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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局。至于民间的信函业务,则是从不办理的,所以古人写情书只能通过动物来传递,比如鱼和大雁,还有鸽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叹“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不过,那几年兵荒马乱,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财政开支都投入到了与贼党的战争中,剩下的自然要归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象驿站这样吃皇粮的单位就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了,于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于是,就秘密地开展了代客捎信的业务,通过遍布全国每一个县镇的网络优势为民服务,当然由于是违法的业务,万一被中央领导发现要掉脑袋,必须要地下经营,所以成本就高了,这叫风险成本嘛。
为了凑满一百八十两银子,小乙干了许多让他晚上做恶梦的事。其实他所做的不过是那时侯当兵的干的最起劲最普遍的事———发死人财。也就是从战死的人身上偷钱,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论古今中外都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种年月,谁还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战争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没给抓住就能在战争的间隙光明正大地享乐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带着这些钱回到家乡也够下半辈子了用。
小乙头一回干这事是在一场小冲突之后,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几具双方的尸体,而我方的指挥官也送命了。活着的人发疯似地剥光了死人的衣服,寻找着一切值钱的东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恶心。突然一个老兵对他说:“小乙,你不是想给家里写信吗,快动手吧,有了钱就能写信了,别怕,也许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抢死人钱的老手呢。”老兵拉着小乙趴到了一个差不多和小乙同样年龄的对方士兵的尸体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么都没有,老兵骂了一声“穷光蛋”,就转移了目标。终于,他有了收获,他和小乙一同翻开了一个胖子的尸体,那家伙胖得惊人,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们从胖子身下找到了一个荷包,包里有十两银子,老兵很慷慨,分给了小乙一半。从此,老兵就带着小乙干了许多这种事,每次小乙都浑身发抖,但只要他们还活着,在每次作战后都会有收获。直到有一天老兵在摸一个死人的时候,那人居然没死,垂死挣扎地戳了老兵一刀,一起同归于尽了。那天小乙有些疯狂了,他其实很恨那个老兵,是老兵让他干这种没良心的事的,以至于让他欲罢不能了。小乙剥光了老兵的衣服,在老兵的裤腰带里找到了一百两银子,这全是老兵从死人身上抢来的,小乙向他吐了口唾沫,把银子又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后来小乙成了这方面的老手,虽然他时常地在忏悔。但他从不打活人的主意,比如抢夺老百姓的财物,乃至于杀良冒功,尽管这些事同样在军中盛行。
现在他终于凑满了一百八十多两银子,颤颤危危地向山下跑去。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脸还象个孩子。
下雪了,终于下雪了。转眼间北风夹着漫天遍野的雪花从他耳边呼啸着刮过,但他什么都听不见,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总共三个山头,他都翻过去了,终于他见到了那个山谷中的小镇子。镇子很小,许多房屋都是残垣断壁,空无一人,只剩下几十户门窗紧闭,毫无生气的样子。他来到一个挂着块“代客写信”的招牌前,小乙大字不识一个,他只能从招牌上画着的一支笔的图形才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他用力地敲门,敲了很久,才有个留着两撮鼠须的老头开了门,老头骂着:“哪里来的催命鬼,三更半夜不让人睡觉。”
但当老头看见是一个当兵的时候,老头就不敢说话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军爷,我们家是良民,不通匪。”
“我要给我媳妇写信。”小乙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元宝塞在了老头手里。
老头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了一张信纸,准备好了文房四宝。老头说:“你管你念,我管我写。”
小乙说:“翠翠,你还好吗。”然后他沉默了半天。
“下面呢?”
“下面我忘了。”在来之前,小乙早就准备好了要对翠翠说的话,他每天晚上睡在营房里就想着这些话,虽然很长,但是小乙居然能一字不差地都背下来。但现在来到了这里,心里头“砰,砰”地乱跳,一下子全都忘光了。小乙着急了,他抱着头竭尽全力地想,却想不出半个字。
老头说:“接下来还是由我给你写吧,这些年,老头我几乎天天都给那些当兵的写信,内容几乎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放心吧,我写的信,保证让你满意,更让你媳妇满意。”
小乙点了点头。
于是,老头差不多是不假思索地写着,一会儿,整张信纸就布满了老头那歪歪扭扭的字迹。但在小乙眼里,依然如天书一般神奇。老头把信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小乙非常满意。又给老头加了几钱碎银。然后请老头开信封,先写小乙家乡所在的州县和某某乡某某村,然后是名字,老头说不能写“翠翠收”,这样送信的人看不懂。要写大名,小乙不懂什么是大名,于是老头问清了小乙的姓和翠翠娘家的姓,在信封上写着“罗王氏亲启”的字样。落款是“罗小乙”。
“行了吗?”老头问,他有些得意。
“慢。”小乙抽出了刀,老头脸色变了,以为当兵的要杀他,于是给小乙跪了下来:“军爷,你可不能卸磨杀驴啊!”
