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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完结+番外-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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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过这么久旅行,见多了城镇之后,就会对千篇一律景色感到厌倦。

    罗斯帝特色就是所到之处尽皆罗斯城镇。

    罗斯帝设计者以整齐划一风格建造城市,通常是先规划棋盘式街道,之后,再把标志性神庙,剧院,浴场,道路,以及户外公共场所,在大型城市,也许还有著名罗斯斗兽场,散布在城镇中几乎是固定方位。

    圣洛克城与莫尔斯城区别在于,圣洛克城更大更繁华更穷奢极欲。

    可以说,罗斯帝在一遍又一遍重复建造相同城市,建造了上千次,至少在我们这一路上,就看到上百个双胞胎城市,帝建立者用这种方法在整个帝散播罗斯形象,并且取得了极大地成功。

    罗斯风格建筑在整个帝成为了权力与秩序,荣耀与辉煌象征,即使在已经有些混乱和日薄西山现在。

    我们把车厢门打开,看着这座城市,道路两旁挤满了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人,有些就倒在地上,很快就被清理街道人像扔垃圾一样扔在一辆马车上,不远处天空冒出一股股浓烟,鼻子里都是烤肉味道——他们在焚烧尸体。

    在富有镶嵌着宝石马车旁是把手指放入嘴中吮吸饥饿瘦骨伶仃小男孩。

    不过,这副景色几乎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看到,也包括我原来所在世界。

    对于老大他们来说,这副景色并没有丝毫触动,开始时候,他们惊讶于人类社会极大反差,也曾对于一个强壮穷人与一个瘦弱富人之间对比感到不可理解。

    在野生动物们看来,他们之间唯一差别在于大自然赐予身体,如果你运气不佳领到了一具差或者坏,那很可能在刚出生时,就已经被淘汰掉了。

    不过后来老大和金毛大概也想通了,他们结论是,这种情况和我们差不多,不过比我们更不公平。

    他们只会冷静看着这些人,没有同情或者怜悯情绪,当然,更没有厌恶或鄙弃。

    我们进入一栋高大建筑里,一个人迎了出来,伊格内修斯在哈里克搀扶下颤巍巍跳下马车,在看到那个人时候,铁青脸色终于有了一些缓和,他轻声说:“洛夫,好久不见。”

    “伊格,我还以为上次见面就是永别,没想到,还能有机会再看到你。”这个小个子男人年纪和伊格内修斯差不多,瘦小精悍,有一张满布风尘黑色脸。

    他们两个手挽着我,躲到一边说话去了。

    我跳下马车,小火跟着我飞了出来,它华丽尾羽立刻引起了周围仆从与奴隶注意,我叹了口气,原本按照伊格内修斯意思,是要把与那栋别墅有关所有东西都清理干净,不过,在我强烈抗议下,他只能放弃了这个念头,不过看着他阴森眼睛,我毫不怀疑,如果我稍微放松警惕,他会毫不犹豫痛下下手。

    那天晚上,他杀人时几乎毫无表情样子让我印象深刻。

    我让小火一路上都待在马车上,但是现在到了目地,也离开那个地方很远了,再让一只鸟待在一个那么狭窄封闭空间实在太过于残忍了点,所以我让小火跟着我下了马车,可是看到它引起骚动,我觉得这可能不是一个好主意。

    晚上时候,我们被领着到了旁边一栋建筑去参加一个晚宴。

    原本我是不能也不想去参加,但是小个子洛夫看到我听话样子之后,两眼发亮,立刻和伊格内修斯商量把我也带上,他理由让伊格内修斯同意了。

    所以,现在,我站在老大和金毛中间,听着小个子洛夫把他们介绍给这个行省总督布雷迪大人,我莫名觉得他十个指头上戴满了戒指风格与某个人很神似。

    圣洛克城人们对葡萄酒和橄榄油贪得无厌,也是帝境内最精美奢侈品鉴赏家,在这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这种风格,不过大部分当地人,换成了啤酒和牛油。

