓语的秦端耳边安慰。有时候想想,程晔熙自己也觉得自己可笑,他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在乎一个人,一个不会带给他什么利益的人,一个总是给他脸色,让他生气,到处找麻烦的人。
可他就是喜欢,就是喜欢秦端,喜欢他那倔强的小性子,喜欢他看似强硬之下的软弱,连那点儿吃醋时候的小心眼儿他都喜欢。在周遭这污浊沉闷的圈子里,秦端的一举一动都充满生气,让他喜欢到心里去。
“……不去……”秦端眼里泛出些水光,呼出的气高得吓人,手指和程晔熙的交缠在一起,缩在程晔熙心口小声呢喃。
“嘘,不去不去,你乖乖的,我们不去医院……”程晔熙一边安慰他,一边按下呼叫键让人请姜仁之过来。
姜仁之对深夜出诊并没什么意见,他还挺喜欢夜游。
秦端烧的迷迷糊糊,可就算已经连人都看不清,他还是死死揪着程晔熙的衣服,低声嚷嚷,“不去医院。”
姜仁之一边安抚他,一边哄着把他紧抓着程晔熙衣服的手松开。
灌了一碗药,用药酒擦身,之后下针。
折腾了四十多分钟,秦端终于安静,浑身流汗,姜仁之扶着他喂了一碗水,厚棉被盖着,叮嘱看护的佣人每一个小时喂一次水。
时间已经接近凌晨,姜仁之衣摆漫长,缓缓从程宅冰冷的玻璃质楼梯下来。
楼梯间连着深灰色的长长走廊,走廊一侧是通顶的落地窗,单面玻璃里侧被冷色灯光照得冰蓝,窗外,仔细打理的自然式花园在夜灯中显得静谧安宁。
姜仁之十分喜爱园艺,脚步不由放缓,终于停下,静静欣赏。
“这花园里的灯光,应该也精心设计过,主色调把握得很棒,点缀用的光色也是柔和不扎眼的颜色。”
姜仁之闻声去看,几步外,一个高大的青年也正插着口袋观望花园的景色。
青年转过脸,笑出一口白牙,“不过这屋子结构太复杂,我上了个厕所就迷路了。”
姜仁之嘴角含笑,望着爽朗的青年道:“确实,我来了几次,也只敢在固定路线活动。”
青年打量着他,眼神里是纯真的好奇,姜仁之也无所谓似得,毫不吝啬地由他去看。看了一阵,青年摸摸头发,微微发窘,“抱歉,我很少见您这么着装的,所以忍不住多观察一下,失礼了。”
姜仁之摇摇头,“没什么。”
青年自来熟一般,得寸进尺道:“您是程家的医生吧?能和我讲讲您这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