小乙不是这个意思,他用刀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足有五六寸长,放在了信封中。然后又用毛笔在信纸的背面画了一个人,一个戴着头盔,穿着铁甲的人,就是小乙自己,又画了一个女人,那是翠翠。当然,他画得既不写实更不写意,象是儿童画。
老头笑了,然后老头熟练地把信装入信封,用火漆把口给封上了。小乙接过信,居然向老头磕了个头,然后飞奔着跑出了小镇。
大雪越下越大。
小乙把信揣在怀里,贴着心口,那儿有一道伤疤,从右肩直到左胸。带着十二月的一阵寒气和雪花的信紧紧贴着他的伤口,于是一股刺骨的疼痛又开始折磨他了。他停下来喘着粗气,捂着胸口,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那道伤疤,是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落下的。那时小乙刚到前线不久,他们突然受到了敌方大队铁甲骑兵的冲击,眨眼之间,五千人的队伍象是遭到一阵台风的袭击,躺倒了一大半,血把天空都染红了。一个大个子骑兵浑身是血怒目圆睁,马蹬上挂着二十多个人头,举着血红的大刀向小乙劈头砍来,小乙吓傻了,几乎没有反应,眼睛里只有一大片红红的血色。完了,他逃不了了,正准备着被别人一劈为二的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翠翠的那张脸。于是他弯下了身子,躲过了那一刀,然后一枪刺入了大个子骑兵的肚子,骑兵的肚肠流了出来,好长好长,似乎永远都流不光,小乙麻木了,他不明白自己就这么轻轻一捅,一个刚才还生龙活虎的人,同是爹娘养的皮肉,就象泥巴一样烂了。他就这么看着对方的肠子慢慢的慢慢的流到了自己的身上。骑兵居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肚子被人钻了个大窟窿,还在挥舞着大刀砍死了好几个人,最后一刀没了力量,勉强砍在小乙的胸口。骑兵从马上栽了下来,倒在地上不断地骂着脏话,直到被割去了首级。小乙也倒下了,被抬了回去,却没有任何医疗措施,他的伤口裸露了好几天,血不断地往外流,他以为自己肯定没命了,却没想到过了半个月伤口自行愈合了,他又能归队打仗,只是一遇寒冷伤口就会钻心地疼。
月亮已挂在了中天,子夜时分寒气逼人,小乙强忍着疼痛穿过山谷,越过一条结了冰的河,来到一条宽阔的官道上,驿站就在官道边上。高大的房檐象个县衙,却是破破烂烂的,阴森地立在那儿。
驿站里有一个值班室,日夜都有人,他来到门口,却听到里面却传出了女人的尖叫声。那声音特别地撩动人心,让小乙回想起了什么,脸上一阵发热,好久没听到过这种声音了。小乙故意在门外徘徊了好一阵,门里的声音却好象一浪高过一浪似地滔滔不绝,直到这潮水渐渐地平息下来,他才敲了敲值班室的门。接着传来一个男人洪亮的声音:“谁?”
“来寄信的。”
“半夜里寄什么信,明天早上再来,我睡觉了。神经病。”
“大哥,我把银子都带齐了,就行行好吧,我是当兵的,是从军营里溜出来的。”
门开了,一个彪形大汉赤着上身给他开了门,一把将小乙拉了进去,把门又关上了。房间里点着一堆炉火,让小乙浑身都暖暖的。屋子里有张床,在厚厚的棉被里鼓鼓囊囊的,露出了一截女人的长头发。
“有什么好看的,小兄弟没讨过老婆吧。”汉子一边穿衣服,一边拍着小乙的肩膀。
“不,有老婆,我就是来给她寄信的。”然后小乙取出了信。汉子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他居然还识字,然后翻出本簿子,也就是资费表,算了算路程和资费:“一百八十两银子。”
小乙把所有的银子都拿了出来摊在他面前,汉子点了点钱,说:“正好。”其实还多出了几两。汉子取出一个印章盖在了信封上,就算是政府公文了。他说明天早上就有一班驿马要出发去州府,一起把这封信带出去。
“谢谢大哥,三更半夜打搅您了,您的大恩大德,小乙没齿难忘。”小乙激动地给汉子拜了一拜。
“得了得了,我老婆还等着我办事呢,快回去吧。”
小乙走出房间,离开了驿站,身后却传来汉子洪亮的嗓音:“小兄弟,路上小心,有狼。”
小乙听了之后,鼻子一酸,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大哥,我永远都忘不了您。”他的声音回荡在夜空中。他又踏着雪走过官道,越过那条河,走进山谷,路过小镇,他又在那个老头的门前拜了一拜,然后他步入了群山之中。现在山野间都已经成了一片银白色,他的头盔和铁甲上也都沾满了雪。他不断哈着气,跺着脚,在身后的雪地里留下了一长串的脚印。
军营里的伙食太差了,顿顿都是发馊的小米饭,让他又累又饿,他左手捂着胸口,速度明显不如来的时候,但依旧在全力地跑着。其实他真不愿意回去,在这大山里,他随便往哪一躲,然后找机会逃回去,谁都抓不到他。可是他不能连累翠翠。
他吃力地翻过一座座山头,又见到了乱葬坑里的一大堆白骨,他已竭尽了全力。他很困,想睡觉,可他明白,在下着大雪的山野中,一旦睡着了,就永远也不会醒来了。他不知从哪来的力量,想到了还有回家的可能,于是他又振作了精神跑了下去。
东方已经出现了一线白光,天空呈现出了一种美丽的紫红色,就快要日出了。他无暇欣赏这壮丽的日出,因为军营已在眼前了。庞大的军营里有好几万人,几千个银白色的帐篷星罗棋布蔚为大观,除了巡逻队外都仍然沉浸在梦乡。他成功了,现在回去时间正好,他们还没起来,没有人会知道他去过哪儿的。
小乙高兴地翻过了军营的栅栏。
一年以后。
翠翠打扮地非常漂亮,坐在家里唯一的一面小小的铜镜前,她已经二十一