    布雷迪大人很可能想与圣洛克城习惯保持一致——这是整个罗斯帝地方行省贵族嗜好,也正是这个嗜好让圣洛克城人更加自大起来,开始盲目刷新习惯和风俗。

    他炫耀着自己收藏精美葡萄酒,他口头禅是“生命就像葡萄美酒”。

    我看到他手中玻璃杯上晃动红色液体,再看到总督府外就有那些饥肠辘辘人,觉得这实在是一个极大地讽刺。

    小个子男人洛夫与布雷斯总督亲热谈着话,不善交谈伊格内修斯也勉强着站在那儿,虽然我从他眼睛深处看到了对布雷斯总督不屑一顾——这种从骨子里透出来清高和自傲与小火简直有得一比。我看到布雷斯总督脸上笑成了一朵花,看来洛夫给了他什么好处,洛夫应该是这个行省里很有影响力人物,布雷斯总督频频点头,洛夫招招手,让我们过去。

    老大和金毛按照贵族理解礼貌向布雷斯总督行礼。

    布雷斯总督圆圆眼睛看着他们,再惊奇看看老老实实跟在他们身边我,大声说,“洛夫,我相信你说话了,这真是我从来没见过出色人物,他们会大有作为,这里就有让他们大干一场机会。我发誓会让他们得到重用。”

    洛夫谦逊躬身,“这两个家族后背就劳烦您照顾了,我们将不胜感激,有任何要求您尽管提出来,他们两个是我们家族希望所在。”

    布雷斯总督拍拍洛夫背,“当然,当然。”

    他一把拉过身边仆人,吩咐了几句,很快,那个仆人就领着一个衣着华丽姑娘过来了。

    “我亲爱蕾蒂,快来认识一下你洛夫叔叔侄子,他们可都是青年才俊,一定会让你满意。”布雷斯总督在看到这姑娘时候,眼睛都快笑没了。

    这个叫蕾蒂姑娘相貌并不算出色,但是却有一种贵族女子特有高高在上娇柔做作气势,她用嗔怪而羞涩眼神瞪了自己父亲一眼,然后用标准贵族淑女礼节向老大和金毛行礼。

    老大回了个标准绅士礼,而金毛则用一种更为放荡姿态回了个夸张鞠躬礼,这个动作极大地取悦了这姑娘,她看着金毛,眼睛斜望着冷静而温和老大,脸更红了。

    突然她看到我,惊叫了一声,差点让人耳膜刺破。

    金毛走过来,蹲下,一把将我搂在自己怀里,不停地揉搓,我决定忍。

    蕾蒂掩住自己嘴,听着金毛解释着什么,呃,金毛说我是他一起长大兄弟,我们喝一个妈妈奶水长大,那个时候他刚生出来,太弱了,被无情母亲扔在了旷野,是被一头母狼叼回去养大,而我则是他兄弟。

    ——这真是一个让人感动得眼泪哗哗故事。

    蕾蒂眼睛都湿了,两眼闪着母性光辉怜惜看着金毛。

    诶,涉世未深姑娘啊,你怎么能被这头狮子给糊弄住,你难道看不到他眼神深处戏谑吗?

    无聊宴会还在继续,外带了认识异性机会,不久后,老大和金毛就被打扮花枝招展女人们围住了,虽然老大一脸厌烦,不过金毛却是如鱼得水——他好像天生善于与女性打交道。

    而我则在想着那个大干一场机会。


43

43、边境战争之从军 。。。

    穿盔甲有一套繁琐程序,首先你得在最里面贴身穿上一件粗毛或者亚麻制白色里衣——如果你有钱话,当然可以是更精细衣物,戴上绑住脖子领巾,之后,才到了穿上装甲胄时间。在冬天,把一件冰冷沉重盔甲套在身上,是一件非常考验人意志和决心事情。

    好了,你已经穿上盔甲了,终于可以佩戴武器,标准装备是把短剑斜跨在腰间,系上腰带,然后,你可以拿过鉄盔,把它套在头上,然后你左手拿上盾牌,右手拿上长枪,一个威风凛凛战士形象塑造成功了。

    如果你认为一个士兵装备到了这一步就算完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你还得背上简单行囊,包括你吃饭碗,喝水水囊以及一切你所需要但又必须尽量简省以节约空间杂物。

    当然,如果你是贵族话,最后这个步骤完全可以省略,因为你可以带上几个奴隶和下仆,把这些琐事都交给他们去做。

    我看着老大和金毛站在那儿,手忙脚乱穿着盔甲,时不时在太看不下去时候,把他们需要东西叼到他们脚边,让他们能在尽量短时间内感到集合地点。

    我没有想到布雷斯总督所谓大干一场意思是让老大和金毛两个去从军。

    罗斯帝老朋友盖尔特人每年例行入侵时间又到了,在过去几年里,罗斯军队与盖尔特人互有胜负,总体上来说,在庞大力支持下,罗斯军队暂时占据上风,固守着自己营盘,并且还能时不时夺回一两个要塞。

    在参加完晚宴第二天上午,小个子洛夫就来到我们正在玩耍庭院,告知老大和金毛必须尽快赶到军队集合点,在那儿,他们将成为一名很有希望和前途重步兵。

    重步兵是罗斯军队中最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罗斯军队有让服役者自备武器传统——我很怀疑这个传统由来在于家无力承担所有人全副重装备费用,所以一般来说,能够装备上全副重装备以及马匹只能是贵族或者富有骑士阶层。

    小个子洛夫把自己手中四个健壮男奴交给了老大和金毛,以便让他们在军队中生活能够更为舒适。

    当然,在这之前,小个子洛夫和伊格内修斯苦口婆心试图说服老大和金毛放弃让我跟着他们打算,可惜,在其他任何事情上都可以商量老大和金毛,唯有这件事,一点商量余地都没有。

    要么,我也跟去。

    要么,大家都不去。

    我在旁边听得直皱眉头,一头狼怎么可能跟到军营中去,我只怕还没走到营地门口,就被那些军人给逮住,然后剥皮吃肉了吧!

    在这件事情上,老大和金毛没有道理可讲。

    我能充分理解老大,他从以前开始,就很害怕我突然间失踪或者离开,每次在等待过程中都会狂躁不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只有在见到我时候,他才能冷静下来,我原本以为他变成人之后,能够稍微长进点,但是看这个情况,完全没有任何变化。

    至于金毛,大概是怕我留在人类地盘,总有一天会被那些害怕人类给杀了吧。

    最后,伊格内修斯妥协了,他答应让我跟在军队随军人员中,由那四个男奴照顾,我看着站在旁边战战兢兢看着我那四个奴隶,不由得摇摇头,他们估计会以为这个安排是因为主人有随时牺牲他们打算吧。

    尽管老大和金毛对于不能把我时刻放在视线范围内表示不满,但是伊格内修斯已经不打算再做出任何让步,所以他们只能勉强同意了。

    温水浴池里,老大和金毛站在浴池中间,清洗着自己身体。

    我也用着狗刨式在浴池中游来游去,有些羡慕看着那两个人模人员家伙,就在不久前,他们还和我一样,但是现在,他们健美修长身体已经让周围伺候奴隶羞红了脸。

    金毛把以前及腰长发剪短了,对于自己鬃毛十分珍惜金毛,差点在理发师剪断他长发时候,激动露出原形。

    在草原上,有一身浓密而色泽光亮鬃毛,对于一头雄狮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多少母狮为了他漂亮鬃毛神魂颠倒。

    老大银灰色及肩长发还算符合标准,就没有变动,他躺在浴池边石床上,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俊雅脸庞粘着几根湿湿发丝,看上去实在很惹人遐思。

    金毛一把抓住我,把我按在水中。

    我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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